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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5:20) 遮蓋許多的罪是什麼意思?為何我們的行動能遮蓋罪?

失迷真道”,就是在真道上陷入錯謬、失了方向的意思。這裏“失迷真道的人”是“罪人”(雅5:20);不是已經得救的人。 “並且遮蓋許多的罪”:人若走入邪路,特別若陷入錯謬的話,就容易被魔鬼引誘,增加許多罪惡;反之,若一個人在迷路中回轉,得着拯救,就不但他自己得救,而且也可被神用來拯救許多在罪惡中的人。所以,若叫一個人從罪的迷路中回轉,就不但救一個靈魂不死,而且還“遮蓋許多的罪”。 "遮蓋許多的罪": 1. 寬恕與愛:    - “遮蓋”可以理解為寬恕。當我們引導一個人從罪惡中悔改並回到正路上,這個行動本身就是一種愛的表現,而愛能夠遮蓋和寬恕過錯。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彼前 4:8) 這裡強調了愛在修復人際關係中的重要性。 2. 悔改的力量:    - 當一個罪人悔改並返回正路時,他的罪得以赦免,這種悔改能夠遮蓋他之前所犯的許多罪。    - 神在祂的憐憫中願意赦免那些真心悔改的人,並且不再看見(拋諸腦後投注深海)、因為罪已經被全然遮蓋了,神不再刑罰他們的任何罪行。 3. 社會和屬靈影響:    - 把一個人從罪的道路上引導回正道,這不僅有利於這個人的靈魂,也對整個社會和教會產生積極影響。這能夠減少罪惡的蔓延,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和諧。    - 通過這樣的行動,整個社群得以淨化,從而“遮蓋”更多罪行的影響。 遮蓋罪從來只有基督的救贖工作能夠成就,我們的行動只是配合上主的工作去讓救恩臨到一切悔改接受主的人,以致他們的罪過得以遮蓋潔淨: 1. 與神的同工:    - 當我們致力於引導他人悔改並回到神的正道上,我們其實是在與神合作同工。神的工作在我們的行動中顯現,並透過我們的努力來施行祂的憐憫和寬恕。     2. 愛的力量:    - 真誠的愛和關懷能夠激勵人們悔改,愛的行動本身就具有巨大的力量,能夠改變人心,使人離開罪惡,轉向神的光明和恩典。 3. 責任與使命:    - 作為基督徒,我們有責任互相扶持,幫助彼此走在神的正道上。我們的行動不僅僅是個人的努力,而是神賜予我們的使命。

5.7 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也生出土產。(雅5:17-18) 神為何如此厲害聽以利亞禱告?以利亞和我們一樣的性情,也有他的軟弱和恐懼,我們是否也能如以利亞一樣,有這麼有功效的祈禱?

神不聽罪人的禱告(約9:31),義人的禱告神不但要聽,而且大有功效。“義人”是所有主血所洗淨的人,不論他們屬靈的職分是否使徒、先知、長老....,都是大有功效的,但不單他們地位上是義人,他們的行為也應該是公義、良善、正直的righteous to God's standard,他們的禱告才帶有能力 雅各並沒有強調以利亞的禱告所以能發生這樣的功效,是因為他是一位神所重用的僕人的原故;而反倒特別指出,這被神所重用,藉信心禱告為神行了大神蹟的以利亞,是跟我們“一樣性情的人”。以利亞所能的,也是我們所能的;神並未給以利亞特別優越的條件,叫他禱告所發生的功效遠非我們所能及。我們所以不能有以利亞禱告那樣的功效,問題原都在我們自己身上。以利亞的神也是我們的神,只是我們卻不如以利亞。 以利亞藉着信心禱告所行的神蹟,並不像別的神績是在一個短時間內完成的;而是在持續了三年半以後才完成。這三年半之中,以利亞不斷地信靠神,與神同心,順服神,並為他的禱告得了應允而受苦,因為三年半的大旱災,他自己也有分忍受;但他卻始終忠心地信靠、等待神的時候,直到神行完祂的神蹟為止。人常常喜歡在短時間內看見神的神蹟,扭轉局勢和環境,但神卻常要在我們身上行“長期的神蹟”,叫我們受鍛煉。 神聽以利亞禱告的原因 1. 真誠的信心:    - 以利亞對神有著堅定的信心,即使在困難和危險中,他依然相信神的力量和旨意。     2. 與神親密的關係:    - 以利亞與神有著親密的關係,常常與神溝通並遵循神的指引。他的禱告是基於對神深厚的信任和敬畏。     3. 神的計劃與旨意:    - 神使用以利亞的禱告來彰顯祂的主權和力量,特別是在面對以色列人幾乎全民背離神、拜偶像的背景下。以利亞的禱告和神的回應成為一個強有力的見證,提醒人們回轉歸向神。 因此與以利亞一樣,我們需要懇切地、充滿信心恆久地向神禱告。信心是禱告中非常關鍵的一環,信心不是僅僅相信神能做什麼,而是相信神會按照祂的美意來回應我們。     基督徒要認識功效的祈禱通常與神的旨意一致。這意味著,我們的祈禱應該不是出於自私的動機,而是尋求神的計劃和目的,為神的榮耀和造就他人。     我們也需要有耐心和順服的心,信任神的時間和...

