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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約壹4:18) 人真的能做到毫不懼怕嗎?人生怎能完全除去懼怕?為什麼完全的愛就可以不懼怕?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聖經中提到的懼怕更多是指那種深層次的不安和對神審判的恐懼。 1. 自然的懼怕: 作為人,感受到懼怕是自然的反應,尤其是在面對未知、危險或困難時。這種懼怕可以是健康的,因為它可以保護我們免受傷害。 2. 靈性的成長: 隨著我們在靈命上的成長和與神的親密關係增強,我們對神的信靠會越來越深,這將幫助我們克服內心的恐懼。 聖靈的工作和神的話語可以幫助我們在困難和挑戰中找到安慰和勇氣。 3. 弟兄姊妹肢體之間彼此扶持,代購、提醒、勉勵和安慰 4.  主完美的救恩成就使我們沒有刑罰的恐懼: 懼怕通常與刑罰和審判有關。然而,當我們在神的愛中得以完全,我們知道我們已經蒙恩得救,不再受審判的恐懼(約5:24)。 1. 經歷神的愛: 當我們完全信靠神的愛,我們會發現這愛是完全的,無條件的,是永不止息的。這種愛驅散懼怕,因為我們知道無論發生什麼事情,神都與我們同在,祂的愛永不改變(羅馬書8:38-39)我們可深信祂無條件的愛和接納,就算我的情況多麼不堪和可悲,他美麗的心總沒有改變,我們的懼怕便會逐漸減少。這種愛讓我們確信神的良善和祂對我們的美好計劃。 當我們感受到神的完全愛,我們的內心就不再因懼怕而動搖(腓4:7)     2. 依靠神的應許: 當我們依靠神的應許,並信任祂的信實,人雖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 3. 屬靈的平安: 愛我們的神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掌管一切,萬事非偶然,祂使萬事為愛祂的人互相效力,使我們最終得益處,所以我們可以有出人意外的平安。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永遠不會感到害怕,而是當我們感到懼怕時,我們可以依靠神,祂賜予我們力量和安慰。   4. 通過享受神的愛並實踐愛他人的誡命,我們在愛中便得以完全。這種愛包括愛神、愛鄰舍,也愛我們自己。這樣的愛會使我們的內心充滿平安,減少懼怕,因為知道我們正行在蒙福的道路上。 5. 不斷成長: 在屬靈生命中不斷成長,追求成聖和與神更親密的關係。我們的信心越堅定,對神的愛越深,我們就越能夠克服懼怕(約14:27) 我們雖然無法完全擺脫所有的懼怕,但通過成長和在愛中的深化,我們可以逐漸減少這些懼怕對我們的影響。 雖然人類自然會感到懼怕,但在屬靈層面上,我們可以通過完全依靠和信任神的愛來除去懼怕。完全的愛驅散懼怕,因為它帶來內...

4.4 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 4:17)愛如何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內心有完全的愛、當在審判的日子、為什麼可令我們坦然無懼?

愛如何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 1. 接受神的愛: 首先,我們需要接受並經歷和享受神的愛。這愛是無條件的、完全的,通過耶穌基督的救贖彰顯出來。當我們真正明白和領受這份愛,我們的心就開始被這愛充滿(羅5:5)。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9) 2. 愛神和愛人: 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還要求我們實踐對神和對人的愛。這包括遵循神的誡命,愛祂所愛的人,並在我們的生活中活出這種愛(太22:37-39) 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愛,無論是在家庭、教會還是社會,我們的愛會逐漸成長,變得更加完全(約壹4:12) 3. 依靠聖靈: 聖靈在我們心中工作,使我們能夠愛得更加完全。我們需要依靠聖靈的引導和力量,來克服自私、驕傲等私慾,學習愛的真諦(加5:22-23)。 完全的愛如何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1. 信心的確據: 完全的愛使我們對神的救恩和應許有堅定的信心。當我們在神的愛中成長,我們對祂的信靠和順服也會增強,從而給我們帶來內心的平安和確據(約壹4:16)。 2. 無懼的勇氣: 完全的愛驅除懼怕(約壹4:18)。我們知道神是信實的,祂的愛是完全的,因此我們不必懼怕審判,因為我們已被祂的愛所拯救和保守。 3. 愛的見證: 我們的愛是對神愛的回應,也是我們信仰真實性的見證。當我們在愛中行事,我們顯示出基督在我們生命中的改變,這成為我們在審判日子坦然無懼的基礎(約壹3:19-21)。 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是通過接受神的愛、實踐愛神和愛人、以及依靠聖靈來達成的。這樣的愛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我們確知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救,並且我們的生命中顯現了神的愛和改變。

4.3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約壹 4:12)人真的能有完全愛神的心嗎?何謂完全愛神的心?

