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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加 1:17) 為何保羅要獨往阿拉伯去?

保羅蒙神呼召,“…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唯獨往亞拉伯去。”這意思就是:他的蒙召與任何人無關,並無任何屬人的因素促使他改變心意,乃是復活的主親自向他顯現,呼召及向他啟示。   “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就是沒有與屬血肉之軀的人商量,因他對於神的呼召已經十分清楚,所以無須再與人商量,免得別人誤會他之成為使徒,不是神自己選立,只不過因人的意思!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他不需先征求他們的同意,以獲取支持。保羅獲得使徒之職權和他們沒有關聯。保羅成為使徒,不是因耶路撒冷那些先作使徒的人,乃是神自己的選立。   “唯獨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保羅蒙召後到了亞拉伯;但為何去亞拉伯,以及在亞拉伯作些甚麼,聖經沒有交代;但在亞拉伯的三年中他肯定會向耶稣祈祷和思考神的話,並領受神對福音和他人生使命的啟示。 有人認為亞拉伯特指西乃山,當初神向摩西顯現,賜下十誡聖言和律法的地方,所以保羅就在此尋求神的啟示,律法和福音如何協調,眾先知預言和基督釘十架復活升天的關聯,以色列人和教會的關係....

1.3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1:10) 保羅別處卻要求"務要叫鄰舍喜悅" (羅 15:2) 兩者有否衝突

羅馬書鼓勵我們“不求自己的喜悅。 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羅 15:1-2) 這是指到彼此相愛方面,務要叫鄰舍喜悅,但最終目的是使對方“得益”,並非溺愛千依百順。 加拉太書保羅是在強調福音真理之絕對性,是不容妥協或被修改!這方面保羅不怕得罪耶路撒冷有名望和權位的人,絕不討好他人或避重就輕,為著他人喜悦或和諧的關係,反而甚至不惜得罪人也要持守純正的福音真理。

1.2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 1:8) 保羅別處卻要求"只要祝福、不要咒詛。" (羅12:14) 為何在此卻咒詛傳假福音之人?

假如保羅有一天改變了所傳的福音,和他先前所傳的福音不同,他也同樣地“應當被咒詛”。可見保羅對他傳的福音有絕對的信心,是完全合乎神啟示的真理,甚至從天上來的使者也不能更改,因神斷不能出爾反爾地另差天使傳和神先前所啟示保羅的福音抵觸。保羅所領受的福音有絕對的權威,甚至無天使或人有資格更改。   “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這句話並不應用於一切聖經真理的詮釋上,(不能以自己的見解為絕對正確及唯一詮釋),而是指“咒詛”那些更改福音和積極推動傳揚"別的福音"之人,因為他們嚴重的錯誤、似是而非的教訓,不單自己成為"地獄之子",更是瞎子領瞎子一同掉進坑中,害許多人遠離永恒的福樂,應此當受咒詛。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太 23:15) 主也宣判使人成為"地獄之子”是有禍了! 福音真理是強調人“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不在乎人的行為”,這是絕不容許有兩樣見解的、不能被增加或減少。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 22:19) 這也是咒詛一切修改神重大啟示的人,因為他們嚴重害許多人失去永生福樂。 羅馬書指的不可咒詛,是指對逼迫我們的人,不可因自己被苦害而生出惡毒去咒罵他人,這處並不適用於傳“另外福音”異端的人。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羅12:14) 保羅強烈表達咒詛那些傳“另外福音”的人,是希望他們知道傳異端是何等的嚴重,不悔改必受利害的咒詛。

1.1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加 1:6) 加拉太人追從的是什麼別的福音?

加拉太人轉去順從"猶太教主義",那就是“別的福音”。但那並不是真正的“福音”,那不過是魔鬼的詭計,巧妙地把福音"更改"了。“更改”不是推翻,只是將原來的予以改變而已。那些猶太的假師傅並非叫加拉太人完全放棄信賴福音;他們乃是要求加拉太人在信福音之外也必需受割禮,歸化成為猶太人,藉此進入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成為神的選民,然後才能得救。這樣做的結果,是將基督完全的救恩貶低了,而割禮則成為得救的條件之一。所以保羅嚴厲的斥責這種教訓,認定它根本不是福音,乃是似是而非的異端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