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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10:25-28) 主耶穌再次強調“必得永生”的條件是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也透過愛鄰如己彰顯你真實愛神的心,這和當初誠心悔改決志信主便必得永生有沒有衝突?

10.5 律法師的問題是“做”什麼,才可有永生, 耶穌便指出要行出律法上最大的誡命:盡一切去愛神愛人便滿足了義的要求,可享永生. 其實律法是叫人知罪,認識自己的軟弱無能,並不能解決罪的問題,給人看見自己自私罪惡的一面,怎樣努力也活不出愛神愛人、從而使人到耶穌面前得生命,跟從他踏上永生的道路,便自然能夠從心裏去愛神和愛人. 但到耶穌面前必須離棄罪惡、懺悔、歸向真神,這是信的起步點、卻不是终點、“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 (來3:14) 一個真心悔改信主的人,主能保守他及拯救他到底、但一個從未有悔改的果子、從未試過盡一切去愛神愛人,他到底是否真的真心悔改,存著疑問,因為好樹必結好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