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路加福音,第12章,Luke」標籤的文章

12.9「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着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路 12:49-51)耶穌不是和平之子嗎?他來不是審判世界,而是要拯救世界?為人說他要把火丟在地上,並叫人紛爭?他所當受的洗是什麼?為何祂如此迫切要受這樣的洗?

12.9 耶穌提到"火",接着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然後祂談到"紛爭"。 (1)火是代表審判: 「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他的車輦像旋風,以烈怒施行報應,以“火焰”施行責罰。」(賽66:15) 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帖後1:7-8)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 火有潔淨的作用。聖經將神的審判描述爲火. 耶穌把一切都潔淨了,只有珍貴的東西留下來。不再有悲傷,不再有邪惡,不再有不公義,不再有死亡和朽壞。 (2)受洗代表主釘十字架飲盡苦杯: 耶穌對他們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可10:38) 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太26:39) 因此“杯”是指神的忿怒的烈火。 耶穌說:「我有當受的洗。」祂不是指在水裏受洗, 耶穌說的是杯中神烈怒之火.「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但在此之前,這火必須落在我身上。」 為何耶穌要飲盡神烈怒的苦杯?是因為人違背了與神的約,神必需懲罰,但耶穌代替我們受盡痛苦和刑罰。 “耶和華看見他的兒女惹動他,就厭惡他們,說:我要向他們掩面,看他們的結局如何。他們本是極乖僻的族類,心中無誠實的兒女。 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 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 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着了”。(申32:19-22) “火”根據摩西之歌,是神對乖僻、無誠實、拜虛無的偶像所起的憤恨的怒氣, 因而施行審判。 耶穌已受過施洗約翰的洗,因此這裏的洗是指耶穌釘十字架. 舊約水漫過,通常是指到開創一個新時代,正如創世紀一開始,耶和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或以大風一吹,紅海便分開,以色列民過紅海成為一個新的族類和國民。因此耶穌受的洗也開創了一個嶄新的時代,是天國降臨人間,但天國的價值觀顛覆了世俗的價值觀,因此未信主的親友、父母與跟從耶穌的人產生紛爭,甚至逼迫他們。

12.8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譯:把他腰斬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路 12:46-47)耶穌指出主人嚴厲的一面不忠心的人要多受責打,甚至重重被懲治,受腰斬之苦,為何如此嚴厲?腰斬又代表什麼意思?

重重地處治(或譯:把他腰斬了、切割為二)(或“cut him to pieces”或“凌遲處斬”),是給犯大逆罪的人最大的極刑。僕人受到如此嚴厲懲罰的根本原因是: 以為主人來得遲 (只是在主人眼前事奉,主人不在,便無王管) 動手打僕人和使女 (濫用主人賦予的權力、欺負壓迫同伴、性情暴戾、訴諸暴力解決問題) 吃喝醉酒 (只僱自身的享受,而放蕩、無節制) 定不忠心的罪 (嚴重擅離職守、疏忽主人的託付和職責)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 (明知故犯,毫無準備、任意妄為) 又不順他的意思行, (不執行主人的意思、擔誤主人的事情) 最重要是不知道自己是奴隸的身份,是屬於主人的,主人可以隨意決定他的生死禍福,卻當主人不在時,反而當自己是主人,浪費主人的物資去吃喝玩樂、放蕩醉酒,並且濫用主人賦予的權力去欺壓其他同伴,毫不警醒預備主人的再來,因此必多受責打!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 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主人應該給了那管家很多很大的自主權和權力去執行他的任務,也有很長的時間,以致他認為主人必不會這麼快回來,但他反而去欺壓同伴及浪費主人資財,既然多給他,主人交託的事沒有一件完成,也沒有好好準備迎接主人的回來,主人就要向他多取,但他竟空手見主,因此必多受責打(原文剝皮、 鞭打)。

12.7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路12:42)如何作才是忠心和有見識的管家?

忠心 (faithful) 原文誠信、可靠、可以託付的意思,也就是忠於所託,不在眼前事奉,做給人看,而是著重完成主人所分派的任務,忠於執行主人的意旨,為主人的利益着想。 忠心並不分事情的大小,都專心和盡力做到最好。"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16:10)任何事情,僕人照樣盡忠職守,把工作做好,不貪安逸享樂。不濫用權柄,不擅離職守。 見識 (wise),就是智慧,對事情的透視瞭解能力,也就是看到所當看到的,或者見人所未見到的,並且能夠謹慎分辨,不僅是作事,還要作得對、作得好、作得合乎主人的心意。 人忠心於主人的委派,按時按著情況和各人的需要、憑著愛心去分糧服事家裏的人,以神的話供應人。主人來時就要稱讚賞賜他,派他更大的任務,管理一切所有的。分糧是忠心的問題,按時就是見識的問題。 若沒有這個永生的角度和主人來按各人的行為之報償,今天的辛苦服事便可能成為重擔,甚至向神埋怨,以不懂得服侍主是恩典,是我們的榮譽,是我們得賞賜和稱讚的機會。

12.6 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路12:37)為什麼主人要進前伺候僕人?

