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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來13:17 )依從和順服那些教會的領袖和管理層有什麼準則?是否凡事都支持和聽從從?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來13:17) 依從順服帶領的引導是有條件的: (1)時刻為群羊靈魂警醒看手、知道教會靈性的需要,有禱告的心依靠上主和認識神的真理才能正確的看守,防止異端邪說世俗潮流之侵入。 (2) 他們決策每一件事都深知要對主負責和向主交賬,是忠心敬畏神的管家 (3) 引導者是眾數(“他們”)、並非一獨大,專斷決策,而是有團隊的事奉,互相配搭和平衡,也彼此看守。 總而言之凡事不可越過聖經的教訓,人總有失敗軟弱的可能,也有盲點和個人的不足,作為帶領者,更加要聆聽上主的聲音和群眾的需要,決不可教皇式尊大濫用權柄,也要行在光明中,接受全群的監察,正如有日所有事奉和決策,都要在光明中、在基督台前受審交賬

13.2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6) 捐輸是指什麼?捐給誰?怎樣才算蒙神悦納的行善?

忍受凌辱的祭,乃是個人方面為愛主的緣故而甘願犧牲的“祭”。頌讚的祭,是愛神的人向神方面所獻上的,但“行善和捐輸的事”,則是信徒為神而施行在人身上的善行。神不但悅納我們自己願為主受苦,並向神頌讚,也喜悅我們在別人身上顯出我們因愛神而行出的美善。 如果自己正在為主受苦的時候,仍不忘記“行善和捐輸”,就必更為神所喜悅了。當時的希伯來信徒中,有好些人為主的緣故,家業被人搶去了(10:34),所以他們當中難免有好些人在困苦之中。因此有行善力量的信徒,不可忘記顧念窮乏的弟兄和教會需用,但就算為窮乏的信徒,也不可因為窮困而忽略了行善。窮困並不能使一個樂意“行善”的人不行善,唯有愛心冷淡,才真正使人無力行善和捐輸。 “行善捐輸”也是一種“祭”,意思就是我們不要把“行善和捐輸的事”當作我們對人的一種功勞或恩德,而應當把我們作在人身上的善事,當作我們自己對神的一種奉獻、在主裏面的愛心團契分享,才是神所喜悅的。 行“善原文是“to do good,'是這個世界和人的生命平價美善”  "捐輸": 原文是團契fellowship,即分享的意思,不斷向身邊有需要的鄰舍施予分享。

13.1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來 13:13) 我們如何出到營外為主受苦?營外是指什麼地方?

按利4:5-12,16-21,第16章,贖罪祭牲除脂油和腰子等物要燒在祭壇上之外,身子要搬到“營外”(未開以色人在曠野紮營居住的地方)燒掉,但祭牲的血要帶入聖所對着幔子彈血七次。 搬到營外焚燒,乃是污穢應予丟棄的意思,預表耶穌基督為我們擔當罪惡,成為污穢被神所丟棄、所咒詛的(太27:46;林後5:21;彼前2:24)。但祂所流的血,卻帶到天上的至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有完全的贖罪功效。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贖罪祭牲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贖罪,而祭牲的身子卻必須被移到營外燒掉。因此耶穌要為“百姓”完成贖罪大功,就必須在城門外被棄絕。祂必須拒絕耶路撒冷的人要擁護祂作王的試探,才能在十字架上用祂的血叫百姓成聖。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13:13) 因此我們也當來到十字架前,把自己獻上,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耶穌在世時代、以色列人已結束曠野營幕的生活將近兩千年,在曠野的帳幕早已建成聖殿。所以這裏所說的“營”,是指耶路撒冷城居民居住地方而說、基督既然必須拒絕“城門”內的人的擁護,才能在“城外”被人嫌棄和拒絕而釘十架流血,“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這樣,我們也必須從舊約的律法中出來,接受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又從今世的虛榮、地位、權勢、財富和各種試探中出來,忍受主所受的凌辱。所以這“營”是代表所有與基督十字架道路相反的屬世事物。在此著者勸勉那些已蒙救贖的信徒,不但不可因為主受苦而退縮,想重回猶太教中,反倒應當脫離舊宗教的束縛,和一切阻擋他們行走主所走過道路的事物,來到十字架的祭壇下,獻上自己為活祭,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13.3 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13:11) 保羅寫哥林多後書、如何可令人喜樂、能作完全人、受安慰、彼此同心合意和和睦?

