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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以拉都在哥林多住下了。特羅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你要趕緊在冬天以前到我這裏來。有友布羅、布田、利奴、革老底亞,和眾弟兄都問你安。(提後4:20-21) 誰人是以拉都、特羅非摩、利都、友布羅、布田、利奴、革老底亞?

以拉都在哥林多住下了。”(4:20上)   按這話的口氣,以拉都在哥林多住下是保羅所同意的,並不是因甚麼不好的原因;以拉都也是保羅的同工,曾和提摩太同被差遣到馬其頓去(徒19:22)。他怎麼會在哥林多住下的呢?大概是保羅從馬其頓要到以弗所去見提摩太的時候,經過哥林多,就把以拉都留在那裏。 特羅非摩是以弗所教會的人,是保羅的密友,這點連耶路撒冷中反對他的猶太人也清楚知道(徒21:29)。保羅第三次遊行佈道時曾經跟他同行(徒20:4)。在此所稱,保羅把他留在米利都,不會是指保羅第三次遊行佈道回到耶路撒冷經過米利都的事;因為他曾經與保羅同回到耶路撒冷,而且就因為保羅和他同在耶路撒冷城裏,就引起猶太人的疑惑,以為保羅把他帶進聖殿,以致保羅被捉拿,引起很大的騷動(徒21:27-31)。所以這次他留在米利都,大概也是上文所說的,保羅在羅馬獲釋以後從馬其頓探望了教會,經過哥林多再到米利都想到以弗所去的時候,把他留在那裏。保羅自己可能就在米利都再次被人捉拿,送回羅馬獄中;米利都是靠近以弗所的地方。 保羅在此提到四個信徒的名字(利都、友布羅、布田、利奴、革老底亞)問提摩太的安,大概是當時在羅馬肯站在保羅一邊的;只有在患難、困苦、危險中才能試驗出信心、愛心、忠心的真假。當底馬中途離去、腓吉路和黑摩其尼離棄保羅之時,友布羅、布田、利奴和革老底亞四人,卻與保羅最逼迫最厲害的時候仍然堅持共患難,他們不顧自己的性命安危,繼續和保羅來往。他們的信心和忠心是值得佩服和學習的。 雖然聖經對於他們的描述不多,但關於他們的傳說卻是不少。有些學者認為革老底亞是布田的妻子,因為布田與她同時被提及,而利奴則是他們的兒子。傳說利奴在保羅死後,曾擔任羅馬教會的主教 他們四人在主裡都是信心堅定、勇敢忠心、熱心服事的基督徒、能與保羅共患難,見證了他們的信心、忠心、愛心和順服都是真的,是經得起考驗的

4.4 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撻馬太去;……我已經打發推基古往以弗所去。我在特羅亞留於加布的那件外衣,你來的時候可以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提後4:10,12-13 ) 你對底馬、革勒士、推基古、加布有幾多認識?他們有什麼特徵?

保羅在寫歌羅西書的時候,曾經替底馬問歌羅西信徒的安,寫腓利門書時也曾替底馬向腓利門問安。可見當保羅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底馬是跟他在一起同工的。現在保羅說底馬離棄他往帖撒羅尼迦去,可見保羅第二次在羅馬坐監的初期,底馬還是跟他一起在羅馬;但當保羅快要被定罪,快要為主殉道之前,底馬就在這關鍵的時刻離開他去了。 第一次保羅坐監及第二次保羅被捕時也跟到羅馬來,偏偏在保羅殉道之前才因“貪愛現今的世界”離開。 這次保羅被捉到羅馬坐監,是忽然被捕的,是受人誣告而被捉拿,且是在尼祿王逼害教會最厲害的時候;當時情勢對保羅和一切的基督徒非常不利,底馬在這時受不住考驗便離開保羅去了。 第一次保羅在羅馬坐監的時候,並沒有生命的危險,底馬也不可能受到甚麼連累,保羅也深信自己一定會得釋放、可是這次保羅再到羅馬坐監的情形是真正的厲害的試煉,是要命的!當這為主殉道的真正試煉來到時,底馬怕自己受牽連就擔當不起;看到情勢不好,更把保羅撇下,自己往帖撒羅尼迦去了。背後隱着貪愛世界之心多過愛主的心,受不起真正的試煉。 “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壹2:15)。 “革勒士”可能是保羅晚期所結識的同工,生平不詳。保羅差派他去「加拉太」服事、保羅兩次遊行佈道都經過這個地方(徒13:14,16:6)、曾在加拉太的路司得、以哥念這些地方受到很厲害的逼迫,革勒士往加拉太去大概是保羅打發他去的,因為下句說提多往撻馬太去,這兩句的語氣是一樣的,表示他們是保羅打發而去的。 依照教會傳統,他後來去法國里昂附近傳福音。 “推基古”是保羅所信賴的同工(徒20:4),多次替保羅送信給教會(弗5:21-22;西4:7-9),是以弗所教會所認識的同工,因此保羅派他送信給提摩太並暫時代理提摩太在以弗所教會的服事、以便提摩太前來臨死前見他一面 推基古是亞西亞人,在以弗所工作一定較提摩太方便 推基古曾有一次到過以弗所(西4:7-9),這是第二次;上次有阿尼西母一起去,這次是他自己去。 推基古也是保羅的一個好同工。保羅在末了一次到耶路撒冷的時候,推基古已跟保羅在一起(徒20:4);以後跟他同到羅馬 保羅過去可能在特羅亞當地服事時,友人“加布”接待保羅住在他的家,留下了私人的物件:一為「外衣」,就是斗篷,一種圓形的衣服,中間有一個洞用於頭部,由非常溫暖的材料製成,保羅無疑需要在羅馬即將到來的寒冷冬天.

