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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要常常喜樂, 不住地禱告, 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帖前 5:16-18) 如何才能做到“不住地”禱告?是否24小時都要在禱告?每日有這麼多事情,又怎能做到每件大事小事都要“凡事”感謝神?

在我們人生的路途中,有些事的本身是令人喜樂的,有些事卻是令人憂愁和悲傷的。怎能“常常喜樂”?  如果我們必須要看臨到我們的事是否可喜才喜樂,那我們必定不能常常喜樂,倒會常常憂愁了。但我們要因為在凡事上信靠那位拯救、看顧我們的主而喜樂 “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 這樣,我們的喜樂才不至因環境的改變而失去。   “要常常喜樂”,也就是說要常以神為樂。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1:46-47),今世的一切事物,既變幻無常,我們若以今世的事物為樂,我們的喜樂也必變幻無常;但我們若以神和神的事為樂,就必能常常喜樂了。   “要常常喜樂”這等於說要常常把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彼前5:7)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   “要常常喜樂”,也等於說“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太6:34)。主給我們一天的恩典,總是夠擔當一天的難處的。但許多時候,我們把無數天未來的難處,都放在一天之中來擔當,當然會覺得擔當不起,滿心憂愁而沒有喜樂了。 “不住的禱告,”(5:17)   這是我們能常常喜樂的重要原因。不住的禱告,就是不住地把我們的難處交託給神,又不住地從禱告中經歷神的作為、魔鬼常常抓住機會不住地在試探我們,我們也必須不住地禱告。 “不住禱告”實際上就是指我們在心意和心態上不斷的仰賴神,與神同行(“靈性的wifi”常開“ 接收從上帝來的信息、以下文說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不住的禱告”,告訴我們基督徒的禱告是可以在任何場合中進行的, 不用形式的,在心靈中默默向天上的神禱告也可、或簡單向神發出的一生的嘆息或呼求主的名、不住把我們的心思帶回神那裏,與神保持不斷交通的方法。 “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5:18)   “要…凡事謝恩”,就等於是要凡事知足,凡事以神的安排為美。不論貧窮富足,順境逆境,都承認是出於神的恩典。 當一連串的災禍一時之間臨到約伯時,他就“伏在地上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0-21)。他承認自己一無所有,他受禍或受福都是應當的,神“賞賜”或“收取”也都是合理的。他稱讚神在他身上所作的都是美好...

5.4 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 (帖前5:14) 教會中有什麼規矩要遵守?不遵守規矩的人要警戒他們,如他們仍然繼續不守規矩,教會應該怎麼辦?

教會會有“不守規矩的人”。圖謀某種利利,或因無知與自大生事擾亂,不順從真理和教會合理的安排(例如不作工不准吃飯 - 帖後3:10-12) 這些人需要及早予以警戒,否則信徒之間便會有不和睦的事發生。 “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這“弟兄們”若跟上文12節的“弟兄們”對照,就知道是指一般信徒(並非一定是教會負責人),警戒“不守規矩的人”,不只是那些“在主裏面治理”者的責任,更是全體信徒共同的責任。當負責“治理”教會的人在警戒“不守規矩的人”之時,全體信徒有責任支持主的僕人,以保持教會的純淨。他們不應當袖手旁觀任讓那些“不守規矩的人”困擾主僕的工作,更不應當蔑視這種警戒的重要性。 “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5:14下)  灰心的人或會自暴自棄,怨天尤人、都是退後跌倒的預兆。所以不論因遭受挫折患難而灰心,或受人批評心靈受傷而灰心,對這樣的人都要勉勵他們。不要輕看灰心的人,要給他們新的盼望,挑旺他們的熱心,免得陷在魔鬼的網羅裏面。 灰心的人暫時軟弱;但軟弱的人卻是根本上就不夠強壯,靈命上還幼弱的人,受不起太嚴厲的責備,或太高的要求,他們需要人的“扶助”。像幼嫩的枝條,要先扶着他漸漸長大,才能擔承重量。   神允許教會中的肢體有軟弱的,有剛強的,有富足的,有貧窮的,有靈命成熟的,也有靈性幼稚的,為要叫我們互相勉勵,因為彼此都有需要別人的時候。 在教會裏面有各種不同的人,我們不該只限定向某種人忍耐,應該學習向眾人忍耐。

5.3 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裏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 (帖前 5:12) 我們需要如何實際地去“敬重”中間勞苦治理我們、勸解我們的人?