5.6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為何這裏強調我們得罪人就必須彼此認罪?並且要為對方代求,我們才得已醫治,這裏的“醫治”是醫治什麼?

彼此認罪的重要性: 1. 誠實與透明:認罪是一種誠實面對自己過錯的行為,並公開承認自己的錯誤,這可以增進信任和透明度。 2. 修復關係:彼此認罪可以修復被傷害的人際關係,減少隔閡和怨恨,增進和解與和諧。 3. 靈性潔淨:認罪也是靈性潔淨的過程,幫助個人從罪惡感中解脫,並恢復與神和他人的正確關係。 互相代求的意義: 1. 互助精神:互相代求表達互助精神和愛心,通過為他人祈禱,展現出關愛和支持。 2. 增強信心:為他人代求能增強彼此的信心,並促進屬靈的聯結和團契。 3. 神的回應:信心的祈禱被認為具有大能,因為這樣的祈禱是真誠、全心一起信靠神、必蒙神的垂聽。 “醫治”在這裡可以有多重含義,不僅僅是身體上的痊癒,還包括靈性和心理上的醫治: 1. 身體上的醫治:這可以指實際的身體疾病得到治愈,通過信心和祈禱,神可能會施行身體上的醫治。 2. 靈性上的醫治:指的是個人靈性上的恢復和潔淨。通過認罪和祈禱,人們可以從罪惡感和靈性上的阻礙中得到解脫,與神恢復親密的關係。 3. 心理和情感上的醫治:認罪和被原諒的過程可以幫助人們釋放心理和情感上的壓力,達到內心的平安和喜樂。 有時候即使經過認罪和代求,問題或疾病仍然存在。這可能有幾個原因: 1. 神的計劃和主權:神有祂自己的時間表和計劃,有時候祂允許一些困難持續,以達到祂更大的目的或計劃。 2. 人類的有限理解:我們有限的理解有時無法看見所有事情的全貌,可能需要更多的耐心和信心。 3. 信心和順服的考驗:這樣的過程可能是對我們信心和順服的一種考驗,幫助我們更加依賴和信靠神。 總結來說,彼此認罪和互相代求是建立在愛與信任基礎上的靈性操練,有助於整體的靈性和心理健康,並且 弟兄之間保持彼此和睦同心的關係,則對禱告的功效將有極大的影響(太5:23,6:14)。

5.5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5:14-15) 為何今天我們生病不叫教會的長老來抹油禱告得醫治?是否根據這節聖經的應許長老抹油禱告變任何疾病都得醫治?為何許多時現實情況卻不是這樣, 問題出在哪裏?

教會的長老不一定有醫病的恩賜,聖經選立教會的長老也沒有這樣的要求(只根據靈性、管理家庭能力、善於教導、道德和生命成熟程度和榜樣、有好名聲、為群眾所接納),絕不是必須有醫病的恩賜,才可以作長老。 因此請教會長老來為病人禱告醫病,跟使徒們的恩賜醫病不同。使徒們藉着主所賜的權柄醫病,有治病的恩賜、是百無一失的;在這裏所論的醫病,卻不是憑恩賜,而是憑禱告、信心、與認罪,是否痊癒則在乎是否合乎神在各人身上所定的旨意 按下文下理,這裏所講的禱告醫病,所醫治的病是指因犯罪而生病的人,若認了罪,病就可以痊癒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5:15) 並且病況是很嚴重,病人未能前往教會長老面前求代禱醫治,所以請教會長老百忙中抽空前來   “用油抹他”,不是“油”本身有甚麼功效,可以幫助病人的痊癒,而不過象徵意義可見的儀式,代表聖靈的臨在和神的恩典,強調的是神的祝福和力量臨到病人身上,實際上顯能力的是神,這些東西和儀式本身並沒有功效。 按聖經,患病的原因:(1)神的試煉,(2)魔鬼的攻擊,(3)自己的罪(包括不忠心謹慎照顧自己的健康,因為身體是神的殿)。若因犯罪以致受神管教患病,誠心悔改認罪的禱告就必得醫治。  “他若犯了罪,也蒙赦免”,並不是說,我們的代禱本身有赦罪的功效,而是說,因着我們代禱求赦的結果,必能使那犯罪的人,知罪悔改而得赦免;所以下句就說,“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 這段經文強調信仰和祈禱的力量,但並不是說所有的病痛都會在抹油和禱告後立刻痊癒。這是一種對神的信任和依賴,期盼神按照祂的旨意來醫治。 禱告可以提供精神上的安慰和力量,幫助病人和家人保持正面的心態,在試煉中繼續信靠神,得著能力戰勝病痛的煎熬,即使身體的痊癒並不總是立刻或完全的。 神有祂自己的主權所定最佳的計劃和時間安排,有時祂可能允許人經歷病痛以達到祂更大的目的,例如增強信仰、使人靠近祂或是為了教導他人。 今天我們有先進的醫療技術和專業的醫療人員,這些都是神的恩賜,應該加以利用。信仰和祈禱並不排斥醫療,相反,兩者可以並行不悖。 有些人們可能會誤解經文中的應許,以為只要有足夠的信心,任何疾病都能立刻得醫治。然而,神的計劃並不總是我們所能理解的,祂的應許更多的是關於永恆的福祉和靈魂的拯救。神也可能會通過延遲或未即刻應允的祈禱來考驗我們的信心和忍耐。 抹油禱告是一種強有...

