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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可5:42) 閨女12歲死裡復活和血漏的女人患病12年得醫治, 同樣是12年之光陰,為何如此相同時間?有甚麼意義呢?

5.6 管會堂的女兒12歲,而患血漏的女人患病12年,12年對猶太女性來說就是由無知的嬰孩去到成年禮所需的時間 (男孩子成年禮是13歲,約瑟在埃及為奴坐監也用了13年),所以12年對女性來說就是一個考驗,經過12年之後要成熟。 管會堂的女兒去到他的大限便無奈地步入死亡,血漏的女人經過12年,已經耗盡所有,病情更加惡劣,十分虛弱和絕望。耶穌就是要人認識他有復活的大能,突破人的大限和不可能,他的權能使軟弱病患的徹底痊癒,此人變得成熟,上述二人,當生命主的出現時,便再有生機,榮耀歸神!

28.4 大使命:主差門徒去(1) 使萬民作主的門徒(2) 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3) 教訓他們遵守一切主的吩咐, 這大使命是否適用於你? 你有否遵行? 是否每個基督徒都要往普天下去做宣教士? 並且幫人施洗(不限於神職人員才有權施洗)? 還有要分享聖經的教訓?

28.4 耶穌在加利利頒布大使命時,不只有11個門徒,還有五百多位弟兄(林前15:6),因此大使命,不單交給牧師、傳道、宣教師、也交給每一個門徒。耶穌的大使命人人有份,只要你有心立志做主的門徒,主就已經差派你了,正等待你已行動來回應他的召命,主託付的大使命是給教會的,使萬民作門徒是教會的使命。 大使命中最重要的動詞就是「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其餘的都是副詞,在整個原文的結構中,重心在於使萬民作門徒!門徒是一個跟隨者和學習者 所以,每個門徒應該求問和等候主的帶領,以何種方式、如何配合教會參與大使命,宣教事工並不一定是宣教士的責任,其他門徒都可以透過金錢、祈禱和參加短宣等等支援前線的宣教工作,也要自己裝備,求問上主是否差派你去其他未得之地,渴慕為主走遍各成各鄉,宣揚救世的福音,正如耶穌吩咐門徒要把福音從耶路撒冷、猶大全地、撒瑪利亞,一直推廣到地極(徒1:8),所以尚未有蒙召作宣教士的,可先從自己的家庭、家族、社區、職場、親友圈、家鄉、本地開始傳福音作見證,逐步向外推廣,學習使他人作門徒,跟從主,鼓勵他們盡快聽主的吩咐受洗,和身邊的弟兄姊妹分享主的教導和你聚會或讀經、祈禱時有的亮光。 肢體需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有些在前方、有些在後支援、有些在中間聯繫,總要按著各人的感動、負擔、恩賜和主的帶領,擔起自己能作的那部分之責任,盡力而為,忠於主交託的大使命, 成為他人的祝福。

28.3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8-19)主強調祂已得著一切權柄,和之後差派我們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兩者有什麼關係?

28.3 耶穌交託大使命前,就宣告祂的得勝和擁有一切權柄,撒旦一點權柄也沒有,祂要除去疑慮與恐懼,叫門徒知道他已經掌權,一切臨到他們的必須經過耶穌的同意,若非神的旨意,沒有人能傷他們一根頭髮,並且耶穌的權柄可以制服一切污鬼和黑暗的勢力、地上的政權也在他管轄之內,所以耶穌就要鼓勵他們的信心不是看自己的能力和環境的挑戰,不要小信,因為耶穌已經得榮耀和擁有一切權柄,信靠那位復活擁有絕對權柄的主就能戰勝一切和完成大使命! 耶穌宣告已得著一切權柄之後就是大使命的要求和常同在的應許,不需要等耶穌再來,門徒現在就可以經歷主常同在和他的權柄,只要一心遵行天國君王的話!

28.2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 (太28:17) 他們既然親眼見了耶穌,也敬拜他, 為什麼有人還會疑惑? 疑惑什麼?