4.3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8) 一個愛慕主顯現的信徒,有什麼特徵?你是否每天都期盼主的再來?為這榮耀的盼望,你的生命有什麼行動?

主耶穌的再來是像賊一樣、所以信徒要儆醒禱告、積極準迎見神及愛慕主的顯現. (1)守住所信的道: 持守信仰,謹守神的誡命,並在愛中成長。這包括愛神、愛人和愛自己、活出基督的樣式,彰顯神的愛和堅持正直、良善、誠實和謙卑的生活方式、關心他人,服事社區,並以愛心和慷慨回應需要、行善 (2)盡力跑好當跑的路 常儆醒禱告尋求神的旨意、以致靈魂甦醒、走在神引領的義路上、人生的道路正直冇偏差,不兜圈、也要目標清晰、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得著基督、總要拼力去快跑、跟得上主在這時代的步伐、務要提起發酸的腿、下垂的手、藉著親近神與神同行、重新得力、預備我們的心靈。 保羅並沒有走一條自己所喜歡走的安逸道路,所經過的地方也都充滿了逼迫和患難。 “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指證,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他所走的道路不是為自己的成功、名譽;乃為要證明恩惠的福音、雖然有捆鎖、苦難、甚至死亡在前面、他一生就不肯錯過神要他當奔跑的道路 (3) 打美好的仗 在面對困難、逼迫、試探誘惑、艱辛、惡劣的環境、身體的軟弱或異端挑戰的時、仍然要作基督的精兵、穿戴全副軍裝迎難而上、堅定地站穩自己的立場、守著自己的崗位 不單自己去為主打美好的仗、也要興起訓練身邊的同工和肢體一起去走上前線打仗、他打仗沒有用血氣的兵器,乃是用禱告作為兵器,在神面前大有能力,將撒旦在人心中的營壘攻破(林後10:5)、推展神的國度、遵守天國的大使命、把福音傳到地極、到還未聽聞福音之黑暗角落 保羅一生沒有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徒26:19)、既然他已經打完美好的仗,跑完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只為著他愛慕的主、也確信他必快來、按著公義審判各人的行為;他深信神按着祂的信實一定為他預備榮耀冠冕的、因為他已忠心地完成神所委託他的使命 我們應該渴望主的再來,並以喜悅和期待迎接祂。

4.2 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提後 4:6) 為什麼保羅用“被澆奠”形容他即將面對的殉道?

