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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着胸回去了。(路23:48)為何群眾會捶著胸回去?

23.3 民眾注意到太陽變黑、地亦震動,就連耶穌死時也有權柄,只大喊把祂的靈魂交在父神中就即時斷氣了。法利賽人、祭司及長老也知道殿裡神聖的幔子裂為兩半,羅馬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目睹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太27:54),承認耶穌是一個義人 (路23:47)。 聚集觀看的眾人,就是那些反對主及嘲笑他的群眾,以及漠不關心的旁觀者,看見當時的情景,就因此捶胸難過,表示悲傷、懊悔,殺了一個無辜的義人,甚至是上主派來的先知,天地不容此惡事,他們顯然是為了他們所參與的事件,感到恐懼而懷著悔恨的心情回去。

23.2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路23:31)耶穌為何這樣說?

23.2 「這些事」乃指猶太人棄絕主,要釘祂十字架(路23:18-23),「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 乃指耶穌,祂有豐盛的生命,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詩1:3),「那枯乾的樹,將來怎樣呢。」這是指以色列民說的,他們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約壹5:12;猶12),連有汁水的樹都要面對這麼大的苦難,那麼枯乾的樹,即不悔改、不結果子的以色列和不認識神的人,就更遭殃了。 本節可能是當時一種俗語,乃是說義人既受這樣的苦難,惡人要怎麼樣呢?(參箴11:31;彼前4:17,18) 以色列就快被毁滅,到時候這些婦女們就面對大災難了,要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痛哭。 此句意思亦可擴大為:猶太人原本是神的選民,因為拒絕基督,而將受刑罰與災禍;何况那些不認識神的外邦人,豈不更無法逃避神的審判麼?

23.1 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路23:12)為何彼拉多和希律會因耶穌成了朋友?

23.1 在耶穌進城時期,彼拉多為羅馬猶太行省總督,也率領精銳部隊進駐城,防止逾越節發生動亂,希律王也進城與百姓過逾越節,希望討好猶太人,因為猶太人不喜歡他作王,他是以東的後裔,沒有猶太人純正的血統。 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又不想得罪眾人,便想把耶稣這個燙手山芋送給希律王,也同時想賣人情給希律,把耶穌送到他那裡以表尊重。希律很開心,他想見耶穌很久,希望耶穌施展神蹟,因為他要確認耶穌是不是復活的施洗約翰。他問耶穌很多話,耶穌卻一言不答,希律也查不出什麼罪,便把耶穌送回給彼拉多, 似乎表達了互相尊重,彼此推讓,交栽決權給對方,因此在那一天,他們就成了朋友。 他們本來是彼此競爭的,彼拉多管轄猶太區、希律管轄加利利,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 這可能因為彼拉多曾殺害加利利人,又將他們的血攙雜在祭物中一事 (路13:1),侵害了希律王權的緣故。

22.3 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 22:42) 耶穌的意思和天父的意思,是否可以不同? 他們不是三位一體的神嗎?

22.3 「三而一的真神」: 從聖經啟示,我們所信的是「三位一體」的神, 只有一位獨一的真神!天父是神、愛子是神、聖靈是神!祂們是三位不同位格(persons),彼此有個別的意志,但又同時完完全全地在愛的團契裏「合以為一」,完全聯合緊密不可分, 父在子裏面、子在父裏面、聖靈充滿其中, 父、子、聖靈均同等、同尊、同榮、彼此相屬、彼此分享、從永遠到永遠最緊密聯合在一起,正如耶穌說「父與子原為一」,神稱為至聖的神,即是世間沒有其他的靈、人或物可以和他類比,神是最獨特和超絕脫的! 他們的意志均是絕對堅強「愛的意志」,按著神至高智慧,在創世之前已計劃萬有和救恩,三一神一直共同作工成就最美永恆的計劃. 當愛子成為肉身,祂同時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聖經說這是極大的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因為耶穌是人、所以他說關於耶穌再來,父所定的時間,連子也不知道, 是他選擇甘心接受人的身份不去知道,面臨十字架的苦杯,在客西馬尼園祈禱時耶穌以人的身份向父神呼求,若果可以便撤離苦杯,因為以人性血肉之軀,實在極其痛苦,難以承受被父神離棄撕裂之痛,這正表明他是完完全全的人性方面,但他終極愛的意志,再一次將主權完全交給天父,願意天父的旨意成就. 正因為主同時擁有完全的人性,所以他會在天父面前傾心吐意,祈盼天父救他脫離苦杯,但同時憑著愛的意志堅定選擇天父的道路,正好比婦人壞胎生子,不停陣痛直到最高十級撕裂痛楚、極其疼痛、許多人也情願避免這痛苦難當的過程,但為著愛的結晶誕生便選擇堅忍下去,因著主冇保留的犧牲,教會便出現了!世人便有希望,神的計劃就得以成就,魔鬼權勢就徹底粉碎