28.2 門徒明明看見了復活的主,主又十次向他們顯現,可惜他們中間仍有人疑惑。今天我們也經歷過復活的主,嘗過主恩,然而我們也常有疑惑 耶穌交托的大使命是很沉重的任務,就是要我們把福音傳遍天下,使萬民作主門徒。祂竟然把大使命交給這些常存疑惑、信心較弱、許多時都不明白的門徒! 主不丟棄人,祂要用軟弱的人作奇的的事,因此我們不要灰心。 人的疑惑總有理由,但為甚麼呢?他們疑惑甚麼呢?   既然門徒門親眼目睹復活的主,也府伏敬拜他,應不是疑惑主的復活,主快將離開他們升天往父哪裏去,門徒是一班無學問的小民,憑自己又怎樣展開和應付這麼沉重和艱巨的大使命呢?他們又緊張又懼怕,祭司權貴和宗教領導一定會打壓逼迫他們,甚至有性命危險,阻力如此大,人無這麼艱難,耶穌又快不在世上了、這正是他們疑惑的地方。 昔日神呼召許多先知、士師和僕人,他們第一個反應一樣亦多是疑惑,憑他能否勝任這麼艱難的任務,為何偏偏揀選他們?我相信特別是彼得是最疑惑的一個,因為他失敗這麼嚴重,一定會留下揮之不去的陰影。以前他在風浪上走向主,聖經也形容他因“疑惑”而下沉,,因為風浪甚大。 待主升天之後,門徒門按主的吩咐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降臨,祈禱聚會人數只有120名,不久前在加利利山還有五百多人目睹復活的主;現似乎三百多人已經離去,只剩下120位,有些人有疑惑也似乎合理。 開始時門徒中仍有人疑惑,但是第一世紀的全球福音工作竟如發酵般快速擴展,任何逼迫、困難也不能攔阻福音的傳揚和教會的建立,正好反映出事工的建立並非人所能作的,必定是上主的作為。

28.1 試解釋四福音記載耶穌復活的描述之差異: (1) 天使是坐石頭上還是在墳墓裡? (2) 一個天使還是兩個天使宣佈耶穌復活? (3) 之後婦女跑去報信給門徒,還是害怕、逃跑、又發抖、又驚奇,什麼也不告訴人? (4) 耶穌首先對抹大拉馬利亞顯現,還是對婦女們顯現? 在什麼地方顯現? 在婦女見門徒之前,還是婦女見門徒之後? 參考經文: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太 28:2) “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他不在這裏,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 (太 28:5-6) “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 (太28:8-9) “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着白袍,就甚驚恐。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恐....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裏。請看安放他的地方。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她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裏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她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 (可16:5-11) “見到一個天使在墳墓裏宣告:“他不在這裏,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地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可他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路24:3-4) “抹大拉的瑪利亞來到墳墓哪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裏” (約20:1-2)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就見兩個天使,穿着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着,……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是耶穌。……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約20:11-12,14,18)

28.1 四福音耶穌復活後的記載差異: 讓我嘗試整合事情的經過,以致符合所有聖經的記載: (1)坐在石頭上的天使是滾開石頭的天使,以致看守的羅馬兵丁嚇得渾身亂戰,如死人一樣逃去了(太28:2-4),而另外有天使在墳墓裏是宣告耶穌復活的訊息給婦女們 (2)一共有兩個天使(路24:3-4),證明耶穌復活的信息是多麼真實和重要,有兩個天使一同作見證和宣告,馬太和馬可只記戴一個天使,不代表沒有第二個天使在場。 (3) 婦女們首先是害怕,從墳墓裏逃跑,又發抖又驚奇,什麼也不告訴人(可16:8),但另一方面,他們害怕的心情也帶著歡喜,(太28:8)因為如果正如天使所說耶穌復活了,他們就有盼望了,但他們又驚恐,因為耶穌的屍體不見了,他們便跑去報給彼得和約翰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去了(約20:1-2),彼得和約翰跑去墳墓,見到了便信耶穌的屍體不見了(約20:8),但他們仍不明白聖經的意思:耶穌必要從這裏復活(約20:9) 之後抹大拉的馬利亞再次回到墳墓前痛哭,耶穌便首先向她顯現(可16:9,約20:11,12,14-18) (4) 抹大拉瑪利亞便通知其他婦女,耶穌忽然遇到他們, 說:願他們平安(太28:8-9)

