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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來 8:10) 如何將律法放在人的裏面、寫在人的心上?這是什麼意思?為何要這樣做?

舊約律法條例是外添的,新約律法是寫在神的兒女心上(即時聖靈內住讓我們想起耶穌的話和隨時教導我們)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要差來的聖靈,他要把一切事教導你們,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過的一切話(約14:26) 舊約的律法是寫在石版上,但新約的律法乃是寫在人的心版上。在此所謂“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的意思,就是神要使他們能以明瞭祂話語的意義而存記在心裏,又使他們愛慕神的話,有能力去實行的意思。如果神的話沒有進入一個人的心裏,在人心中佔有地位,這個人是不可能會真心實行神的話的。因為一個人在未實行神的話之前,必定先受神的話感動,深刻在心中,才會實行。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着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林後3:3)。 所以新約律法的優點,就是不限於寫在外面的字句,更有神的靈藉着真理在人心裏所作的感動和引導;使人既然先受了感動,明瞭其中的正意,又有誠意去實行,就能在實行的時候不覺得負重擔,而且存誠實的心去實行。這樣神的話就不是只寫在書本上的,更是活在人的生活行事上的了。 舊約的律法是在人的外面把人圈在罪中(加3:23)。新約的律法是在人的裏面,使人活出基督來(腓1:21)。在舊約時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拉出來,在新約中神要把埃及從我們心中“拉”出去.

8.2 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來 8:3) 主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祂為我們獻上什麼禮物和祭物?

凡大祭司…必須有所獻”,所以基督也必須有所獻;不過基督雖然也必須有所獻,卻未必像那些用牛羊為祭的大祭司所獻的一樣罷了 以基督為我們大祭司的人也都成了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所以我們也應當有所獻上;並且我們所獻上的,也不是牛羊,乃是應把自己當作活祭獻上,且不是為贖罪而獻,而因是“理所當然”,是神所喜悅的,是被神的“慈悲”所感動的緣故。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v.5)神吩咐摩西造帳幕要照著山上所指示的樣式去做,因此,地上的獻祭也要照著天上的形狀和影像,說明了主耶穌在天上作執事,獻上祂所獻的。祂永遠活着,長久地為我們祈求,作永遠的中保,把人帶到神那裡,也代表神向人說話和祝福。地上的祭司與我們同樣是罪人,也要為自己獻祭,正如前章提到,他們是「軟弱的人」(參7:28),但耶穌在神所支搭的帳幕內作大祭司,服事神且幫助我們。 天上的祭司卻為我們獻祭和贖罪;地上的大祭司不能帶我們到神的面前,只能以祭牲的血止息神的怒氣,也不能使會幕裂開,不能開出通道,天上的大祭司卻能為我們開通道路,恢復神與人的關係。帶我們進入完全和榮耀裏,祂只一次把自己獻上,成了神和人之間完全的中保。 祂的職責是要獻上禮物和和祭物”。 I.  祭物: (1)燔祭:自願性,全然燒在壇上、全然獻給上帝,單單為了討祂的喜悅 (2)素祭:自願性、祭司可吃一部分、必須加上與上帝立約的鹽,表達一份恆久的關係 (3)平安祭:自願性、感恩祭、祭司和獻祭者都可吃祭物、象徵與上帝一同進餐,表達完好與和諧的關係 (4)贖罪祭:強制性、要被帶到營外獻上、處理無意而犯的罪,是由牲口代替獻祭者承擔罪責 (5)贖愆祭:強制性、祭司可吃部分祭物、處理賠償、罪疚感的問題,讓人不要因為有虧欠和罪疚感而不能親近上帝 基督作為大祭司獻上這五祭、代表他解決人的罪惡刑罰和罪疚(贖罪祭和贖愆祭)、使人和神恢復親密無阻的關係、帶來恩典和平安(平安祭)、並聖潔的生活(素祭)、使人全然歸向神屬於神和和討神的喜悅(燔祭) II. 禮物: (1) 潔淨的供物、是感恩祭 痲瘋病患得痊癒後,經祭司認定已潔淨,需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為感恩祭,代表內心的感恩,並與神建立關係。 (2) 為神的居所所需作的一切工 甘心樂意、獻禮物給耶和華的,都將禮物拿來,做耶和...

8.1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來8:1) 為什麼說主作為我們的大祭司是“坐”著供祭司的職分? 舊約所有祭司供職時都是站立和行走的,為何耶穌是坐著?祂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是什麼意義?

在舊約,律法和聖所是第一要緊的,但新約第一要緊的乃是大祭司本身。有了這樣一位完全的大祭司,那更美的律法和聖所才對我們有益。我們第一先認識了死而復活的耶穌基督,有了這樣一位大祭司,然後祂把更美的“律法”寫在我們心版上,並帶我們進入那更美的聖所。 舊約的祭司,不論是在院子聖所或至聖所供職的時候,都是站着或走着事奉神的。在整個會幕中沒有任何一張椅子,可讓祭司坐下休息,但我們這位在天上真帳幕供職的大祭司,卻是已經坐在至大者寶座右邊的。因為那些在舊約帳幕裏供職的大祭司所獻的祭,都只有暫時和表面象徵預表式的,必須繼續地獻上,他們所供奉的事,也都不完全。但我們這位新約的大祭司,“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並且“成全到永遠”,所以祂坐在那至大者右邊,因祂只一次就把贖罪的事做完了、完成了神給祂的使命。 希伯來書1章5節早已論及基督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祂這樣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也是表現祂在十字架上所得到的絕對勝利,已經完全打敗魔鬼,被至高的神抬舉升為至高、而可以穩坐下至大者的寶座的右邊、安息了不需再作獻祭贖罪的功夫。 坐在掌權者或主人的右邊,意味着享有高度的榮譽。 這個位置本身被視為在位者擁有權柄和權威的指標。 「坐在王的右邊」也表示這人是王的「得力助手」(right-hand man),即王權的主要代理人,替王執行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坐在右邊”表示權能和悅納的意思. 坐在神的右邊,不是耶穌爭取的,而是祂順服神的旨意,神的大能大力,叫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坐在神的右邊,叫萬有都服在祂的腳下、並且祂已得著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太28:18)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2-14)祂完成了一次所獻上的贖罪祭,讓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耶穌是以人的身份坐在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路22:69) 我們今天在基督裏和主聯合、也一同坐在天上(弗2:6)、所以耶穌是我們的先鋒進入榮耀裏也得著一切權定能夠師領我們得勝、一同進入榮耀與祂同坐寶座 坐在神的右邊,不是耶穌爭取的,而是因祂順服神的旨意,神的大能大力,叫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坐在神的右邊,叫萬有都服在祂的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