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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 (徒14:22) 進神國難免艱難,許多信徒生活都很安舒,不肯為神的國付出代價,無論是投入精神、精力、時間、金錢,他們有份神的國嗎? 有份於神的國是什麼意思?

保羅宣教團隊勞心勞力,途中常遭遇危險、船難、盜賊之險、猶太人的迫害、遭忌恨、凌辱、反對、逼害、被石頭打、政權迫害、坐監鞭打,天天冒死、心靈常受撒旦的攻擊、試探、壓制,外面挑唆、毀謗、誣告,內部煽動、分裂、批評...... 放棄受人尊崇拉比的職業,要靠弟兄姊妹分享養生之物、甚至有時不足夠、要自己手織帳棚維生支持自己和同人的經濟需要, 教會內部也蒙受異端、高舉割禮律法主義的人的滲透佢影響,又要栽培成全教會的接棒人,同時兼顧放膽不斷傳道... 在此保羅勸勉信徒要作門徒,恆守所信的道,就算前面無論遇到幾咁多艱難。 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 12) 天國是需要努力進去的,人也要奮勇進天國窄門。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3,5) 重生是必要的條件看見和進入神的國,但是否能夠“豐豐富富進入神的國”是要加上自己的努力提升自己生命的素質和在主內多結果子。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西1:13) 我們能進入愛子的國,是神把我們遷進去,這是神的作為,神的恩典,不是靠我們的功德和因著我們的義行。 作天國的子民,必須要真誠徹底悔改,讓神在我們的生命中作主,要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賽1:16-17) 聖經強調我們不單要“進入神的國”,並且要“承受神的國”,“與神的國度有份”。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林前6:9-11) 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 (啟 1:9)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羅14:17) 就算進入神的國,也不代表你能夠豐豐富富地進入,要豐富進入神的國, 需要: 分外地殷勤; 有信心、德行、知識、節制、忍耐、虔敬、愛弟兄的心、愛眾人的心、在認識主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 更加殷勤 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参彼後 1:1-11) 天國是他們的是有條件的: 「靈裏貧窮」的人有福了,天國 是他們的;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要於神國有份,必須虛心放下自己,不要...

14.2 於是稱巴拿巴為宙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為他說話領首。 (徒14:12) 宙斯及米耳米是甚麼的神祇?

宙斯Zenus-原意係幫助者,為希臘與羅馬人至尊之主神,其羅馬名為Jupiter 敘利亞王曾為此假神建廟於雅典、耶路撒冷建、撒瑪利亞人之基利心山建大廟,以謝其幫助戰勝之恩,為他們的保護者,在廟中,有祭司,受花圈和献祭,求其降福,當時此風已盛行。 希耳米Hermes,羅馬名為 Mercury,希臘人視宙斯為年老之神,眾神與人之父,希耳米為其年幼之子,他是替眾神傳信息的使徒, 秉性靈敏,富有口才,並且對於文字音樂,及一切藝術,皆為彼所創造者。 巴拿巴年長,身材相貌比保羅吸引人,故為群眾叫做“宙斯”,說話的人是保羅,所以稱之為“希耳米” 羅馬人解釋宙斯為風雨雷電四行之神,所以以雷電為記號,以虹為使者。丟斯又為倫常之神,主持人的婚姻。

14.1他聽保羅講道,保羅定睛看他,見他有信心,可得痊癒, (徒14:9) 是否蒙恩得醫治者必須要有信心才可得醫治?

「從來沒有走過」,生來瘸腿,完全絕望無助的殘障人士,他聽到保羅傳福音,和講論許多神蹟奇事的佐證,他的眼中充滿懇切和盼望的光芒,聖靈在他心中動了善工,他便信主了。 保羅這時「定睛看他,見他有信心,可得痊癒,即是他期待蒙恩得醫治,預備好接受這輩子從未擁有過行走的能力。 信心在神蹟中是何等重要。保羅只說:「你起來!兩腳站直」便醫好此人,其實保羅還沒有開口之前,這位瘸腿者內心已被醫治,有順服的靈,結果他立刻「跳起來,而且行走」,一個剛信主的人立刻就可經歷主的大能。 主在世時也許多時問病人: --你信我能做這事嗎 --你的信救了你 --照你所信的,給你成了 為的是不單醫治病人,也要激發他們的信心 另一方面,但是並非一定要有信心才得醫治,例如那病了38年的人沒有求主醫治,只專注困難,和別人比自己強,從未對耶穌產生信心,他得醫治,純粹因基於耶穌的憐憫。 對神有信心的人,便能看見神的榮耀,不是說我們"自我催眠"地有信心,神便不能不醫治我們,因為信心永遠建基在「主若願意」的大前提身上。

14.5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路14:34-35) 這裏耶穌再次強調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為什麼鹽而失了味的比喻這麼重要?