27.6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27:48,51-54) 原本圍繞耶穌釘十字架的人和路過的人,包括祭司長,都嘲笑耶穌不能救自己,但為何百夫長在耶穌死時就說:這真是神的兒子”呢

27.6 見慣人死大場面的羅馬百夫長,竟然公開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其實這樣的宣稱對他很危險,因為這就會間接指控他的領導人彼拉多判錯案,不單殺了無辜的人,並且讓神的兒子死在十字架上。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太 27:54) 百夫長之所以如此認為是因為他們看見地震和所經歷的事: (1)耶穌十字架顯示出的愛和饒恕 (2)耶穌竟然在痛苦中沒有像其他死囚埋怨或咒罵其他人 (3)從來冇人能夠呼喊後即時斷氣,能主動將靈魂即時交給神, (4)耶穌釘十字架六個小時,在最後三個小時天昏地暗,耶穌死時更地震、磐石崩裂、墳墓打開,這都是神藉這些奇特罕見的現象,使人知道他們得罪了天上的真神。

27.5 為什麼耶穌死時,殿裏的幔子要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到耶穌復活後,已睡聖徒從墳墓裏出來,向多人顯一現?

27.5 聖殿中的慢子分隔人和至聖所中神的施恩座,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贖罪的血才可以進入至聖所,在神的施恩座前為百姓贖罪。 耶穌斷氣死時慢子便從上到下列為兩半,表示神親自從上到下撕開幔子,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讓人可以進入至聖所親近神。 “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10:20) 如今我們靠著耶穌就可以坦然無懼到施恩座前,因為他已經作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完全蒙神悦納和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根據第一世紀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記載,幔子的厚度有四英寸! 每年都會修補,而且兩邊系馬匹也不能把它扯開,可見幔子從上而下徹底裂為兩半,真是神親手撕裂的,正與神親手壓傷他的兒子的身體. 主死時,週圍地震、盤石崩裂、墳墓開了、已睡聖徒復活都指出主成就的救恩是石破天驚的,義的因愛而代替不義的,人已有活路可以坦然到神面前,並者耶穌已戰勝死亡的權勢,除去死的毒鉤(就是罪),使信的人盼望更美的復活。

27.4 為什麼有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27.4 耶穌整晚至清早被帶到不同地方受七次審問,不得睡覺,也沒有食物和水,之後更被兵丁用九尾鞭鞭打40下,背脊好像牛耕過田一樣,皮開肉爛,連背十字架到各各他刑場的力氣也沒有,要路過的古奈人西門幫他背十字架,詩篇更表示他舌頭舔住牙牀,極度乾渴(詩22:14-15),骨頭都能數過。(詩22:17) 在極大的痛楚下,他大聲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 人們以為他是叫以利亞來救他,便有人跑去拿醋給他喝,醋也有舒緩痛苦的作用,這次耶穌喝了,為著要有力氣宣告最後的勝利: “成了,我將我的靈魂交給你.”

27.3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太27:11)為什麼兵丁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耶穌嘗了後為什麼不肯喝?

27.3 十字架的刑罰是最痛苦的,所以法律規定,在人將要被釘十字架之前,把苦膽調和的酒給他喝,能減少人痛苦感覺 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記念他的苦楚。(箴 31:6, 7) 主嘗了苦膽調和的酒,但是祂不肯喝,因為要保持清醒,主在那個時候,還要: (1)為那些釘祂的人禱告,求父赦免他們,  (2)拯救身邊的強盗進入樂園, (3)交託門徒約翰關愛他母親的安排, (4)默想聖經,讓他對神有信心,見到前面的喜樂和盼望,支持他飲盡那苦杯 “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詩22:1 “我喝了!” 詩69:21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 詩31:5  主耶穌是要喝神所賜的杯:“成全神的旨意”,而不是喝人所給予的杯。

27.2 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出名的囚犯),除滅耶穌。……他們便極力地喊着說:「把他釘十字架!」(太27:16,20,23)為什麼不足一星期,群眾由夾道熱烈歡呼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改變為極力喊著釘耶穌十字架? 當然祭司長有煽動挑唆群眾,但如何去煽動挑唆呢?