完全愛神的心: 1. 真誠無私的愛: 對神的愛是全心全意的,無條件的,並表現在我們的生活、思想、言語和行為中。這種愛不是出於自私或求回報,或功利式的交換、而是出於對神的敬畏和感恩。 2. 持久忠誠的愛: 持久且忠誠,無論面臨何種挑戰或困難,甚至付出相當代價和犧牲,都堅持愛神和愛人(約15:9-10)。 3. 因信產生的愛: 完全的愛建立在對神的信心之上,相信神的愛和祂的旨意是最好的(加5:6),神也不會虧待真心誠心實意愛他的人,並且神會因為我們愛他而喜悅和滿足。 實踐完全愛神的心 1. 與神親近: 透過禱告和讀經,我們可以更深地認識和親近神,這有助於我們在愛中成長。 2. 愛神和愛人: 將愛神和愛人的命令實踐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在與他人的互動中反映出神的愛,這樣我們的愛會逐漸成為完全(太22:37-39)。 3. 依靠聖靈: 聖靈在我們心中工作,幫助我們克服人性的限制和軟弱,讓我們的愛更加純真和完全(加5:22-23)。 4. 認罪悔改、不給魔鬼留地步、在生命中對付罪、不讓撒旦的毒鉤鉤住自己鼻子走、靠住釋放從罪而來的轄制 完全愛神的心是一個理想和目標,雖然我們在現世生活中達到絕對的完全有相當的挑戰和困難,但在神的幫助和恩典下,我們可以不斷地向這個目標努力。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 (約壹 2:5) 所以只要我們立志:無論任何代價也必定遵守主的道,那麼在立志開始,愛神的心在人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因為已經沒有任何其他位置容下其他偶像和私慾空間 1. 依靠神的恩典: 我們自身的能力有限,但神的恩典使我們有可能在愛中成長。通過禱告、靈修和依靠聖靈的引導,我們的愛可以日益成熟(羅5:5)。 2. 靈命成長的過程: 完全的愛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隨著我們靈命成長逐漸發展的。我們在生活中經歷不同的挑戰和試煉,這些都可以幫助我們在愛中成長和成熟。 3)常嘗過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的,就會產生對主愛慕的心,以愛還愛,而非是因為懼怕律法要求、責任的情況下才遵行主道,而是甘心樂意、感恩有機會為神付出,可以回應神的愛。 4)要明白主的道,才能知道上主的旨意,從而正確遵行主的道

4.2 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約壹 4:6) 如何決定那是真理的靈?那些是謬妄的靈?謬妄的靈什麼是什麼的靈?

如何決定那是真理的靈: 1. 聽從神的使徒和教導: 真理的靈是聽從神的使徒所傳的教導,這包括使徒們的教誨和聖經的內容。凡是遵循使徒和聖經教導的靈,都是出於神的真理的靈。這些教導包括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義,例如耶穌基督的神性與人性、祂的降生、受死和復活,以及救恩的真理。任何違反這些基礎教義的都是敵基督錯謬的靈 2. 確認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 真理的靈會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4:2-3)。任何不承認或否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靈,都不是出於神的。 謬妄的靈是什麼靈: 1. 否認耶穌基督的靈: 謬妄的靈是指那些否認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和救贖工作的靈。這些靈常常帶來虛假的教義和異端,企圖引導信徒離開真理(約壹4:3)。這些錯誤的教導,與使徒的教誨和聖經互相矛盾,並且常常否認基督的核心教義。 2. 敵基督的靈: 謬妄的靈也被稱為敵基督的靈,這些靈不僅否認基督,還試圖反對和破壞基督的工作(約壹2:22)。這些靈會在世界各地散布虛假教導,引誘信徒偏離真理,並引起混亂和分裂。 遵循真理的靈: (1)確認教義:首先檢查一個靈或教導是否符合使徒的教誨和聖經的核心教義,特別是關於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和救贖工作。 (2)依靠聖靈:求聖靈引導和啟示,給我們智慧和洞察力來辨別真理和虛假。 (3)警醒和防範:保持警醒,防範那些可能試圖引導我們偏離真理的異端和虛假教導。 (4)與年長成熟的弟兄姊妹一同以禱告的心和基於聖經看守教會

4.1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壹 4:2-3) 為什麼要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就是出於神的靈?

