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Chapter 20」標籤的文章

20.6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14) 為什麼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罪人在白色大寶座前便要復活按其罪行定罪,這是什麼意思?死了還要復活,再要面對第二次的死,這是什麼意思?

《啟示錄》20:14中的「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和「第二次的死」有深刻的象徵意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 1. 死亡的終結:死亡和陰間(即冥界,人死後靈魂的中途停留處)象徵著罪和死亡的權勢。在最終審判中,死亡和陰間被扔進火湖,象徵著這些權勢的終結。這意味著死亡再也不會對得救的信徒有任何影響。 2. 完全的勝利:象徵神對罪惡和死亡的完全勝利。火湖代表了最終的審判和徹底的消滅。這是對所有罪惡和不義的最終審判。 罪人在白色大寶座前復活和定罪 1. 最終審判: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是指所有死人都要復活並面對神的最終審判。這是神對全人類罪行的公義審判。 2. 根據罪行定罪:罪人在復活後,根據他們一生的行為被審判,這展示了神的公義和公平。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接受相應的審判和懲罰。 第二次的死指的是靈魂和身體的永遠分離和痛苦。這意味著那些被定罪的人將永遠與神隔絕,並承受永遠的懲罰,因為這些人今生拒絕神的救恩,也不去尋求神。 (或接著靈魂終滅論。最終永遠滅亡消失,離開主便失喪了生命) 死了還要復活,  就是要圍著面對第二次的死,在光明中受審不至於不明不白,萬膝要跪拜萬口要承認耶穌是主!

20.5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 魔鬼獸和假先知是否要在火湖裏受永遠的刑罰?但是除了神意外所有受做之不都是別朽壞和必死的(mortal), 地獄既是上主棄絕的地方,離開神的面光,魔鬼、獸和假先知又怎能永遠活著受苦而不滅亡?受永遠的極刑,有意義嗎? 就是罪人犯罪,各人也有不同的程度之惡行,雖然在地獄可能痛苦有分等級和階段,但若乘以無限永遠的時間,這有能否顯出神對不同程度罪惡的公平和公義審判?

I.  永遠的刑罰論: 魔鬼、獸和假先知將被扔進硫磺火湖中,並受永遠的痛苦。這段經文強調的是他們將遭受的永遠刑罰和神對邪惡勢力永遠徹底的剷除。 按字面解釋,永遠就是永遠, 永不止息的痛苦和刑罰,雖然受造之物都是必朽壞的,但這裡的「永遠受苦」主要強調的是靈魂的永遠刑罰。在神的公義審判中,這些邪惡勢力被賦予了一種“不朽:的狀態,以便他們能夠在永遠的火湖中承受痛苦。 地獄被描述為神棄絕的地方,遠離神的光和愛。魔鬼、獸和假先知在這裡受永遠的痛苦,象徵著他們永遠與神隔絕,並承受神的烈怒和審判。 永遠的刑罰強調了神的絕對公義和對邪惡的最嚴厲的審判並罪惡的可怕性。這樣的懲罰有幾個重要意義: 1. 公義的彰顯:永遠的刑罰展示了邪惡的可怕和神最終公義的審判,確保所有罪惡都得到應有的懲罰。 2. 邪惡的根除:這樣的刑罰保證了邪惡勢力被徹底根除,無法再對神的創造造成威脅。 3. 神的榮耀:永遠的刑罰彰顯了神的聖潔和公義,使祂的名得到榮耀和敬畏。 雖然各人犯罪的程度不同,但神在地獄中的懲罰也可能依據罪行的程度有所區別。這意味著在永遠的刑罰中,會有不同的等級和程度,以彰顯神對不同罪行的公平和公義審判。  II. 靈魂終滅論: 靈魂終滅論認為,最終不信者的靈魂將在神的審判後徹底滅絕,不會經受永恆的痛苦。這種觀點強調神的公義和慈愛,認為永恆的懲罰過於殘酷,否則無論今生大罪、小罪乘以永遠無限時間,便是無限的極刑和痛苦,這種安排怎能展示神公義公平一面?對罪人永遠殘忍的扔在火湖裏有什麼意義? 神的公義不會允許無限期的懲罰將加諸於有限的罪行。靈魂滅絕是一種有限的懲罰,符合神的公義和慈愛屬性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太10:28) 清楚指出懲罰是消滅。消滅即是不復存在,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太7:13) 滅亡就是在沒有生命和存有,若非生命的主維繫生命,mortal 始終都是mortal。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羅6:23) 神對犯罪的極刑審判就是宣佈和執行死亡(消滅生命) 關於其他永遠刑罰的聖經,永遠原文也可以只是極悠長的時間,啟示錄始終是啟示文學體裁,文章可以誇飾法表達以致讀者深刻體會,耶穌...

20.4 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啟20:8) 歌革玛各是指哪些國家?他們為何要聚集爭戰

「歌革和瑪各」的名字源自以西結書38-39章,描述的是末日的戰爭和神對敵人的審判。 - 歌革:被描述為瑪各地的王,代表末日敵對神的勢力。 - 瑪各:代表歌革統治的地方,象徵那些與神對立的列國。 歌革和瑪各的聚集爭戰象徵著末日的最終反叛。在撒但被釋放後,牠會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召集這些敵對勢力與神和祂的聖城對抗。這場戰爭象徵了邪惡勢力的最終挑戰和反抗,垂死一搏,並最終在神的審判中被徹底消滅。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裏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 猶太史學家約瑟夫斯認為他們是在《創世記》中記載,挪亞的孫子、雅弗的兒子、瑪各的後代 「歌革」(指首領)及「瑪各」(指地方)兩詞在後來在猶太人的預言文獻裡,常用作代表惡勢力或地上反叛神國的代表詞 歌革是幾個民族的王,根據以西結書,將會在七年災難的末時,率領多國軍兵自北方極處殺來,而1000年後,歌革和瑪各是兩個臣服於撒旦、再次召集各種邪惡力量爭戰的,結果仍是被神殲滅全軍。  

20.3 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5-6 ) 教會的眾聖徒不是當天上號角響起主再來時、便在雲中已經被提並且有復活的身體嗎?為何這次在災難中見證主甚至殉道的復活才算是頭一次復活呢?頭一次復活是什麼意思?什麼叫第二次的死?那些人要受第二次的死?