27.2 在祭司長的挑唆下,為何民眾要選擇釋放巴啦巴,而要把耶穌釘十字架? 從以下聖經知道巴拉巴是個出名的強盗、殺人犯、作亂的領袖,影響社會穩定的秩序,已被判死刑. 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可15:7) 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裏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路23:19) 他們又喊着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約18:40) 耶穌之前騎驢進城,群眾怎樣熱烈喊叫和撒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現在群眾也怎樣極力喊叫釘耶穌十字架,為何這樣大的轉變呢?當然其中有大祭司的僕人和收買的人煽動教唆群眾,但最主要是耶穌令群組失望了,他承認自己是有猶太人的王,卻沒有利用群眾的聚結的能力發動革命,入城卻不推翻羅馬政權,三年之久無所政治上的作為,民眾要的彌賽亞不是這樣軟弱和不作為的"王” 至於群眾為何揀選巴拉巴而要釘死耶穌? 有以下兩個看法: (1) 巴拉巴可能是奮銳黨的領袖之一, 奮銳黨是出名以暴力、刺殺、作亂而試圖推翻羅馬暴政,也有一定的粉絲支持他們. 而巴拉巴曾經是作亂、殺人、搶劫,應是奮鋭黨的激進份子,所以群眾寧願選擇bet on巴拉巴,而不是耶穌,去推翻羅馬政權 (2)大祭司指控耶穌迷惑多人,不尊重古人傳統的權威,如果因一大群民眾追隨他而生亂,反而會影響耶路撒冷城百姓的生計和利益,甚至招來羅馬的暴力鎮壓(以前馬加比王朝已經試過,死傷無數),所以為著社會安寧及大家整體利益,必須除滅耶穌.

27.1 猶大的結局是怎樣死的?馬太的記載和使徒行傳的記載有否衝突?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太27:5)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徒1:18)

27.1 馬太和使徒行傳的記載都正確,猶大是去吊頸死的,但結果繩子斷了,他跌下來,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慘死(可能跌下來撞到尖銳石頭之類的物件,因而肚腹被剖開)

26.8 彼得當眾三次不認主,雞叫後醒覺便出去痛哭,你試過嚴重的軟弱和失敗嗎?你能否睇會彼得的心情?他剛剛不惜三次不認主,甚至發咒起誓否認主而逃過一劫,他為什麼要痛哭?日後他帶著嚴重失敗的陰影怎樣去面對主和其他門徒?

26.8 彼得係耶穌最誇口的大弟子,在眾人面前表示就算死也要跟從耶穌,眾人離開主他也不離開,耶穌之前已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主,彼得不但不警醒,反而在弱質女子和僕人面前三次不認主,甚至最後發咒起誓,雞叫第一次心還未醒,到第二次雞叫和剛剛耶穌被帶出來,回頭望見彼得,他才出去同哭。 如此徹底的失敗和軟弱,真是無面目見江東父老,彼得出去痛哭,我想是因為主預知他的失敗,當主帶著受傷的身軀被帶出去時,祂特意回頭以憐愛的眼光望彼得一眼,彼得的心就融化了,自己多麼對不起主三年造就的恩情,不單未能保護救出耶穌脫離兇險,反而三次徹底失敗否認主,但主復活之後當天便特別地向彼得個別顯現,之後也在提比利亞海邊再次與彼得單獨談心,堅固他愛主的心,和託付他牧養群羊的重任,顯示完全的赦免和接納這樣不配的人。 彼得到最後也興起過來,在弟兄中站出來講道,兩次講道已領過萬人歸主,最後更相傳被倒釘十字架而殉道榮耀神! 我們每人都有軟弱不慎滑倒的時候,連保羅也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林後11:29) 萬物在主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不需像始祖一樣用無花果葉子遮蓋赤身露體的羞恥,聖經叫我們只管坦然無懼來到施恩寶座面前,哪裏有主的憐恤、恩惠和及時的幫助,在天父面前有永遠的疼愛和無限的接納

26.7 耶穌被捕受審,對其他的誣告一言不發,大祭司叫他起誓,他便承認他是神的兒子基督和將要駕雲降臨,為何他要這樣承認?其實如果他保持默然不語,誣告他的人証供又不協調,他便很大機會免死。

26.7 對大祭司長老們一切的指控,耶穌知道不能成立,因為證人的供詞互相矛盾,也無需自辯,但大祭司要耶穌起誓,問他是否神的兒子,耶穌當眾對大祭司表明他是神的兒子,即是他以性命作見證他真是神的兒子,仍然希望感化當中一些人悔改,而大祭司和長老公會根本審不出他有什麼罪來,他們明知他是無辜的人,只因妒忌而想除滅他,面對耶穌的見證他們竟再一次拒絕,他們的審判就更大了。

26.6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為什麼耶穌的意思跟天父的意思會有不同?他們不是三而一的神嗎?約翰福音更說父、子、聖灵是完完全全的合以為一,合一但有分岐的意思,何解?