保羅在這裏以顯明他樂於殉道的決心,他知道快要離開世界,提摩太的責任就更加重要,更要謹慎防備那些傳異教的人,作個時代的守望者、盡自己的職分 保羅形容自己的殉道是“被澆奠在其上”。古時獻祭時,常用酒澆在祭壇上面,使所獻的祭更加馨香,稱為奠祭。保羅形容他為主走到最後一刻也要傾盡一切、全然擺上、包括自己最後的生命、甘心樂意地犧牲自己的生命,好像馨香的奠祭一樣。舊約的奠祭並不是獨立的另一種祭,只不過是用酒附加在祭物上,一同獻上而已(民15:5、7、10)。背後的意義就是承認神是至高的、一切是屬於神、也應全存感恩的心全部被澆奠歸於神、不為自己保留什麼

4.1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 4:2) 保羅臨死前也要叮囑提摩太無論任何情況下,也要專心用各樣的方式傳道, 什麼是”得時不得時”?是否人掩耳不聽、厭煩真道、冇興趣,也仍要繼續傳揚?

基督徒信了主後、在世間雖然許多苦難、耶穌仍然留我們在世上、就是為著主作見證、傳揚福音、做世上的鹽、黑暗中的光、打美好的仗 保羅臨死也要鄭重地叮囑我們務要傳道、不管有沒有好機會,得時或不得時(in season / out of season);總要專心(原文是專注、站立 、準備standby 、進前來)。 即是就算時機是方便或是沒有好時機、仍然要隨時準備、專注身邊人的需要、配合聖靈的感動、要把機會向前推廣、傳播proclaim 福音、不以為福音作見證為恥 “看風的必不撒種;望雲的必不收割”。(傳11:4)如果我們整天看風望雲,就不必傳道了,也必定失去許多機會。主要叫門徒“得人如得魚一樣”。漁夫並非看到魚來了才撒網,乃是把網放下去等魚來,不知甚麼時候魚兒會游進網裏,網總是撒下去。我們按表面和自己的判斷實在不知道甚麼時候最好,我們並不完全知道人的心 不是只在人歡迎我們的時候,我們才傳、乃是不管情勢如何,總是認真地傳、因為神不願一人沉淪、乃願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正如那些成功的保險經紀、任何人他會視作潛在的客戶、積極熱心地製造每個機會去推銷他的產品、不限於他的客戶、甚至客戶生活圈的朋友他也不放過、 何況我們這救人靈魂的福音? 保羅注重的是“不問收穫,只顧耕耘”的態度;但卻不是說我們不必尋求聖靈的引導。就像腓利,曾經順從聖靈的引導,離開撒瑪利亞的工作到曠野去向一個埃提阿伯的太監傳福音;又如保羅順著聖靈帶領到歐洲腓立比傳道,他總是留心尋求聖靈的引導是應該繼續工作或離開去下一站 “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在生活中積極展示美好的見證、活出信望愛、此人看到不一樣的生命、也會吸引人來聽生命之道、最重要就是常作準備、專主為聖、敬畏主、溫柔待眾人 “我何時指着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結 3:18-19)  正如保羅說他不傳福音就有禍了! (林前9:16) 傳道的反應自然是有百般不同的樣式,有歡迎的、有反對的、有譏笑的、有無所謂的;有的非常驕傲、有的很固執、有的只和你敷衍、不說實話等等。我們總要用百般的忍耐,應...

4.5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 4:30) 為何聖靈會擔憂?聖靈是神、全知道一切、也有足夠智慧和能力解決問題、何需擔憂?

“擔憂”原文是“憂傷、沉重”的意思。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約11:33) 耶穌到了拉撒路的墳墓也哭了 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祂哀哭(路19:41)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用禱告也“憂傷”難過。 神不是冷漠麻木不仁的父親。神深有感受!祂會心受感動和傷痛。祂會體恤我們 (參來4:15),且與我們一同哀哭。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創6:6) 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 10:16) 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賽 63:10) 預先知道事情的發生,和結果最終可以受控,不等於事情發生時無動於衷,不會憂傷沉重,正如醫生為兒子做大手術,雖然有把握順利完成和康復,但仍會受有傷痛和沉重。

4.4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 4:29) 基督徒是否不能夠或不應該講粗口?為何?

