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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 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林前14:34-36) 為何保羅禁止婦女在會中講話,否則就是可恥的,因此要閉口不言?教會發生什麼問題要如此安排教會發生什麼問題要如此安排?甚至保羅至是律法的要求,為何律法有如此要求?

 “婦女在會中”原文是多數式的“教會”(assemblies),而不是聚會的“會”。所以這裏的重點,不是指在聚會中說話,而是在教會大會發言為首。因下節“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可證明本句是針對婦女不當在教會中當權作頭說的。喜歡作頭的婦女也常喜歡在聚會中說話,所以保羅不許她們說話,要她們順服。   “正如律法所說的”—“律法”指全舊約,按舊約大多數的記載,表明婦女不合宜作頭。例如: 夏娃出頭應付撒但而受誘惑(創3:1-7)。 撒拉作主把夏甲給丈夫作妾,鑄成亞伯拉罕的大錯(創16章)。 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曾因不服摩西的領導而長大痲瘋(民12章)。 以色列人所有宗族的首領,軍隊的統領,祭司的職分都是男人。 但也有例外,當男人未能勇敢出頭承擔責任,神興起女士師底波拉作領袖,但她本身是希望巴拉肯出頭為以色列人爭戰(士4:6-16)。 以色列人唯一的女王,是篡奪猶大國王位的亞他利雅,聲名狼藉(王下11章)。 以色列王后耶洗別,專橫弄權使以色列國陷入最黑暗的時期(王上19章,21章)。 聖經記載家譜以男人為主,甚至雖然夏娃先被引誘(提前2:14),聖經還是算亞當陷人於罪(羅5:14) 基督使五千人吃飽時,只算男丁的數目,也沒有看見有女使徒、女長老、或女監督的記載,但有女先知和女執事。 所以照“律法所說的”,大多數是男人作領袖,但也有很少數的例外。 另一方面我們看見婦女在教會裏有不可少的地位,貢獻絕不下於弟兄,無論做哪裏傳福音也要提述村女馬利亞獻香膏,主復活首先向曾被七個污附身的抹大拉馬利亞顯現,舊約也有以斯貼皇后舊以色列民免於種族滅絕,路得記專門記念卑微的摩押女子路得,但是聖經叫我們看見神一般不讓女子出頭去承受社會和文化的壓力,而偏向於作作成功男性領袖背後幫助的地位(創2:18、20),因為考慮到古時社會文化是重男輕女和女性多數沒有受教育和學識,若女性出頭承擔重任會面對相當的壓力和反對,保羅時代的社會情形也是如此(羅馬文化是男人英雄主義、以作戰士力量為榮、希臘人文化則是男人做哲學家主導思想潮流)。但神有時又會看情況隨己意命定作新事: "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護衛男子”(耶31:22) 現代先進的社會很難接受這種男女不平等的觀念,因為我們只看重“領袖”的地位,輕忽了“幫助者”的地位。我們評估人的價值,只看重他所站的地位,卻輕忽他的實際貢獻, 把崗位的分別看作...

14.8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林前14:26,29,31) 這裏說的聚會和一般崇拜的聚會模式不同,弟兄姊妹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並不局限於神職人員,也可用詩歌、教訓、啟示、方言(但是必須翻出來)分享得著,為著造就教會。為何現今許多教會少用如此方式聚會?

一般人對“講道”的領會是某位有口才並資深的傳道人,對群眾講道,講道怎麼可能是每一信徒都可能作得到的事?(林前14:1,5,31), 羅馬帝王君士坦丁接納教會,各處開始建大教堂,就有主教來主持崇典禮及講道,於是講道開始盛行,而信徒一個個起來作先知講道,則減少甚至沒有了。 保羅在這裏不是規定一種聚會的方式,指示我們今天的聚會必須像哥林多教會那樣,有詩歌、有教訓、有啟示、或方言和翻出來的話。他乃是根據當時哥林多教會已經有的聚會的形式指導他們,重點是在末了一句,就是“凡事都當造就人”。這原則可應用在現在教會的各種聚會上。 哥林多教會採用的是比較自由的方式。現今有些教會也效法模哥林多聚會形式,稱為交通聚會。但這不是說,凡不依照哥林多教會那樣聚會的,就是違背聖經。因為那不過是一個例子。 雖然各時代的人都有他們各自不同的聚會形式,但總要使大家都得造就。

14.7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林前14:20) 保羅勸勉在心志上要作大人,這是什麼意思?你在主裏面有何心志?是小孩子的心志,還是大人的心志?