26.6 神呀!我來了,是要照你的旨意行 (來10:7),耶穌從小便知道自己的使命,他生而為王,一生順服天父的旨意,自甘卑微,現在走到最後一步,在客西馬利園驚恐便臨到他身上,祈禱汗如血珠下滴,要天使加他力量才能撐過去,耶穌心裏面的掙扎和痛苦是那杯實在太苦了,要被他最愛的父離棄(那是一種徹底的撕裂,從永遠開始耶穌便與父合而為一),擔當全人類所有的罪債,受盡天父一切的擊打、壓傷、刑罰. 天父何常不心碎呢?目睹他懷中的獨生子慘被欺凌、辱罵、鞭打、虐殺至死,連自己也要親手壓傷耶穌、離棄他、讓他孤獨面對最深的苦難。 感受上天父和耶穌是一致的,耶穌被天父離棄時,天父也同時喪失了他的獨生愛子,但天父仍然要“定意”將他壓傷(賽53:10),聖經也記載耶穌“定意”在前頭走去耶路撒冷(路9:51),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 ( 可10:32), 顯出耶穌多麼堅定的決心 但是按血肉之軀的耶穌,其情緒、精神、心靈必定有強烈的掙扎和波動, 祂預見極深和恐怖的黑暗即將來到,雖然心裏作難,仍然要毅然前往,正顯示他的決心遵行天父的旨意到底,但祂仍運用自由意志選擇遵行天父的旨意,因此耶穌終極的意志揀選和天父仍然是一致的。

26.5 “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我們守聖餐的餅和葡萄汁,是否正如耶穌講,真是他的身體和他的血?何以見得是或者不是?

26.5 聖餐“記念”神學: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叫罪得赦(太26:28) 耶穌流血(不是一杯血),叫我們的罪得到赦免 這是我的身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 為的是記念我。為的是記念我(路22:19) 因此,聖餐目的就是記念主(藉著杯和餅,要記念祂所成就的救恩和盼望主再來天國的筵席)。這救恩意義與逾越節的設立互相配合 逾越節是以色列人記念神所賜救恩的節期。(出 12:7,8,11-14)  因比,「這是我的身體」應採取象徵的解釋:  1. 「這是我的身體」原文沒有「是」字,是有詮釋的空間。  2. 藉此象徵祂的受死,捨身流血,非把餅和葡萄汁變成祂的身體和血 3. 聖餐與逾越節同樣是象徵救贖的恩典作記念 4. 保羅重述聖餐的意義,就是記念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林前 11:24) 記念主甚麼?  1. 耶穌受苦、受死、復活的經歷和果效  2. 基督的愛,並回應祂的愛。(感到不配、思念、述恩、 讚頌、 感謝、唱詩、奉獻) 4) 盼望主的再來。“我不再喝這  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可14:25) 初世紀聖餐與愛延一齊舉行,哥林多教會有人“不按理”領聖餐,分門別類,忽他人飢餓的需要。聖餐是宣告主對世人的愛,埋沒愛心的行為不能與聖餐共存。 林前 11:27 「不按理」: 原文:不配、不合宜(unworthily, not in an proper manner) 因此領聖餐時應省察自己,以敬畏的  心去預備。(林前 11:28-31)  聖餐也是感恩讚美的敬拜, 與神相交,以主為中心去記念主, 尊崇主, 渴慕主, 等候主的時刻, 透過經文默想, 詩歌, 宣告, 重述主的受死, 齊領餅杯專注主,  思想與主的關係, 省察自己的光景,謙卑,感恩的回應 備註:經文正解 天主教依據下面聖經表示聖餐經過神職人員祝謝,真的變為”是主的肉”和“主的血”(變質說) 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 6:53-56) 錯謬的原因: (1) 按上文下理,「吃喝祂的身體和血」所指的是領受祂的救恩。 上文 :耶穌說自己是生命...