願弟兄們都: (1)喜樂(現在主動式)原文是“喜樂, 高興” A. 有依靠:叫死人復活的神 (1:9)、靠神的恩惠(1:12)、神實在的應許、神堅固我們、賜聖靈 (1:20-22)、恩典夠用,能力顯完全、基督的能力覆庇(12:9) 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12:10) 基督在你們裏面是有大能的(13:5) 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4:15)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4:7) B. 以對方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 (2:3) C. 因信徒進步誇口 你們常在我們心裏,情願與你們同生同死;我因你們多多誇口,滿得安慰;我們在一切患難中分外地快樂。(7:3-4) D. 多加各樣的恩惠,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 神有說不盡的恩賜 (9:8,11,15) E. 得勝、自由、似主的人生 神常率領我們誇勝 (2:14) 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我們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3:17-18) 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10:4-5) (2) 作完全人 A. 敬畏神: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 (5:11) 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7:1) B. 純一清潔的心: 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11:3) C. 分別為聖、回應神恩 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6:1,17) D. 得主喜悦和獎賞 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5;9-10) E. 主愛激勵、要為祂活出完全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4-15) (3) 受“安慰”(現在被動式): 原文是“邀請到身邊來, 幫忙、敦促, 勉勵、安慰, 勉勵, 鼓舞、友善對講”受安慰 A. 慈悲的父神賜各樣安慰(1:3) 一切苦難中的安慰 安慰喪氣之人的神,  信徒的想念、哀慟和熱心 並且在安慰之中,因你們...

13.2 即便我們軟弱,你們剛強,我們也歡喜;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林後13:9) 世上真的能有完全人嗎?如何做到?

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林後13:9) 這裡“完全”原文是成熟 (透過裝備、訓練、紀律、指導)、強化使靈魂到成熟地步,並不是指完全不犯罪沒有過錯的意思. 首先祈求是消極方面不作惡事(林後13:7),然後是積極地進到“完全”(林後13:9)。 到林後13:11、保羅祝福的“完全”是現在被動式的“完全” 、 原文是“恢復、復原、整理、置於適當的狀態、準備、裝備、成全”、即保羅期盼他們恢復起初愛主純一的心、不再陷於情慾、驕傲、紛爭、嫉妒、結黨等不正常的狀態 要作完全人、必須行在耶和華面前、依靠全能的神、並且要離開像屬靈嬰孩依賴的開端、靠主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亞伯蘭年99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創 17:1)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來 6:1)  

13.1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林後13:5) 什麼情況下人是可棄絕的?如何試驗自己有沒有信心?

“可棄絕的”原文可譯作“邪僻”、“可棄絕的”、“可廢棄的”、“不合格”、“經不起考驗”,“無價值”和“卑下”、“墮落”或“丟棄”、“失敗”、 “未經認可”、“不被承認”。 保羅要信徒省察有沒有信心,是不是經得起考驗。因為上文說基督在他們裏面不是軟弱的,如果他們已經真正得救,怎麼還犯了罪卻不肯悔改呢?如果他們相信基督住在他們心裏,那就應該有能力可以勝過罪惡,不至於失敗至不再振作起來。   “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麼?” 以上其實是敘述情形,而不是提出“不是可棄絕的”成了“耶穌基督住在心”先決條件。 “Do you not recognize this about yourselves that Jesus Christ is in you? Unless indeed you fail the test" NASB(難道你們不曉得基督在你們裏面?除非你們真的經不起考驗)。你們理當知道自己有基督住在心裏,理當有能力得勝,除非你們真是經不起考驗,那就恐怕你並不是真有信心了。 信徒的信心是建基於基督住在我們心裏、他的恩典夠我們用、使我們何處軟弱、便何處剛強!而不是注視自己有多少信心、多少能力或環境是否容易可控. 我們要省察信心、就是相不相信基督住在我們心裏面是有大能的!他能夠幫助信靠他的人通過考驗. “我卻盼望你們曉得,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林後13:6) 保羅盼望哥林多人不論自己是否有信心,是否經得起考驗,總得要認識保羅和他的同工們,都是有真實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人。哥林多人可不該把保羅跟那些假使徒,假弟兄相比。

