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第12章」標籤的文章

12.8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羅 12:20) 為何對仇敵好就等於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要善待仇敵,愛他們像平常的人一樣。不要因他是你的仇敵,便在心靈上格外憎厭他們,存着偏見與他們為難。雖然仇敵用敵對的態度對待你,你卻要對他們像你所愛的人那樣,顧念他們的需要。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意思是:這樣就使你的仇敵為他對你的態度而自覺羞愧難當了。反之,若不因此羞愧,也必使他們更難推卸他們的惡行了。 把「炭火堆在頭上」,有三個不同解釋: (1) 炭火代表審判、羞辱,以「炭火堆在仇敵頭上」是指神的審判報應必臨到仇敵身上,使仇敵羞辱,因為他們拒絕基督徒的愛心 (2) 當埃及人為自己的罪懊悔 時,便將炭火堆在自己頭上,表示懺悔。故此基督徒用愛 心對待仇敵時,便如同用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使他受感而產生奧悔的心 (3) 查「堆在」(箴25 :22)原文意「拿走」、「拔 出」,動作是「取去」,非「放 在」(如詩52:5同字譯「拿去」;賽30:14譯「取 去」)。全句原意是從仇敵頭「上」拿去炭火,這是善舉,使他自覺羞愧而後悔。阿拉伯俚語: 「人在盛怒時,頭上如有炭火焚燒」。今為仇敵行善而以善報惡,是神愛充滿敬畏神者才能行出來。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箴 25:21-22) 「天下沒有一項更有力量的武器能使仇敵改變過來,除非是對仇敵的愛」。   “你不可為惡所勝”,意即不可因別人行惡,我們也以惡報惡,別人雖然以惡待我,我卻仍以善對待他,如上文所說“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這就是不為惡所勝,反而以善勝惡的意思。

12.7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12:19) 是否任何事情也不可為自己伸冤取回公道?是否對方咄咄逼人,仍要堅持讓步?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12:18-19)   “若是能行…”,似乎留下一些餘地,在某種情形下,寧可得罪人,犧牲和睦,仍須堅持立場;否則就應當盡力與人和睦。這大概是暗指為堅持真理,與罪惡戰爭而不被人所諒解時,只好維持真理的見證,犧牲和睦而說的。除此之外,我們應當與眾人和睦。   “盡力”表示追求與眾人和睦,是要付代價的,要肯遷就別人,肯吃虧。這必須要先有信心,相信神的公義才能實行;所以下文使徒勸信徒“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伸冤在主。若是關乎個人的冤屈和虧損,總要盡力保持與眾人和睦,忍受苦楚,天父在暗中查看各人的行為,必然公義地以賞罰報應。 重點是不為自己私人恩怨申冤,但是關乎重大社會公義,信徒是有責任發聲的.

12.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譯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羅12:16) 什麼是志氣高大?如何府就卑微的人?

不同心的主要原因常是各人自高自大,自以為聰明。人與人相處在一起時,很自然地會比較出優劣、智愚的分別,而比較優與智的人常常輕視不如自己的人,所以把任何兩個人放在一起,常常發生不同心的情形。使徒在此教訓我們要彼此同心的秘訣是,比較優、智、強的一方要俯就卑微,不要自以為聰明,要體恤扶助較弱的一方;因為神也是這樣對待我們(參賽57:15),否則還有誰可以蒙恩?惟有這樣對待比自己軟弱的人,才能得着人,與人同心。   “不要志氣高大”—志氣高大與志氣遠大,大不相同。前者傲氣凌人,自高自大,卻不一定有高尚的心志;後者雖有遠大的心胸和眼光,卻不一定驕傲。反之,倒可能虛懷若谷,心胸寬廣。

12.5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羅12:14) 是否任何情況都不應咒詛,甚至對不義殘忍逼害你的人?為何詩篇又有咒詛詩?