22.2 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他們說:「主啊,請看!這裏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路22:36,38) 為何耶穌要叫門徒買刀? 耶穌主張用武力對抗嗎?

22.2「但如今」表示時代不同了,以前主傳道初期吩咐門徒:「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 城你們不要進......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 ,「但如今」則吩咐:「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 最後「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賣衣服買刀”,表明緊急和重要。一般以為食與衣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武器總說不上最急需,現在卻要放在衣服的前頭, 因此「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這句話,應與上文35-36 節連在一起解釋;意即由於今後時勢不同、反對的勢力更嚴峻、耶穌將不在肉身中與他們同在,任務也有所不同,所以今後他們應有更多的儆醒和預備,要小心自己的生命,主吩咐他們「買刀」,是象徵式,喻意要自衛、自保,非真正買刀, 而「刀」是指守節用來屠宰祭物的匕首,或是為防備行路時遇見野獸或盜賊危險所用,作自衛的準備.  門徒説有二把刀,主説「夠了」(路22:38)。「二把刀」面對大規模的圍捕,顯然沒有作用, 並且數小時後,主便叫他們「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主的國不屬這個世界,不是用屬血氣的兵器爭戰(約18:36,參林後10:3,4)。因此顯然主並不主張武力對抗, 既然決定不用刀,買刀何用? 因此這乃是寓意,是主警告門徒們,如何面對將來。

22.1 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着喝。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22:17-20) 為何逾越節的晚餐是祝謝“杯”, 之後再在祝謝“餅”, 而飯後也再拿起“杯”分給門徒飲, 而我們現在的聖餐,先祝謝“餅”,之後再祝謝“杯”, 為何次序不同? 並且上述記載逾越節的晚餐有兩次祝謝“杯”,為何與今天我們遵守的聖餐不同?

22.1 傳統逾越節筵席做法: 按猶太人逾越節的傳統,桌子上會有一布袋,內置三塊無酵餅。一家之主會從第二塊無酵餅擘取一部分,把它包妥另外收藏,然後讓孩子們找出來。誰找到這「隱藏的無酵餅」便會有獎品,傳統並沒有解釋這習俗的由來,有的說三塊無酵餅代表亞伯拉罕、以撒及雅各;有的說代表祭司、利未支派及以色列。早期猶太信徒對他們來說,三塊無酵餅代表聖父、聖子、聖靈。而中間那塊無酵餅被擘開及收起來,正代表聖子的死及被埋葬。誰找到聖子的就贏取獎品。 在逾越節的家宴上,猶太人還要喝四杯酒 (參出6:6~7): 所喝的每一杯酒,都為記念以上主所承諾的救贖行動。 第一杯:分別為聖之杯 主拯救以色列民脫離埃及為奴身份。 第二杯:審判之杯 主從埃及人之轄制中拯救以色列民。 第三杯:救贖之杯 主救贖以色列民。 第四杯:讚美之杯 主以以色列民為祂的子民,並要作他們的神。 耶穌在逾越節筵席上如常喝了頭兩杯酒 ,在喝第三杯,祂說:「這是我的血」,但祂並沒有喝第四杯,祂應許當我們回到天家,可以完美地敬拜神時,再與我們同喝新的。那時這應許便完全兌現:“主以以色列民為祂的子民,並要作他們的神。”

21.5 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21:28)我們立志信耶穌那一刻,不是已經被主救贖了嗎?為何還有一個得贖的日子?那是什麼日子?