13.6 我們如今彷彿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林前13:12) 今生我們的認知很有限,無論是我們的視野、知識和經歷,並理解分析的能力,成長的背景、盲點、偏愛和思想的框框,都限制我們全面掌握人物和事情的實況,到永恆我們是否如同神全知道一切?

我們活在世界上,所知道的像小孩子一樣,仿彿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我們在這肉身中所能領受的一切屬靈好處,無論是作先知講道、說方言、有全備的真理知識…這些都好像在小孩子的限度裏面, 都像小孩子,非常膚淺有限。等到我們到了神面前的時候,就像是一個成年人,對於神的事情知道得更完全,跟我們還在肉身時比較起來,覺得在世時所知道的一切,實在像小孩子一般的幼稚,算不得甚麼。 所以“等那完全的來到”的時候,不但不會看重今世物質的榮華,就是今世有用的恩賜,像說方言、作先知講道、或真理的知識,也都被當作是孩子的東西一樣的丟棄了。唯有“愛”是永遠不止息的,它不單單限於對今世有用,就是到永世裏面,當神的事完全知道的時候,還是有用,所以愛比這一切都更有價值。 信徒在恩賜上的追求,跟生命的長進有密切關係。生命還幼稚的時候,所追求的是些比較幼稚的事情,所愛慕的恩賜,也是比較能夠叫我們在情緒上有享受的。等到生命長大成熟後,他在屬靈方面的追求也就更有深度了,結果必定是追求屬神的愛的長進,因為只有愛有無止境的深度。 屬靈奧秘的事情,有好些是我們現在不能透徹清楚的,因為聖經沒有明講,隱蔽的事是屬耶和華(申29:29)、但今生我們必須知道的事情,聖經已詳細向我們啟示,特別是救恩的真理 我們對真理的認識並不等於真理本身、因為我們要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知,需要尋求主的帶領和啟示,這裏說的“模糊不清”,是以主再來時跟主面對面作比較說的。“到那時,就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主在來時,我們要與主面對面時就全知道,並不代表我們不會在認識神的知識上不再有長進,這裏的“全知道”是特別指我們今生一切的際遇和背後的原因並神對我們所存的美意,在主裏面所思、所想、所行、所付出、包括一切苦難都向我們變得有意義和價值,知道天父的智慧安排造就和一片苦心精心的佈局,為要成就我們更似耶穌基督,並和他一同得榮耀、分享他的國度王權和永恆的產業