保羅的教訓與主相同(太5:44)。“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這是命令式,似乎說不管甚麼理由及甚麼方式的逼害,總得祝福,不可咒詛。但這只是特別指仇敵對我們個人的惡待,或人身攻擊而說的,並不包括對福音工作或社會公義之阻擋,如保羅傳道時也曾責備以呂馬,因為他阻擋真道(徒13:6-12)。但發聲批評不公不義和敵擋福音的事情上也不可咒詛人,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被創造的。 頌讚和詛咒從同一張嘴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些事不應該如此!(雅3:10) 詩篇中的讚美詩是情緒的表達,就算詩人質疑神的處事也記載在詩篇,並不一定全是我們真理的榜樣,咒詛詩也要按它的背景來詮釋,咒詛只會使到內心苦毒,人際關係破裂、仇很漫延,而信徒學不到寬恕、包容、忍耐之道,也不懂得為著仇敵加給我們的苦難而轉為感謝讚美,因為配為主名受苦, 咒詛只會變成“以惡報惡”, 成為攻擊你的人一樣的樣式,並不能“以善勝惡”。(羅12:21) 主在十字架上對祂的敵人展示最完美的寬恕:為他們祈禱求天父赦免他們,決無半點咒詛。

12.4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羅 12:10) 甚麼是推讓?是否在任何情況都要推讓?

“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恭敬”原文是honor, 給對方尊重和榮耀,不是虛偽的禮貌,而是由衷心生出之恭敬、看重對方的重要性。 “推讓”:讓別人居先、居首,看別人比自己更重要、更強。而不是嫉妒、紛爭、壓低他人而取得高位和權力。 經文並不是指面對欺壓和強權而必需步步退讓,這裡是指是人與人在群體中之間相處之道。

12.3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 12:8)甚麼是勸化恩賜?這裡6-8節有題及七種恩賜,現你事奉的教會有無齊備題及之恩賜?齊備各樣恩賜重要嗎?

“勸化”原文即勸告、鼓舞、安慰之意,其原意是把人招呼到身邊加以勸戒、鼓舞、安慰, 要對方受落你的勸化,是要一定的智慧、愛心、溫柔和恰當的表達形式和時機,這些都是要神賜給的勸化恩賜才能感化人聽勸,保羅書信中常提醒我們要互相勸勉(羅15:14;腓2:1),所以看見弟兄有軟弱,便當按神的恩賜予以勸告、鼓勵和安慰。 聖靈赐給不同人有不同的恩賜,為著要每個都能各盡其職,充分地發揮,我們信主,就是要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份,各人互相作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12:4~5) 恩賜種類: (羅12:3-8、林前12:1-11、弗4:7-16、彼前4:7-11) 智慧的言語 知識的言語 信心 醫病 行異能 先知講道 辨別諸靈 說方言 翻方言 執事(服事人) 教導 勸化 施捨 憐恤 治理事 傳福音 牧養 宣教 使徒 教會恩賜越齊備、事奉彼此配搭合適、事奉人員被成全,恩賜被挑旺,效果便越倍增。若恩賜不夠齊,教會就有缺漏,不稱職的人站在不當的崗位,必然妨礙教會健康的成長和前進。 各人的恩賜都有其重要性,大家都需要彼此依靠, 恩賜靠著各肢體之互相配搭,來發揮作用。身體上每個肢體都需要其他的肢體。聖靈按著獨特的方法來分配恩賜,不容許所有恩賜集於某信徒一身;神要各肢體彼此依賴,因為任何一位都有其恩賜,而且有其重要性,彼此需要對方。所以牧者要懂得下放權力與責任,給機會其他忠心的人操練恩賜、學習彼此配搭。如果要身體有效運作,就需要發揮全身肢體所有的恩賜。

12.2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着信心的程度說預言;(羅 12:6) 現今還有預言的恩賜嗎?有人對你表示他奉主的向你說預言,要你做XX或不做XX,如何分辦真假?