21.5 “得贖的日子近了”, 所以我們應當“挺身昂首”。 『得贖』不是指靈魂得著救贖,這在我們信主時已經得著了;這裏是指我們“身體的得贖”,即復活的身體, 完全脫離衰敗, 以致我得享“神的兒子的名分”去和主一起承受萬有.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着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羅8:23)。 今世我們的身體仍然歎息、勞苦,受敗壞的轄制,有病弱衰老的痛苦。身體的得贖是要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才能得著。當主再來的時候,祂要使我身體得贖、改變,有復活的身體,脫離敗壞的轄制,與主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他要按着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

21.4 日、月、星辰要顯出異兆,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因海中波浪的響聲,就慌慌不定。(路 21:25)地上邦國困苦是指什麼?為什麼海中波浪的響聲會令人驚慌不定?

21.4 “困苦”:原文有悲傷, 痛苦, 難過之意思. 現今經濟全球化、若主要經濟體係有問題,也自然會波及其他邦國:美國長期大量發債、人民過度消費,中國房地產及內需衰退、其地方政府及影子債務嚴重,加上近來戰亂頻繁,天災連綿,都是邦國困苦的先聲、預兆. “慌慌不定”:原文有困惑、焦慮, 海中波浪的響聲為何會令民眾慌慌不定? 從南亞海嘯死了20多萬人,便可知海中的波浪響聲是多麼嚇人!末世多處常有大地震,若地震發生在近岸邊的海底,便會引發巨大的海嘯,掩沒許多沿岸市鎮, 令沿岸生活的人民驚慌焦慮.

21.3 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路21:24) 外邦人的日期是指到什麼?

21.3 “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 猶太國被巴比倫毀滅後,人民被擄及流散,從那時起神將政權完全交在外邦人手中,故謂之“外邦人的日期”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金、銀、銅、鐵、泥的像”之夢(但2:31-45) 就代表了外邦人連續的王國,這些王國將統治世界,直到基督再來、天國降臨在全地. 以色列雖然於1948年復國,但耶路撒冷仍未完全歸以色列統治 (回教清真寺仍在聖殿山),領土仍未完全恢復昔日亡國前的疆界. 這是因為以色列人仍然硬心不相信耶穌為彌賽亞,但保羅表示他們會在末世大災難最嚴重事悔改,最終全家得救 (羅11:26), 悔改之前的時期就被稱為外邦人的時期. “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羅11:25) 原文沒有“數目”,應該譯做“等到外邦人的完滿達成”  “a partial hardening has happened to Israel until the fullness of the Gentiles has come in” (Romans 11:25) 由於以色列人不結果子而亡國、神的選民身份便擴大至外邦人,外邦人即是羅馬書所說的“野橄欖枝子”接上取代以色列人(本樹的橄欖枝)為神結果子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着橄欖根的肥汁 (羅11:17)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着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羅11:24) 當天父預定外邦人的時期滿了,以色列全家悔改得救便結束了外邦人統治世界的日子,世上的國要成為我主我王的國!

21.2 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 (路21:11,19) 忍耐和保存靈魂有什麼關係? 若不忍耐, 是否就不能保存靈魂?

21.2 “忍耐”: 原文有堅定、毅力、持久、不屈不撓的意思。 保存靈魂:“保存”原文可以作獲得、擁有, 保持; “靈魂”:原文是指生命. 在末世天災人禍,世界會變得更加墮落與敗壞,世界也嚴重逼迫信徒,然而神容許這些苦難臨到信徒,不是要叫人絕望,而是要帶給盼望、因為主再來的日子近了! 當患難和逼迫來臨的時刻,信徒要堅定地為主勇敢站立,持守真道為主作見證. 耶穌應許門徒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指的就是這一切都在神的旨意和掌權之中。如果門徒被殺害,就是主允許他們為主殉道,他們勝過試煉, 按主的應許就必得生命的冠冕 (雅1:12); 然而如果神不允許,連一根頭髮都沒有人可以損壞. 「常存忍耐」指的就是在各式各樣的患難之中,恆久為主忍耐,堅忍持守主的真道, 以最終成就了堅忍、得勝的屬天生命,使我們越是在患難中為主作見證,就越被主使用,更加經歷到神的同在、智慧與能力,也就更加有盼望,充滿屬天的喜樂繼續忍耐下去。 信徒不要懼怕, 若信徒在苦難中能堅忍到底和持守信心, 最終必得著上主的拯救。 若持久/最終都放棄了信仰,不堅持起初確實的信心到底,那人應該檢討自己是否真誠信主和跟從神.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份了”(來3:14)