在千禧年國開始時的復活為第一次復活(表示還有另一次,即在千禧年國之末),能在此時復活的是有福者,因此復活是進入千禧年國裡,承受國度權能的榮耀時間 兩批復活: A) 復活得生(頭一次復活,是義人的復活) 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 )  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來11:35) B) 復活定罪 (第二批復活是在千禧年後)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 “頭一次”復活。原文就是最先的、第一的,不一定是“次數”的第一。在啟示錄中這字也多次譯作“先”或“首先”的。那只不過表示先復活的一班人而已。 實際上在這一群先復活的人中不止一次的復活。因在主復活後已有少數舊約聖徒復活(太27:52-53)屬於主的信徒在教會被提(*)時也先復活,大災難中還有二見證人的復活。他們顯然都是在先復活的一群人之中.  頭一次的復活還包括基督再來時,那些因為見證主、在大災難中殉道的聖徒的復、這些殉道者和忠信者也屬於頭一批首先從死裡復活,並在千禧年期間與基督一同作王。 (*)被提指的是當天上號角響起時,已睡聖徒先復活、活著的信徒也身體改變被提到雲中一起與基督相遇。(帖前4:16) 第二次的死是在最終白色大寶座審判之後,那些拒絕接受救恩的人被扔進火湖地獄的永遠刑罰。「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 20:14) 第二次的死是針對那些拒絕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在最終審判中,這些靈魂永遠受痛苦和滅亡。這是神對罪惡的最終公義審判,強調了罪行的嚴重性和永遠滅亡的後果。

20.2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 經文題到幾個寶座,是誰人座的?為何有幾個寶座?那時那些為主作見證甚至殉道的聖徒都復活了,為何他們要同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不應該是與主作王到永永遠嗎?有什麼象徵意義?

寶座代表神授予的審判權柄、這些寶座上的人包括那些在大災難中殉道的聖徒以及忠心跟隨基督的人。他們被賜予審判的權柄,是因為他們忠於信仰並見證耶穌基督。 有幾個寶座的原因: 寶座英文是thrones,未必限於“幾個”、寶座的眾數象徵著神對信徒的獎賞和榮耀、能坐審判的寶坐。這些寶座代表神對那些忠於信仰、不受獸和獸像迷惑的人的認可和獎賞。先前已有24位長老坐寶座帶領敬拜 聖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段時期被稱為千禧年。千禧年是神應許的一個時期,基督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並在這期間展示祂的權能和榮耀。 - 試驗和審判:千禧年是對那些忠於基督的人的獎賞,與主同坐補助作王、同時也是對世人的一個最終試驗期。 - 神國的實現:這段期間是神國度在地上完全實現的時期,象徵著基督的最終勝利和神的全能。 這一千年的統治期特別強調了神對那些忠於祂的人所賜予的權柄和榮耀。這是一個預示著最終永恆國度的象徵階段,展示了神對世人的審判和最終的勝利。

20.1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裏,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啟20:2-3) 為何神要差派天使捆綁撒旦並扔在無底坑一千年?為何不與獸和假先知即時被扔到火湖地獄裏面?

撒但會被關押在無底坑一千年而不是直接被扔到火湖地獄: 1. 這一千年的時期通常被稱為「千禧年」,是基督在地上統治的一個和平和公義的時期。撒但被捆綁一千年是為了使世人能夠在沒有撒但干擾、迷惑的情況下生活,是對世人的試驗。 2. 撒但被捆綁一千年後,會被短暫釋放,這段時間將成為最後一次試驗人類的機會。這次釋放將展示那些仍然選擇反抗神的人,將受到公義的審判和應得的報應, 徹底剷除罪惡、最終,撒但會被永遠扔到火湖地獄裡。 撒旦墮落之前本為天使長,沒有另一個“魔鬼”引誘牠去驕傲犯罪挑戰上主的權威,牠仍然會犯罪。 在伊甸園時候,人們也像千禧年的景況,有最好的環境和糧食資源充沛,但亞當夏娃仍然會犯罪。 上帝設立千禧年國的時候,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證明人犯罪是本身的私慾發動,有些人卻甘心享受罪中之樂而選擇自私的道路,因而產生罪行,證明犯罪不是環境惡劣的問題,也不是魔鬼引誘試探的問題,而是人自甘墮落的問題。 另外原因就是在千禧年國度,神要高舉以色列,超乎其他國家,擴大他們的版圖,藉以應驗上主對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3. 獸和假先知在第19章已經被扔到火湖地獄裡,因為他們在地上的罪行、霸權和對全人類大規模的迷惑,獸(敵基督)和假先知犯罪影響最深,不單止發動大規模流人血的戰爭,更是狂妄自大自稱為神,帶領群眾褻瀆真神. 撒但的關押和釋放則有著更宏觀的救贖計劃,他要用千禧年國對世上的人作最後的煉淨,展示了神對人類歷史的掌控和最終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