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使徒行傳」標籤的文章

28.3 主揀選保羅成為祂的器皿,若為這位搞亂天下的宣教士寫自傳,請嘗試扼要地分享你對保羅的認識,他的背景、生平、宣教行蹤的時段(timeline)和涉及的範圍,耶穌/主的使者總共幾多次向他顯現和說話?

保羅是便雅憫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生於基利家省首府大數商業大城,東西文化交流學術中心,熟悉希臘哲學和文化, 羅馬公民, 可手織帳棚技藝謀生,供給自己和同人需要, 法利賽人之子,在被尊重為“拉比中的拉比”之迦馬列門下受嚴緊的拉比訓練,十分熱心四處迫害信徒, 蒙召後在亞洲歐洲週遊傳道30餘年,約64歲殉道。在小亞細亞、加拉太省、馬其頓省、希臘、意大利、羅馬各大城市建立許多教會, 约AD35 年保羅在大馬色路上蒙主顯現,一生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徒26:19), 他信主後沒有隨即上耶路撒冷去找其他使徒,而是獨自退到阿拉伯的曠野,得神的啟示,(加1:17,18)3年後回到大馬士革,勇敢傳揚耶穌的福音,猶太人便想殺他, 其後再到耶路撒冷見彼得和雅各,之後在大數事奉主 約AD43年,巴拿巴到大數請他來協助安提阿聖工,後來就在安提阿蒙聖靈差遣,與巴拿巴一起出外宣教,馬可跟隨作助手 第一次宣教(徒13:1-14:28)(約在AD46-48年)是受聖靈的差遣,到居比路和加拉太地方。 所經地方:敘利亞(安提阿,西流基)、塞浦路斯(撒拉米,帕弗)、旁非利亞(亞大利,別加)和加拉太南部一帶,包括彼西底(安提阿)、呂高尼(以哥念,路司得,特庇) 猶太地區發生饑荒,保羅和巴拿巴到耶路撒冷分享外邦教會捐款 第二次宣教旅程(徒15:36-18:22)(約AD49-52年) 宣教隊伍分為兩隊: 巴拿巴帶著馬可到塞浦路斯 保羅和西拉的福音策略是建立同工團隊,各盡其職,走遍敘利亞、基利家,來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此提摩太加入團隊,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堅固眾教會。在亞西亞省(希臘)和馬其頓省建立教會。 保羅從東方來,原打算往南到亞西亞省的首府以弗所,但聖靈禁止,耶穌的靈也不許他往北黑海方向到比推尼,保羅只好往西,直走到海邊的特羅亞,見馬其頓人異象,福音便傳到歐洲,到希臘文化的中心,進到完全異文化的外邦人中。 保羅到馬其頓的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領人歸主,建立教會。但因猶太人的破壞,保羅被迫離開,但留下同工作牧養和教導的工作。 保羅在雅典宣教, 被人譏笑,離開雅典後便停在哥林多一年半建立教會,哥林多教會在各樣的恩賜上有長進(林前1:4-7)。 第三次宣教旅程(18:23-21:17)(約AD53-57年) 所經地方:敘利亞(安提阿)、加拉太、弗呂家、呂底亞(以...

28.2 保羅宣教生涯取得空前的成就,並不是靠他一人的奮鬥,而是有諸多的團隊和他並肩作戰,配搭事奉,支援他,請列出保羅團隊的名單,新約聖經記載有多少名同工曾參與他的團隊 ?