“心志上作大人”,在這裏是特別指到要追求那更大的恩賜:作先知講道,不要以方言這等小恩賜為滿足。不要像小孩子只求一些吃的玩的,只屬於身體或情緒的享受,方言之經歷排在最末後的恩賜,無需拿來誇口,卻不追求更大的恩賜。 神賜人超然的恩賜,目的是要我們走上信心的途徑,把我們領到真理的基礎上。哥林多信徒在生活行事上,比別的教會腐敗墮落,他們在追求恩賜上,比較注意那些在身體上有感覺、在經歷上較神奇的恩賜。保羅在此提醒他們,如果在實際生活上不認真,容許淫亂、分爭、結黨,和各種屬肉體的事, 卻又在恩賜上狂熱追求超然經歷,這就是作“小孩子”,而不是作大人了。 面對神給我們的洪恩,我們應該在主面前立下大的心志,渴慕被主更大使用,更投入使用自己領受的的恩賜去服侍教會。

14.6 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林前 14:16) 阿們一詞是何解?這裏說感謝的時候說阿門、並不局限於結束禱告前說“奉主名祈禱、阿門” 為何我們現在不在禱告當中獻上感謝時,回應說阿門呢?

保羅在上文說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的理由。假如人單單憑着超然靈感的方言祝謝,自己雖然可與神交通,但是在座的人既然不明白你所說的,就不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跟你說阿們,也就得不着造就。 阿們原文是“實在”的意思,弟兄姊妹祈禱感謝時會眾回應說阿門是有上述聖經根據的,並不是機械式地一定只能在祈禱結尾奉耶穌明祈禱時才說阿門。會眾受感回應說阿門,即代表心裏實在認同對方祈禱的感謝和祈求的內容,代表全會眾一起向神同心獻上感謝或呼求。 這裏的聚會形式就是自由敬拜的形式,是群眾一起參與,可以一個一個輪流作先知講道分享,也在禱告中,會眾一起同心投入說阿門,否則就是單獨一個人的祈禱聲音,眾人聆聽而缺乏同心投入一起說阿門表達齊心支持對方禱告的效果。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他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們)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林後 1:20)

14.5 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林前 14:15) 用靈禱告、歌唱和用悟性禱告、歌唱有什麼分別?

我們不論禱告還是歌唱,都要心靈與悟性一起用。單用心靈就是單憑直覺,很容易被情感作用誤導,所以不但要用心靈,也要用悟性,也就是要用心思和理解力,好明白我們所講所唱的是甚麼。這樣才能真正表達我們從心靈所發出的感情,又能使我們的禱告和感謝叫自己和他人得益處,假如我們不用悟性,單憑靈的感覺,甚至任憑情感受激動,說出一些沒有人明白的話來,就不能夠造就人了。

14.4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 (林前14:14) 什麼是用靈禱告?為何用靈禱告、悟性就沒有果效、難到用靈禱告就可以不需要悟性?

用方言禱告就是他的靈禱告,可是他的悟性卻沒有果效呢?因為方言既屬超然靈感之恩賜,叫人能夠說他本來不會說的別國話,人就不能憑他的心思、聰明、智慧去忽然能說出別國的話語來,這完全是聖靈在人的心靈裏面工作的結果,不是人的悟性所發生的作用,所以說他的悟性沒有果效。 保羅在這裏並不是貶低悟性的果效與價值,他只不過說明用方言禱告的性質而已。那麼我們是否應該只用心靈禱告,而不用悟性禱告呢?不是,下文清楚表示兩者都需要: “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

14.3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林前 14:12) 恩賜既然是按聖靈的主權、隨祂的意思赐下、為何人還要切慕和向神求多得恩賜?

信徒要切慕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所以相應的行動就是去祈求,不是為自己,乃是渴慕被主使用,回應神的恩召,以致服侍和造就他人,滿足教會不同職事的需要,以致有足夠的恩賜擔任職分,不致沒有恩賜的人,卻佔據職分,服侍得不好,妨礙事工的發展,務要發掘找到自己的恩賜,操練挑旺,各盡其職。 保羅強調更要羨慕先知講道,雖沒有禁止說方言,卻消極地不鼓勵說方言。如說方言,就必須有翻出來以造就會眾,所以祈求恩賜還是以能叫人多得造就為原則。 保羅多次鼓勵信徒要羨慕“作先知講道”(林前14:1,5,39),並且鼓勵一個一個可作“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得勸勉(林前14:31)。 保羅還鼓勵信徒可用心說五句話教導人(林前14:19),這裡的教導就是上文所說的“作先知講道”,哪有講道的內容是五句話的?另外,肢體各有不同的功用(羅12:4-5),“豈都是先知麼?”(林前12:29)但為何在此卻鼓勵每一個信徒都要“作先知講道”? “先知講道”不能單譯作“說預言”,譯作“宣講神的信息”較為可取。呂振中譯本將先知翻成“神言人”,有宣告者”(one who calls or announces)和“被呼召的”(one who is called)意思 先知是講說那從神聖啟示所得的默示、感動、領悟,宣告神的旨意,包含譴責、勸戒,或是安慰,可以有預言,但是次要的,最主要的,他就是神的口(發言人、代言人),奉神的名告訴、曉諭、吩咐人關於神的旨意, 宣揚declare/proclaim神聖信息、這些話帶著能力指示、安慰、勸勉、責備、定罪、鼓舞他們的聽眾(林前14:3,24),並沒有任何預言的性質在內。 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林前14:24)上述不涉及預言,乃是勸醒人,審明人,使他們清楚自己的光景。 這裡的‘先知講道’,不是預先准備好,而是實時領受聖靈的‘啟示’(林前14:30),馬上講出來;也不是預告未來,乃是包含造就、安慰、勸勉的話(林前14:3) 哥林多信徒都能一個過作先知講道,卻反而追求各種炫耀的異能,包括說方言在內。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