14.5 耶穌強調“有意可聽,就應當聽“,是因為我們聽後的選擇會影響我們永遠的結局:是被神丟棄在一邊擱置不用,一生就此廢了,還是成為有味道的鹽,滿足人和神的需要! 要作鹽,人要徹底付代價跟從主才像有味的鹽,才能除去一切雜質,不然 就像鹽失了味,沒有用,沒有價值。 你在沒有踏上跟從主的道路,就要坐下先計算到底願意付出多少代價。許多信徒不是不出代價,乃是出的不夠,結果仍然是失敗。 "失了味"原文可譯為『成為愚笨, 顯出愚昧』的意思,在路加福音『鹽』便帶有『智慧』的意味,你能否有智慧地分清楚世上卑賤、短暫和有限的事物和主為你預備尊貴、永恆和豐盛的賞賜呢? 馬太福音論鹽是教導門徒在地上要有好行為;馬可則想表達使人和睦的信息,而路加福音則強調有鹽味就是有智慧的人,願意付出一切代價去揀選追求創造主而非受造之物 純淨的鹽是不會失味的,失味的鹽一般雜質較多,讓我們不被世俗的價值觀影響今生的抉擇。 路加想表達的是人若不敝下一切跟隨耶穌,必不能參與天國的筵席。既然立志不惜一切跟隨基督作鹽,在社會發揮影響力,便要忠於自己的選擇。 原文字義:"不合式、不配、不合格、驗不中。 失味的鹽作甚麼都不合式,只好被當作廢料,基督徒若成了失味的鹽,在教會中一無用處,在世界裏也成了世人藐視、取笑的對象。

14.4 耶穌講完跟從主的要求,就說出要計算代價及有否打勝仗的把握,最後為什麼如此總結: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

耶穌不希望有人因一時衝動或感動去跟從他,到後來卻發怨言、後悔和退後,變成爛尾樓工程,有前速冇後勁,人生因一時之勇傾盡一切兵力力量打仗,卻徹底失敗付出慘痛失敗的代價。 潘霍華在《追隨基督》一書中說:「十字架已放在每個基督徒的肩上……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祂是在呼召他來為祂死。」 耶穌要人認識他,知道他的寶貴,不單決志接受他為救主,更認高舉他是我們生命的主. "若基督不是所有事情的主,祂就全然不是主。" "Unless Jesus is Lord of all, He is not Lord at all!" 耶穌傾盡所有去愛我們,撇下天上榮耀寶座和福樂,成為肉身,受盡一切苦楚,取了奴僕的形象,毅然捨棄他的性命,忍受了十字架,他也渴慕我們以愛還愛,盡獻一切,為他而活,為他奮鬥,甚至為他去死,以致將來分享他戰爭的勝利、榮耀的冠冕、天國的盛筵、不朽豐盛的基業、天國的權柄和極速無比永遠的榮耀! 難怪保羅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並看萬事當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和他從上頭召我們來得的獎賞。 我們原來都是『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但如今竟得成為神的賓客,既往不究,不論我們已往的『善惡』,都可以蒙恩。面對如此偉大的救恩,你是否覺得羔羊是配!你今生用什麼和怎樣去回應主的恩寵和呼召呢? 人要放下一切才能真正的跟從主。不然,一遇到困難或親情的纏累,就會退卻,不能跟從,人若心有牽掛和憂慮,或者別的偶像追求,不願撇下一切跟從主,就自然會世務纏身,背負太多重擔,不能走上前線為主打美好的勝仗,人不願付出代價,只求天福和安穩的生活,又怎能效法耶穌的腳踪去跟從他受苦進入榮耀呢?僕人不能大於主人,我們的主尚且因降卑而被神升為至高,何況我們呢?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誰是你的主?誰是你的至愛? 很多時傳講福音教會只講信耶穌得平安、喜樂,卻忽略了告訴人跟從主的代價。跟隨基督是要預備為主付上生命的代價,主呼召一群不怕死的軍隊,難怪連羅馬帝國都變成了基督教國家。 祂呼召我們為祂而活,是置於死地而後生的活,不再是為自己的滿足,而是求主的滿足。

14.3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27) “愛”原文是“恨”,為什麼用“恨”這個字?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主又是什麼意思?