若單單計宣教的團隊,不計本地沒有出外宣教的同工,上主在宣教旅程中一路興起許多同工加入和壯大保羅宣教的團隊。 第一次宣教: 安提阿事奉領導團隊只有五人, 便同心差派了保羅和巴拿巴兩名宣教士、馬可作青年助手一起去傳道(徒13∶1—5)。 第二次宣教的同工:西拉、提摩太、路加、亞居拉和百基拉 西拉是耶路撒冷首次大公會議以後跟隨保羅回安提安,取代巴拿巴成為保羅二次宣教的同工 提摩太在路斯得加入保羅宣教團隊 路加在特羅亞加入團隊。 保羅逃到雅典,西拉和提摩太則留在庇哩亞, 西拉和提摩太其後也來到哥林多,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中,提到同工提摩太做跟進的工作,極有果效 (帖前3:1-10). 在哥林多遇見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使保羅得以安身。這對夫婦在以弗所和羅馬都建有家中的教會 (羅16:5; 林前16:19)。保羅把亞居拉和百基拉留在以弗所,亞居拉和百基拉在這裏遇上亞波羅,在哥林多保羅栽種,其後亞波羅也來此澆灌(林前3:5-6) 第三次宣教旅程同工:亞居拉、百基拉、亞波羅、提摩太、以拉都、該猶、亞里達古、所巴特、西公都、推基古、特羅非摩、路加、提多、所提尼。(徒.20:4)。 當年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曾差派以拉都和提摩太往馬其頓去(徒19∶22)。 以拉都是在哥林多管銀庫的(羅16∶23)。 保羅由希臘將要坐船往敍利亞去。猶太人設計要害他,他就定意從馬其頓回去, 特庇人該猶和保羅一起 (徒20∶4)。該猶在特庇教會管理捐獻,這次要和保羅同往耶路撒冷去。 以弗所銀匠挑眾鬧事捉住亞里達古(徒19∶24—29)。其後,亞里達古跟從保羅到了希臘。當保羅想經過馬其頓去耶路撒冷時,亞里達古等人便先到特羅亞去等他,以後同去耶路撒冷(徒20∶1—6;21∶17)。保羅被押解到羅馬去的時候,亞里達古也是同船而去的(徒27∶1—2)。「與我一同坐監的亞里達古問你們安」(西4∶10)。在給腓利門的信中說,「與我同工的亞里達古問你安」(門24)。 庇哩亞人所巴特、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古和西公都、特庇人該猶、亞西亞推基古和特羅非摩、並提摩太一起陪保羅送捐款去耶路撒冷(徒20:4) 保羅給歌羅西教會的信中,曾提到「底馬問你們安」(西4∶14)。但最後「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提後4∶10)。 希臘的信徒提多「在真道上是我的真兒子」(多1∶4)。爲保羅得力助手(多1∶5)。 保羅、巴拿...

28.1 那裏的弟兄們一聽見我們的信息就出來,到亞比烏市和三館地方迎接我們。保羅見了他們,就感謝神,放心壯膽。…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 28:15,31) 保羅力盡千辛萬苦諸多兇險終於安然到羅馬充滿著感恩也繼續放膽傳神的道,請總結保羅宣教生涯,遇到什麼事情足以使人喪膽

保羅被主指示必須為祂的名受許多苦難(徒9:16),世人看他們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4:13),如同瘟疫一般(徒24:5), 攪亂天下 (徒 17:6), 到處被人毀謗(徒28:22)。 原本保羅為法比賽人中的法利賽人,師承“拉比中的拉比”馬迦列門下,生於大數商貿大城,家境良好,擁有羅馬公民身份,比同輩人更加熱心,前途似錦,卻甘心忍受種種苦難,被人抹黑,毀謗,攻擊,甚至同胞們集體密謀殺害他。 “我們從前在亞細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林後1:8) “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林後11:24) "我是天天冒死,....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 ...." (林前15:31-32) "銅匠亞歷山大多多地害我" (提後4:14) 我初次申訴,沒有人前來幫助,竟都離棄我 (提後4:16) 同工不和的痛苦經歷。例如巴拿巴、馬可和他分道揚鑣,底馬貪愛世界離開他(提後4:10),許米乃和亞歷山大謗瀆(提前1:20),腓吉路和黑摩其尼及凡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他 (提後 1:15) 猶太人的律法主義、誹謗、起訴保羅,對外國人的狹隘態度,假師傅和高舉割禮必須性的困擾。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淩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林後12:10)。 不向教會支取薪水,晝夜親手作工, 自甘貧窮,晚年坐監時牢房寒冷,缺乏厚外衣,物質困乏(提後4:13) 在大馬色、以哥念、路司得、帖撒羅尼迦、腓立比、雅典、以弗所、耶路撒冷...一路遇到厲害的逼迫、誣告騷動源頭、一路逃亡 在以哥念群眾聳動、官長、猶太人、外邦人凌辱使徒,需逃亡, 在路司得被石頭打至重傷,在帖撒羅尼迦,被指控為「攪亂天下的人……違背凱撒的命令」在耶路撒冷,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猶太人嫉妒硬駁、毀謗、挑唆、聳動、驅逐,被誣告騷動源頭, 被猶太人嫉妒、市井匪類攪擾、以弗所全城騷動,憤怒群眾惱恨 挑戰及顛覆世俗強權羅馬帝國的價值觀,哲理性的希臘文化,外邦人根深蒂固迷信...

27.2 走的日子多了,已經過了禁食的節期,行船又危險,保羅就勸眾人說:(徒27:9) 什麼是禁食的節期?為何路加在此提出禁食的節期?

