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是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約19:26-27) 為什麼耶穌在十字架上稱呼他的母親為“婦人”,這婦人的稱呼與下文對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是不一樣的字,下文要求那門徒看待馬利亞像兒子看待母親一樣,“母親”就是一般“母親”意思.
19.1 耶穌開始第一個神蹟之前,祂便稱呼馬利亞為“婦人”,因為在救贖大計中馬利亞扮演的角色不是與眾不同的母親,而是一個婦人,蒙神揀選作生養耶穌的婦人,乃受造者的角色。 「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2:4) 到耶穌在十字架上臨終之前,祂又再次稱呼馬利亞為“婦人”,提醒她雖然世界黑暗,在流無辜人的血,但造物主仍掌權,他就是女人(“婦人”)的後裔要打傷蛇的頭。 耶穌完全順服於父神的旨意,受洗承擔了彌賽亞的職事,祂和母親的關係已經不一樣了,祂不再只是馬利亞的兒子了! 如今他要完成祂的職事,建立全新的神的家,(凡遵天父旨意為,便是新家庭的成了員。)(太12:46-50)。 到了耶穌釘十字架時,馬利亞似乎快失去了一個兒子,耶穌卻在十字架賜給母親一個兒子(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也賜給約翰一個母親。十字架帶來全新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