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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有「約翰一書第1章,1 John」標籤的文章

1.4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書 1:7、9) 若果我們離開光明、返回在黑暗裏行,是否神兒子的血就不會洗淨我們的罪?上述“認罪”是指信主還是不信主的人? 信了主的人需否認罪?是否信了主後犯了罪、不來得及認罪便死了,罪不能被洗淨,就不能得救?

赦罪的原則: (1) 神兒子耶穌的血一次性地為我們提供了贖罪的恩典。這意味着我們的救恩基於耶穌的犧牲,而不是我們的行為(來9:12, 10:10)。 然而,這不意味著信徒可以恣意犯罪並期望無條件的赦免。不去憐憫赦免人反而求神的憐憫和赦免、持續長期離開光明,返回黑暗自私罪惡的生活,表明他們沒有持守無偽的信心和真誠徹底悔改的心態、仍然留戀罪惡(約壹3:6-9)。人若從對所接受的救恩有正確的回應:立志去愛神愛人和恨惡最惡、他的“重生”是假的、因為他沒有在神的性情上有份 (2) 悔改的重要性: 雖然耶穌的血是最終的贖罪祭,但信徒需要持續保持在光明中行,結出悔改的果子、和他們悔改的心相稱、以示其悔改和順服(約壹1:7)。 “回到黑暗中行”,並不是指偶爾的跌倒,而是指持續地生活在罪中,這樣的生活方式表明缺乏真實的悔改。 (3) 口裏宣認耶穌為主: 單單悔改的態度是不夠的、還要稱耶穌為主!不單是獨一的主宰真神、更是生命的主人、立志靠著耶穌遵守他的誡命,離開罪惡。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羅 10:9) (4) 認罪求赦免和饒恕 認罪和悔改是對所有人的呼召,無論是信主的未信者(徒3:19)。耶穌給七個教會的書信也是針對他們的罪惡和呼叫他們認罪悔改(啟示錄第二、第三章) 對於未信者,認罪是接受救恩的開始。 對於信徒,認罪是維持靈命清潔和與神關係和睦親密的途徑(約翰一書1:9)。信徒應該似神的性情:喜歡公義、恨惡罪惡 真誠的徹底悔改,對付罪惡,不給魔鬼留地步,才能在光明中認識神和在恩典中成長、成聖,過更豐盛結果子的生命 信了主後犯了罪、不來得及認罪便死了,是否罪不能被洗淨? 1. 神的恩典和憐憫: 神的赦罪基於耶穌基督的犧牲,當我們真誠接受這恩典,並相信耶穌能夠救我們脫離罪惡的生活。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太 1:21) 神會赦免我們的罪,即使我們未來得及認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1-2)。 真誠決志接受主的人,就已經重生在基督裏了,就不在被定罪,不是倚靠每次犯罪後都及時做決志祈禱悔改而得救,而是仰望主的憐憫直到永生。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使靜我們...

1.3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壹1:6) 什麼是在黑暗裏行?基督徒不是由信主一刻已成為光明之子,被遷到愛子光明的國度裏嗎?

信徒需要在生活中實踐真理,以表明我們真正與神相交。 什麼是在黑暗裏行? 1. 持續犯罪:"在黑暗裡行" walk in darkness, 整個生活the course of life仍然是沒有轉變,意味著持續地生活在罪中,根本不願意悔改或改變。也不去操練實踐行真理和公義practice truth & righteousness 持續違背神誡命的行為,如欺騙、貪心、仇恨、不公正、淫亂、拜偶像等。 2. 虛偽的信仰:自稱信徒但在實際生活中沒有活出信仰。這種虛偽的信仰是指表面上看似敬虔,但內心和行為卻充滿罪惡和不真實。 3. 拒絕光明:不願意接受神的指導和啟示,拒絕被聖靈光照,繼續生活在屬靈的黑暗中。 基督徒的光明身份: 信徒在真誠地信主的一刻就被遷到愛子的光明國度(西1:13),成為光明之子。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不再需要警惕和對抗罪惡。 1. 靈命成長的過程:雖然我們因信成為光明之子,但我們的靈命仍在成長過程中。我們需要不斷與罪惡鬥爭,學習更加像基督。 2. 持續悔改:即使得救,信徒仍然會面臨試探和跌倒。因此,我們需要持續悔改,回到神面前,求祂的饒恕和潔淨(約壹1:9)。 3. 活出光明的見證:我們的生活應該反映出基督的光明,通過良好的見證吸引他人認識神(太5:14-16)。 我們需要在生活中實踐真理,活出與神相交的真實信仰。雖然我們已經成為光明之子,但我們需要不斷警醒,持續悔改,以基督的光持續照亮我們,引領我們離開黑暗的生活行為 。

1.2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我們)的喜樂充足。(約壹 1:4) 為何讀約翰的書信就可以喜樂充足?喜樂對基督徒的生命相當重要,為何我們要常常喜樂?如何才可以常常喜樂?