『禁食的節期』指贖罪日,按猶太曆是七月初十 (利16:29;23:27),由七月初一祭司開始吹角(吹角節),猶太人有十日的反省期,到第十日便是贖罪日,大祭司一年一次得以進入之聖所代表百姓獻祭,人們刻苦己心、悔罪、贖罪日守為安息日, 舉行聖會祈禱,可以抓住這最後的機會,向神懇求饒恕,與神和人和好, 猶大人也會24小時禁食. 若吹角節是預表主再來,贖罪日也是指向彌賽亞將來除淨以色列的罪惡,以色列會悔改(亞12:10) 約為陽曆九月下旬或十月初。過了禁食的節期,便開始地中海的冬天. 從九月中旬起,地中海的風浪逐漸增大,因此危險較大。接近十月中旬,整個冬季便不宜大海航行,「行船危險」 保羅對地中海的環境熟悉,他的三次旅程共行了三千多里的海路,甚至有數次海難的經驗, 聖靈也引導他斷定此行定要遭遇災難, 故建議不要冒險前進

27.1 有一隻亞大米田的船,要沿着亞細亞一帶地方的海邊走,我們就上了那船開行;有馬其頓的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古和我們同去。(徒 27:2) 亞里達古是什麼樣的人,他有什麼值得我們學習?

亞里達古是帖撒羅尼迦人(徒19∶29;20∶4),是保羅在患難中的同工。保羅在帖撒羅尼迦遇到相當的逼迫而要趕緊逃離這城,亞里達古就在逼迫中信主和跟從主。 保羅第三次外出佈道,在以弗所時,亞里達古便常和他在一起,所以以弗所的銀匠率眾鬧事時便捉拿住了亞里達古(徒19∶24—29)。 其後,亞里達古跟從保羅到了希臘。當保羅想經過馬其頓去耶路撒冷時,亞里達古便先到特羅亞去等他同去耶路撒冷(徒20∶1—6;21∶17),目睹沿路保羅遭受許多的逼迫禍害。保羅被押往羅馬,亞里達古也一起同船經歷風暴和沉船危難(徒27∶1—2)。 保羅在羅馬坐監,亞里達古也一起陪伴坐監照顧支持他和他同工。 「與我一同坐監的亞里達古問你們安」(西4∶10),「與我同工的亞里達古問你安」(門1:24) 為了福音,他要遠離家鄉親人、背起十字架跟從主。亞里達古是對保羅不離不棄忠心親密的同工, 他願意為保羅擺上生命。 同工的真義就是︰同心、同行、同苦、同樂、同禱告、同讚美、同事奉、同交通、同擔當、同安慰、同鼓勵、同相愛。你是否也願成為別人的同工﹖

26.3 保羅這樣分訴,非斯都大聲說:「保羅,你癲狂了吧。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徒26:24) 為何非斯都大聲說保羅瘋狂了?

保羅講述他如何從嚴謹的法利賽門派、追迫殘害信徒,轉變成熱心四處傳揚之前被他逼迫的,是因為盼望神應許祖宗門的:彌賽亞和死人復活。 法利賽人雖然相信復活,但是指到末日復活復活。(約11:24),而保羅卻一直說,耶穌現在復活了,而且向他顯現改變了他的生命。 更讓非斯都覺得不可思議的是保羅說要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徒26:23) 外邦人,非猶太人,可以信他們的神?神的選民可以不限於猶太人? 非斯都是羅馬人,代表羅馬人的看法;亞基帕王雖然說是以東人、並非是猶太人,但是已經好幾個世代居住在猶太地區,作為羅馬帝國的猶太分封王,他應該是更易認同於神會啟示給人,以及先知是如何在人間行事的,於是保羅就問亞基帕王信不信先知,意思就是問他信不信自己如同先知領受了神的召命,正在轉達神的旨意給世人,要眾人悔改順服。   亞基帕王既然當了猶大王,自然是見識多廣,也非是等閒之輩,當然明白保羅話中的用意,就將保羅的意圖挑明出來,勸保羅別白費心機了,“光你幾句話,就想叫我做基督徒嗎?”   保羅只是想傳福音,他的目標還不只是巡撫和亞基帕王而已,而是一切聽到這話的人,誰也都不放過。 非斯都認為保羅「癲狂了吧!」,這表明他完全不相信保羅所說的見證,認為他所說的都是狂言。 非斯都從保羅的談吐、知識,認知保羅是有學問的人,學問在此指人對舊約的知識;非斯都從保羅的言談看出他對律法和先知的內容有極精闢的見解,但不相信他所見證的異象、從死裏復活等意思,因此覺得他不是一個正常的人。

26.2 你起來站着,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徒26:16) 耶穌要派保羅作執事,什麼是執事?保羅如何曾作執事?

執事:原文意思幫手、差役、助手、信差、僕人,通常居從屬的地位,爲執掌事務或供使喚差遣的人。 教會初期人數眾多,使徒要以專心禱告傳道為念,因此選立七個執事協助管理膳食的事務,負責一切使徒和長老職責以外的事,讓他們可以專心以禱告傳道為念。執事是為著執行主和教會所託付的職事,主要與事奉工作有關。執事的職責可能包括行政和處理事、門衛、維修、司庫,視乎教會的需要。 執事不限於處理事務的職能,一切有執事恩賜(羅12:7),專責服侍人各方面的需要,也是執事。執事也負責引導人相信,是福音的執事,在所信的道上勸慰人, 亞波羅算甚麼?保羅算甚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 (林前 3:5)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林後3:6) 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他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 (弗3:7) 打發我們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提摩太前去,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 (帖前3:2) 「執事」也可以是一個職分(腓1:1;提前3:8-13),與教會的領導人/監督一同配搭事奉,治理教會.

