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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2:17) 為什麼耶穌要凡事與我們相同,才能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祂是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1. 祂的降卑與捨己(2:17)   “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 祂沒有任何理由應該和祂弟兄相同,祂是絕對超過人的神子,但祂為要成為眾人的慈悲忠信的祭司,便捨棄了榮耀尊貴,降卑為人子,在凡事上甘願與人相同,祂甚至降到最卑微地步、好叫能拯救最卑微的人。他又成為貧窮、勞動貧苦階層、以致能體恤明白了解貧寒人 2. 祂全心以神的事為念   “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祂所以願意如此捨棄與降卑的原因,是“為要”在神的事上有所成就,能以完成神要祂完成的使命。“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祂的行事全心為着父的榮耀,不昔犧牲。 3. 祂為百姓的罪作了挽回祭 祭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為百姓獻祭贖罪、使罪人能回到上帝面前得到寬恕和復和。基督乃是把自己聖潔的身體獻上,為我們作了永遠有功效的挽回祭(羅3:24-25),使神因人的罪所發的怒氣止息,除去了神和人中間的阻隔,使人與神和好(羅5:1)。祂與我們相同才可以成為我們的代罪羔羊. 4. 祂曾被試探而受苦(2:18上) 祂不但與我們一樣有血肉之體,也和我們一樣受過各樣的試探,不過祂沒有犯罪。祂既然和我們一樣受過試探,就必能十分清楚知道我們在受試探時面對的掙扎和所需要的幫助,又能充分了解我們的軟弱,也完全洞悉魔鬼試探人所用的各種詭計和方法。 祂因“被試探而受苦”,受盡魔鬼一切的攻擊,或人各種的逼害和凌辱等。因為主既沒有被試探而犯過罪,當然祂所受的苦不是因犯罪而受的,乃是從“試探”直接而來的苦。 無論甚麼樣的苦,祂都能深切了解我們的遭遇,並要在我們被試探而受苦時,與我們同在(提後4:17),為我們開路(林前10:13),隨時搭救我們(彼後2:7)。 5. 祂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 祂不但和我們一樣受過試探,且勝過各種試探,又能搭救那些被試探的人。這“能搭救”的意思,不但指着祂的能力方面,足夠勝過仇敵,也指祂的智慧以及其他各方面都具有能以取勝的條件。無論魔鬼用甚麼詭計方法,陷害神的兒女,祂在任何情形下都能搭救他們。因為我們受過的、他都受過、並且完全得勝有餘。

2.4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2:11) 使我們聖的耶穌和我們這些得以成聖的信徒為什麼“都是出於一“?“出於一”是什麼意思?

“那使人成聖的”指耶穌基督,“那些得以成聖的”指信徒,“都是出於一”即都是出於同一個源頭(即父神),“For both he that sanctifies and those sanctified are all of one” 成聖的過程和結果都來自同一神的工作。信徒都在基督裏面,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1:30), 所以我們本質及地位在神面前都是聖潔的,在這方面,基督與我們相同,因此稱我們為弟兄並不以為恥,彼此有著親密的關係,反映我們同有一個父、同一個根源。 我們是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我們在地上倚靠主的恩典和能力活出成聖的行為,基督就用真理的聖靈更新變化我們,使我們成聖,直到使我們完全成聖,成為神長大成人的兒子,滿有基督的身量,一同進入榮耀。 以弗所書五章告訴我們,基督現在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基督要使教會聖,也就是使教會榮耀。彼得前書一章告訴我們,那召我們的既是聖,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二章又告訴我們,我們是聖的祭司,又是聖的國度,所以當有聖的生活。 在舊約,神從萬族萬民中,揀選以色列人歸給他,要他們作神的聖民,那應許之地被稱為聖地,首都耶路撒冷城就是聖城,成聖就是分別為聖,表明這些不屬任何人,單單屬於神,只為神所用。 神自己是聖,也說到凡是屬於神的,歸給神的,不管是人、是事、是物,都稱作歸神為聖

2.3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來2:10)為什麼耶穌作為救我們的元帥要受苦難才得以完全?耶穌豈不是完全沒有過犯完美無瑕嗎?這完全是什麼意思?

“使救他們的元帥”,這裏強調耶穌為救他們的“元帥”。基督不單是救我們的救主,祂為着救我們,曾經過猛烈的爭戰,並且祂救我們的目的,不獨使我們得成為神的兒子,且要我們在基督的旌旗下成為向祂忠貞順服、擁戴祂為元帥的精兵,有份於基督的得勝和天國的榮耀。   “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祂在未受苦難之前還不完全,乃是說祂成為人子和我們一樣,受苦難之後、忍受各樣試探和對抗魔鬼猛烈的攻擊,卻沒有犯罪,凡事勝過魔鬼、順服遵行天父的美意,更顯得祂是我們完全的元帥,基督同樣能幫我們勝過魔鬼,行出天父的旨意。因為祂既已經歷了我們所必須經過的爭戰,走過我們將會走的路,當然祂就更能體恤我們的軟弱,更知道如何引領指導我們跟從祂了。

2.2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或譯: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來2:7)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譯: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來 2:9)比天使微小一點是什麼意思?難道天使比人大、比耶穌大?位置更高?

“還不見萬物都服祂”, 如今萬物尚未毫無反抗的自願歸服耶穌基督。這“如今”的情況只是暫時性的,基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也是暫時的。   “唯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小字作“暫時比天使小”。 原文“成為”是過去式,就是曾經暫時成為比天使小的意思。這是指基督道成肉身為人子的經歷。基督還未復活之前因為取了肉身,所以暫時比天使小,雖然耶穌在地上仍然顯出祂的神權、常行神蹟、說自己與父原為一(約10:30)?但因他凡事與我們相同(來2:17),是完完全全的人,祂雖然具有神性,在肉身方面仍會疲乏、飢渴和需要睡覺的,被限制在肉身內,所以說比天使小一點,因為天使是靈,沒有肉身,快速飛翔行動,神也賦予他們一定的超能力,以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所以天使比人大是能力方面的大,並不是地位的大.

2.1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來 2:1) “隨流失去”是什麼意思?又會失去了什麼?

上文第一章已論及基督是神的兒子、本體的真像、比諸先知和天使更美,祂的名、身分、地位、王權、永能、年數、榮耀,都遠超天使,“所以”我們就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就是祂所“曉諭”給我們的真理。 “越發鄭重”即不但要鄭重,而且不能按照對普通重要事件的程度來鄭重,乃要特別多注意地鄭重。舊約經天使的手所傳的律法,尚且是當鄭重的,我們對於基督所成功的救贖,更要“越發”地鄭重了。   “恐怕我們隨流失去” “隨流失去”: 沖走、 漂走、流過去,溜走,如指環在手指上滑落,不小心掉下來或漏出來 “鄭重”與“隨流失去”原文是航海術語:“鄭重”指船小心碇泊;“隨流失去”指導航員疏忽了風向,水流或潮水而溜過應駛進的港口或避風港。全句可意譯為「因此,我們應該更熱忱的把生命碇泊在我們學到的事物上,否則我們這個生命如同船隻隨波逐琉,溜過了海港,而導致沉沒。」 凡不用心認真聽道的人,沒有重視所聽之道,便會隨流失去,就是被世俗的流沖走,我們的損失慘重,漸漸失去敬虔的心,和將來的榮耀和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