13.5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林前13:8) 方言之能停止未?何時會停止?為何先知講道終必歸於無有,人可不再需要先知講道嗎?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先知本着神的話解釋神的奧秘,這種恩賜終必歸於無有。因為有一天大家都到神跟前,那時就用先知講道的來替我們講解神的話語了。雖然作先知講道是重大的恩賜,能啟發造就人,但有一天這恩賜會變成沒有用處,但是“愛”卻不會停止(“永不止息”的)。 “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為甚麼單提起先知講道和說方言兩種恩賜呢?這是下文十四章中,保羅把先知講道跟說方言作比較。因為哥林多教會太偏重於說方言,雖然作先知講道遠比說方言重要,但這兩種恩賜也終必歸於無有。 聖靈根據工作的需要賜下恩賜,所以恩賜是會因再沒有需要而停止的。 現今有說方言的恩賜嗎? 第一次說方言發生在五旬節,使徒行傳2:1-4。 使徒出去用眾人的語言跟眾人分享福音,“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神的大作為!”(使徒行傳2:11)。希臘原文“鄉談”按字面翻譯過來是“語言”。所以,講方言的恩賜是指一個人用他本不知道的聽道人的語言來傳道。在哥林多前書12-14章,保羅講到了奇妙的恩賜,他說:“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什麼益處呢?”(哥林多前書14:6)。使徒保羅所說的,與使徒行傳裏關於方言的描述一致,講方言是對聽道人有益,讓他們能聽到用他們的母語所傳講的神的話語,但對別人沒用處——除非把方言翻譯出來。 一個有翻譯方言恩賜的人(哥林多前書12:30)能明白說方言的人說的話,即使他自己不懂那種語言。翻譯方言的人會把說方言的人表達的資訊說出來給大家聽,這樣每個人都能明白。“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哥林多前書14:13)。保羅關於沒有被翻譯出來的方言的結論強而有力:“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哥林多前書14:19)。 如今有沒有說方言的恩賜?這個恩賜停止是跟下文“完全”的到來有關。(林前13:10) 有人指出講方言是神的審判到來的跡象。(賽28:11、珥2:28-29),方言是“為不信的人做證據”。(林前14:22) 根據這個論據,說方言的恩賜是對猶太人的警告,告知他們神要審判以色列因為他們拒絕接受耶穌是彌賽亞。因此當神審判了以色列(西元70年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說方言的恩賜已經不再有其最初的目的。 但是雖然說方言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並不意味著方言就會停止。聖經就此沒有明確斷言。 另一方面,如果方言的恩...

13.4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7) 愛真的能凡事包容和凡事忍耐嗎?對方一次一次傷害還要包容?還要忍耐?對方三翻四次地背信棄義,難道還要凡事相信他嗎?有些人真是很難盼望他會改過他的劣根性,凡事盼望的基礎是什麼?

“凡事包容”,是在上一節“只喜歡真理”的範圍裏,絕不是包容罪惡的事,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總會發現對方的過錯,特別是言語的無心之失,在群體中大家不同個性處事態度和取向,小不免難免磨擦、爭執,一個寬容的心是重要的,不要因小問題破壞關係,要找大放細,堅持大原則,在無關重要的小事上學習妥協讓步,不要總是以自己為標準和中心要求別人跟從,在群體中學習融合相處,互相遷就,實現聖徒共融相通,彼此相愛。   “凡事相信”,不是隨便甚麼都信,因為“愚蒙人凡話都信;精明的人卻步步謹慎”(箴14:15) ,這裏是說愛不存惡意疑惑人,總是從好的方面相信,benefits of doubt 歸於被告,直至到被證實或有合理推斷為止。因為愛也是有保護人免受謊言的責任,恨惡一切謊話和不誠實,只喜歡真理。   “凡事盼望”,愛總是積極地向好的方面期望,不輕易放棄盼望,就像慈父對浪子那樣,總是盼望他會回轉得救,否則歷史上就沒有使徒保羅,因為亞拿尼亞、彼得、雅各可以懼怕風險而放棄先前熱心逼迫教會,後來歸主的保羅。對對方有盼望,起碼仍然會為他祈禱,就算盡了力量都失敗,也仰望神的憐憫繼續禱告,人總是不配的,但我們要學習就是天父的慈悲心腸,真正牧者心腸,永遠都是一個不能少!堅持盼望到最後一刻為止。

13.3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林前 13:5) 什麼叫作“不做害羞的事”?惡人這麼多罪大惡極,為何不計算他們的惡,並小心防範他們,不再中他們的惡計?