26.1 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猶太人控告,就是因這指望。(徒26:7) 猶太人的指望和希望得著的應許是什麼?

指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 這應許是由神給亞伯拉罕開始的: 1)土地的應許 ( 創 12:1) 以色列恢復擁有土地 ( 結20:33-37 , 40-42;36:1 — 37:28) 。 2)後裔的應許 ( 創 12: 2)  以色列成為大國,復興以色列國,為萬國之首 3)祝福和救贖的應許 ( 創 12:3)祝福還與救贖有關 (寬恕罪惡、洗罪泉源。( 耶 31:34、亞13:1) 通過以色列人來祝福列國 彌賽亞的應許,成為外邦人的光 以色列將悔改得神的寬恕 ( 亞12:10-14)  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23:5—6) 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 49: 10)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 9: 6-7) 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賽 49: 6 )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賽 61: 1-2) 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必都運來,我就使這殿滿了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該 2: 7) 關於復活的盼望: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12:2) 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賽26:19) 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詩49:15) 你是叫我們多經歷重大急難的,必使我們復活,從地的深處救上來(詩71:20) 保羅也一樣盼望死人復活(徒23:6,24:15),因信彌賽亞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得蒙赦罪,使一切成聖的人得基業。 照...

25.2 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妮基氏來到凱撒利亞,問非斯都安。(徒 25:13) 誰是阿基帕王和百妮基氏? 為何他們會審問保羅?

亞基帕王是亞基帕二世,是大希律的曾孫,他父親希律亞基帕一世(徒12:1,23)因驕傲被蟲咬死後,他便受羅馬皇帝冊封為加利利和庇哩亞的王,是希律王朝的最後一代王。猶太人AD70年背叛羅馬時,他力勸無效,猶大結果徹底傾亡,他因仍效忠於羅馬,可任城中官吏,於AD99年死於羅馬 百尼基氏和前任巡撫腓力斯的妻子土西拉,均為亞基帕王的姊妹。她初嫁其叔父,後改嫁與胞兄亞基帕二世,後來又嫁與西西里王多利買,不久離婚,仍歸亞基帕二世,最後又與羅馬将帥韋斯巴先及提多父子二人行暗昧之事,極為淫亂 亞基帕王有權委派猶太人的大祭司,並負責保管大祭司一年一度在大贖罪日所穿的大禮服, 亞基帕和百妮基大張威勢,同着眾千夫長和城裏的尊貴人進了公廳審問保羅,顯示他的權柄和威嚴 亞基帕王對猶太人的信仰有一定的認識,並早已聽聞這猶太人新興的信仰影響力頗大,因此他願意透過審問保羅進一步了解.參與提審保羅案件,正應驗主對亞拿尼亞說的話:『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君王…面前,宣揚我的名』(徒9:15)。 非斯都據情以告亞基帕王,並使王聽訟,以便他把保羅解往羅馬時有所陳奏 王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徒 26:3)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徒26:26)  亞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嗎?我知道你是信的 (徒26:27) 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徒 26:28)

25.1 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徒25:1) 非斯都是個怎樣的巡撫,他如何處理保羅的訴訟,他和上一任的腓力斯巡撫是否都是一丘之貉?

保羅被巡撫腓力斯關押在該撒利亞兩年沒有斷案, 其後非斯都接任, 為人能幹辨是非,辦事勤快, 到任後便到耶路撒冷與猶太人領袖見面,隨後也很迅速地審問了保羅案件(徒25:6),並確信他是無辜的(徒25:25-27, 26:31) 非斯都行事為人沒有腓力斯那麼貪腐,猶太人欲求將保羅從該撒利亞提到耶路撒冷來,好在中途埋伏將之殺害,非斯都沒有即時允諾,他要先了解事情才作決定. 可是當時猶太人的極端份子到處滋事,局勢混亂,因此非斯都為了討好猶太人,穩定局面,而願意犧牲保羅(徒25:9)。 由於非斯都提審保羅時,竟提議將保羅改在耶路撒冷重審該案, (可能是為了討好猶太人,證明他有按他們要求提議過改到耶路撒冷提審保羅), 保羅便逼得上訴該撒,免得被安排重返敵人的勢力範圍 其後非斯都得到亞帕基王偕百尼基意見,若保羅不上訴凱撒皇帝,便可放釋放保羅(徒26:32), 當非斯都想釋放保羅時,猶太人不服,因此最終保羅仍是要透過上訴凱撒,遠離耶路撒冷猶太人的勢力,並且期望得到公平的審訊. 他們審問了我,就願意釋放我;因為在我身上,並沒有該死的罪。無奈猶太人不服,我不得已,只好上告於凱撒。(徒28:18-19) 非斯都雖然沒有像腓力斯那樣敗壞,但仍免不了官場『迎合民意,正義押後』的心態 最後非斯都於任內2年後(公元62年)便離世。