26.4 耶穌預知猶大要出賣他,在這章記載耶穌五次努力想警告和挽回猶大,為何猶大明知主知道他的背叛,仍然堅決繼續出賣主?

26.4 為何耶穌五次嘗試挽回猶大,他仍堅持去出賣主,真的是單單為30両銀子嗎?如果是,他從祭司長得了30両銀子便可逃之夭夭,為何知道耶穌被定罪後,要承認他流了無辜人的血,而丟下30両銀子走去吊頸自殺? 猶大跟從主約三年時間,親耳聽耶穌很多令人稀奇滿有權柄的教導,也目睹耶穌行許多令人驚嘆的神蹟,他更被委予重任管理錢袋,將來耶穌得國的日子他便可做財政司,他確實有貪念,因為他從所管理的錢袋中取利,我相信他出賣耶穌,是他估計耶穌最終被判無罪,因為他實在是無辜的,或是只要耶穌施行神蹟便可輕易脫身,正如先前拿撒勒城群眾想推他下山,他也能從容從中走過,但他萬萬想不到耶穌竟然真的被定罪,逃脫不了被釘十字架的慘劇,雖然他先前被魔鬼入了他的心,但始終是他自由意志作出的抉擇,為貪三十両銀子的著數便輕易出賣耶穌,但他知道耶穌是無辜的,是他們跟從的希望,卻竟然軟弱不反抗,現在所有希望都沒有了,他也有沒有信心神會接納原諒他,因為他犯了重罪,不單是貪心,而是害了無辜人的命,所以出去自殺。

26.3 為什麼作者要在此陳述祭司長和長老、猶太、其他門徒對耶穌的態度,對比獻香膏的女人對耶穌的態度?你會是這麼多角色中的那一位?

26.3 不同人對主的態度和回應: 祭司長、長老: 一心想除掉耶穌,解決他們面子的問題,因為耶穌挑戰他們的權威,妒忌這麼多群眾跟從耶穌,也威脅到他們從聖殿牟取的利益 猶大:一腳踏兩船的人,既希望耶穌得國時他能享富貴榮華,但一有機會便從自己所管理的錢袋中取利,他提議女人應該用30両銀子賙際窮人,便可從中取利, 滿口宗教仁義道德,卻是藉著宗教謀利 門徒:功利主義的人,當眾論斷女人獻香膏是太浪費了,他們跟從耶穌的生活也常很刻苦,狐狸有洞、天空飛鳥的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在過節的日子,這女人若果用30両銀子讓耶穌和他們飽餐一頓,豈不更滿足舒暢?就算拿去賙濟窮人,也會換來多人的感謝和欣賞,但現在只做在耶穌一人身上,也只有一兩個星期的香氣效益,他們便為難那女人 獻香膏的女人在群眾的壓力和被門徒難為下,仍然堅持打破玉瓶毫不保留全獻上至貴的香膏,因為他信耶穌預言將要受死,所以他把握時機,傾盡他所能將最好的獻給耶穌,耶穌受審受凌辱鞭打受苦和釘十字架時,香膏的香氣仍在,溫暖耶穌痛楚孤單的心,實屬難能可貴,之後抹大拉馬利亞想獻香膏膏耶穌的屍體,也錯過了機會,因為耶穌已經復活了,所以耶穌稱讚那女人是因為他把握機會盡所能做最美的事,時機一旦過去,便永遠錯過,

26.2 為何耶穌要吩咐去到哪裏傳福音都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事?要人聽了故事之後要紀念什麼?

26.2 主特別吩咐無論在哪裏傳福音,必須要述說這女人獻香膏的事以作記念. 因為主不是要人單單接受福音得救,而是要每一個信主的人都像這個女人體貼主的心,趁著機會,不為己保留什麼,呈獻最好的給主,滿足主的心,不怕任何壓力和反對,盡一切所能去去回應主的恩愛 同樣我們該效法這女人奉獻的人生,也必永遠蒙主記念!

