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 5:24) 信主屬主的人"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 但為何許多信徒仍深受“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影响?
我們肉體的邪情私慾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意思是我們對肉體並無任何義務,再不需聽從它、滿足它;我們並不欠肉體的債,不必償付它的要求、為它安排、因為已經與肉體斷絕了關係 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原指我們心中犯罪的律、因之前不斷犯罪敗壞了的性情。保羅看它像仇敵一樣來對待它。 所謂“已經”不是個人經歷上的“已經”,乃是基督救贖工作中已完成的“已經”。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不只是為我們贖罪,也是為我們勝過肉體和情慾的種種牽引;基督十架上的得勝,不只是勝過死的權勢,使我們脫離永死,也是勝過罪的權勢,使我們脫離罪慾的纏累。要藉着信心,讓基督的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作工,對付我們的肉體、治死邪情私慾;不再體貼肉體,或滿足肉體的要求(羅8:5-7),乃是體貼聖靈,正如保羅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換句話說,我們應當看自己是已死的。既然基督已經把我們的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十字架,我們受洗與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我們就當相信這個事實,並按照這個事實來生活。我們不是根據自己的瞭解和感情來相信,乃是根據基督所完成的事實來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