14.3 希伯來文化,講到感情或愛情方面的話都是比較性的,常以「恨」來表達在兩種東西中優先次序和偏愛。所以,耶穌在這裡以恨其他關係甚至自己的性命來和與愛神來比較。「恨」有時,並不一定是指情感上對之厭惡與憎恨。 例如: 比較雅各對拉結與利亞的愛 (創 29:30-31,33) 不能因為對兩個不同愛(偏愛)、惡(失寵)程度的妻子而影響誰是長子 (申 21:15-17)  耶穌將服侍神和金錢以「愛」與「恨」作對比 (太6:24) 馬太福音換另一個“過於”說法表達要愛主勝過一切, 沒有使用「恨」作對比.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 (太10:37) 耶穌用“恨”字眼作對比,不但令聽眾留下深刻印象,也挑戰人對神的愛是否放在第一位。做門徒的意思是就是要愛耶穌到一個地步,對其他人和甚至自己的性命的愛的程度就相當於恨一樣。 神最關心的事我們最愛是誰?所以,耶穌挑戰我們,要愛祂遠勝其他關係甚至自己的性命,卻不是叫我們憎惡六親或自己的性命,因為對別人的愛正是門徒的見證(約13:34-35)。 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的意思: 十字架代表的只有羞辱、痛苦和死亡。 被定罪的罪犯要將自己的十字架 刑貝背到受難地,沿途受盡人群的羞辱和鄙視,同時要面一步步踏上死亡的路。 因此" 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意味著為了跟隨耶穌而願意去受苦和受死 。 每一個要作主門徒的人,都要“天天”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而不背十字架的人,“不能作”(太10:38則說“不配”作)祂的門徒;可8:34及太16:24則加上“就當捨己”幾個字。所以,只有那些願意捨己,願意天天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的人才能作祂的門徒。

14.2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14:21,23) 貧窮、殘廢、瞎眼、瘸腿的有免費宴席,當然高興參加,為什麼其他的路人要被勉強坐滿主人的屋子?

14.2 "勉強"原文是催逼、 (強烈促請,要求) 力勸、 促請之意,並非使用武力的使他人就範。 人的僕人們都是竭盡全力的苦勸,配以忍耐和愛心,因為天國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不用浪費,主人的心意是要關愛照顧許多弱勢社群(貧窮、瞎眼、瘸腿的、殘廢的),以及路上走路困倦或籬笆辛勞工作的人,快快讓他們安竭,坐下享受天國的盛宴!

14.1 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路14:18-20) 眾人不參與宴席的理據合理嗎? 處理私人事務重要,還是參加筵席? 難道不能因突發的事情引致不能來,主人就因此大怒?

14.1 這是一頓“大”(mega)餐盛宴,最完美豐富又盛大的筵席:有最傑出的佳餚飲食、園藝、場地、音樂、藝人表演、招待服務,最高級的用料、餐具、擺設,並在最宏偉的大廳舉行,世上沒有一個慶典能與之相比。 這筵席所費不菲,但卻是免費出席的,人所能做的只是接受邀請當天依時出席就好了。 猶太人的婚禮是發兩次邀約。第一次告訴賓客婚禮的日期,請賓客事先預留時間;若有人那日有事不能參加,便及早告知主人。第二次是鄭重的邀請,告訴賓客具體的時間地點及程序等。  主人先前第一次請了許多客人,這些客人都答應來赴宴席。及至宴席備妥,再打發人去請他們入席的時候,眾人卻是異口同聲地推脫拒絕。 這三個事先被邀請的人根本沒有表示抱歉不能出席或請求下次再給予機會,只是為自己找藉口。 第一個和第二個人的藉口想去看看已購入的地和試下已買來的十隻牛,既已買入,何來迫切性去看呢?這麼重大的投資,他們買之前已經看過許多次了。 第三個人剛娶妻,猶太人娶親有許多的禮節,需要漫長的預備過程,怎麼可能在接受別人宴席的邀請時還不知道自己要娶妻呢? 他亦大可攜眷出席筵席,但他比前兩個人更無禮,甚至連“請你准我辭了”也沒有說,根本不在乎自己會錯過甚麼,或是否還有機會再次赴宴。 他們錯過了與主人一同坐席同享愛筵的機會,最後選擇了另外事物,而不是天國筵席。 我們是否也有許多藉口推卻每天和主的約會:“我很忙”、“我沒時間”、“我有事未解決”和“我還在擔心某事”,還是漠不關心而又諸多藉口?這是主無法忍受的。 人可能知道宴席十分豐富,只是他們不想因此而付上出席時間的代價,以次要的代替重要的,終將與上主預備的豐盛擦身而過。人是要付代價,代價就是把次要的田地(资產)、牛(工作)、家庭(感情和關係)放在一邊次要的位置,首要是於天國筵席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