教會負責者對信徒的本(5:12)   A. “勞苦”: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殷勤作工。 “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太20:26) 這“勞苦”的意思,不只是勞力,也包括勞心。   B. “治理”:表明教會負責者應適當的運用主所給的權柄和恩賜管理教會,保守教會的聖潔,維特教會的秩序。 治理是用權,卻不是弄權。 一方面是勞苦地服事人,另一方面又是“在主裏面治理”人;既卑亦尊,既小亦大。   C. “勸戒”:對信徒的過失負有勸導的責任,又要有忍耐的心。 信徒對教會負責者的本(5:12-13) 1.   “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 “敬重”原文是“知道、 認識、經歷、尊敬”的意思。“知道”含有體諒神僕的勞苦和艱難之意。牧養教會的工作絕不輕省;要看重傳道人工作的價值,充分與傳道人同心合作。 "又因他們所做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 (帖前5:13) 這裏的“尊重”,原文是"思想, 考量, 認為、敬重、好評、 尊敬count, think, esteem) 2. 愛心   “又因他們所作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 要因他們所作的是聖工,以愛心格外尊重他們。 信徒對待主的僕人,不是因他們有出色的工作和名聲,或淵博的學問,才尊重他們;乃是因為他們是為事奉主而勞苦的,便應當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 值得我們敬重是為主勞苦又有品德的人。 3.  “也要彼此和睦” 不但因為彼此是弟兄姊妹,所以應當彼此和睦,也因為體諒主僕的勞苦,所以應當彼此和睦。信徒間彼此不和睦,傳道人便很難工作;所以“彼此和睦”也是善待主僕的一種方式。

5.2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帖前5:9) 神為何預定一些人得救?是否不得救的人也是神所預定?既然預定,人的自由意志有何作用,是否預定得救的人就不能夠不信主?

全節重點只是要指明神對我們的美善的意念,這美善的心意就是:我們的得救,不是出於神偶然的憐恤,像對路邊乞丐施捨那樣;我們的得救,是早在神計劃中的一件預定的大事。神是專誠打發主耶穌來救我們,不是順便地把我們救起來。 雖然接受神救恩的"手續'是十分輕省的,但神救恩的完成卻經過長期的計劃和繁重的準備,付出了極大的代價才成功。我們不可因這救恩是那麼容易就可得着的,便輕忽了神在祂永遠計劃中“預定我們藉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的心意。我們蒙恩得救的人不能“睡”,也不能“醉”;要用“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用“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等候基督的再臨。 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不願一人沉淪,這裏的預定是強調“在基督裏”的預定,神只預定得救的方法:就是凡信耶穌的人,就得永生。 沒有得救的人,是因為他們的自由意志沒有接受神所預定得救的方法,揀選不在基督裏蒙恩以致得拯救(好像神預備了救生艇,世人卻仍在罪惡的苦海中沉溺,不肯離罪上救生艇,又怎能推卸責任說神不救他呢?)

5.1 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 (帖前 5:2) 為什麼形容主來的日子好像賊一樣?

主的日子”與舊約中“耶和華的日子”,多指主再來時的那一段時間。從信徒空中被提與主相遇,到主降到地上審判列國的一段時間,都是主的日子。但本節的“主的日子”,特別指到提接信徒方面,因為上文正討論復活與被提的題目,為安慰勉勵信徒。 “好像夜間的賊一樣”,(參太24:43,路12:39-40,帖前5:2,彼後3:10,啟3:3;16:15) 共五次提到主來像賊 A. 不要因今世的“平安穩妥”而懈於準備(帖前5:2-3),因為“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 B. 應趁主寬容人的時候悔改歸主(彼後3:9-10)。審判的日子也必像賊一樣來到。 C. 要儆醒遵守所領受的道 “…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啟3:1-3)。所謂儆醒,就是不作有名無實的信徒,而作個靈性活潑的活信徒。 D. 要“看守衣服”—聖潔的行為(啟19:8)。 “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16:15)。 有聖潔的生活行事,遇見主持就必不至羞愧。 E. 要有堅固的屬靈工程 “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太24:43)。 基督徒的生活和工作,就像建造屬靈的工程,要“堅固”經得起審判。 "好像夜間的賊一樣”是形空主來的時日是無法預測的,卻不是形容主的品德方面像賊。這比喻只取意“夜間的賊”來的時候難以預測,並且是在人們最容易沉睡的時候;主來的日子也是在罪惡深重,黑夜深沉的時候,是世人在靈魂的事上最容易沉睡的時候。但那正表示主來的時候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