14.2 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 (林前14:8 ) 聖經中關於吹號打仗有什麼屬靈意思?在屬靈的爭戰中、什麼是號角和其功能?

古時以色列人採用「號角」聲來傳遞信息。首次提到號角,是在西乃山神頒布律法時,藉角聲召集百姓,並宣告神要出現(出19:10-19)。 神曉諭摩西,要用銀子做兩枝號,用以招聚會眾,並叫眾營起行(民10:1-2)。當約櫃迎入大衛城時,號的數目增至七枝(代上15:24)。當約櫃抬入聖殿時,號的數目增至120枝(代下5:12)。 一般號角是由祭司來吹奏(民10:8)。 天使(太24:31)或神吹號角(亞9:14),宣告末日審判,耶穌永作王。 祭司耶何耶大立約阿施為王時,祭司吹號(代下23:11-13)。 神的靈降在基甸身上,他吹角聚眾(士6:34),夜間突襲米甸人,眾人同時吹300枝號角,使敵軍恐慌(士7:15-22)。 在聚會時間吹號發出警告,如同守望者的「角聲」。 號角聲用於聚眾和打仗及拔營起行: 吹二枝號長號聲,聚眾到會幕(民10:3、7)。 吹一枝號長號聲,聚眾到摩西(民10:4)。 吹二枝號短號聲,與敵人打仗(民10:9)。 吹二枝號短號聲,拔營起行。    第一次吹出,東邊營起行。    第二次吹出,南邊營起行。    第三次吹出,西邊營起行。    第四次吹出,北邊營起行。 吹二枝號長號聲,慶祝節期與月朔(民10:10)提醒神與子民所立的約。 士兵們都要根據不同號聲,才知道應該前進還是後退、集合或是分散。如果吹“無定的號聲”,士兵們不能分別到底是要集合、前進,還是後退、分散,那就無從預備打仗了. 今日信徒均為君尊的祭司(彼前2:9),有責任要吹號招聚神的選民: 宣告神的話 喚醒覺群眾聚集:       敬拜、       守望、       一起打美好的仗

14.1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 (林前14:6) 保羅說在弟兄姊妹中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講解,比方言更為重要。現今教會的講道有否涉及啟示、知識、預言、教訓講解,為著使人得造就、安慰和勸勉,神對講道有這四方面元素的要求:啟示、知識、預言和教訓,如何應用在今天的教會中?

啟示:有啟發性的教導。 知識:包括真理的知識和一般的知識。 預言:指一般講道,也就是作先知講道。“預言”原文的動詞就是“作先知講道”(林前14:1,3-5)。 教訓:就是用神的話來教訓人。 這幾種形式都是關乎教導工作;保羅的意思是,如果不用各樣的方式教導他們,叫他們明白他所講的,那又有甚麼益處呢?若單說他所不能領悟的話,當然對他們沒有益處,所以作先知講道能造就信徒,說方言卻不能。 假如教會沒有有系統的主日學/查經班/專題培靈會,主日崇拜講道往往較為大路一般性,較為小“啟示性”的教導、也缺乏系統性查考全部各卷聖經,對聖經知識貧乏、而一般主日講道也只圍繞經常講的題目和經節,對全備真理性有規模的知識和裝備較為薄弱, 並且"教訓"應該著重應用性,把信仰實踐在日常生活中,保羅在此強調著重各式各樣的宣講方法和不同的內容,以致弟兄姊妹在真理的規模上有根有基,並且能夠自己"搵食"吃乾糧研經而不再停留於被餵奶,單單單方向被動式聽道,而不自發去發掘神話語博大精深之處,更談何持劍衛道,抵抗異端及世俗的哲學和價值觀,護衛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