“害羞的事”,就是暗昧、不合乎真理、不能夠見光的事,含有羞恥的成分。可是愛是“不作害羞的事”的,所以“愛”不包容罪惡,也不庇護暗昧的行為。   “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無條件的,只為對方益處,不是為一己私利或基於厲害關係而作出交換付出。 “不計算人的惡”,就是真正饒恕人的惡,不把人的虧欠計算在心裏。愛是不記人的“壞賬”的。沒有記仇的心才能真正做到饒恕70個7次,否則總是秋後算帳,放不下、揮不去、一生便活在苦毒和怨恨中,不是不放過他人、而是不放過自己、被復仇的心理捆綁、要知道伸冤在公義的主,主必報應,連背後講人一句閒話也要句句供出,神自會記帳,將來足足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讓我們把伸冤的主權交給公義為我們伸冤、主持正義的主。 這並不表示我們不需防範惡人的計謀,主禱文也教我們向神祈求脫離兇惡,不計算人的惡就是要保守自己的心,不讓自己被仇恨佔有和控制,也變成一樣的惡人,以惡報惡。

13.2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13:4) 愛一定是不嫉妒嗎?難道夫妻之間的愛能容下第三者,而沒有嫉妒的成分嗎?什麼是“不張狂”?

“愛是不嫉妒”,嫉妒的人沒有愛,卻有自卑感,又不歡喜別人比自己強。在普通人的觀念中,總是以為愛與嫉妒是分不開的,所以我們會為自己的嫉妒辯護;但聖經給我們看見,真正的愛是不嫉妒的,因為真正的愛,必定喜歡所愛的人得到好處,而且得的愈多愈好。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自誇、張狂,跟嫉妒的人心理剛剛相反。嫉妒的人常常自卑,而自誇張狂的人內心卻常自尊、自大,宣揚自己。但愛是不自誇的,不想把別人顯得渺小,也不願意叫別人難堪。   “張狂”是自誇的一種狂態表現,可以說是一種粗野而完全沒有約束的自誇。 上述的愛是指人與人之間的愛和關懷,特別是在信仰群體,彼此無需比較、也無需嫉妒他人比你擁有得好,過得好,因為愛的特質就是分享,並且施比受更為有福,但是夫妻間的愛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愛,不容第三者,因為是二人聯合成為一體,彼此終生委身,丈夫愛妻子為妻子犧牲捨命、妻子愛丈夫甘心順服支持,夫妻間的愛是彼此相屬,不用第三者摧毀這相愛和家庭的關係,正月耶和華我們的神也是“忌邪的神”(出34:14) “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的殘忍” (歌8:6) 神聖的愛是沒有妥協讓步的空間。

13.1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 ) 為什麼捨己身叫人焚燒這麼痛苦連命都豁出的情況下,仍然可以沒有愛?

愛是一切事的價值。凡我們所作的事,若沒有“愛”就沒有價值。另一方面,這幾節也告訴我們甚麼不是愛。才能、恩賜、物質的捨棄,並不就是“愛”。各種才幹或品德的表現並不就等於“愛”,沒有愛的人也可以同樣有這些表現。“愛”雖然和這些好事很相似,但並不相同。人可以出於壞動機而做好事,但出於“愛”的好事卻必須完全出於好的動機。 人可以為政治理想捨己身叫人焚燒,也以為名留千古,流芳百世,也可能因為情緒崩潰,選擇自焚了結餘生。愛是要看動機是否良善、是否無私地為他者、和作出相應合理明智的行動,即不要好心做壞事,爱要表現在智慧和真理上,不能溺愛或偏愛。

13.3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 13:14) 何為披戴主耶穌基督?

披戴耶穌基督,即:  1.從字面說,是穿了基督,即有基督的地位,身分。  2.從靈性方面說,是我們隱藏在基督裏面,不高舉自己。  3.從表現上說,是完全表彰基督,使人看見你,就像看見基督  4.從職分上說,是代表基督。 消極方面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為肉體安排就是為滿足肉體的要求而籌算計劃。這表示那個人的心已經被肉體的事所佔據,這樣為肉體安排是沒有止境的,最後便是放縱私慾。

13.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羅13:12) 甚麼是暗味的行為? 為何光明這麼重要並可用此作兵器進攻仇敌?