5.4 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雅5:12) 基督徒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起誓?那麼在法庭面前,按著地上法律的要求起誓可以嗎?

猶太人喜歡憑起誓了結爭論,增強他們話語的可信度, 但起誓的人自己既沒有力量叫所起的誓發生效力,甚至不能叫一根頭髮變黑變白;這樣,所起的誓也只不過成為空話罷了!所以隨便起誓的結果,在人方面,常陷人於詭詐和欺騙的罪中,實際上會導致誠信的削弱;在神方面,卻常使人陷於輕慢神和不信神的罪中。隨便起誓,等於勉強神來負責叫我們所說的話應驗,而忽略了神只隨祂自己的旨意行事,不能為我們所起的誓負責;這可能使人因為誓言沒有應驗而懷疑神的權能。 基督徒應該信任神的公義,說誠實的話,以取信於人,而不可憑着一切不負責的誓語以取信於人, “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因為神會審判人所說的不誠實話和所行的一切不公義的事,因此我們應當存敬畏神的心說實話,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當涉及到法律情境,尤其是在法庭上,基督徒是否應該起誓? 有些原教旨基要派主義者認為任何形式的起誓都是違背聖經的白紙黑字條文教導,因此即使在法律情境中,他們也會選擇堅持不起誓。     另一種觀點認為,在法庭上按法律要求起誓並不違背《聖經》的教導,因為這是一種法律程序,旨在保證誠實和公正。這種情況下的起誓可以被視為對社會秩序和法律的尊重。 在一些法庭中,允許個人選擇不使用傳統的起誓形式,而是「宣誓」或「作證」來代替。例如,一些基督徒會選擇「我保證所述皆為事實」而不是起誓,以此來平衡信仰與法律要求。 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強調誠實和信守諾言,而不是依賴起誓來證明自己的誠信。在特定的法律情境中,基督徒可以根據自己的信仰和良心,選擇最適合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誠信。

5.3 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5:11)約伯的結局如何顯出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若果神真是滿有憐憫和慈悲,豈不應該免去約伯受的苦楚,也避免他因受無理的苦產生的痛苦和疑感,並且免去他有喪盡所有子女之痛?