24.2 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徒 24:25) 保羅每次講道著重的內容都不同,他對腓力斯為什麼強調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 聖經怎樣談論到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

保羅針對腓力斯談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王支吾以對,甚至恐懼起來,讓我們感覺不知道是誰在審判誰。  腓力斯是貪愛錢財,遇上賙濟窮人的保羅,一個卻是討百姓喜悅的人,一個是討神喜悅的人 腓力斯不公義: (1) 貪愛金錢,扭曲判決。 (2) 討人的喜歡, 貪圖人的掌聲,  (3)性情殘暴 腓力斯缺乏節制: (1) 他已很富有,仍然不節制地需索金錢。 (2) 他的妻子猶太女子土西拉是亞基帕一世的第三幼女,她十四歲時嫁給伊瑪色王,腓力斯惑於她的美色,僱了一個行邪術的人,勸他離去丈夫,而嫁給腓利斯,腓力斯王便休了第二任妻子再另娶她,可見他在情慾方面也缺乏節制。 保羅最後指出腓力斯將來要面對審判,使有權柄的他懼怕。 腓力斯很瞭解猶太宗教。而且他很熟悉耶穌基督跟隨者的方式,因為他妻子是猶太人。儘管他很瞭解這些,但他顯然不跟隨神。 腓力斯制止了保羅的見證和教導,他害怕真理,他只希望維持原狀有權柄富有和安舒的生活。他不在乎公義,他真正想要的是賄賂,只要他把保羅關在牢裡,就能使那些指控他的人高興。

24.1 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 如何才能對神對人常存無愧的良心?許多人難免有過錯、虧欠、軟弱、失敗及倒跌,良心怎可無虧呢?

當人犯罪、軟弱、失敗、有所虧欠時,便該盡快回到恩主面前,承認過錯,悔罪及信靠主改正.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來10:2) 我們本是滿身罪污的罪人,但主寶血大有功效不需要再靠我們獻祭做什麼事嘗試潔淨良心,而是全賴耶穌的寶血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我們既已承認自己的罪,求主赦免所有的罪,因此當我們決志信靠耶穌時,按以上的應許,我們一生一切的不義已經全被洗淨了,因此良心被主寶血潔淨了,便不再覺得有罪. 但對神對人的虧欠乃是要處理的, 若要在生命上有長進,首先,必須堵塞生命中的破口,不給魔鬼留有地步,在神面前好好反省有沒有貪戀罪惡而尚未悔改,誠實地承認自己的罪,並求主賜能力勝過罪惡和試探;也要向自己得罪虧欠的人承認自己的過錯,求原諒和復和,同時把自己完全奉獻給神. 保羅十分強調常存無愧的良心,因為這才能產生真正的愛心,否則便會喪盡天良,良心麻木、放縱私慾,在真道上不能前進. 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着良心 (徒 23:1) 我感謝神,就是我接續祖先用清潔的良心所事奉的神。 (提後1:3) 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徒 24:16)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提前 1:5) 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弗 4:19) 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提前1:19) 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 (提前4:2)

23.2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着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徒23:5) 什麼才構成毀謗?信徒能否批評、評論傳道人和教會中為首的人?

毀謗:透過直接或間接發佈或傳遞的虛假事實,與事實不符 ,嚴重不當地影響他人的形象和地位,冇合理依據地妄論,說人壞話,詆譭或使人名譽損毀。 構成誹謗的要素: (1)內容具有誹謗意思  (基於當時的時間、地點、背景、或當時公眾對有關事件合理的看法) (2)已向第三者或公眾傳達 (3)針對某些人 (4)令對方蒙受損害,貶低其地位,令人憎恨、蔑視或嘲笑受害者 若議論的是關於在日常生活中可允許的批判範圍、無針對原告人、內容和事實均為正確(有理可據)、屬於公允評論,則不構成毀謗。投訴必須是根據事實及基於公眾利益而作出的評論。任何理智的人會否根據已證明的事實,而真誠地作出同樣的意見。若在履行法律、社會或道德上的責任時,向另一人作出事實的陳述,也不構成誹謗。 並非故意的散播、道歉、陪罪只可作求情減刑,但不能脫罪。所以信徒要謹慎自己的言行必須事先多方求證、聽取其他成熟弟兄姊妹的意見、不輕易散播紛爭和聽來未經證實的是非或傳言,尤其是小心煽動情緒的傳聞,要冷靜理性地分析,也給被毀謗者辯解機會,最終結論要客觀及基於事實,要依據聖經的做法,單獨或兩三個見證人一起規勸,最後請教會的長老領袖來處理。 耶穌也吩咐我們不可隨意論斷人,免得被論斷,保羅也吩咐若有控訴教會中的領袖,必須憑兩三個見證人,並以書面形式(呈子)交教會的管理層審查及判斷,領袖若被證實犯了罪,便要當眾責備,才可以產生被公眾監察的作用,因為位置權力越大,責任要求也越高。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提前 5:19)

23.1 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 (徒 23:3) 大祭司違背了什麼律法?

