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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林前12:31) 更大的恩賜是指什麼恩賜?最妙的道又是指什麼道?

“恩賜”這詞原文是複數形式(林前12:31),顯然不是指接下來第十三章要討論的“愛”。保羅在十三章轉移了話題,到了十四才接續十二章未關於恩賜的主題;從十三章的內容來看,“愛”並不是恩賜,而是運用一切恩賜的基礎,所以,“更大的恩賜”應該是指第十四章所說的那些能夠造就教會的恩賜,特別是宣講神話語的恩賜。因為施比受更為有福,聖靈似係恩賜來也是主要為著造就教會,發揮聖徒,各盡其職,是教會漸長,在愛中互相建立自己。 最妙的道(即道路、生活行為方式、並非指道理),就是愛的道路。“妙”:不凡超越的特質.

12.5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林前12:28) 什麼是使徒的恩賜?先知的恩賜和教師的恩賜有什麼分別?幫助人治理事的也需要恩賜?你發掘到你的恩賜未?

“幫助人的”:施捨行善周濟窮人、扶助和看顧人的(林前12:28),或指教會的執事(服侍人的)(參徒6:2,3,9:26,10:1,2;提前5:9,10)。 “治理事的”:領導、管理  “使徒”意思“奉差者”,是見過復活的基督,蒙召作這職事的開展建立教會(林前9:1;15:5-10,12:6,28,徒13:4)。 “先知”:意思代替神之發言者。有講道之能,藉聖靈的能力宣佈神心意和計劃的人“使人得安慰和造就(林前13:2,14:1,3,4,31; 林前12:28,10;弗4:11) “教師”:意思教導者,將使徒和先知所啟示的真理,心領神會,且用合宜易明的言語表達出來,使人受教訓,把基督的道理清楚、有系統、全面教導信徒。(林前12:28;弗4:11) “牧師”:原文牧羊者/牧者(弗4:11、參耶10:21,12:10,23:2;彌5:5;可6:34;太25:32),牧養教會,培養訓練造就信徒靈命,帶領教會各樣屬靈的事工(參約21:16;徒20:28;彼前5:2)。 其實所有恩賜不能盡錄,因為按不同人在不同處境有不同需要,神會賜下各樣合適建造造就教會的恩賜. 事奉主的人不要靠自己的才幹和聰明,要知道: "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 (约3:27)

12.4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林前12:26) 如何做到一個肢體受苦就所有肢體一同受苦?一個肢體得榮就所有肢體一同快樂?

信徒在基督裏同受聖靈的洗,成為一個身體.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林前 12:13) 假如身上任何一個肢體得榮耀或受痛苦,別的肢體當然會有同樣的感受,當一個手指頭受了傷的時候,全身都感覺痛苦,並且把這痛苦看作就是這個身子的痛苦。當一個手指上戴了鑽石戒指的時候,全身都一同有光彩,絕不會只看作是那個手指的光彩。這就是同屬一個身體的感覺。基督徒屬靈的關係,應有這種身體的感覺。 今天教會有時受世俗和血氣的影響,情形變得反常,別的肢體得榮耀我們不覺得快樂,反而有些人因為比較和嫉妒覺得痛苦;別的肢體受痛苦,我們不感到痛苦,反而有些肢體更甚至幸災樂禍。這都是順從私慾求自己的利益,不求神的榮耀的結果。也不認識作在小子身上的,就是作在主身上,太過計較今生短暫擁有的成敗得失。也不明白我們在主內已是神家裏一家人,應該情同手足,共榮辱、共甘苦,互相扶持勉勵同心榮耀神高舉主,正如涉及家族榮耀,大家便齊心努力一條心,又好像一場球賽,大家都著重團隊精神,一個人入波,所有隊員都歡呼,一個隊員受傷,所有隊員都沉重,大家都要學習看別人比自己強 ,以基督的心為心 (腓2:3)

12.3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林前12:10) 現今為何似乎這麼少行異能的恩賜? 什麼是“方言”?