“暗昧的行為”, 暗味原文指“黑暗、幽暗”,按下文羅13:13的“荒宴醉酒,好色邪蕩,爭競嫉妒”這些就是暗昧(那些不能告人、不見得光的事件)行為之例子。 以弗所書第六章列出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以致信徒在屬靈爭戰中能夠得勝。光明的兵器具體是: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做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帶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這裏強調兵器是光明的,不但光明磊落,沒有暗昧的行為,更像光一樣普照在人前(為主作見證,分享真光)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羅13:1-2) 是否必需順服掌權者?為何要順服?

神對於我們所處的社會,是藉着政府來維持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秩序的。在正常的情形下,順服政府的法令而生活,就是在神的旨意中生活,除非政府的法令違背我們的信仰、道德和良知,甚至使我們背叛神的命令時,我們就只好“順從神,不順從人”(徒5:29)。那是因為政府本身已違背神。除此之外,政府的權柄就是代表神的權柄,所以說“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當初信徒都在羅馬的政權底下,羅馬乃是以軍事力量和重稅壓迫人民,不受人歡迎的強權政府,但使徒卻要他們順服掌權的。 在此保羅是以那些按照神的旨意,管理百姓的好官員來說。這等作官的,不是叫行善的害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因此若掌權者叫我們去作惡,反叛神,保羅沒有鼓取煽動人推翻政權,只勸勉信徒要堅持行善,就不用怕掌權的,一方面指出信徒之本分(行善),另一方面也說明作官的責任(賞善罰惡),絕非縱惡欺善的。於羅13:4兩次提到“他是神的用人”,反映保羅在此是指大公無私,真正良善的好官。 不過今日地上看得見的權柄,常常不能代表神的權柄了,因有權柄的人常誤用他的權柄;甚至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所以不能一味盲目順從在上的權柄。 信徒不但要為國家律法的緣故順服掌權的,也要為良心的緣故順服。“順服”有兩種,一是因懼怕刑罰而順服”;另一種則是因自己良心的要求我們順服真理。這種順服非因怕刑罰,而是要在神前有無虧的良心。

13.5 保羅在比西底的安提阿講道有哪些重點,試簡述之。

這是保羅取代巴拿巴作為宣教團隊的領袖首次之講道,包括四個重點: 1) 耶穌降世受死的預言和神對以色列的應許已經實現! 有施洗約翰為他作見證。 指出耶路撒冷的猶太領袖不知道耶穌是救主,因不明一聖經的預言。 2) 復活的重要性 強調耶穌的復活,多次向跟隨祂的人顯現,及其他人對這件事的見證。 多次引用舊約聖經,證明耶穌的復活早已預言了。  3) 耶穌補滿律法的不足 摩西律法根本無法解決人的罪,惟有透過死而復活的耶穌,罪才得到赦免 保羅透過以色列人的歷史,見證耶穌的身份,耶穌是神早已應許給以色列人的救恩 首先從列祖的揀選開始,然後寄居在埃及,神用大能把以色列民從埃及領出來,經過曠野進入迦南。 神最初興起士師來管理以色列民,但他們要和外邦一樣,有王來管理他們。於是神立了掃羅為王,之後,神興起大衛取代掃羅。  大衛作為合神心意的以色列理想君王,必有後裔永遠作王的應許已經實現了,這位後裔就是耶穌。 4) 現在傳的是赦罪的道、救世的道。警告不信的,會按先知的話滅亡。

13.4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既然有預定可得永生,是否就算我們不傳福音,人也可以必得永生?有預定得永生的,是否也表示有預定滅亡的?公平嗎?人的自由意志揀選何在?

