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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為何主切切要求兩個重見光明的瞎子不可叫人知道?難道不應向最多人見証神奇妙的作為?

9.4   “他們的眼睛就開了。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 耶穌囑咐兩個盲人不要把得醫治的事傳開,是要符合經上的話 -- 彌賽亞為神的服侍不喧嚷、不揚聲: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他必將公理傳給萬邦。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 12:19, 賽42:1-2) 當然耶穌也策略地不太高調, 免得不到時候激發宗教權威的對抗,但就算人真的起來對抗他, 就如拿撒勒城的人群曾想推他落山崖,他也鬆容從中走出來,因為他的時候沒有到, 一切時候是掌握在神絕對的掌權內”

9.3 “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為何補衣服會裂口更大?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為何如此做,皮袋便會破裂? 比新舊難合的喻有甚麼意思?我們的生活應有甚麼轉變?

9.3 新舊難合的比喻 若把新布補在舊衣裳,日後洗衣裳後,新布便會縮水,扯爛了舊衣裳。同樣新酒放在舊皮袋裏(舊皮袋已經用過發酵之前的酒,便缺乏彈性),一旦新酒發酵舊皮袋便會脹破,酒和皮袋都廢了,因比,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 這比喻表示我們重生得救成為新人後,不應再停留於舊行為的外表,舊傳統和世俗的思想,乃應有新生樣式和天國的價值觀,配合我們新的生命和身份。 新舊難合比喻之上下文分析: 上文提到法利賽人強調禁食的必要性,挑戰耶穌的門徒為何不禁食 下文提及患12年血漏婦人(舊約視為宗教禮儀上不潔) ,按律法條例,患漏症的人都要隔離(民5:1-4),免得觸摸他人, 使其也變得宗教禮儀上不潔 法利賽人要求常常禁食(他們一星期兩次禁食),視為一種功德以換取神的喜悅,律法卻沒有規定非指定節日期間也必須禁食 婦人已患血漏12年,花盡金錢和用一切辦法也不得好,長期不能參與宗教集會和民眾一起敬拜神 耶穌來就要顛覆這些對律法傳統的詮釋,律法的精意就是去愛神和愛人,並非刻苦遵守律法的功德主義和按人意加上額外的條例去贏取上主的喜悅, 律法要求血漏不潔的人要隔離,原意是為著他不需要勞動參與宗教活動,可以有更多時間休息和康復,但這個患血漏的婦人已經活在痛苦和隔離中12年,耶穌既來了,是時候要叫他遇見和接觸主,得徹底永遠的醫治 耶穌著重以神憐憫的性情,去正確詮釋律法的精意和如何執行 “他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12:7) 神要釋放人脫離枷鎖,不是增加規條去捆綁人,外表額外的禁食不能使人更加成聖,而是渴慕尋求和信賴上主的心, 體內流出的不能污穢人,污穢人的是內心發出的。

9.2 “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 今天你有沒有禁食的操練?基督徒是否必要有禁食,為何要禁食?重要嗎?

9.2 論禁食: 禁食並非一種行為產生功德(extra merit/credit)從而影響神更願意聽我們的禱告,乃是心靈和心態的操練,焦點對準神,食是生命基本需要,但神是生命中的第一位,禁食表示可為神放下自己基本食的權利和需要,專注於尋求神和向他呼求。 禁食也讓你節省了食的時間,和前後準備和收拾的時間,放下屬世忙亂,全心、專心、清心為特別的事件禱告神 禁食原因: 1)犯罪悔改: 君王或領袖宣告禁食,刻苦己心 例:約沙法懼怕,就定意尋求耶和華,在全猶大宣告禁食。 (歷下20:3) 2)特定為某些事求神應允 例:以斯帖王后見王之前禁食,為解救猶太人滅族的厄運 3)律法規定某些節日需要禁食 例:贖罪日禁食,為自己和民族的罪悲傷哀痛 註: 新約的外邦信徒無需再遵守舊約律法的節期 4)尋求神 例:耶穌曠野40晝夜禁食 他們在事奉主和禁食時,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做的工作 (徒13:2) 5)禁食趕鬼 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17:21) 新約信徒需不需禁食? 日子將到,新郎要被帶走(主不在我們眼前),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了 (9:15) 所以嘗試操練禁食祈禱, 專心尋求神, 向他呼求是重要的,但不是律法式規條,可按感動和需要彈性進行

9.1 “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上述兩句那一樣較容易呢?為甚麼如此?

 9.1 對人來說講“你的罪得赦是容易的”,因為證明不到罪有否被赦免 其實赦罪的難度是最大的,因為要付出贖罪的代價(神兒子犧牲性命),以滿足神的公義,人著眼表面看到的神蹟(癱子得醫治),而忽略了對付內心最大的問題的根源 -- 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