“預言”原文也可以譯作“先知講道/傳道”(林前13:2,8 & 14:22,帖前5:20,啟11:6) 就算靈恩派的領袖也認為今天的預言並不等同舊約先知和新約使徒寫聖經說話的權威,他們認為今天的預言是聖靈把神的意思放入人的意念,由此人說出來,但有時因為人的不完全、缺乏信心、不夠信靠或順服滲入了雜質便會有時所發的預言不絕對的準確。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 有傳福音的。 有牧師和教師(弗4:11)。 」而聖經教導信徒要追求更大的恩賜(林前12:31)。而「先知預言恩賜」則名列前茅「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位是使徒。 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 ……(林前12:28)。 」因此這些靈恩教會認為先知預言恩賜非常重要,並且要竭力追求。 虛假的「先知預言恩賜」對教會會造成很大的破壞,舊約也曾有許多假先知發假預言,現今異端教會的產生多與濫稱自己有先知預言恩賜有關,所謂先知預言恩賜成為迷惑人的工具。 神要啟示重要教義已全記在聖經中,今日的教會信徒沒有必要去追求先知預言恩賜,信徒最要緊的是認識聖經的真理。 在舊約聖經先知說預言前要先在神面前(藉著異像等)領受神的啟示,而後代替神說話,既神先有啟示,先知得到啟示並說話。先知”原意是“宣告或報告”,是神的“代言人” 舊約先知主要功能就是代替神說話、傳遞神信息的人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 (路16:16) 因此有人認為舊約的先知職分已經終止。透過新約我們看到,新約「先知」已經不是一個職分而是一種恩賜。「他所賜 的有使徒,有先知。 有傳福音的。 有牧師和教師。 (弗4:11)”,因此新約中(到施洗約翰為止)先知已經不存在了,新約中只存在有先知預言恩賜的人。 先知預言主要涉及以下四個面向: (1)關於以色列家的事 (2)列國的未來和上帝的審判 (3)基督的來臨和再來 (4)關於未來某人、或未來某天會發生的事。 例如:亞迦布預言全地將有大饑荒(徒11:28) 因著聖經啟示的完全,今天先知預言的主要功用(代表神說話)已經不存在了,今天教會先知預言恩賜的人不可能是直接代表神說話的人,只可是(4)對未來事物的個人性預見。 在林前14:1“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 ,不是指代表神說話“先知預言恩賜”,而是解釋神話語的恩賜,是貝亮光啟發性,令人明白...

12.1 我憑着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為何信心是按神所分的? 神不是喜悦人有大信心嗎?他何不分每人都大信心?為可分某些人小的信心?

我們的信心是建基於對神的認識和經歷,按著神的說話和應許去信和實踐,所以要聖靈的光照和幫助我們信心的不足,神知道我們的心,了解我們去到什麼程度,及所能承擔的有多少,因此神會照著我們的情況,分給我們的信心,(信心可在神繼續分给我們更大的信心下逐步加強,只要我們小事上忠心,做好本份),操練我們的信心其中一樣重要的環節就是運用聖靈賜給我們的恩賜去事奉,因為事奉就是屬靈的前線,必受撒旦的攻擊,和真正考驗人是否甘心犧牲和謙卑。 我們藉著聖靈所賜給我們的恩賜和生命來估量自己,並且來服事和彰顯祂自己。真正的信心,是承認信心的起點也是神所分賜給我們的,我們應按著神放在我們身上信心的尺度,來衡量自己,看得合乎中道。信心操練重要的,便是拆毀我們對自己的高估,以及對別的肢體的低估,深知自己不行,要藉著信靠神來成就神的事工。

12.3 希律不歸榮耀給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蟲所咬,氣就絕了。(徒12:23) 是否人若不歸榮耀給神,主就會立刻懲罰,奪取他的姓名?這樣的刑罰是否太重?