“污穢”的言語一包也不可! “污穢的”原文就是指那些壞的、卑劣的 只要說造就人的好話,叫人得“益處”,“益處”原文是今人喜愛的、善意的、幫助人的。 粗口往往帶與性有關的助語詞,以性行為的動語涉及他人的母親、為何要講到人應該尊重的母親呢?真的含宜嗎?實屬粗獷的言語、甚至有時讓人有些性的聯想,特別違反下文所說的"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弗5:4) “淫詞”原文是“淫穢, 可恥” “妄語”原文是”愚昧的言詞” “戲笑的話”原文是粗俗下流的玩笑 粗口與造就人的好話和感謝的話完全不協調。 用粗口惡毒地咒罵人,也不合聖徒体統 (弗5:3),只能敗壞人和絆倒人,有失主的見證。 粗口往往是習慣性地衝口而出,有時甚至帶有怒氣之情緒發洩,在衝動的情緒下,基督徒言語上又怎能謹慎,控制自己的舌頭說造就人的好話?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雅1:19) 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說話不是為自己的痛快,發洩自己的情緒、只顧發表自己內心的意念,乃是為聽的人的益處。所以要“隨事”說些使人得益的話,而不要說批評、毀謗和粗言穢語。 至於有些人強辯聖經也有記載掃羅講粗口(撒上20:30),但這並不代表粗口是神所喜悅的,剩餘聖經記載姦淫的事,不等淫亂就可以被接納。 心裏充滿,口裏就說出來(太12:35),講粗口的原因和動機是什麼?是否反應內心也充滿著粗獷污穢的思想?是否由愛神和愛人的動機發出?講粗口難道能造就人和榮耀神?是否有耶穌基督的樣式心腸? 為什麼講粗口才是唯一能表達憤怒的言語?耶穌也有發義怒,他有講粗口嗎? 有些人認為粗口是兩個人對話的事,在講粗口人中也用一樣粗口的言語對談,可促進方的友誼,在什麼人,中作什麼人,但是否會因此绊倒良心軟弱的人呢?是否真的可以因如此講粗口後總要為基督得些人呢?

4.3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弗4:15, 25) 如何用愛心說誠實話、明知對方不啱聽、是否仍然要說? 白色的謊言可以嗎?只是為人好有錯嗎?

如何使人信服真道,離棄各樣錯誤的道路,歸向基督?並不需要用高言大智或矜誇的虛言,只要用愛心說誠實話。 這裏的“誠實話”,是指一種忠誠的勸告,將弟兄姊妹的短處忠實地告訴他,不替他掩飾;或指忠實地照着真理說話,雖然明知不會受歡迎,但仍誠實地說出,不因人的情面歪曲真理。; 這種“誠實話”,雖然對聽見的人十分有益,但也常常使聽的人感到難堪。所以說的時候,格外需要用愛心來說,切不可帶傲慢和輕視的態度來說。務使所說的話不但誠實,而且誠懇。許多忠心的勸告,若不加上愛心、誠懇的態度,就很容易被誤會為譏笑或攻擊。 並且說“誠實話”也需要有智慧去表達,找到合適的時機、方式和聆聽者的狀態,以溫柔的心去表達,不要帶有論斷性,多用開放性的發問和關心先了解對方的情況和原因,再分享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以祈禱的心求聖靈引導和支持對方去省悟和改過。 謊言許多時會涉及作假見證、為求自保和利益,降低不安與焦慮的情緒、減輕壓力減少或避免衝突,希望容易解決困難、對神信心軟弱、偽裝自己、不承認弱點和過錯、滿足自身的虛榮,而將事實放大、誇張吹牛等情況。 「白色謊言」雖然美其名是出於善意而說的謊,也許沒有對錯,只因說出事實會更傷人,為了維繫關係,選擇美好而婉轉的謊言去安慰對方,試圖讓對方好過, 避免讓對方心理受傷、難堪或是下不了台,讓別人感受好一些。 然而,如果角色對調,你成為那位「聽」的人,你想聽到事實,還是善意的謊言呢? 事實固然傷人,但脫離真實真相,會否自欺欺人?你是否寧願有苦有痛,也要清醒地活出真實的你? 人們常說:「說謊是為了照顧對方的感受,不希望她難過。」看似體貼,會不會是自己不知如何處理?對我來說,與其說謊,不如誠實以對。(當然要有智慧,找到合適的時候和方式去表達,可暗示或逐步讓對方知道真相,以致有心理準備而不失去對神的信心) 即便是白色謊言,人們多半依舊會糾結、害怕自己被捲進事件或者被當成共犯。但是,誠實以對只要「說實話」就好,不加油添醋、也不任意評斷。 講真話並不是直白的傷人,而是在愛裡說誠實話,這是一門高深的藝術,唯一的訣竅就是「真心誠意」,並在聖靈的引導下人有智慧地表達。 不論謊言是白色或黑色,多半都會傷人,只有真誠的話語才能撼動人心,那份關心不是奚落或者棒打落水狗,而是用行動去陪伴對方走過高山低谷,願我們都成為彼此生命中那位真誠相待的人,用愛照亮前方的道路! 許多基要派的信徒主張服從命令的義...