一班外邦人聽到福音也臨到他們而歡喜並讚美神,並且當中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要注意「預定得永生都信了」(13:48)與「預定信的人都得永生」是完全不同的事。前者是指神預定了得永生的都是信祂的人;後者是指神預定了一些人是信的(換言之也變相預定了一些人是不信),經文所指的是前者。就是神預定得永生的人是藉著得信。 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徒13:46) 得永生是要求蒙恩的對象配不配的,棄絕真道, 不信福音,便不配得永生,同樣外邦人也要接受真道才能得到永生。 聽完真道後,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反應都是自發的,並不是基於神的預定,他們的信心卻影響他們永恆的結局。 神並沒有預定了一個人信或不信,而是預定了「所有信的人」都能得永生, 如果神真的預定人相信與否,人又怎可能違抗祂從不信變成信或由信變成不信呢?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帖前5:9) 神從來不預定人受刑,只為人預備了“救生艇”/“逃生門”,人若拒絕相信和接受,結局便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刑。

13.3 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徒13:22)「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或譯: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裏,已見朽壞;(徒13:36 ) 聖經稱讚大衛為合神心意的人,但大衛卻犯了三件大罪:姦淫、殺人和驕傲數點百姓,為何犯了如此重罪的人仍能稱為合神心意的人,何謂合神心意?

約書亞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他死後開始士師時期,各人任意而行,士師的年代是暫時的,士師所管理的也不是全國的,不過是幾個支派,百姓還四散的,還是分裂和軟弱的;復興的時間不長,直到王國建立,首任掃羅王也只顧建立自己的王朝、勢力和榮耀,不體貼神的心,終被神所廢棄。 神尋找和揀選大衛治理祂的家,因為大衛是合神心意的(即事事都以神為中心,根據神的心意而行,不依從人意、不計較得失、不靠人的聰明,也不看環境和困難)。 大衛取代掃羅作王,結果以色列國就成了合一強大的國,為神作了美好的見證,徹底脫離迦南七族的侵擾。 人看人是看外貌,神卻看重人的內心,人蒙神的揀選,完全不在乎人,乃在乎祂的憐憫。大衛的內心: (1) 愛慕親近神 無論他看羊或坐寶座時,在艱難或享福的時候,他的心總想著神,不是三心兩意的。 一半詩篇是他所撰的,他為神的約櫃跳舞而忘我。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詩16:8) 大衛常常稱頌神的恩惠,也紀念神以厚恩待他。(詩13:6和103:2) (2)極關心神的榮耀 靠神曾打死獅子和熊,當非利士的巨人歌利亞來罵陣時,不怕危險,自請出戰 (3)敬畏神 大衛逃避掃羅,像一條死狗, 他不發怨言,反而放棄兩次殺掃羅的機會,不為自己報復,也不用人意決定取代掃羅坐上王位的時間,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大衛尊重神,看重神勝過自己。 (4) 犯罪後徹底悔改   大衛犯罪後認真徹底認罪悔改,甚至寫下詩篇51篇公開懺悔,他大可運用君王的權力修改歷史,隱瞞罪惡,但先知指出他的罪惡,他即時回頭。 (5)愛神的家 大衛愛神的家,心中如同火燒(詩69:9),只是神不許可大衛為神建殿,因為他滿手血腥。大衛就預備許多材料,讓所羅門來完成他的心願 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徒13:36) 大衛一生就是服侍神和服侍神託付他的百姓,合神心意就是follow God's heart. 一生一世住在神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並向他求問,求神指示他正確的路,以真理引導和教訓他。(詩篇25:4-5)大衛的心就這樣緊緊跟從神,偏離了就立刻回轉悔改,大衛打仗也求問神應否打及如何打,他就是不斷尋求神的面,求問道路如何,以神的事為念,並願代價踏上遵行神的旨意。 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19:14) 大衛的言行、眼目、心思都是...