聖經一共提到希律家族中的四代,每一代都留下他的罪惡和記號。大希律謀殺了伯利恒的嬰孩,希律安提帕參與審判基督,並且處死施洗的約翰,希律亞基帕一世謀殺了使徒雅各,而希律亞基帕二世則參與審判保羅。 大希律殺了元配妻子、之後娶了米利暗一世 (為大祭司的外孫女,是前猶太馬加比王朝的皇室後人), 鞏固他的王權,因為他是以東人,所以要娶猶太皇室血統的人為妻 希律亞基帕一世擁有猶太人貴族的血統,(他的祖母是大希律的妻子米利暗一世), 因此他與猶太人的關係不錯, 亞基帕一世為了討好猶太人,就逼迫教會,殺了使徒雅各,又把彼得下監,彼得被主使者救出後,他把負責看守的兵丁全都殺了。 泰爾和推羅已經藉著賄賂希律的內臣送禮給了希律王賠罪, 現在又採取非常荒缪的方式,來獻媚於希律王, 大聲喊叫說他的聲音「是 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 希律王極奇驕傲,不單隨意殺戮,更加目中無神, 穿著朝服、威權在握,甚至接受人們的獻媚,覺得自己像神一樣受人民專崇,自以為是神,對神乃是一種的褻瀆。 驕傲是個嚴重的罪, 特別是竊取神的榮耀的驕傲。在這裡,神選擇立刻處罰希律。然而,神並不是對所有的罪,都會立刻處罰,但人死後,神會審判他所有的罪。(參來9:27)。 凡是主張『人成為神』的,就是重踏撒但的覆轍,魔鬼(原本是美麗的天使長)之所以墮落成為魔鬼,就是因為他要升到寶座上與神平等 希律以為有權操控人們的生殺大權操,卻敵不過一條小蟲。據歷史學家約瑟夫記載,希律當時忽覺內臟疼痛,纏綿五天後便死了。『被蟲所咬』或係指被某種寄生蟲所困擾,導致腹膜炎而死。 生命都在神的手中,所以千萬不可驕傲,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4:15)

12.2 希律在所定的日子,穿上朝服,坐在位上,對他們講論一番。(徒12:21) 甚麼是“所定的日子”?

「希律在所定的日子」:按歷史所記載,當時希律選了一特定的日子,就是在羅馬皇帝革老丟的生日,藉口慶賀,實則聚眾教訓人們,他穿著朝服是顯示他就是羅馬皇帝的代表授權人,對他管轄的人民、擁有絕對的管治權、甚至對各人操身殺大權

12.1 希律惱怒泰爾、西頓的人。他們那一帶地方是從王的地土得糧,因此就託了王的內侍臣伯拉斯都的情,一心來求和。(徒12:20) 為何泰爾西頓的人要向希律求和?

泰爾、西頓都是靠近地中海海岸的城市。在行政上他們自己管理自己,但在經濟上仰賴分封王希律管理的猶大地。聖經沒有說明希律為何惱怒,應該是泰爾、西頓某方得罪了希律, 而希律有權柄可以影響他們糧食的供應鏈、因此他們似乎想藉著透過賄賂希律的內臣去求和,希望平息希律的憤怒。歷史記載這事發生在主後44年,彼得從監獄逃脫大約一年之後。

12.5 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着父對我所說的。(約12:50) 神的命令就是永生,何解?何謂永生?這與神的命令有什麼關係?

12.5 "他的命令就是永生"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上帝的命令、上帝的話語,會帶來永恆的生命,接受神的命令,就有永生;拒絕神的命令,就是滅亡。 神的命令就是主耶穌對我們所說、所講的話,祂的話,就是生命 (約6:63),所以接受祂話的人,就有永生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5:24) 永生就是與神有永恆親密的關係,認識祂、經歷祂、作祂的知己。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17:3) 關係必要的條件是“信任”和“相愛” 信的人有永生 (約3:15, 16,36, 6:40,47) 信任耶穌,依靠祂才能經歷祂,看見祂的榮耀。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6:54) "吃我肉、喝我血"是指到享受主,讓主成為我們的生命和供應,是持續性的,正如每天都需要吃喝一樣。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 遵守神的命令才會常住在神裏面和愛中,神才會向他顯現,並蒙神垂聽他一切所求,因為這個人是愛神和尊重神,看重祂一切的命令,這樣的永生才甘甜和親密。 不單神與人的關係和諧、親密,遵行神的命令使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復和連結,合一相愛。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14:21)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約 15:10)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約 15:12)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提前1:5)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着;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約壹3:22)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約壹 3:24)

12.4 以賽亞因為看見他的榮耀,就指着他說這話。(約12:41) 為何以賽亞說這話?這和神的榮耀有什麼關係?