“喜樂充足”表明基督徒的人生就是應該常常充滿著喜樂,就算在逆境逼迫困難中,也保持在神面前喜樂歡呼雀躍的心 為何讀約翰的書信可以喜樂充足 1. 與神的親密關係: 約翰的書信強調我們與神的親密關係,特別是通過耶穌基督。我們在基督裡找到真理、愛和光明,這種親密關係帶來內心的滿足和喜樂。 2. 確據和安慰: 這些書信提供了救恩的確據,讓我們明白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和地位。我們可以確信自己的罪得赦免,並有永生的盼望,這帶來內心的平安和喜樂。 3. 彼此相愛: 約翰書信中強調了愛的命令,鼓勵信徒彼此相愛。這種愛的實踐帶來了社群的和諧與溫暖,進而產生喜樂。 為何我們要常常喜樂 1. 見證信仰: 常常喜樂是基督徒見證信仰的重要方式。我們的喜樂可以吸引他人,讓他們看到神在我們生活中的工作(腓4:4)。 2. 屬靈力量: 喜樂是我們屬靈力量的一部分。“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8:10) 喜樂可以幫助我們面對挑戰和困難。 3. 神的命令: 神命令我們要常常喜樂,這是祂對我們的期望。祂希望我們在任何境況下都能保持積極和感恩的心態(帖前5:16-18)。 如何才能常常喜樂: 1. 與神親近: 經常禱告和讀經,與神保持親密關係。我們在神的同在中尋找到真正的喜樂和平安。 2. 感恩的心態: 保持感恩的心,常常數算神的恩典,這樣我們的心就會充滿感激和喜樂(詩100:4)。 3. 信靠神的計劃: 相信神的計劃和旨意是最好的,無論我們經歷什麼樣的境況,都可以在神的掌握中找到安慰和喜樂(羅8:28)。 4. 愛與服事: 實踐愛和服事他人,這樣我們不僅能帶給他人喜樂,也會發現自己的內心被神的愛和喜樂充滿(徒20:35)。 讀約翰的書信可以使我們的喜樂充足,這是因為它們強調了與神和他人的親密關係,以及我們在基督裡的確據和愛。常常喜樂不僅是我們對神的回應,也是我們信仰生活的重要特徵。通過與神親近、保持感恩、信靠祂的計劃和愛與服事他人,我們可以實現常常喜樂的生活。

1.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 1:1) 什麼是生命之道,為何這樣形容耶穌基督?

“生命之道”指的就是耶穌基督本人。 生命之道的含義: 1. 道成肉身:   “生命之道”強調耶穌基督是神的“道”(希臘文Logos,英文是Word話語),這太初已存在的道,就是神的兒子,他以“道”形容自己、表明他就是神的啟示,神的宣告,關乎生命最重要的內容,為著要人藉著道認識神,道親自成了可見、可觸摸、可對話的肉身,長時間居住來往在世人中間,使人不單聽到神的聲音,更可以生動地見到他的表情和情緒,看到他的憤怒和眼淚,喜好和恨惡,他的哀愁和熱枕,充滿憐憫同情和寬恕(約1:14)。耶穌是神的活道living word,祂的生命顯明了神的旨意、真理和展示了神美麗不變的心。 2. 永生的來源: 耶穌基督作為“生命之道”,意味著祂是永生的來源和賜予者。通過相信耶穌,信徒能夠得著永生和真正的生命(約3:16)。 3. 啟示與見證: 使徒約翰強調他們聽見、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耶穌,這意味著耶穌基督的生命和見證是真實且可觸及的。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和事工顯明了神的愛和真理。 為何這樣形容耶穌基督 1. 神的顯現:    - 耶穌基督被形容為“生命之道”,表明祂是神在歷史中的顯現,神直接闖進介入人的世界,葉光明、良善、慈愛、憐憫、正義、真理影響世人,祂的生命和教導是神向人類啟示自己和祂旨意的方式。 2. 救贖的媒介: 耶穌的生命、死亡和復活是我們得救的途徑。祂的犧牲和勝利提供了罪得赦免和永生的恩典,這是神救贖計劃的核心。 3. 與神的連接: 生命之道使我們能夠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透過耶穌,我們能夠認識神並進入祂的家庭,享受祂的同在和引導。 “生命之道”這個稱呼強調了耶穌基督作為神的道,祂是生命的賜予者和救贖的媒介,並且耶穌基督是可親可近,真實且可見的見證,並強調祂是神的啟示和恩典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