4.2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 4:13) 如何在真道上同歸於一?有這麼多宗派、傳統和真理的詮釋、真的能在真道上同歸於一?

”“直等到…”說明神賜下各樣恩賜的最終目的,是栽培信徒在靈命上滿有基督的身量(即是生命上像耶穌的生命),“長大成人”生命成熟,離開幼稚和無知的階段,能自己站立得穩的地步。 成長必需和“認識神的兒子”有密切關係,對主的認識愈多靈命便愈長大,也愈像主。但“認識神的兒子”卻又與“真道上同歸於一”有關係。 “真道”原文是"faith", 指到“信心”或“信仰”,與上文第5節“一信”之“信”同字。所以可翻譯為“在信仰上同歸於一”。這意思就是同在純正核心的信仰上合而為一,沒有其他錯誤的信仰混雜在那“一信”之中。並非指到要在所有對真理的詮釋均需統一。 在純正的信仰下,信徒才能對基督有更深的認識,靈命也依循正常的軌道,日漸長進。反之,若在所信仰的真道上偏差,則對基督的認識,亦必錯誤,靈命便無正常的長進了。所以使信徒在真道信仰上有美好的信仰根基,是很重要的,以致下文達到“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盲目相信,結果便“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毫無判別的能力,很容易便受異端誘惑的。

4.1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 基督教會分開這麼多宗派,真的可以合而為一嗎?如何才可彰顯真正的合一?

教會合一乃是生命的合一,在心意上合一、而不是組織、行政上的合一、合一是心靈方面的事。聖經從未要求教會必須在組織、制度、行政、儀式、名稱…等方面都一致,然後才算為合一。合一並非統一。反之,教會在基督裏已經成為一(加3:28),現時的宗派存在,有歷史性的原因,雖然對聖經有不同神學詮釋的傳統,但卻有共同核心的信念(參使徒信經), 因聖經並非神學手冊,而是以不同書寫體栽(故事、歷史、敘事、詩詞、箴言、比喻、....)多方面描述神的屬性、人性、救贖計劃、萬世爭战、永恒.....也留有想像思考空間,讓人尋求聖靈的引導,也反映真理的立體性和指導原則,不致變成僵化死的規條,就是這些空間容讓詮釋的不同,神要祂的兒女學習彼此尊重、接納、欣賞,在不同下仍然保持合一的心,和而不同,卻仍是同一個心靈、同一個脚踪、同一位主、同一位神、同一個指望、同一個標竿、同心合意去興旺福音,促進主的國度。 信徒有了同樣神所賜的的生命,就自然地在基督裏已經合一,成為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了。 合而為一的心,是聖靈所賜的:原文 是“聖靈的合一” (unity of the Spirit)。這種靈裏的合一並非人所能創造。 根據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已除去了一切阻隔和宛仇,而使所有信徒,不分猶太外邦,男女老幼及階級,都合而為一(參弗2:13-19)。聖靈又因人的信而住在信徒心中,便使這“合而為一的心”存在信徒裏面。四海之內、主內一家,所以這合而為一的心,絕不是任何人為的組織,或合一的運動所能產生。它乃是聖靈在信徒重生得救時所賜給信徒的。 合而為一的心需要信徒竭力保守:我們雖然不能造成這種合一,但是卻有責任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保守”表明這合一是信徒已有的,而需要保守它不被損害。“竭力”則表明為保守合一的心,需要付出代價、放棄成見和偏見,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甚至忍受“損失”以維護這“合一”的健全與穩固。 合一必須符合下文的“七個一”: 一個身體、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 從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看到不同地區的教會,會彼此問候、關懷、呼應、彼此代禱、差派工人彼此配搭、服侍、支援、甚至有需要時提供經濟支援,也要彼此接待到訪的信徒,主內一家,實行主所吩咐合一相愛的要求,並沒有彼此門戶之爭、宗派的對立或自立“山寨王”排斥批評異己, 都是同心合意高舉榮耀主。