審判官判案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要追求公正公義」。(申命記16:20) 因此審判官必須「精明能幹、敬畏上帝、信實可靠、憎恨不義之財的人」(出18:21,22)和「有智慧、有判斷力、有經驗」。(申1:13-17)「要敬畏耶和華,謹慎行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沒有偏心,也不受賄。」(代下19:6,7) 「在弟兄當中聽訟……要按正義施行審判。」(申1:16) 審判官必須了解事實,才能作出公平的判決。因此,「要打聽、調查、徹底追問」,確定「事情屬實」,才作出裁決。(申13:14;17:4)「無論人犯什麼罪,不可單憑一個人作證,就確立人有什麼罪過或罪惡;要憑著兩三個人的口作證,才可以確立。」(申19:15) 「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袒護大人物,要大公無私地審判同胞。」(利19:15) 不該讓當事人的外表或身份地位影響裁決。 「行審判並不單憑眼見,責備人也不僅憑耳聞。他按正義審判卑微的人,憑正直糾正地上謙和的人。」(賽11:3,4) 因此大祭司尚未聽完證人口供,查驗是否屬實,也未給被告辯解機會,被告剛開口就被大祭司吩咐人辱打,尚未審查便假設被告為有罪,已經犯了以上的律法。 猶太人的律法,很注重受審訊之人的權利;不分皂白,便先打被告的嘴,乃是違背律法的。 審判執法者竟然自己知法犯法,所以保羅指責他為「粉飾的牆」(即假冒偽善),表面是為維護律法而審判,實則違背了律法。 大祭司亞拿尼亞於主後47至58年間作大祭司,曾於主後51或52年被羅馬政府遞奪職銜,後又復職。保羅說「神要打你」,結果亞拿尼亞於主後66年被猶太民族主義的叛徒暗殺了。 故意辱罵大祭司乃是一項很嚴重的過犯 (參出22:28;約18:22)。 保羅表示不認得審判他的是大祭司,可能保羅的眼睛有毛病,眼力很差(加4;15;6:11)或是諷刺性的反話,暗示大祭司不像大祭司應有的樣式,毫不公平和講理。他沒有料到吩咐人掌他嘴的人,竟會是大祭司。 「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出22:28);保羅表明他尊重律法,另一面顯明對方不配作百姓的官長。

22.2 保羅在耶路撒冷向會中講道的主要論點是什麼?為何令群眾如此騷動要除掉他?其實保羅講道,只要避重就輕,就可能可以免除群眾的憤怒,為何他仍要堅持如此說?

「主向我說:你去吧!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那裏去。」(22:21) 這時,猶太人已經不能聽下去了,再次騷亂起來,在大馬色路上與主相遇。他問主當作甚麼 保羅身陷因境,被群眾包圍,但他不要自保生命,反而為神作見證,他被指控觸犯律法,但是他分訴時沒有為自己辯護,目的要讓人看見神的心意、並神對亞伯拉罕成為列國祝福的心意,分訴的論點: (1)自己的身世:不是無名之輩,精通律法,熱心侍奉神。 (a) 生在基利家省的首府大數, 長在耶路撒冷城 (b) 伽瑪列的學生,對律法熟悉的嚴謹法利賽人 伽瑪列被稱為「拉比中的拉比」 (c)  熱心“事奉”神,和圍困自己的衆人一樣,曾積極不辭勞苦地逼迫奉這道的人,直到死地。 (2) 透過信主的經歷,爲主作見證 耶穌是誰: 保羅的經歷指出耶穌是大光,是主! 當作什麽:通過亞拿尼亞指出求(a)告主名才能洗去罪 (b) 奉主名受洗,歸入主名下 (c) 對萬人爲主耶穌作見證 保羅希望藉著他的見證使猶太人也效法他歸信主,靠著耶穌稱義,而非像他微信主前希望靠侓法稱義而失敗。 (3) 異象中被神呼召和帶領,領受差遣,順服吩咐 猶太人拒絕接受,因此神差派保羅去將福音傳到遠遠的外邦 猶太人聽了保羅的見證,就更氣憤了,因為猶太人有獨特的優越感,他們覺得救恩只是單單給了作為選民的他們,外邦人是沒有份的,他們決不能接受外邦人與猶太人在神面前身份平等。 所以保羅這次的分訴可能是失敗的,但是他的動機是: 要讓猶太人接納外邦人,因為神要同樣地把福音傳遍外邦。 他也希望藉此激發自己同胞的心,悔改歸向神,連外邦人也蒙神接納,何況選民呢?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羅11:11-12)

22.1 現在你為甚麼躭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 是否求過主的名,並且要加上受洗,才能洗去人的罪?

