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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我們如今彷彿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林前13:12) 今生我們的認知很有限,無論是我們的視野、知識和經歷,並理解分析的能力,成長的背景、盲點、偏愛和思想的框框,都限制我們全面掌握人物和事情的實況,到永恆我們是否如同神全知道一切?

我們活在世界上,所知道的像小孩子一樣,仿彿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我們在這肉身中所能領受的一切屬靈好處,無論是作先知講道、說方言、有全備的真理知識…這些都好像在小孩子的限度裏面, 都像小孩子,非常膚淺有限。等到我們到了神面前的時候,就像是一個成年人,對於神的事情知道得更完全,跟我們還在肉身時比較起來,覺得在世時所知道的一切,實在像小孩子一般的幼稚,算不得甚麼。 所以“等那完全的來到”的時候,不但不會看重今世物質的榮華,就是今世有用的恩賜,像說方言、作先知講道、或真理的知識,也都被當作是孩子的東西一樣的丟棄了。唯有“愛”是永遠不止息的,它不單單限於對今世有用,就是到永世裏面,當神的事完全知道的時候,還是有用,所以愛比這一切都更有價值。 信徒在恩賜上的追求,跟生命的長進有密切關係。生命還幼稚的時候,所追求的是些比較幼稚的事情,所愛慕的恩賜,也是比較能夠叫我們在情緒上有享受的。等到生命長大成熟後,他在屬靈方面的追求也就更有深度了,結果必定是追求屬神的愛的長進,因為只有愛有無止境的深度。 屬靈奧秘的事情,有好些是我們現在不能透徹清楚的,因為聖經沒有明講,隱蔽的事是屬耶和華(申29:29)、但今生我們必須知道的事情,聖經已詳細向我們啟示,特別是救恩的真理 我們對真理的認識並不等於真理本身、因為我們要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知,需要尋求主的帶領和啟示,這裏說的“模糊不清”,是以主再來時跟主面對面作比較說的。“到那時,就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主在來時,我們要與主面對面時就全知道,並不代表我們不會在認識神的知識上不再有長進,這裏的“全知道”是特別指我們今生一切的際遇和背後的原因並神對我們所存的美意,在主裏面所思、所想、所行、所付出、包括一切苦難都向我們變得有意義和價值,知道天父的智慧安排造就和一片苦心精心的佈局,為要成就我們更似耶穌基督,並和他一同得榮耀、分享他的國度王權和永恆的產業

13.5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林前13:8) 方言之能停止未?何時會停止?為何先知講道終必歸於無有,人可不再需要先知講道嗎?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先知本着神的話解釋神的奧秘,這種恩賜終必歸於無有。因為有一天大家都到神跟前,那時就用先知講道的來替我們講解神的話語了。雖然作先知講道是重大的恩賜,能啟發造就人,但有一天這恩賜會變成沒有用處,但是“愛”卻不會停止(“永不止息”的)。 “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為甚麼單提起先知講道和說方言兩種恩賜呢?這是下文十四章中,保羅把先知講道跟說方言作比較。因為哥林多教會太偏重於說方言,雖然作先知講道遠比說方言重要,但這兩種恩賜也終必歸於無有。 聖靈根據工作的需要賜下恩賜,所以恩賜是會因再沒有需要而停止的。 現今有說方言的恩賜嗎? 第一次說方言發生在五旬節,使徒行傳2:1-4。 使徒出去用眾人的語言跟眾人分享福音,“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神的大作為!”(使徒行傳2:11)。希臘原文“鄉談”按字面翻譯過來是“語言”。所以,講方言的恩賜是指一個人用他本不知道的聽道人的語言來傳道。在哥林多前書12-14章,保羅講到了奇妙的恩賜,他說:“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什麼益處呢?”(哥林多前書14:6)。使徒保羅所說的,與使徒行傳裏關於方言的描述一致,講方言是對聽道人有益,讓他們能聽到用他們的母語所傳講的神的話語,但對別人沒用處——除非把方言翻譯出來。 一個有翻譯方言恩賜的人(哥林多前書12:30)能明白說方言的人說的話,即使他自己不懂那種語言。翻譯方言的人會把說方言的人表達的資訊說出來給大家聽,這樣每個人都能明白。“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哥林多前書14:13)。保羅關於沒有被翻譯出來的方言的結論強而有力:“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哥林多前書14:19)。 如今有沒有說方言的恩賜?這個恩賜停止是跟下文“完全”的到來有關。(林前13:10) 有人指出講方言是神的審判到來的跡象。(賽28:11、珥2:28-29),方言是“為不信的人做證據”。(林前14:22) 根據這個論據,說方言的恩賜是對猶太人的警告,告知他們神要審判以色列因為他們拒絕接受耶穌是彌賽亞。因此當神審判了以色列(西元70年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說方言的恩賜已經不再有其最初的目的。 但是雖然說方言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並不意味著方言就會停止。聖經就此沒有明確斷言。 另一方面,如果方言的恩...

13.4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7) 愛真的能凡事包容和凡事忍耐嗎?對方一次一次傷害還要包容?還要忍耐?對方三翻四次地背信棄義,難道還要凡事相信他嗎?有些人真是很難盼望他會改過他的劣根性,凡事盼望的基礎是什麼?