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是區分真靈與假靈的重要標準。 1. 道成肉身的核心信仰: 道成肉身(即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這一教義強調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取了人的肉體,來到世界上,是完全的人、與我們一樣性情,使人用可見、可接觸、可經歷的方式去認識天父、完全展現天父的形象,教導天國永恆的真理、並且受死和復活完成救贖(約1:14)。 成肉身的教義證明了耶穌基督的完全神性和完全人性,並確保了祂能作為我們完全的救主,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 2. 對異端的辨識: 初代教會面對的異端之一是否認耶穌真正具有人類的肉體,他們認為祂只是“看似”成人,並以為肉體物質是邪惡的,完全的神不會真的成為血肉之軀,這種教義否定了基督的真正成肉身和基督救贖工作的真實性。 認耶穌成肉身是對這些異端的重要反駁,表明那些不認耶穌成肉身的人是敵基督的靈所引導的(約壹4:3)。 “耶穌基督成了肉身”是使徒傳統和福音信仰教導的核心、幫助我們確認所接受的信仰是真正來自神的啟示,並不是人為的哲學或虛假教導。 承認耶穌成肉身,讓我們明白神如何愛我們,甚至願意降卑成為人類的一分子,住在人中間,與我們同在,拯救我們。這深化了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使我們更加敬畏和愛祂。 因此,我們需要堅守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義,特別是道成肉身的教義,這是我們辨識真理和虛假教導的標準,也要儆醒防備異端、並且充分理解和堅信耶穌基督成肉身,幫助我們更有效地傳揚福音,向他人解釋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使更多人認識和接受耶穌,並幫助我們辨識敵基督的靈。這教義不僅鞏固了我們的信仰,也讓我們更加理解神對我們的愛和救贖計劃。

4.7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 什麼是造化?受苦的人為什麼要認識主是信實的和造化的主?

“造化”在這裡指的是神作為創造者和維護者的角色。祂不單創造萬物,更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的能力,讓萬有持續運行,更掌管歷史時代的進程。神被稱為造化之主,意味著祂是所有生命和宇宙的源頭和主宰。 受苦的人需要認識神是信實和造化的主 1. 信實的主: 完全可靠和忠誠,。祂的應許必定成就,祂的愛永不改變。這安慰和支撐受苦中的聖徒,因為上主不會失信用,便能夠在困難和試煉中給予我們安慰和盼望。無論遭遇何種困難,神的信實讓我們確信祂不會離棄我們。 2. 造化的主: 神作為造化的主,祂創造了世界並持續掌管萬有。這意味著無論我們面臨什麼樣的苦難,神都在掌權,祂有能力改變我們的處境或者賜給我們力量來面對挑戰,並相信祂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一個美好的計劃,即使我們現在可能看不清。這樣的信念幫助我們在受苦時找到目標和意義,不致失去信心和勇氣。 我們可以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這位全能且信實的神,確信祂會在任何情況下保守和引導他們。

4.6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 4:18) 有哪些義人是謹謹得救?比其他得勝的信徒、在永恆有什麼結局和不同?

(彼前4:18)這句話引自 看哪,義人在世尚且受報, 何況惡人和罪人呢?(箴11:31) 強調了救恩的嚴肅性和對信徒生活的高標準。這裡的“僅僅得救”提醒我們,即使是義人,也需要嚴肅對待他們的信仰和行為。 “謹謹得救”的義人指的是那些在救恩之路上需經歷嚴峻考驗和挑戰的信徒。依靠神的恩典,最終得以拯, 但一生無為主認真活著和事奉、更沒有追求認識神及 得勝的信徒與永恆結局: 林前 3:14“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 不同的地位:在神的國度裡,得勝的信徒可能會有不同的職責和地位,這取決於他們在地上如何忠心事奉神。 神的審判是無偏私的,即使是義人也要認真對待自己的信仰生活。如果連義人得救都是艱難的,那些不信從神福音的人結局將更加嚴重。 - 審判的公平性:神的審判是公正和公平的,所有人都要按著他們的行為接受審判。 - 警醒的呼籲:這是一個提醒,讓信徒保持警醒和謙卑,常常檢視自己的信仰生活,並依靠神的恩典過敬虔的生活。

4.5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彼前 4:9) ,彼得吩咐我們要互相款待和服侍,什麼是款待?你做過什麼去款待弟兄姊妹?

“款待”常指的是以友好和慷慨的態度接待和照顧他人,特別是那些有需要或是過路的客人。這種款待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供應,也包括情感上的支持和關懷、殷勤和招待、例如: 1. 提供食宿:給有需要的人提供食物和住宿,特別是對旅行者或無家可歸者。 2. 關懷和慰問:在他人遭遇困難或喪失時,提供安慰和支持,表現出真誠的關心。 3. 分享時間和資源:願意花時間陪伴他人,並與他們分享自己的資源,如書籍、衣物或其他物品。 4. 歡迎新來者:在社區或教會中,熱情接待新來者,幫助他們融入新的環境。 款待方式: - 參與教會活動:幫助組織和參與教會的各類活動,如愛心餐會、探訪活動等,這樣可以實際地服務和款待他人。 - 個人關懷:主動關心身邊的弟兄姊妹,特別是那些可能孤單或有特殊需求的人,給他們送上一頓飯或一份小禮物,表達你的愛心。 - 志願服務:參加志願服務活動,如社區服務、或慈善機構的工作,這些都是實踐款待精神的具體方式。

4.4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 4:8) 如何才能活出彼此切實相愛?何謂切實相愛?