約伯所遭受的苦難,按人看來是毫無理由的,而且來得十分突然又嚴重;但他的忍耐,卻在魔鬼面前為神作了美好的見證,證明地上確有人並不是因着神的賜福才愛祂,神也不是憑着給人物質的好處,才能得人的敬愛。而是因為祂本身就是大有慈悲、全然可愛的,因此約伯最終結局得着加倍的福份,顯明祂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的主,也同樣地必向我們顯明祂的慈悲與憐憫。 從7節到11節中每節都提到“主”字,表明我們一切忍耐都要以主為中心。信徒為主忍耐,預備見主,只需短時間的準備就能得着永遠的福樂與榮耀的,這樣,我們豈不更應當忍耐。 約伯在極端的苦難中如何保持信仰,並最終得到神的祝福。 1. 恢復與祝福:     - 在經歷巨大的痛苦和失落之後,神最終使約伯恢復了他的財產,並且給了他雙倍於先前的祝福。這顯示出神的慈悲,因為他並沒有讓約伯的苦難永無止境,而是給他豐盛的回報。   「耶和華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 (伯42:10) 2. 子女的"重生":     - 雖然約伯在地上失去了他的子女,但神後來又賜給他同樣數目的子女,(伯42:13 :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而失去了的子女,只是暫時離別,也會在永恆中重遇。      3. 信仰靈性上的成長與認識: 約伯通過他的經歷,對神有了更深的認識和理解。他認識到神的智慧、主權和對萬物眾生的憐憫和維護,孕育承托著生命和推動宇宙的運行,認識神才是真正的永生!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伯42:5) 神允許約伯受苦是有更美的旨意: 1. 信仰的試煉與見證: 證明約伯的信仰是真實且堅定的,配得著神的獎賞和被稱為神的密友,也強調了信仰並不是基於所擁有的物質祝福,而是基於對神的忠誠和信任。 2. 展示神的主權與智慧: 神展示了他的主權和智慧,表明即使我們無法理解所有的苦難,神仍然有他更崇高的計劃和美善的目的,神的道路遠超過人類的理解。 3. 強化對神的依賴: 苦難常常使人更加依賴和尋求神,約伯在最黑暗的時刻依然選擇信靠神,並在這過程中強化了他的信仰。 雖然約伯的苦難是極其痛苦的,但他的故事顯示了最終神的憐憫和慈悲,以及信仰在面對苦難時的力量和希望,以致人能堅忍到底,最終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這展示了神的全面恩典。

5.2 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5:9 ) 什麼是埋怨?遇到問題挫折困難發吓勞蘇,或遇到豬的隊友,引致慘淡的結局,抒發下情緒埋怨一下有何不妥?

“埋怨”原文是嘆息、呻吟、抱怨 是對他人或情況表達不滿、抱怨或指責。 “彼此埋怨”,是在肢體生活中沒有忍耐的記號,也是缺乏愛心的表現。埋怨人的,對別人和事情總是抱怨不夠好、不情心,就會失落感恩自足的心,常常要求他人遷就滿足自己或達到自己的標準,要求別人對自己有愛心,卻忘記了自己應該對別人有愛心;所以我們也要有愛心的忍耐,才能使我們與弟兄有和睦的生活。   “免得受審判”,可見彼此埋怨是要受神審判的罪。特別在教會受試煉時的彼此埋怨,更是只能增加彼此的痛苦,削減教會屬靈的能力。人很容易隨便把招致受苦或損失的責任歸罪於別人,其實背後是不敬畏神的心態,不察覺環境事物是神叫萬事在背後互相效力,要顯出我們是否真正愛神愛人以至最終得益,以色列人在曠野發怨言40年,結果難逃公義之神的審判的,全部與應許之地無分、倒斃曠野。   “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那要再來的是一位審判的主,祂既已站在門前,我們就不可彼此埋怨,而應存忍耐敬畏的心,度餘下的光陰,準備着一切的生活行事,在那日向主交帳 主也是審判萬人的主,祂必快來施行賞罰與報應(啟22:12),我們縱然暫受試煉,也該忍耐,因為再過一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了。 埋怨雖然能宣洩負面的情緒外,但只會令人更失去信心和破壞和諧關係,不能帶來建設性的解決方案或正面的行動來改變現狀。 反之,信徒門落在百般試煉之中,要學習彼此包容和耐心,而不是因為面對的困難和挫折而互相抱怨。 埋怨: 1. 破壞和諧、加劇矛盾 破壞人際關係和社群的和諧。 2. 分散注意力:讓人專注於問題而不是解決方案,使得情況更難改變。 3. 影響心情:持續的埋怨會讓人陷入消極情緒,難以保持積極和正面的心態。 除了忍耐外,信徒應實際去理解抱怨背後的問題根源,學習: 1. 建設性表達:將不滿和困惑轉化為建設性的反饋,提出具體的改進建議。 2. 尋求支持:與信任的人分享感受,尋求理解和支持,而不是簡單地抱怨。 3. 正面思考:試著從積極的角度看待問題,尋找學習和成長的機會。 4. 禱告與默想:通過禱告或默想來尋求內心的平靜和神的引導。

5.1 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也不抵擋你們。(雅5:6 ) 這裏“義人”指到是誰人?

富人的罪有四:  1. 只知積財、吝嗇 2. 虧負工人 3. 嬌養己心、飲宴享樂 4. 枉殺義人 富人是當時大有權勢、有定人生死之權的大人物,看上下文在責備富人的罪,因此“義人”是指當時受逼害的基督徒,他們在職業上受富人的剝削,甚至無辜被殺。這些富人要這樣殺害“義人”的原因,按上文,可能是為了錢財的原故,“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 雅各責備那些欺負人群的富人,藉以警告一切貪財不義的富人必不得倖免神的審判,結果是要面臨“苦難”,原文是多數的,意即災難、痛苦、暴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