4.4 因為經上記着: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加 4:27) 保羅為甚麼要引述這節聖經?為何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我們”指保羅與一切基督徒,保羅將“在上的耶路撒冷”當作“撒拉”,將基督徒當撒拉所生的“以撒”。因撒拉在這裏是代表應許的約,而基督徒是憑神的應許得重生(約3:15-16),又靠這應許之約中的基督而得生的(加3:14、16、22、24-26)。所以在新約恩典下得生的基督徒,也可算是應許之約所生的兒子。“新約”與舊約時代的“應許之約”實際上性質相通,都是憑恩典得着的。 "不懷孕不生養的,妳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妳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為甚麼“在上的耶路撒冷”(亦即新天地中之新耶路撒冷)會成為我們的母?它既不是人,怎會生育兒女呢?因為這正應驗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換言之,神也早已藉先知以賽亞預言那些在憑神的恩典和應許之約下得生的人,也就是天上新耶路撒冷的兒女。這樣,那不會生育也沒有丈夫的“城”,豈不是比一般有丈夫的婦人有更多兒女麼? 另一方面,“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也可指撒拉說。因為撒拉雖有丈夫,卻已老邁不能生育,與沒有丈夫的婦人情況相似;但她卻因神的恩典得着所應許的兒子。憑信心跟隨亞伯拉罕之蹤跡去行的人,既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羅4:11-12、16)。當然也是撒拉的兒女,是撒拉所預表的應許之約的兒女了!

4.3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加4:20 ) 為甚麼保羅想要改換口氣? 要改換甚麼口氣?

“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與他初次傳福音到加拉太時,為他們所受的痛苦意義不同。以前是為使他們信福音、得稱義,現今卻是為使他們在靈命和真理上站立得住。在此保羅表示出他對加拉太人的盼望—“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可以不必這樣責問他們。這說明了保羅並非喜歡隨便責備加拉太人,乃是出於不得已的。縱然不得已而責備了,也希望今後可以改換這種帶責備的口氣,而不必再講這樣的話了。   基督徒在受到別人的勸告或責備時,應當虛心反省。因為別人若不是為着主的愛激勵,誰願意去惹人的討厭,隨便開罪人,為自己樹立“仇敵”呢?沒有人會喜歡得罪人,都是怕得罪人,免得自己不受人的歡迎。所以當別人本着主的愛勸責我們時,不要這麼快發怒,應當小心地反省並感激人的愛心,因為他是甘願冒着會受到我們的惡待,而忠心勸告我們的。   另一方面,一個真正用愛心勸責人的,常常像保羅一樣,有一種巴不得可以不必責備的心。不是隨便發洩心中怒氣,而是不得已而責備。這表示他對所想責備的人有一種愛惜的心,不過由於真理、由於責任的催促,不能不加以警告、勸責;卻不是在情緒激動、情感不能自制的情況下,隨便說苛刻的話

4.2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 (加4:19) 甚麼是生產之苦? 你有否為弟兄姊妹再受生產之苦?

保羅首次在加拉太傳福音時,已受很大的逼迫和痛苦(參徒14:1-23),就好像婦人“受生產之苦”,使他們在主內重生,但保羅離開後,他們竟受到割禮派異端的攪擾,甚至懷疑保羅使徒的職分的正統權威性,以致保羅難過憂心如焚。所以他願再受生產之苦”,竭力把他們挽回過來。“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因加拉太人仍幼稚。基督雖在他們心裏,卻仿彿還沒成形一樣。

4.1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加4:9) 甚麼是懦弱無用的小學?

“懦弱無用的小學”指舊約的律法,特別是那些必需受割禮才得救的道理。律法被指為“懦弱”的,因為它並不能使人勝罪,它只顯出人的軟弱,知道我們對於律法的“不能行”, 證明人在遵行神的話上是懦弱無用的,只能使人知罪和懼怕刑罰, 於拯救人脫離罪惡方面是無用的.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來7:18-19)。 律法被稱為“小學”,因為它在引領人認識神的事上,只屬於初步的階段,它的目的是把人引到基督的救贖之前,但它本身原不是人們信仰的對象。 現今人因信,藉著祂的恩典,罪得赦免,成神的兒女,被主救贖永遠屬於祂,並與主联合,有了生命之關係。   “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呢? 加拉太人竟這樣退後,受律法主義者的影響,在信了福音之後仍想去守律法,真是愚昧得令人驚奇!他們已經因福音得着自由,竟然要回到律法下作奴僕,是令人費解。 我們既因信福音而認識了神,卻不堅持謹守這能使我們認識神之恩典的福音,而歸回舊約的律法下,服從那些宗教的禮儀與規條,無異捨本逐末,大開倒車了!