彼此切實相愛是很重要的,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這意味著真誠的愛心不僅能夠修復人際關係,還能促進社會和諧。 切實相愛是指以真誠的心去關愛他人,並體現在實際行動上。這種愛不是僅僅停留在口頭上,而是通過具體的行動來表達。 1. 無條件的愛:不論對方的背景、性格或過去,無條件地接納和愛護他人。 2. 同理心:願意傾聽並理解他人的處境和感受,並給予適當的支持和關懷。 3. 犧牲和奉獻:願意為他人的益處付出自己的時間、精力和資源。 實際行動活出彼此切實相愛: 1. 關懷和鼓勵:在他人需要時,主動提供幫助和支持,並以鼓勵的話語來安慰和激勵他們、溫暖的問候或一個擁抱。 2. 寬恕和包容:當他人冒犯我們時,以寬恕的心態對待,而不是記恨或報復。“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 3. 分享和奉獻:樂於與他人分享自己的財富和資源,特別是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這可以是物質上的幫助,也可以是時間和精力的付出。 4. 真誠和透明:在與他人互動中保持真誠和透明,不隱瞞真相,也不虛假。這樣才能建立起真正的信任和友誼。 5. 代禱和支持:經常為他人代禱,並在他們需要時提供精神和情感上的支持。這表現出我們對他人靈性狀況的關心

4.3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着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着。(彼前4:6) 為何死人還有福音傳給他們?是否死後仍有第二次機會悔改信主,以致靈性能夠再一次活著?

“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 “死人”有幾種不同的解釋: A.死人指靈性死的人、應按靈意的解釋。 不信者被稱為“死在過犯罪惡之人”(弗2:1),而在此的審判指福音之光照。聖靈使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而自己責備自己,引致他們信靠基督而得新生命。所以本節下半說:“…要叫他們的肉體按着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着。” 但灵意解釋不能與上節協調:“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其中“在主面前交賬”,表示其上句的審判乃是指將來的審判,而“活人死人”是應按字意解釋,指普通的活人死人。 B. 死人是指彼前3:19“監獄裏的靈”。這種見解與三章19節耶穌到陰間傳道的解釋附和。但這種解釋有以下困難:    a. 何以死人能有機會聽福音?“福音”的含義,是表示聽見的人可以有悔改得救的機會。聖經沒有傳一種不能得救的“福音”。而本節下句的“要叫…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着”,更清楚說明這傳福音的目的是要聽的人可以得救。所以若本節的“死人”是“監獄之靈”,就等於說人死後仍有聽信福音的機會。這和聖經一貫的真理相背。    b. 並沒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肯定本節的“死人”必然指三章19節的靈。因三章20節已明指那些“靈”是挪亞時代的不信者,而本節之“死人”是連着上節之死人講的,指普通的死人,並不專指某一時代的死人,這樣,是否一切古今未來的死人也要有福音傳給他們?若挪亞時代的不信者有耶穌到陰間傳福音給他們,則其他時代,誰負責傳福音給他們?   或說這死人不是指不信者,乃是指舊約的信徒;但舊約有信心的人早已稱義,且靠神活着(參來11:4-5),無需再有人到陰間去叫他們的靈性靠神活着。舊約的人所信的雖是預表中的基督,但與我們所信的已經降世的基督並無分別。他們不需要到基督下陰間宣佈救恩成功之時才得救(參王下2:11)   C. 認為這死人指古代聽過福音的人。當福音傳給他們時,他們仍是活着的,但使徒寫信時則已死,故稱之為死人。這與上下文的意思吻合。 既無需在緊連的兩節之中,將兩個“死人”勉強作兩種不同的解釋;又使下句“要叫他們的肉體按着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着”與首句的意思連貫起來,說明福音傳給已往世代的人聽的目的,乃是要叫他們的肉體按着人一般的情形死去—肉體按着人受審判(創2:17;來9:27)—靈性卻因信靠神而活着。   “…肉體按着人受審判”亦可解釋為:叫他們在肉身方面雖因人的逼害,按着人...

4.2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4:5,17) 信徒作為神家的一份子,仍要在基督臺前為今生的所思、所言、所行交帳並受審判,審判後的結局會是怎樣?