21.1 你們聽見打仗和擾亂的事,不要驚惶;因為這些事必須先有,只是末期不能立時就到。」當時,耶穌對他們說:「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路21:9-10)什麼是擾亂的事?民要攻打民又指到是什麼現象?

21.1 “擾亂”: 原文不穩定, 混亂的局面、與既有的權威抗衡、吵鬧、喧嘩、騷亂 末世有許多大型示威、激烈抗議、群眾擾亂、混亂不穩定的情況, 西方個人主義抬頭、民權運動、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互聯網令通訊發達、刺激群眾對強權、暴政、權威的挑戰, 對統治者看來是刁民, 帶來社會動盪. “民攻打民”:民族之間的衝突、表示敵對、反對, 許多種族大屠殺, 宗教教派之間水火不用, 對有色人種和少數民族的打壓、歧視、剝削和他們的反抗, 連香港這麼小的地方也藍營和黃營嚴重撕裂, 民眾之間難以復和、彼此仇恨之心加重.

20.3 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裏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路20:35) 將來承受永恆世界的,不是單因信稱義便可承受,,而是要「配得」!公義的神於將來賞賜,不會是“大鑊飯”, 每人均分天國的位分和權柄,而是根據各人配不配得、配得多少,如何才能「配」承受永恆不震動的國?

20.3 神是公義的!將來審判也是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2) 償罰是在乎各人今生的果子, 俗語話「冇咁大個頭,就不要帶咁大頂帽」,永世裡我們是否配得冠冕和作王的權柄? 配得那永恆世界的得勝者: (1) 愛主多過一切!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 10:37) (2) 願意跟主到底、不怕凌辱、受苦和犧牲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 10:38) 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徒5:41) 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 (帖後1:5) 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 11:38) (3) 前進不後退!不貪愛世界. 耶穌說:「手扶着犂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9:6) (4) 看重和領受神的道 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 (徒13:46) (5)良善和因信殷勤、忠心、多作主工的僕人 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 (帖後 1:11) (6)穿上白衣義袍, 過聖潔的生活 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 (啟 3:4) 連我們的主,也是因為絕對完全地順服天父,以致於死,所以祂以曾被殺的羔羊身份,配得著一切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啟 5:12)

20.2 耶穌看着他們說:「經上記着: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甚麼意思呢?(路 20:17) 匠人是誰?房角的頭塊石頭又是誰? 為什麼匠人會覺得不合適而棄掉此石頭?

20.2 『匠人』(Builders) 指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和長老等宗教領袖,他們自以為熟悉舊約聖經,擁有宗教上的知識, 能夠判斷哪些是合符律法,那些是律法不容許和拒絕的. 『石頭』指耶穌,被猶太的領袖棄絕,(reject/disallow) 被他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神卻叫祂復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詩118:22;徒4:11),就是用以建造全新的教會(萬國禱告的聖殿,取代只有華美外表人建的聖殿) 主就是最根基、最重要、連絡全體的房角石 (賽28:16;弗2:20~21;彼前2:4~7)。 匠人為什麼會放棄、拒絕耶穌這基石?這是因為他們只接受榮耀得勝的彌賽亞,去幫他們摧毀一切仇敌,復興以色列國,成為列強之首,而不接受軟弱、無能、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因為他們不明白彌賽亞必須先受苦、洗淨他們的罪惡 (正是他們的罪惡、偶像和屬靈的淫亂使他們亡國),才能引進榮耀的天國. 教會的建造必須根據基督 (房角的頭塊石頭);對於不信的猶太人而言,耶穌就是絆跌人的石頭 (賽8:14~15;羅9:32~33;林前1:23;彼前2:8)。 「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當主再來的時候,對於不信的列國,主乃是砸人的石頭 (但2:34~35,44~45),不接受主的人,必要滅亡。 “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石頭,是穩固根基,寶貴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著急。” (賽 28:16)

20.1 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說:「這是萬不可的!」(路20:16) 為何聽見這比喻的人會認為這是萬不可的?