13.2 保羅和他的同人從帕弗開船,來到旁非利亞的別加,約翰就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徒13:13) 約翰是個怎樣的人?他為何離開保羅和巴拿巴的宣教團隊?最後約翰的結局如何?

約翰(猶太名)就是馬可,是年少有為的猶太信徒,家境富裕,最後晚餐是在他家的閣樓吃的,120人也在他的家中祈禱,彼得離開監獄後也前往馬可的家。 彼得形容馬可是他屬靈的兒子(彼前5:13),馬可和彼得曾一起同工,所以聽到許多關於耶穌的資料,寫成馬可福音,巴拿巴是他的表哥。他也被教會認同,見證安提阿教會對耶路撒冷教會的捐項 (徒11:30),他心中渴望往安提阿教會去「見習」一番(徒12:25)。 在安提阿教會,保羅與巴拿巴蒙教會差遣往外傳福音,馬可也隨行(徒13:5),但在帕弗見證福音真光戰勝黑暗權勢後(徒13:6-12),馬可便離開回耶路撒冷(徒16:13)。 馬可半路離隊原因不詳,可能是: (1) 思家心切 (2) 懼怕勞苦, 路途艱險 (3) 生病 (4) 不滿領導(不滿保羅取代表兄之領導地位) (5) 神學觀念不同(不慣宣教團隊容易接納外邦人,而無須割禮便可成為同等的恩約子民) 當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時,因馬可與巴拿巴起了爭論,二人分道揚鑣。巴拿巴繼續帶馬可宣教,估計馬可當初的離開不似是因為「不慣吃苦」、「身體虛弱而生病」或「思家」的問題,否則第二次馬可是不會參加的海外宣教。 保羅恐馬可歷史重演,所以拒絕他參與,影響軍心。 保羅晚年時他在歌羅西書提起:“巴拿巴的表弟馬可也向你們問好”,保羅亦囑咐歌羅西教會要接待馬可,因此,當時馬可是和保羅再一次一起服事, 之後保羅被囚在羅馬,他寫信給身處以弗所的提摩太,並叫他帶同馬可一起回到羅馬,可見馬可對保羅晚期的事奉之重要性。

13.1 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徒13:1)先知的恩賜和教師的恩賜有什麼分別?這個事奉團隊的組合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13.1 先知主要是在聖靈直接啓示下講出神的旨意,從聖靈領受真理的啟示、權柄和能力,給予信徒異象與指引,能說預言(徒21:10-13),顯露人心隱情(林前14:24-25)先知恩賜的目的是要“造就 、安慰、勸勉”教會(林前14:3),負責啟示神在舊約中隱藏的奧秘和計畫(羅16:25;林前13:2;弗3:5)。 早代教會還沒有新約聖經,真理主要是藉着使徒傳遞給人,並由先知的講道加以補充,新約寫成後,全部真理都賜下了,先知啟示性地宣講神的真理方面就不需要了,而教師透過清楚有系統全備地查考聖經,以獲得真理的知識,在教義、真理上提供教導和訓練。  聖靈透過神的話語向我們說話;對於任何宣稱自己是先知,所講論的不與神話語一致,我們都不可相信。 安提阿的事奉團隊包括: 1)巴拿巴: 居比路來的猶太人,為耶路撒冷差派來的領袖代表,信主最長久的,滿有信心,有勸慰的恩賜,知人善任,懂得發揮人才,建立團隊。 2)西面: 猶太人的名字,另一名字叫尼結,是羅馬人的名字,他可能是來自是在羅馬,尼結乃“黑臉皮”的意思,可能膚色是黑的信徒 3)古利奈人路求: 古利奈乃北非的地方,可能是該教會的創始人之一(徒11:20) 4) 馬念: 是希律安提帕同養的同伴,一起長大,與貴族有來往,背景尊貴。 5) 復活主向他顯現的掃羅,乃基利家的大數之法利賽人,受過嚴謹的拉比訓練。 他們都有先知和教師的恩賜,互相配搭,不分尊卑、種族、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