4.4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羅4:25) 為什麼耶穌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復活與你的稱義有什麼關係?

耶穌釘十字架是為替祂的子民贖罪而代死,復活則是為了保證他們得以稱義。主的死消極地解決罪帶來刑罰的問題,而主的復活大能更正面地使我們在神面前得以稱義,有正確的地位,可重新展開新的生命,恢復起初神的創造樣式,由虧缺神的榮耀變為彰顯神的榮耀。 祂的犧牲之死若離了復活,就毫無功效可言。因為主從死裡復活,就是神悦納主所成就的救恩。 義人就是有神當初創造人榮耀的樣式,聖潔無暇,與神親密,可以面對面說話,絲毫沒有罪的汙染,充滿神的形像、智慧、公義(創 1:26-28)。

4.3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羅 4:15) 為可沒有律法就沒有過犯?外邦人也沒有律法,但是他們都是罪人。

"那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羅4:15), “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5:13) 注意這裏的用字:不是說沒有律法就沒有『罪』,乃是說沒有律法就沒有『過犯』,而罪也不算/不被宣判為罪,但設立律法後便很清楚違反某些律法便是罪,因此宣判為罪。在沒有律法之時,罪已存在,但卻顯不出逾越律法所定界限的過犯。 若沒有律法,也就沒有違犯律法的事;律法是要顯明人的過犯和罪惡,因人的罪違反律法便會惹動神的忿怒。即是違反律法的會引致律法的咒詛,律法把人帶到神的審判之下。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3:10)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加3:23) 律法的功用是為了把我們圈在罪中,讓我們知道有罪,無法靠著行為稱義。他就像一個教導我們的師傅,教導我們是一個罪人所以我們需要耶穌,既然現在耶穌已經來了,那因信稱義的真理已經顯明,就不需要再有師父了,(除非那個人還不懂自己是罪人)。律法包含了神的"愛",是為了要保護我們不受到傷害的,也讓我們認識神的旨意和屬性。 法律讓人看見自己的罪,人才會有機會謙卑悔改尋求神的救恩,法律只能帶來某程度的阻嚇,教育人可謂正確的事情,人如果犯了律法就難免神憤怒的刑罰,而不是拯救。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加3:19)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 凡是根據律法而去行的,都是要被受咒詛的,因為要全守所有律法才稱義。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3:22)

4.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羅4:12) 亞伯拉罕之蹤跡是什麼?

亞伯拉罕本身並沒有義,可是亞伯拉罕信靠神,神就把亞伯拉罕這樣的信心,算為祂的義。  透過信靠神,亞伯拉罕成就了行為所不能達到的義。 他能成為義人,完全沒有因他行為的貢獻(未受割禮時他已經稱義),神要我們每個人都照著亞伯拉罕信心的腳蹤去行(他是我們的父、我們的榜樣)。 即是,這條信心的道路,是由神來主導,由神來為我們負責,我們只需信任和順服。  當初神怎樣因為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就帶領他到‘稱義’的地步;如今, 亞伯拉罕因信神而為義的腳踪,也同樣為我們指出一個‘稱義’的方向。 只要我們像亞伯拉罕一樣相信神的應許和作為,接受神為我們設立的挽回祭(承認耶穌為代罪羔羊),這樣我們的罪必得赦免,在神面前稱為義。