20.1 加利利的土地大部分是外邦人所擁有,猶太人必須去承租,再繳納租金/當納的果子,園主不管派幾個人來,被打、被傷、被凌辱又空手而回,最後派獨生愛子去,他們居然更是毫不留情殺了他, 因為按當時法律,若土地沒有繼承人,園主也久不來處理,最後果園就會變租戶所有。 上文祭司及長老們不回答耶穌所問關於施洗約翰權柄的問題,主也不告訴他們他的權柄是從哪裡來的,但他轉頭就對百姓講了葡萄園的比喻,指出他的權柄是從哪裡來的: 他乃神的愛子,園主的愛子怎會沒有權柄來管理園子呢?反而祭司長、文士和長老好像是有權柄,但其實他們只是租戶,長期不法的佔用園子,又不願意交出租金(即果子)給園主。 神差遣興起眾先知來指責宗教家和領袖的罪惡,他們覺得這是挑釁他們的權柄,就迫害先知們, 耶利米被囚禁、撒迦利亞被打死、許多先知被殺. 神一再忍耐與給予機會,但選民變本加厲、頑棟叛逆、不肯悔改,甚至要殺害神的兒子,耶穌便宣告園主將轉租葡萄園給能結果子其他的人,即救恩會臨到外邦。 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 (路20:19), 因此百姓也應該明白這比喻是針對他們的, 便說「這是萬萬不可的」, 因為他們一直以來以神的選民、亞伯拉罕的子孫居高自持,以色列地是上主給他們的應許之地,可惜結果他們仍舊是硬心到底,將耶穌釘十字架. 主後七十年,神懲處頑梗悖逆的猶太教首領和百姓,羅馬率兵摧毀耶路撒冷城和聖殿;全面的應驗則要等到將來的大災難時期 (啟11:2)

15.6 這三個失羊、失錢、失去兒子的故事到底教訓我們什麼?

15.6 這個比喻的上文是由法利賽人及文士定罪主「接待罪人,同他們吃飯」開始。 因此耶穌講出這比喻是要指出神何等愛、關切和寶貴小子裏面的一個,就算是與浪子般的罪大惡極的罪人,天父仍然等待期限他悔改回轉歸家。 迷羊重回牧人的懷抱;失落的錢重新有了它的價值;浪子在父親的家裏重新過有意義的生活。透過神的尋找和拯救和預備的救贖,重建創造的秩序、逆轉罪惡的魔咒、使人神關係能夠和好,人能夠重新活出神的形象和尊嚴。 本章出現"歡喜"共10次,每個故事都是喜劇收場。三個比喻實在是一組的("比喻"原文屬單數),失落的比喻(Parable of the Lost)乃是講到三一神的工作:前面的兩個比喻是說到藉著神兒子的尋找迷失的人、憑著聖靈光照找著失喪的人,而第三個比喻說明父神悅納罪人悔改回轉。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失喪一個! (太18:14)神絕不輕看任何一個小子,他願意萬人得救,甚至包括罪人中的罪魁。 三一神 (父、子、聖靈) 為尋找拯救失喪的你和我,付出好大的代價和決心。一個也不能少,每個在神心中都是最獨特,不可取代。 失羊的故事,牧羊人失去了1% 失錢的故事,婦人失去了10% 兩個兒子的故事,父親失去了100% (成為浪子的小兒子和在家同樣失落的大兒子) 但對失去財物或至親的人,就會令他牽腸掛肚、心急如焚,必定想像一切辦法、用盡一切努力,去尋找、挽回和拯救,直到尋找到為止,徹底恢復寶貴冇陰影的關係,愛是永不失敗的Love Never Fails!