信徒在基督臺前的審判: 1. 審判的目的: 檢視信徒在地上的行為,並對此給予獎賞或懲戒每人的工作都要經過火的試驗,好的工程會得到獎賞,而那些不合神心意的工程將被燒毀。(林前3:13-15) 審判不涉及救恩的得失,而是檢驗信徒對神的忠誠和順服,並作依據承受多少永恆的基業和獎賞、不忠心的就會受主的責備和承受永恆的虧損。 2. 審判的性質:    - 基於行為:我們的所思、所言、所行都將在基督臺前被審查。“綿羊、山羊的審判是依據實際為他者付出的行為(太25:31-46) 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羅2:6)    - 公開透明:所有事情、人一切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將顯露無遺, 沒有任何隱藏之處。 我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 審判後的結局 1. 獎賞:    - 天上的財富:那些在地上忠心事奉神,行善事積攢財寶在天上的信徒,將得到天上的財富和冠冕。(太6:20)。    - 不同的榮耀:根據我們在地上的忠誠和順服,信徒將得到不同的獎賞和榮耀。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 2. 懲戒:    - 失去獎賞:那些沒有遵循神旨意的信徒會失去獎賞,冠冕被奪去,但並不意味著失去救恩。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3. 永恆的盼望:    - 新天新地:最終的盼望是與基督永遠同在,新天新地將沒有痛苦、眼淚和死亡。(啟21:4) 信徒要常反省自己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並以敬畏的心過敬虔的生活,因為我們都將在基督臺前交帳。

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4:1) 經文說基督徒應該要有受苦的心志,為何要受立定心志受苦?受苦是否免不了的?受苦又有任何意義?

基督徒應該有受苦的心志,受苦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具有深遠的意義和價值。 1. 為主受苦有福了!神榮耀的靈常在身上: 當我們有受苦的心志,甘願為主受苦,我們就與基督更親近了.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4:14) 2. 鍛鍊信心的堅韌,是我們更加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促進靈命成長,讓我們更加依靠神,尋求祂的引導和力量: 受苦能夠磨煉我們的信心,讓我們更加堅韌。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羅5:3-4) 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 1:3-4) 3. 離罪成聖: "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彼前4:1) 受苦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抵擋罪惡,追求聖潔的生活。信徒若願意付出受苦的代價,魔鬼便很難試探我們 4. 受苦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是無可避免的、因為這是屬靈萬世的爭戰,魔鬼必會攻擊我們立志跟從主,作基督的精兵之人 “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16:33)  “人生在世必遇苦難,如同火星飛騰。”(伯5:7) 困難和挑戰是免不了的,但我們可以在基督裡找到安慰和力量。 5.見證信仰: 在受苦中保持信心、平安和喜樂,內心充滿盼望的緣由,可以成為對他人的見證,顯示我們對神的信靠和對永恆盼望的堅定。 初世紀就因為許多基督徒為主受苦、殉道,而使福音的種子極速傳播開去。 6. 與他人同苦: 通過受苦,我們能夠更好地體恤他人的痛苦,並在愛和同情中提供支持和幫助, 讓我們更有同理心和更像耶穌。 7. 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昔日保羅為加拉太教會受生產之父、一路傳福音遇著強烈的逼迫反對,應對腓立比教會說要不怕苦難,補滿基督患難的缺點,叫基督的身體(教會)長成, 為建立教會像父母為養育兒女劬勞。 8. 永恆的獎賞、尊貴和榮耀 證明配與主作王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做王 (提後2:12) 9. 榮耀神:  苦難中仍然像約伯一樣堅忍,堅持信仰和不背棄上帝。 受苦是神在我們生命中工作的一部分,幫助我們成長、成聖,並與基督更加親近。也能也能見證主,榮耀神...

4.8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雅4:11) 弟兄做錯了事,難到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批評他們嗎?在決策時, 難道我們不能提出批評的意見嗎?何謂論斷弟兄?

不可批評和論斷弟兄,這裡的重點在於我們對待他人時的態度和動機。 這並不是說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對別人的行為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對事物、方法、制度的評論。聖經中也提到要彼此糾正和鼓勵,但這需要以愛心和謙卑的態度來進行.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18:15)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 6:1) “論斷”在這裡指的是帶有判斷性和批評性的態度,往往是出於自義和驕傲,而不是出於愛心和建設性的目標。這樣的行為實際上是冒犯了神的律法,因為我們將自己置於審判者的位置,但審判人是神的權柄。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 7:1-2) 但另一方面基督徒是可以和應該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必須動機純正和存著謙卑和愛心的心態,確保我們的目的是幫助對方成長,而不是貶低或控制,更不是居高臨下或帶有指責性的語氣。 如可能,儘量在私下指出問題,糾正對方的錯處,避免在公眾面前讓對方難堪。 看聖經的教訓,我們應當以愛心說誠實話、謙卑交流意見和以建設性的方式來幫助和鼓勵弟兄姐妹,而不是以輕易批評和判斷的態度來對待他人。 彼此批評是引起教會紛爭的主要原因,常會使很小的誤會,擴大成為很大的爭執,並能使爭執延續下去無法解決,因此不可批評弟兄的理由是:若我們批評弟兄,就是批評論斷“律法”,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雅4:11)。其實弟兄的好壞,自有神顯明出來和施行審判,所以如果我們擅自站在法官的地位去批評論斷弟兄,就是輕視了神話語的權威,擅自作起執行律法的審判官。 “批評”,原文指含惡意的批評(speaketh evil against)。 “論斷”,原文是判斷或定罪的意思( judge) “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這句話表明神對人的各方面,都有最高的權柄和能力,唯有這樣的神,能夠判斷人。反之,我們既無救人滅人的權能,則我們論斷人的結果,不能改變事情,也不能扭轉人的心意,豈不只是徒然使自己和別人都陷在罪中,增加教會的不和,給魔鬼留地步嗎? “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可見論斷人的主要原因是由於“不自量”,我們的注重點和對於任何人或事總不能有完全的認識,以致常常可能判斷得不正確,我們就當自...