「求吿主名」一般是指「認罪性的求吿」、「求上主拯救」的意思(徒2:21;羅10:13) 之後,才領受洗禮。如保羅在信主後,蒙聖靈充滿 (徒9:17),之後才受洗禮(徒9:18),哥尼流一家也是在聽道中先信主領受聖靈,之後才受洗,(徒10:44-48)因此洗禮並不一定是領受聖靈(罪被赦免)的前提或途徑,受洗不是得救必要的條件,「求告主名」才是。 洗禮是誠心悔改接受赦罪之恩的回應,是悔改的表徵。 教會初期,基督徒遭受很大的逼迫。公開稱耶穌為主,或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的人,都有很大的風險。當人們悔改信主後,常常是立即受洗(如,徒2:41,8: 34-39,10:44-48)。洗禮被看著是人信主的不可分割的內容。所有認真求告主名悔改信主的人,必定會遵行主的吩咐受洗,見證他們認真的信心和跟從。 「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原文直譯是「受洗,求告祂的名, 洗去你的罪」,這樣,是要求受洗歸入主名的的行為,表明已經藉著求告主耶穌的名,得以洗去罪惡。明顯保羅是先求告主名,洗去罪惡,才能被聖靈充滿,最後才是受洗。

21.2 你就照着我們的話行吧!我們這裏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 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 (徒21:23-24) 保羅為什麼仍要遵守潔淨之禮,幫弟兄付規費剃頭?在基督裏面我們不是自由的嗎?為何還要遵守舊約律法的規條?

教會有謠言說保羅作爲外邦信徒的領袖,教導猶太信徒不要遵守律法,加劇了信徒之間的張力。 耶路撒冷多少萬信主的猶太人為律法熱心的話,指明猶太信徒仍按他們祖宗的遺傳遵守摩西的律法。 因此,雅各建議保羅在公開場合參與猶太的習俗,更捐獻支持其他猶太人去奉行,從而消除那些說他不尊重律法的謠言,想幫保羅化解和其他猶太人之間的誤會,以至福音不被難阻。 雅各和保羅各有讓步的地方。保羅額外參與對他非必要的猶太習俗,而雅各也沒有要求保羅時刻遵守所有律法。他們在堅守原則的基礎上,為著造就猶太和外邦信徒而願意改變自己一貫的做法。 雅各對傳統習俗的重視沒有讓他視保羅為異己。保羅在堅守信仰價值的原則上,也考慮到群體的合一和諧相處和捨己的原則,一方面在基督裡有自由,另一方面,為了軟弱弟兄的緣故,願意捨己放下自己應享的權利。 對身為猶太人的保羅,在完全是猶太人的環境之下,他當時所作的行動,並不違反他自己的教訓。 許多猶太人看見保羅,以為若是信了耶穌,就不能再當猶太人,不准受割禮。保羅當年堅特的真理,現在反而成為向猶太人傳福音的攔阻了。保羅清楚的明白猶太人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也需要尊重猶太人的文化和習俗,因此他寧願放下自己自由的權利,進入聖殿行當行之禮。 保羅也曾許過願,在堅革哩剪過頭髮,還帶著猶太人背景。 他也曾給提摩太行了割禮。(徒16:1-3)因此保羅並不反對猶太人行割禮和按著猶太人的身份,遵守猶太人的習俗,他反對的是靠律法稱義,和要求由外邦人行割禮歸化猶太籍才得救的異端。"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加2:19) 。 保羅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他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林前9:20)。 替他們所繳的費,指拿細耳人為著完成潔淨的禮,所需繳納獻祭的費用。(民6:13-17)這對貧窮的拿細耳人,是非常昂貴的。富人可替貧窮的拿細耳人繳納獻祭的費用,被認為是虔誠的證明。 他們還願將要結束時,神卻許可一場暴亂發生。(徒21:27)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聖靈並不藉著和諧來解決問題,反而叫萬事互相效力,藉此暴亂,讓保羅把福音帶到高官、尊貴的人、王和凱撒面前,應驗主對保羅當初顯現時的啟示。

21.1 找着了門徒,就在那裏住了七天。他們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 ……我們在那裏多住了幾天,有一個先知,名叫亞迦布,從猶太下來, 到了我們這裏,就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裏。」 我們和那本地的人聽見這話,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 (徒21:4,10-12)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徒21:14) 為什麼保羅不聽弟兄姊妹的苦勸?聖靈也感動門徒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甚至先知也專程從猶大而來向保羅表示聖靈的感動他說預言保羅要被捆綁交在人的手中,為何保羅最終仍然堅決前行?這樣做對嗎?