行異能”的範圍比醫病大,使人能做平常人做不到的事,例如以利沙叫寡婦倒油,只要她還有空器皿,那壺油就源源不絕倒不完,也包括懲罰犯罪的人。例如:彼得懲罰亞拿尼亞夫婦(徒5:1-11),保羅懲罰以呂馬(徒13:10-12),在現今社會普遍人受教育、讀書識字,也有許多途徑可以認識福音和基督徒的見證,所以行異能的神蹟比較少,因為神是喜歡人信任祂,不是建基在神蹟上,而是認識神的美善。那沒有看見而信的人是有福的!(约20:29) 使徒行傳中,「方言」是說別國的話dialects,令人感到驚訝及希奇,是為作見証的。 林前12&14章題及的「方言」別人聽不懂,但可以由有翻方言恩賜的人翻譯出來,由於別人聽不懂又沒有人翻出來,就只能造就自己,只能對神說的話。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14:2,4) 說方言的原文指舌音tongues(林前12:10,28),說方言是人被聖靈感動所講出來各樣奧秘的事。保羅將說方言與翻方言的列在各種恩賜之後,表示這二者不是最重要的,免得哥林多教會信徒過於看重方言(林前12:10,28,13:1,8)。 沒有翻出來的方言、只能對神說的,不是對人說的,也只能造就自己,因為其他人不能聽明白, 保羅更講明“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14:19、39)方言因此不值得過份重視與追求。 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作先知講道是為信的人。所以在教會內毋須以能說方言為榮(林前14:22)。說方言的人若無人翻出來,則須閉口不說、避免聚會混亂(林前14:28、35) 不是人人都有說方言的恩賜的,因此不可能是受聖靈必需的條件(林前12:29-30)

12.2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林前 12:9) 信心的恩賜是什麼?難道聖靈會賜給某些人信心大些和給另外些人信心小些?信心不是每個人依據認識神、經歷神作出不同的回應嗎?另外現今有沒有醫病的恩賜?即時無需醫生食藥便可醫治病人的病?

連我們能有信心都是一種恩賜, 若是神對我們隱藏起來、那我們要如何能信呢?如果不是神向我們啟示、我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和相信。人真的要信,要先有認識和了解、體驗,才能特別增加信心,因此信心是恩賜。 信心的恩賜不是指人得救的信心或自信,所有的信徒都必定有得救的信心才能稱義,這裡是指建基於神的啟示的信心,領受神所賜的信心是與神跡有關或指負起重大任務時須具備的特別大的信心(比較13:2“能夠移山的信心”)。神讓人有特殊的經驗與體認,因此他們的信心能夠特別的堅固,例如保羅有大馬士革主向他顯現的經歷,以致他有信心深知所信的是誰,能走完一生艱難的路程,完成神的託付。 “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指用神所賜的超然能力醫病。使徒出門傳道,常有這樣的恩賜(徒3:6-10,4:29-30,5:15,9:32-41,19:11-12,28:8)。有醫病恩賜的人不隨便運用(參提前5:23提摩太屢次患病,保羅並沒有運用醫病的恩賜去醫治他)。 現今社會普遍醫學進步,醫療衛生改善,所以醫病的恩賜相對少出現,但在落後國家,常有聽聞許多宣教士經歷祈禱治病的神蹟。

12.1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林前 12:8) 什麼是智慧的言語、這和知識的言語有什麼分別?

智慧(wisdom):非人天然的智慧或後天的學養,而是藉著神的啟示,使其具獨到的鑑別力、洞見和廣博的屬靈觸覺 知識(knowledge):對事情的理解與悟性和知性上的掌握 “智慧的言語”偏重於神直接的啟示之信息。 “知識的言語”偏重人對聰明、悟性去追求探尋知識的能力、從而領悟、了解的知識。 智慧的言語一般具指示性,讓人有亮光生命成長及方向。 知識的言語根據你的生活狀況,講出一些有用相關的重要資訊,適切你的情況,讓你多角度思考 知識是可以經過學習或閱歷而得來的,但是智慧則需要上主啟示和光照,正如有些人熟讀聖經表面的知識,但卻不一定掌握當中的亮光和精意,有智慧地應用於生活中。 智慧的恩賜可以讀懂聖經,但是不一定能好好講出來讓人都能明白;需要有知識言語的恩賜才能讓人明白領會,轉化講解成眾人都聽得懂語言和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