4.7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雅4:9) 基督徒不應常常喜樂嗎?為何雅各在這裏要我們愁苦、悲哀、哭泣、愁悶?

“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4:8-9) “有罪的人”,原文就是“罪人們”(sinners),因此這兩句話是特別對未悔改人說的,大概當時信徒之中有不少有名無實的教友(參雅2:3、6-7,5:1、6)。 “心懷二意”是指對罪的戀棧,不肯下決心。所有想親近神的人都必須有離棄罪惡的決心。 A. 要留心我們手中所作的事是否清潔。 B. 要留心我們的心是否專誠向神。 C. 要有除罪的決心。認識自己靈性的可憐,為自己靈性愁苦,並為自己貪圖屬世的歡樂而輕忽了神的旨意而悲哀 “愁苦、悲哀、哭泣”看起來與聖經中提倡的“常常喜樂”相矛盾,但實際上,這裡有更深層次的意涵。 雅各在這裡所說的,是針對那些陷入罪中的人所發出的警告和勸勉。他呼籲信徒對自己的罪有深刻的悔恨和痛悔,從而重新回到神面前。這段經文強調悔改的重要性——對自己罪行的悲傷、愧疚和痛悔的心態來面對是通往真正悔改和靈性更新的道路,面對罪時需要認真和誠實,才能真正體會到神赦免和恩典所帶來的深刻喜樂。 基督徒的“常常喜樂”是基於與神的親密關係和救恩的確據。然而,當我們犯罪時,喜樂也會被罪的重擔所取代。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這表明,在神面前承認和痛悔罪過,是獲得神赦免和恢復喜樂的途徑。(詩51:17) 對罪的悔恨和痛苦是暫時的,最終帶來的是與神重新和好的喜樂。“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 (詩30:5)

4.6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4:8) 是否我們不親近神,神就不親近我們?這裏強調手潔心清去親近神,如何作才能手潔心清?

神是十分願意跟我們親近的,正如父親願意和兒女親近一樣。神不是在這裏提出條件—必須我們先與祂親近,祂才肯親近我們;這裡乃是指出在神方面,神多麼渴望與我們建立親密的關係,祂隨時都願意立刻親近我們,神始終在等待我們的回應,祂不會強迫我們,但當我們尋求祂時,祂必定會回應。無論我們是什麼狀態,甚至成為污穢的浪子,只要我們有心肯和他親近,不遠離神。 如何手潔心清: 手潔和心清象徵著我們內心和行為上的純潔與正直、內心與行為一致,不假冒為善或戴上屬靈的假面具掩飾自己。 1. 悔改與認罪 若良心責備我們或聖靈光照我們隱而未見的罪行,和對人的虧負,我們便應向神承認自己的罪過,並求神潔淨我們的心,也要盡力以實際行動彌補對他人的虧欠。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2. 追求聖潔的生活 逃避試探,遠離惡行和不道德的行為,努力過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 “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 3. 硏讀和默想神的話語 以神的話語為我們生活的指引。“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119:11) 4. 禱告和敬拜  通過禱告和敬拜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保持靈裡的潔淨和專一。 5. 愛人如己 以愛心對待他人,實踐耶穌的教導,這也能幫助我們保持心靈的純潔。 當我們努力手潔心清地親近神時,神會賜下恩典和力量,幫助我們過一個更加敬虔和聖潔的生活。

4.5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 4:7) 信徒應該如何抵擋魔鬼?不抵擋魔鬼有什麼後果?