主人好夜先返嚟,當主人叩門時,僕人也會立刻去為他開門。看見僕人們點著燈站著等待,一切預備妥當,僕人沒有在“無王管的情況下”偷懶懈怠,主人實在受感動僕人們的儆醒和忠心。祂會擦去僕人們辛勞的眼淚,叫他們與祂一同坐在筵席中,“自己束上帶,服侍僕人”。天國裡正是這樣徹底顛覆了主人和奴隸的關係和位分,反映耶穌的心腸多麼期待服侍我們一切的需要,那日不再分主人和僕人了,主稱呼門徒為朋友、為祂天國的合夥人partnership。天國只有在愛的關係中的喜樂和愉悦。

12.5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裏,你們的心也在那裏。”是否所有作主門徒的人都要變賣一切來賙濟窮人?(路 12:33-34)

12.5 變賣一切所有幫助有需要的窮人,是一個過程和生活的態度,不是指所有門徒都要一次過變賣所有,而是讓你按著忠心和見識使用神所託管你的資財,能夠變得readily available(隨時變現分享) ,如有主的感動和帶領,在有需要時, 甚至可以裸捐給有需要的人,不被錢財霸佔自己的內心,主導自己的決定。 我們要為自己預備的是永遠不壞、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不是說去賙濟窮人的好行為可以為我們賺取赦罪和永生的恩典,而是由於感恩不憂慮的心,不以積財為命根,天上的財寶是透過幫助其他人去積存的,「變賣所有的」,即是盡我們所能的去做忠心和有見識的管家。 財主為今生不斷積蓄的財物預備了許多,但卻沒有為死後的生命做好準備 。今日信徒應該如何安排生命裡的優先次序,什麼才是生命裡最重要的?應以什麼樣的態度去看待這世上的財物,讓自己遠離世上“人為財死”、為會過去如飛的財產的生命目的。 神所指的不是禁止我們擁有私人財產或儲錢。耶穌是要門徒不被錢財牽著鼻子走,常常為飲食、金錢等事情而煩惱.

12.4 耶穌如何教導我們不要憂慮?為什麼不要憂慮?如何才能不要憂慮?(路12:24-32)

12.4 不要憂慮: 什麼是憂慮呢?原文字根包含意思是“分割/分開” 和 “心”。憂慮者分心,不能集中,耶穌講的不憂慮要由於對神的信心才可做到。 "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 " (路12:28) (1)神看顧不潔的烏鴉,裝飾野地裏的花草 (2)你們比飛鳥是何等的貴重!    (3) 生命既由神而來,神自然供應所需,有天父無微不至照顧我們;連頭髮也數過    (4) 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 因此憂慮是多餘的,它只會助長人的無止境的「貪心」與為自己「積財」。最小的事尚且不能做,為什麼還憂慮其餘的事呢﹖    (5) 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你們不要求吃什麼,喝什麼,也不要掛心。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 (路12:29-30)     (6) 求最好的: 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路12:31)    (7) 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路12:32)    (8) 為自己預備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沒有人能奪去。財寶安存放在天上,人所有的思想的和盼望,都會以天上的事為中心,而這樣的盼望,就是醫治憂慮和恐懼的最好的方法。

12.3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12:20-21)下文也有講主人要求忠心有見識的僕人,要“預備”隨時主人的回來侍候主人, 你怎樣預備迎見你的神,你今生辛苦勞碌預備了什麼?又是為誰而用呢?無知和忠心有見識的人有什麼分別?

12.3 耶穌針對人的貪心,為自己積財而忽略屬靈心靈上的富足,於是講了無知的財主的靈魂今天就被上主收取的比喻。 他是個財主,財富日日增加,倉廩盈滿,甚至不夠用。證明他有聰明、有知識,致使財富日增,而且他有先見之明,"預備"擴大糧倉,解決太多財物的問題。那麼,他的“無知”在哪裏?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至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祂手所作的。所以,我的百姓因「無知」就被擄去;他們的尊貴人甚是飢餓,群眾極其乾渴。故此,陰間擴張其欲,開了無限量的口;他們的榮耀、群眾、繁華、並快樂的人,都落在其中。"(賽5:8-14) 人甚至要“自己獨居”,一切歸我,“不留餘地”賺到盡!因為他的心裏不足,缺乏安全感。 “無知”,是“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祂手所作的”。只自己經營計畫,卻不把神放在中心位置。 財富不是不好,而是要正確的擁有,正確的使用,正確的分享。無知的人單單為自己,預備的卻不知歸誰!忠心的人知道自己不過是管家,一切是主人所信託的,一心為著主人的託付認真盡責預備做得最好,所勞碌預備的都是為著主人的需要。 我們可以好好的工作賺取財富,而不「貪心」;放心的享用財富,而不「憂慮」;慷慨地分享財富,而專心「求他的國」。 當我們正確的面對今世的財富,我們就能好好預備擁有永恆的財富。

12.2 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路12:13)為何那人要求耶穌幫助他和兄長分開家業?他的要求合理嗎?

12.2 當時人們會去找拉比,以律法去為他們處理家產的紛爭。耶穌回答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顯然這二兄弟,一人想分開家業,一人不願分開家業,或者涉及利害分配的關係。顯然的,他們有相當的家產,而起了糾紛。這個問題的背後,乃是人的自私、貪婪、不能相讓。 耶穌針對他們內心的問題便指出: 一、生命不在乎家道豐盛 二、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是可憐的 三、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首要是「免去一切的貪心」,學習「不要為生命憂慮」及「只要求他的國」,最後是「賙濟人」成為在神面前富足的人。

12.1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路 12:8-9)是不是一個人暗中做基督徒,其他人不知道他是信耶穌的,就不能得救,不能被主承認?

12.1 「不認」:否認,棄絕;鄭重否認,棄絕到底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10:10) "認"是承認confess, 公開宣告耶穌是“主”的意思,不是頭腦上知道耶穌是主,而是公開讓人知道耶穌是你生命的主宰吸獨一的真神。 彼得也試過三次公開不認主,但後來他悔改了,承認主值得他一生去愛和跟從,上帝仍憐憫及大大使用他。 因此一個人持續不承認耶穌為生命的主宰、不公開自己是基督徒、不高舉耶穌是他的主、他是否真的得救,是一個很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