15.5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的反應對嗎?他的理由是否充分?大兒子是否真的比小兒子好?他的問題是什麼?父親又怎樣幫助他解決問題?(路15:28-30)

15.5 大兒子知道父親如此厚待回轉的小兒子,而非按他的劣德行為報應他,便非常生氣,拒絕參加慶祝弟弟回歸的party。 他生氣的原因: (1)抱怨: 服事父親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父命,父親並沒有給他一隻山羊羔,叫他和朋友一同快樂。 (2)小兒子和娼妓吞盡了父的產業。 (3)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由此可見大兒子是“律法精神”,強調要有好行為才能得父親的賞賜,他心裏面也充滿著妒忌和比較,覺得小兒子得的多過他。 他的指控小兒子也不絕對正確,小兒子沒有吞盡父親的產業,他自己也同時分得應佔父親家產的一份(路15:12) 他和父親的關係只是“服事多年”僱工的關係,強調遵守父親的命令,自誇自己的行為,這也令他不能充分享受父親的愛和恩典。 大兒子很計較父親沒有給他一隻羊羔讓他和朋友一起快樂,但卻忘記了父親一切的都是他的,只是他的律法精神,令他不敢盡情去享用。 父親回應大兒子,第一句便是“兒啊”!強調他們的關係是父子的關係,係真兒子,大兒子應該有兒子的心,呼叫阿爸父,而非奴僕的心。 父親更強調小兒子離家出走,沒有父親的蔭庇、保護和同在,受盡苦頭和折磨,他已為他不當的的行為付出相當的代價,大兒子卻能夠常和父親同在,享受家庭的溫暖。 父親強調他的愛是沒有保留的,他一切所有的都是兒子們的。 父親最後強調小兒子是大兒子的弟兄,親如手足,所以因小兒子回家大家都當歡喜,因為他的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可以再次重拾父子親情和兄弟之情,關係正常化,實屬難能可貴。 其實大兒子也是浪子,一直不明白天父慈悲的心腸,不懂盡情地得享受父懷裏的愛,不敢大大張口求父親,終日把自己當作僱工,受著律法精神伽鎖捆綁,不能自由釋放活出兒子的心。 所以父親再次提醒他是至親的真兒子,父的一切都是他的,他最重要是享受父親的同在和親密的關係,並且"失而復得,死而復活",是難能可貴的。愛裡就有寬恕、接納、包容、安慰、鼓勵、幫助和分享。

15.4 父親遠遠看見小兒子回來,有什麼行動?假如你是那父親,你會如何反應?為何父親要這樣做?小兒子那時最需要是什麼?他只求找份工作,有溫飽和居所,結果他得到什麼?他配這樣得到嗎?你想日後他重新在父親的家生活會如何?(路15:20,22-23)

15.4 父親遠遠就望到小兒子回家,證明他一直關注回家的道路,日盼夜盼兒子回家,才能第一時間見到小兒子的身影,老父遠望見了衣衫襤褸可憐的小兒子,便立時動了慈心,竟然跑起來,要第一時間擁抱多年未見的小兒子,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小兒子原先諗定的懺悔對白,講到“再不配作父親的兒子”,便沒有再講最後一句台詞“把我當作一個僱工。” 相信是父親已經制止他再講下去,因為小兒子永遠是父親的親兒子,血濃於水。在父親的慈心下,一切都早已饒恕得一乾二淨。相信小兒子已放聲痛哭、慚愧萬分,但老父卻高興雀躍,叮囑僕人們預備: (1)穿上好的袍子 (公義的外袍) (2)戴戒指戒 (古時戒指也是印章,重獲兒子位份之權柄) (3)穿鞋 (以平安的福音作鞋子走路) (4)宰肥牛 (神擺設豐盛的筵席) (5)所有人一起吃喝快樂 (公開接納和慶祝兒子歸回) (6)作樂跳舞(脱去麻衣,披上救恩的喜樂) 小兒子只希望能作僱工、有溫飽,但父親賜給他的,超過他所求所想,不單當眾恢復他的兒子地位和身份,更預備上好的袍子,吃最肥美牛肉,開party盛大慶祝兒子歸回,為著除去兒子一切的陰影,幫助他重新坦然無懼投入家庭,享受父親的愛,也再給他重新的機會盡力報答親恩。 按著行為,小兒子當然不配父親如此厚待他,以德報怨,但按著父子關係和親情,父親從來冇吝嗇過,一切父親所有的,都是為著兒子們享用。