抵擋魔鬼是信徒需要不斷學習,大前提示先要揀選順服神,才能積極抵抗邪惡的影響。 抵擋魔鬼的方法: 1. 順服神 首先要全心全意地順服神的旨意,尋求神的引導和力量。這包括認真讀經、禱告、遵循神的教導和聽從聖靈的感動。 2. 穿起“神的全副軍裝”(弗6:11-18),包括真理的腰帶、公義的護心鏡、和平的福音鞋、信德的藤牌、救恩的頭盔和聖靈的寶劍(神的話)。 3. 禱告和禁食  定期的禱告和禁食可以幫助信徒近專心求問和信靠神,與神更親近。 “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太17:21) 4. 團契和教會生活  與其他信徒一起參加團契、禮拜和屬靈活動,可以提供屬靈支持和保護。 5. 拒絕和遠離試探 教導我們不要愛這個世界和其上的事,因為世上的事會引導我們遠離神。(約壹2:15-17) 不抵擋魔鬼的後果 1. 靈性衰退、信心變得軟弱,與神的關係也會受到損害。 2. 道德敗壞、導致在生活中做出不合神心意的決定和行為,偏離正路。 3. 喪失平安和喜樂 魔鬼常常通過試探和欺騙來使人感到焦慮、不安和痛苦,讓我們失去在基督裡的平安和喜樂。 勝過魔鬼不是依靠我們自己的力量,而是出於神的恩典,要謙卑地依靠神的力量和引導、常常警醒,尋求神的保護和帶領。 若驕傲就必定失敗;因為神阻擋驕傲人,謙卑才能享受神所賜予更大的恩典。 A. 必須抵擋魔鬼才能順服神。世上沒有不拒絕魔鬼的試探而可以順服神的事. B. 順服神就能抵擋魔鬼。當我們順服神的時候,魔鬼就會怕我們;一抵擋牠,牠就必逃跑。屬靈的權柄是從順服神來的,亞當順服神的時候,就有掌管萬有的權柄;反之,當他背叛神時就失去了這樣的權柄。 C. 魔鬼是已經失敗的仇敵,它已經被主耶穌所擊敗。所以信徒若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而逃跑。 不順服神,給魔鬼試探的機會 沒有信心支取基督已經勝過魔鬼的能力。 懼怕、不敢抵擋魔鬼,自暴自棄。 “抵擋魔鬼”,只是消極方面的勝過試探的方法;積極方面;卻是要親近神,若我們與神親近,自然就能勝過魔鬼。

4.4 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神所賜、住在我們裏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雅 4:5) 戀愛是否必然包含嫉妒?情人或夫妻二人中間是不能容忍第三者的存在,若有第三者介入戀情,難免產生嫉妒,這豈不是正常的嗎?信徒可否嫉妒?

“戀愛”,不僅是指男女戀愛,原文即“切慕”之意。 神的靈只會使我們切慕屬靈的事,絕不會叫我們去切慕屬世的事物,更不會使人因切慕某種事物以致嫉妒紛爭。所以不論我們為甚麼事物(包括屬靈方面的事物)而彼此嫉妒紛爭,都必然是出於肉體,而絕不會是出於神所賜的聖靈。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加5:19-21)。“戀愛至於嫉妒”,當然是屬肉體的事了,我們若給肉體留地步,不完全順從聖靈的引導,就會陷入紛爭嫉妒的情慾當中。 神希望我們全心全意地愛祂,不被其他事物所引誘。所以聖經有稱呼神為忌邪(jealous)的神, 他絕不能容忍信徒有偶像霸佔我們的心和取代他至高的地位。 在愛情和婚姻中,人們期望專一的忠誠和承諾,有第三者的出現難面產生嫉妒的感覺,然而,嫉妒需要被正確地管理,否則會導致不信任和衝突。適度的嫉妒可表現出對關係的珍惜,但過度的嫉妒可能破壞健康的關係。 聖經中對嫉妒的態度多為負面。 “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 (箴14:30) 嫉妒被列為“情慾的事”,提醒信徒遠離這些行為。(加5:19-21) 信徒如何處理嫉妒 1. 禱告和自省 向神祈求力量來管理和克服嫉妒。 2. 信任和溝通  在關係中建立信任,坦誠地溝通感受和界限。 3. 以愛心行事 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林前13:4-5) 總之,嫉妒作為情感的一部分,需要通過信仰和智慧來管理,確保它不破壞我們的關係和靈命成長。

4.3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原文是淫婦)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 什麼是世俗?不可與世俗為友,難道我們就應該與世俗為敵嗎?為何聖經這麼絕對,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

