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既然有預定可得永生,是否就算我們不傳福音,人也可以必得永生?有預定得永生的,是否也表示有預定滅亡的?公平嗎?人的自由意志揀選何在?

一班外邦人聽到福音也臨到他們而歡喜並讚美神,並且當中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要注意「預定得永生都信了」(13:48)與「預定信的人都得永生」是完全不同的事。前者是指神預定了得永生的都是信祂的人;後者是指神預定了一些人是信的(換言之也變相預定了一些人是不信),經文所指的是前者。就是神預定得永生的人是藉著得信。


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徒13:46)

得永生是要求蒙恩的對象配不配的,棄絕真道, 不信福音,便不配得永生,同樣外邦人也要接受真道才能得到永生。

聽完真道後,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反應都是自發的,並不是基於神的預定,他們的信心卻影響他們永恆的結局。

神並沒有預定了一個人信或不信,而是預定了「所有信的人」都能得永生,

如果神真的預定人相信與否,人又怎可能違抗祂從不信變成信或由信變成不信呢?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帖前5:9)

神從來不預定人受刑,只為人預備了“救生艇”/“逃生門”,人若拒絕相信和接受,結局便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刑。

留言

  1. 傳福音是主耶穌升天之前給信徒的大使命,因此每個基督徒都有責任把這永生的福音傳揚開去
    神是全知全能的神,因此他知道哪些人會順服他,那些人會叛逆他,所以就有哪些預定得永生的人,即使如此愛我們的神仍然給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即是信的人也有機會受到魔鬼試探而離棄神失去救恩,亦有不信的人因著聖靈的感動而悔改歸主,然而這全是神的主權和恩典

    回覆刪除
  2. 預定可得永生,或是預定滅亡,這是神的主權,是有可能發生的,但神就是給予人有自由意志,可選擇信福音或不信福音,所以人還是有選擇權的,這裏並不代表神必定會事先決定人的選擇,只是強調神在這個救贖計劃中有絕對的話事權。至於在公平的論點上,神本身已經給予人有自由意志,並提供了救贖計劃,只不過是人自己如何選擇取捨得救與否,雖然神有預定那些人有得救永生或沒有得救遭滅亡,但人仍然可以根據自己的自由意志去改變這個結果,這就是神給予人的公平機會。

    回覆刪除
  3. 人本來就會死,死= 滅亡。只有信耶穌,親近神,死後才能去到上帝前。要得永生,要住在耶穌裡面。人的自由意志在於是否選擇相信耶穌並跟從他的教導。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14.2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14:21,23) 貧窮、殘廢、瞎眼、瘸腿的有免費宴席,當然高興參加,為什麼其他的路人要被勉強坐滿主人的屋子?

1.2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1:5) 如何才可保持一顆無虧的良心?又怎知自己的信心是無偽的呢?

11.6 他因着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來 11:27),出埃及記記載摩西是因為誤殺埃及人東窗事發而逃避法老的追殺離開埃及(出2:14-15)、為何希伯來書說他不怕王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