“凡事包容”,是在上一節“只喜歡真理”的範圍裏,絕不是包容罪惡的事,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總會發現對方的過錯,特別是言語的無心之失,在群體中大家不同個性處事態度和取向,小不免難免磨擦、爭執,一個寬容的心是重要的,不要因小問題破壞關係,要找大放細,堅持大原則,在無關重要的小事上學習妥協讓步,不要總是以自己為標準和中心要求別人跟從,在群體中學習融合相處,互相遷就,實現聖徒共融相通,彼此相愛。   “凡事相信”,不是隨便甚麼都信,因為“愚蒙人凡話都信;精明的人卻步步謹慎”(箴14:15) ,這裏是說愛不存惡意疑惑人,總是從好的方面相信,benefits of doubt 歸於被告,直至到被證實或有合理推斷為止。因為愛也是有保護人免受謊言的責任,恨惡一切謊話和不誠實,只喜歡真理。   “凡事盼望”,愛總是積極地向好的方面期望,不輕易放棄盼望,就像慈父對浪子那樣,總是盼望他會回轉得救,否則歷史上就沒有使徒保羅,因為亞拿尼亞、彼得、雅各可以懼怕風險而放棄先前熱心逼迫教會,後來歸主的保羅。對對方有盼望,起碼仍然會為他祈禱,就算盡了力量都失敗,也仰望神的憐憫繼續禱告,人總是不配的,但我們要學習就是天父的慈悲心腸,真正牧者心腸,永遠都是一個不能少!堅持盼望到最後一刻為止。

13.3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林前 13:5) 什麼叫作“不做害羞的事”?惡人這麼多罪大惡極,為何不計算他們的惡,並小心防範他們,不再中他們的惡計?

“害羞的事”,就是暗昧、不合乎真理、不能夠見光的事,含有羞恥的成分。可是愛是“不作害羞的事”的,所以“愛”不包容罪惡,也不庇護暗昧的行為。   “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無條件的,只為對方益處,不是為一己私利或基於厲害關係而作出交換付出。 “不計算人的惡”,就是真正饒恕人的惡,不把人的虧欠計算在心裏。愛是不記人的“壞賬”的。沒有記仇的心才能真正做到饒恕70個7次,否則總是秋後算帳,放不下、揮不去、一生便活在苦毒和怨恨中,不是不放過他人、而是不放過自己、被復仇的心理捆綁、要知道伸冤在公義的主,主必報應,連背後講人一句閒話也要句句供出,神自會記帳,將來足足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讓我們把伸冤的主權交給公義為我們伸冤、主持正義的主。 這並不表示我們不需防範惡人的計謀,主禱文也教我們向神祈求脫離兇惡,不計算人的惡就是要保守自己的心,不讓自己被仇恨佔有和控制,也變成一樣的惡人,以惡報惡。

13.2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13:4) 愛一定是不嫉妒嗎?難道夫妻之間的愛能容下第三者,而沒有嫉妒的成分嗎?什麼是“不張狂”?

“愛是不嫉妒”,嫉妒的人沒有愛,卻有自卑感,又不歡喜別人比自己強。在普通人的觀念中,總是以為愛與嫉妒是分不開的,所以我們會為自己的嫉妒辯護;但聖經給我們看見,真正的愛是不嫉妒的,因為真正的愛,必定喜歡所愛的人得到好處,而且得的愈多愈好。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自誇、張狂,跟嫉妒的人心理剛剛相反。嫉妒的人常常自卑,而自誇張狂的人內心卻常自尊、自大,宣揚自己。但愛是不自誇的,不想把別人顯得渺小,也不願意叫別人難堪。   “張狂”是自誇的一種狂態表現,可以說是一種粗野而完全沒有約束的自誇。 上述的愛是指人與人之間的愛和關懷,特別是在信仰群體,彼此無需比較、也無需嫉妒他人比你擁有得好,過得好,因為愛的特質就是分享,並且施比受更為有福,但是夫妻間的愛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愛,不容第三者,因為是二人聯合成為一體,彼此終生委身,丈夫愛妻子為妻子犧牲捨命、妻子愛丈夫甘心順服支持,夫妻間的愛是彼此相屬,不用第三者摧毀這相愛和家庭的關係,正月耶和華我們的神也是“忌邪的神”(出34:14) “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的殘忍” (歌8:6) 神聖的愛是沒有妥協讓步的空間。

13.1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 ) 為什麼捨己身叫人焚燒這麼痛苦連命都豁出的情況下,仍然可以沒有愛?

愛是一切事的價值。凡我們所作的事,若沒有“愛”就沒有價值。另一方面,這幾節也告訴我們甚麼不是愛。才能、恩賜、物質的捨棄,並不就是“愛”。各種才幹或品德的表現並不就等於“愛”,沒有愛的人也可以同樣有這些表現。“愛”雖然和這些好事很相似,但並不相同。人可以出於壞動機而做好事,但出於“愛”的好事卻必須完全出於好的動機。 人可以為政治理想捨己身叫人焚燒,也以為名留千古,流芳百世,也可能因為情緒崩潰,選擇自焚了結餘生。愛是要看動機是否良善、是否無私地為他者、和作出相應合理明智的行動,即不要好心做壞事,爱要表現在智慧和真理上,不能溺愛或偏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