“世俗”指的是那些與神的意志和教導相背離的價值觀、行為和文化,通常是指人自身的慾望、驕傲、貪婪和對物質的追求,這些都會使人遠離神,因此世俗和神對立,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 1. 價值觀的衝突: 神的教導和世俗價值觀之間存在本質上的衝突。例如,聖經強調愛、謙卑、公義、分享和無私,而世俗往往推崇自我中心、物質主義、短暫的快樂、但求目的不擇手段、甚至可出賣良知、尊嚴和道德。 2. 靈命的影響 與世俗為友會削弱我們對神的依賴和信心,讓我們因為貪愛世界便偏離神的道路、失去起初愛慕神的熱心。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2:15-16) 3. 專一的忠誠 神希望信徒專一地敬拜祂,不被世俗的事物所迷惑。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 世俗化就是信徒變得與世人沒有分別,所思、所想、所行,並不顯出信徒是神揀選的子民和見證,聖經所以反對世俗化,是因為信徒沒有從世俗中分別為聖,歸神使用。 另一方面,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與世俗為敵或遠離那些在世俗中的人,而是要保持一個分別為聖的心態,立場鮮明、不與世俗為友,妥協於朋輩的壓力。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約17:15-16) 我們需要活在這個世界上,但不屬於這個世界的價值觀。我們應該以愛和見證的方式與他人互動,而不是被世俗的影響所左右。

4.2 你們求也得不着,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4:3) 什麼是妄求?難道我們不可以將我們的心願告訴神?求神給恩賜、機會、資源讓我們能夠快樂無憂生計地生活或間中和親朋宴樂一下?

“妄求”,指他們只顧照自己的喜好而求 ,動機是自私的、貪圖享受的,或是與神的旨意不一致。 存着不純正的心和目的而求,所求的不是因為有這種需要,而是為着有可“浪費”和享樂以滿足私慾。 如果我們的祈求僅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並且無視神的旨意和他人的需要,那麼這種祈求不符合神的心意。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將我們的心願告訴神。事實上,聖經多處強調我們應當將一切的憂慮和需求帶到神面前: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 4:6)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7:7) 祈求神的恩賜、機會和資源,並且祈求生活的喜樂本身並沒有錯。關鍵在於我們的動機和態度: 1. 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應優先尋求神的旨意,願意接受祂的帶領。 2. 無論結果如何,都以感恩的心態來面對。 3. 祝福他人 我們的祈求不僅僅為自己,還應該考慮如何祝福和幫助他人,施比受更為有福! 另一方面,神的心也是厚賜百物給我們的,但有時對我們更重要的是屬靈的素質之提升,所以他有時叫富人降卑、窮人高升,教我們學習怎樣處豐富、也怎樣處卑微,以致我們學會了不把自己的幸福和滿足與擁有什麼身外物掛鉤,因為以別代替耶和華他們的愁苦必然加增(詩16:4) 當我們的祈求是出於純正的動機、順從神的旨意時,神樂意傾聽並回應我們的禱告。這種心態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接受神在我們生活中的計劃和安排。

4.1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裏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雅4:1) 什麼是私慾?我們百體中都有私慾嗎?私慾是神創造的嗎?如何勝過私慾?

私慾原文是歡愉, 享受 (lust, pleasure)也很多時譯作宴樂(路8:14、多3:3雅、4:3) 私慾通常指本身就是目的的快樂,也就是說,以犧牲其他事物為代價來滿足身體慾望, 特別是感官上的愉悅;內心深處強烈的慾望、激情。所謂私慾,就是超越正當慾望的“自私慾望” 由於為著滿足慾望為最終目的,便會忽略了神的旨意和榮耀,追求滿足自己私慾的過程,會引導我們背離神的旨意。 私慾並不是神直接創造的。聖經教導說,神創造人是善良和美好的, 只是後來各人偏行己路,便污染了美好的人性,私慾的試探並不是罪,因為神造人有慾念,人才會有動力去提升自己、追求滿足和意義,神也是厚賜美物給求告他的人享受的(雅1:5、17) 但人若任由私慾牽引留戀在滿足私慾的意念,甚至產生自私的行動去不擇手段地滿足私慾為最終目的,罪就正式生出來了!因為那時刻滿足私慾取代了滿足上主,私慾成為我們的偶像了。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雅1:14-15) 如何勝過私慾: 1. 認識並承認自己的私慾和軟弱,離開了主我們什麼都不能作,不能靠自己的意志力勝過試探和私慾的引誘 2. 依靠聖靈的力量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加5:16-17) 3. 以神的話語裝備自己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119:11) 4. 常常親近神、順服聖靈的感動,穿器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去抵擋魔鬼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4:7) 5. 與信仰群體保持聯繫 彼此鼓勵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24-25) 6. 以神為樂,享受神無盡的恩典,正如詩人說: 除你以外,在天地我還有誰呢? 住在他裏面,與他同行,每日瞻仰祂的榮美,早早飽足神的慈愛,自然就不會貪戀世物。 7. 事奉神,過充實有意義的人生。一個心靈和生活空空的人,便有機會容讓魔鬼乘虛而入,未後的景況更不好,所以不要閒懶不結果子,前進才是最好的防守! 「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