15.3 小兒子品格這麼差和敗壞,為什麼會醒悟過來?他有什麼行動?在歸家的路程他心裏有什麼掙扎?(路15:17-19)

15.3 小兒子在父親仍在生時便要求分家產,實為十分不孝和過份,家產得手後更帶走一切遠走高飛,離開父親的影響力範圍,過着極為任意放蕩和不羈的生活、浪費耗盡父親給他的家財,身邊酒肉朋友全都離開他,適逢那地遇著飢荒,就窮苦起來,他只好作猶太人極之厭惡的養豬工作,可是連豬豆莢也不得吃。 在惡劣的環境,再沒有別的倚靠,幾乎要餓死,回想昔日父家的豐富,糧食有餘,小兒子便醒悟過來,他到底醒悟什麼?他本是富家子弟、有很多僱工、又有良田產業,生活溫飽無憂,更有慈父的愛包圍和看顧,為何淪落到如此可憐、窮困潦倒、飢餓、舉目無親、失去尊嚴、豬都不如的地步? 父親是他唯一的出路和依靠,他為自己的任意妄為痛悔不已,遭遇今日的光景和報應,全因他得罪了神和父親,不單沒有在家孝敬父親和盡兒女的責任,職辜負了父親的愛和期望,傷透了父親的心,他心自覺不配作父親的兒子,只求父親給他機會在父家工作,能夠溫飽,總比現在的光景好百倍。 所以他要起來踏上回家的路,他心裏必定忐忑不安和焦慮,內心很多控訴他不孝和自私、放縱情慾,真的無面目見江東父老,他也擔心父親和家人會不會原諒他,父家裏的僱工是否會覺得他厚顏無恥,鄰舍和全鄉鎮的人會否鄙視他?.....他只能夠仰望父親的憐憫,能不計前嫌收留他作工人,他也不敢奢望能夠再次成為父親的兒子。

15.2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着嗎?(路15:8 )婦人失掉了一塊錢,就很大工程的全屋仔細找尋,甚至要直到找著才罷休,為何那塊失去的錢如此重要?

15.2 一塊錢(denarii)為當時工人一天的工資。 古時猶太婦女們喜歡在前額上帶一串由一條銀帶子串起十塊銀幣作成的飾物,代表訂婚或結婚的信物,雖然它本身的價值不太高,但在配帶它的婦女心中,則視為無價之寶。 十塊錢也是十日的工資,好不容易才儲蓄起來,不能失落的。她心中何等焦急去找尋那失落的一塊,甚至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雖然她仍有九塊錢,她卻珍而重之捨不得失落的一塊,畢竟那是屬她的和辛勞賺回來的,甚至是定情的信物。 古時房子通常窗戶小,地面是泥土地,要尋找一個失落的錢幣相當困難。她仔細徹底尋找到底的心志值得我們學習。 那一塊錢只有在主人的手中才有價值,否則只能永遠躺在黑暗的角落。 一個失落的人,生命落在黑暗裏,掩蓋了人生的價值與意義,又被罪所捆綁,變為無用而虛空。人的價值是根據人是不是在神的手中,神寶貴我們,絕不願我們失落在黑暗中。

15.1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路 15:4 )為何要撇下99隻羊在曠野去尋找一隻走迷的羊?那99隻羊在曠野是否沒人照顧,不危險嗎?怕被人偷去嗎?為何牧羊人如此抉擇?

15.1 任何盡職的牧羊人發現一隻羊走迷了,都會把安全無虞的99隻羊撇下,急忙去找尋那隻迷羊。 以色列的牧人是群體活動的,牧羊人在找尋迷羊前,會把99隻其他的羊交托給牧羊的同伴。 "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 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麼.....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 但用強暴嚴嚴的轄制。 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他們尋見。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樣尋找他的羊、我必照樣尋找我的羊...., 我必在美好的草場牧養他們,.....他們必在佳美之圈中躺臥、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場喫草。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他們得以躺臥。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结34:1-16) 主是好牧人,親自翻山越嶺、歷經千辛萬苦去找尋那隻迷羊,祂心急如焚,因為孤單迷羊正在危險和滅亡的邊緣,若他放棄了,這隻羊必死無疑. 世上只有一個迷羊,好牧人都會來尋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