4.1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 4:3) 亞伯拉罕信神什麼?以致他被算為義

亞伯拉罕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他對神的信心有以下的表述: (1)信神預備更美家鄉: 蒙召便順服神,離開偶像繁盛之都,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自此過寄居客裏的生活(來11:8),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 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11:10) (2)信神會在他和太太年紀老邁時賞賜後裔,使他作多國的父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3) 因著信把獨生子以撒獻上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 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來11:17-19) 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沒有功勞,對神的應許也沒有任何貢獻,但他對永生神的信心卻是真實的,經得起考驗。 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 必能作成」(羅4:18-21)。 亞伯拉罕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羅4:17),他從沒有兒子,變成擁有親生的兒子,他亦相信就算他把兒子獻為燔祭,燒成灰燼,神也能叫以撒復活。他的信是把握著神給他「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的應許。 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因他的信心是不看自己眼前困難,不理會身體衰老的事實,而專心去「仰望神的應許」,他把信心建立在神的應許上。 亞伯拉罕稱義記載在創15:6,那時候他85歲,還沒有割禮立約的記號之要求,那麼亞伯拉罕的稱義不是因割禮(行為),乃是因信(創15:6)。 「本乎信屬乎恩」這原則便:「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 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5) 亞伯拉罕信心堅固不軟弱的(羅4:19),是在無可指望中顯明出來的,他經過長久等候,仍未見神賜給他兒子的時候亞伯拉罕仍然選擇信任神的應許。 因他滿心相信神的應許必能作成(羅4:21),"這就算為他的義","算"字原文意思就是歸在某人的賬上,原文指法庭上的判決行動:神因著亞伯拉罕對他絕對的信,宣判他為義人、為神所喜悅的人。

4.3 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 (徒 4:36) 你對巴拿巴的認識有多少,為何神會在聖經記念他?

巴拿巴是利未支派的人,生在塞浦路斯,因此熟習猶太和外邦的文化。 (1) 徹底奉獻的人: 他賣了田地奉獻給教會(徒4∶37)。 (2) 常勸慰鼓勵人(徒4∶36),成全了保羅和馬可。 保羅悔改前極力逼迫基督徒,耶路撒冷門徒都怕他,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領他去見使徒 (徒9∶26—28)。 其後耶路撒冷教會差派巴拿巴去安提阿幫助說希臘話的初信。他知道保羅在大數熱心, 也可能記起保羅信主時,亞拿尼亞見到的異象 -- 保羅乃「蒙揀選的器皿,向眾國族傳揚主的名」(徒9:15),便走了二百公里路去找保羅來安提阿幫手,一起教訓許多人,堅固主的教會 (徒11∶25—26)。 在第二次外出佈道時,巴拿巴有意仍帶馬可同去。但是保羅認爲第一次佈道時,馬可半途離開,覺得不應再帶他去,二人竟因此分手而各自傳道 (徒15∶36—41)。後來在巴拿巴的幫助下,馬可長進了,成了彼得親密的助手(彼前5∶13),並對保羅晚年的工作有益(提後4∶11)。 (3) 他被稱為使徒 (徒14∶14),安提阿教會分派他和保羅外出傳道 (徒13∶1—14∶28)。他大有信心,熱心傳道,不辭勞苦,和保羅一起建立許多外邦教會 (徒11∶19—24)。 (4) 愛心的賙濟: 當天下饑荒時,安提阿教會定意捐錢,託巴拿巴和保羅送到耶路撒冷供給信徒 (徒11∶28—30)。 (5) 溫柔謙卑: 起初保羅是由巴拿巴帶領的,聖經提到他們為「巴拿巴和保羅」(徒11∶30;徒12∶25;徒13∶2,7)。但其後改為「保羅和巴拿巴」(徒13∶43,46,50;徒15∶2,22,35),巴拿巴甘願退出領首的位置。 當被保羅公開責備彼得和他違背福音的真理,巴拿巴能謙卑地接受指正 (加2∶11—14),(因當耶路撒冷的弟兄來到,他隨從彼得與外邦人分席而坐。) (6) 願意透過溝通協商解決問題: 巴拿巴、保羅參與耶路撒冷會議,尋求母會的支持,解決紛岐和問題,取得議決外邦信徒人不須守割禮和許多規條。(徒15∶1—35)。

4.2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 4:31) 為何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會震動? 為何今天我們不會經歷類似的事情?

門徒祈禱完了,地方便震動起來,之後便記載他們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 這和第二章聖靈降臨前有大風響聲和和如火焰般的舌頭賜下一樣,是神用客觀可見的環境印證聖靈的臨在和充滿,以鼓勵門徒們的信心,因為他們面對嚴峻的環境和逐步升級的逼迫,讓他們知道神垂聽了他們的禱告。 但聖靈充滿和臨在並不是有機械式千篇一律的現象,聖靈永遠是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神,有時神在密雲、黑夜、地震、雷轟的情況降臨在西乃山,有時祂又在微風中向以利亞說話,使徒行傳記載12次聖靈臨在和充滿的場景和現象都多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