12.4 昔日以賽亞雖然沒有看見神跡,卻看見高坐宝座上神的榮耀,神差遣他去告訴百姓悔改,但同時指出百姓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若作工看果效、事奉看成果,便不必要去傳遞任何消息,在宣揚神的訊息過程中,一定會沮喪、甚至絕望,但以賽亞忠心堅持去傳講,只因一開始便看見神的榮耀。 但他仍心裏悲嘆呼叫:“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誰能認出主的膀臂呢?” 我們的服事是基於看見神的榮耀,還是看見做工的果效? 以賽亞因為看見他的榮耀,就指着他說這話。(約12:41) 經文的“他”是指到主耶穌,以賽亞的傳道的經歷,只不過是預表耶穌。以賽亞因為看見耶穌的榮耀,才說上述的經文。 耶穌的榮耀是什麼? 不僅是彰顯於祂神蹟的權能,更是祂豐盛的慈愛和憐憫,雖然明知百姓頑梗、不悔改,仍然整天伸手向他們召手,他堅定不移的誠實,向人守約, 只人回轉、祂便接納和醫治,他豈非世人,祂在悦納拯救的日子,恩待那些忘恩和作惡的,等待浪子回轉,這就是神的榮耀! 是祂不死的愛,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忠心順服天父的旨意,走遍各城各鄉,不灰心、不喪膽! (無論人群的反應和遇到多大的險阻)。這就是祂的榮美,祂不用強權勢力征服人的心,而是以祂溫柔的愛征服全世界,這就是耶穌的榮耀! 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 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賽 42:2-4) “雖然如此,官長中確有好些信祂的” 這是在絕望中的盼望,是神信實可靠的彰顯,是印證保羅所說的,主內勞苦,決不徒然。

12.3 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約12:40) 為什麼主要叫人瞎了眼、硬了心?

12.3 上文論到耶穌雖然在猶太人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決定不信祂(they will not believe) 下文便引述以賽亞的話表示他們不能信 (they can not believe) 他們所以不能信,首先是因為他們雖然目睹這麼多的神蹟,仍然選擇決定不要信,後面是神對他選擇的回應,也就是審判,需要承受後果,就是會更加地剛硬. 他們首先是【不肯】相信,然後便【不能】相信”,因為神任憑他們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 如同祂任憑法老王硬著心一樣。 面對真理的光照,接受就有出路,能從黑暗進到光明,但若不接受,神不需要做什麼,因為你的不接受已經作了審判。 人剛硬到一個程度,就算神蹟奇事出來,人還是選擇不信! 雖然審判的時候還未到,但因著每次的拒絕,便更捆綁在不信的黑暗裡面,好像作繭自縛,到最後想出來都出不來. 一個人若不願意明白,不信,就是不要,不回轉,也不會有行動,他不要改變,神因此也不能夠醫治他。

12.2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 12:25 ) 為什麼要恨惡自己的生命?

12.2 「恨惡自己生命的」:意即輕看自己肉體的享受和滿足。『愛惜』與『恨惡』是相對比較的說法,並沒有貶低可貴生命的意思,只是相對於得著永生和愛神,就用“恨惡”這字眼作強烈的對比.  凡愛自己過於愛神的,就會失喪了永遠的生命;凡愛神過於愛自己的,就是“恨惡”自己的生命,相對於神賜予永遠的生命,今生短暫肉體的生命就算不得什麼。 “愛惜自己生命的”指的就是我們可以盡情任意地飲酒作樂,到處尋歡,但當你死時便一無所有,失去一切 ("失喪生命”)。 “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如果你不為這個世界或物質而活,你就會保守生命到永生。

12.1 那時,上來過節禮拜的人中,有幾個希臘人。他們來見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約 12:20-21)為什麼約翰要題到有幾個希臘人想見耶穌?

12.1 耶穌當時進入聖殿,所以這幾個希臘人無法進去找主耶穌。腓力是希臘名字,可能會說希臘話,也許這就是他們來找 腓力的原因。希臘人想要見耶穌,因為他們聽過祂的神蹟,很可能包括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主耶穌把希臘人的注意力由神蹟轉到十字架的救恩. 耶穌將會吸引萬人歸他,祂是世界的光,不單是以色列人的光,當希臘人來找耶穌,代表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需要耶穌的救恩。 希臘人,也可能泛指當日在希臘文化影響下的外邦人;他們也上耶路撒冷來『過節禮拜』,故顯然是信奉真神的外邦人(參徒10:22) 耶穌降生時,有外邦人特來拜祂(太2:1-12);在祂臨上十字架之前,又有外邦人來求見,這顯明祂是全人類的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