26.1 從物有所值(value from money)角度來說,門徒對獻香膏的女人之評論是沒有錯的,獻在耶穌身上的香膏價值30両,是一年的工資,是極貴的真娜達香膏,若用來接濟窮人,可以舒緩許多窮人燃眉之急和溫飽的問題,而獻在耶穌身上的香氣散發出來的香氣,會於一至兩星期內完全消散,“何必這樣枉費”和“奢侈”呢?這是門徒提出的問題,似乎很有道理,對嗎?為什麼耶穌竟然反而當眾誇讚女人的行動是一件美事?到底如何美?值得耶穌反對所有門徒的意見,而表揚這女人的行動?

26.1 為何獻香膏是一件美事? (太26:6-13, 可14:3-9,約12:1-8) (1)她盡她所能(傾盡所有最珍貴的珍藏、沒有留下一點給自己) (2)趁耶穌坐席,把握時機(“過6天是逾越節”) (3)預先為主安葬之日用,主曾多次對門徒說祂將要受死;但門徒都不懂,只有馬利亞一個人體貼主的心意,感恩主將為他獻上生命而及時回應 (4)常有窮人可接濟,但門徒不常有主 (5)獻上極貴、至貴的真娜達香膏,最優質的 (6)屋內立時滿了香氣,甚至主釘十字架時香氣仍在,令主在最苦的時刻心想起他勞苦的功效 (7) 她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她把榮耀放在主的腳下,因為頭髮原是女人的榮耀。(林前11:15) (8)他頂著一切壓力: 當時女人地位較低,在男人的筵席上、女人沒有位置,他仍走上前献香膏、遭受批評、被為難、門徒甚不喜悦地向他生氣,他仍堅持獻香膏 (9)打破玉瓶,孤注一擲, 不能退回 (10)那女人就是馬利亞,他是伯大尼小鎮的一個村女,家境並不富裕,(他姐姐馬大要親自伺候耶穌和門徒,並沒有奴僕幫忙)。但馬利亞不求自己的享受,而盡其所有用在主身上 在人看,是枉費,是太過了,就是要獻香膏,何必用至貴的真哪噠香膏呢?又何必盛在玉瓶以致玉瓶必須破碎呢?又何必費至三十多兩銀子(全年工資)這麼多?用在其他用途起不更美?這不會浪費你的資源. 主卻反對他們說作在主的身上是枉費!你心中最寶貴的是什麼是扶貧慈善、是事奉主的事工?還是主自己?你有否體貼主的心所需要、所渴求的嗎?

25.8 綿羊山羊的比喻:綿羊: 因為當他者餓了、喝了、無住宿、赤身、患病、坐監,他們來照顧有需要的人,山羊: 完全忽略不關心他者的需要,視他者為陌路人,綿羊及山羊的結局有什麼分別? 前者要往永生後者要往永刑,這是否靠好行為進入永生?與因信稱戴有冇矛盾? 為何不接待小子裏面的一個刑罰竟然這麼重?

25.8 綿羊山羊的比喻 將來能否進入永生或是永刑,全憑今生我們有否因愛心而生的好行為、善行,真正有愛心行義的人,甚至連小子裏面的一個也不輕看,盡力去接待、看顧、關懷、在實際需要的層面上不吝嗇地供應、分享, 並不期望什麼回報,這些好行為都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結出的悔改果子,主耶穌也說憑樹的果子就知道樹的好壞,不是滿口宗教術語、頻繁的宗教活動和事奉、假冒為善的外表就能進天國,而是明白天父的旨意,以慈悲憐憫的心腸,去實际地愛、去關懷、去看顧他者,才能進天國. 因信稱義是起點,重生的人必能結出善良仁義的好果子,就是反映真正悔改的生命!沒有果子的生命,就不是重新得救的生命. 為何不接待一個小子後果這麼嚴重?因為以外貌、階級、影響力、厲害關係、得失、才幹、金錢等等把人區分為尊敬的vip、不可得罪的權貴、有利用價值的人、普通人、監躉、病患軟弱的人、赤貧決衣食的人、或被人忽略輕看甚至鄙視微小的一個小子,這種功利攀附權貴、欺善怕惡、看不起他人、功利的心態,正好與天國的價值觀徹底對抗,存這樣心態的人,又怎能進天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