聖靈對每人的感動可以是不同,且量身訂做的,故別人所感動的並不一定能拿來套用在其他人身上,不要企圖以自己所得的感動來主導他人的信仰。 其他人所得的感動,也許看來合理,但對保羅來說,他選擇忠於自己所受的感動。除非違反明文聖經和道德,我們也不是神,無從判斷他人的感動到底是對或是錯。 保羅的感動主要是根據他為福音捨己的精神 (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保羅本身也是因聖靈的感動上耶路撒冷,是因他的『靈裏受捆綁』(徒20:22原文),他並沒有不去的"自由",此去是為著成就主的旨意(參徒20:14),因此他不以性命為念(徒20:24),也不受別人愛心的勸阻(參徒20:4,12~14)。 被聖靈感動並不等於得著聖靈的吩咐和命令;聖靈感動人,使人得知將要發生甚麼樣的事情,但是聖靈並沒有吩咐人應該如何。 保羅前往耶路撒冷的心意非常堅定,不聽眾弟兄的苦勸。旁人已經按感動盡了規勸的義務,他們愛保羅,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避免災難。跟耶穌向門徒說,祂將要受死時,彼得力勸祂不可類似的狀況。 人如何回應這樣的啟示是建立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上,每人的程度不同,也可以說,神藉親友的關心,來試驗保羅,是否能忠於神的旨意,因此聖靈對不同人有不同的感動。保羅從容就義,眾人因不捨而勸阻,這更證明是受同一位聖靈所感動。

20.6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 20:35) 耶穌何曾說過施比受更為有福?

四福音書沒有直接記載耶穌說過“施比受更為有福”,可能是當時的人,所聽到主的一句口頭的教訓,家喻戶曉流傳下來的。 耶穌也曾清楚表明人要給人,神就必更有福地給我們作賞賜,甚至福氣滿溢流出: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 參太5:7;6:34) 「施比受更為有福」是主教訓的精華,每個信主得救、跟從耶穌的人,都要活出主的樣式,就是作一個給出去(give away)的人,一生不斷給出去,將主彰顯出來,在神眼中成為有福的人。 世人的觀念,是「受比施更為有福」,覺得施予(give)是損失,接受(take) 是有福。一直以來,我們習慣了接受,當要我們施出去時,就感到捨不得。 即使信了主,許多時我們仍然停留專注於自己的需要,以己為中心,只知道主愛我,給我喜樂、平安和恩典;主所作的,都是為著我,卻不好好學習去愛、分享、付出和犧牲。 這種凡事為己的觀念,叫我們變得自私自利,不肯捨己,受了一點傷,就覺得很委屈。主救贖的目的,是要我們效法他的樣式去活出捨己的生命,(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才可以遵行最大的誡命:愛神和愛人如己 為己無所求,為主求一切。真正的愛是傾倒一切,毫無保留。

20.5 所以你們應當警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地流淚、勸戒你們各人。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徒20:31-32) 神的道能使聖徒永恆中得到基業,基業是什麼?

基業/產業,inheritance, 乃按照所約定和立約者的旨意所承受或繼承的最重要之東西 possession。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徒20:32) 我們也在他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預定的, (弗 1:11)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民"原文作產業) 使他的榮耀得着稱讚。(弗1:14) 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弗1:18) 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 (西 1:12) 重生後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彼前1:4) 永遠的產業(來9:15) 承受產業是有一定的條件,並不是所有順主的人都“大鑊飯”地所擁有和繼承: (1) 為神的真道所建立,分別為聖(事奉主位神所用的)的聖徒 (2) 神所預定的是人只能“在基督”裏得基業,即得基業是依據和耶穌的關係有多深,生命有多似主 (3)聖靈是得基業的憑據,生命有多豐滿的聖靈,也決定將來基業有多麼的豐盛和榮耀 神呼召我們,不僅是我們重生得救,他的恩召就是要我們滿得他的獎賞,在光明中得著有豐盛、榮耀、永遠的基業,這就是我們活潑的盼望! 天國的基業,是指天上的一切盼望、榮耀、永生的福樂、賞賜與屬天之各種權利權柄,得享神永遠的榮耀,我們最寶貴的基業,就是神親自成為我們的產業,我們也同時是屬神的產業,是神“恩愛的標本”,向靈界、萬有和世人永遠展示神長闊高深的愛。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 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天上的產業就是神要成就充滿愛和公義、和平、永不震動的天國,承受產業的天國得勝者可在基督台前領受冠冕的獎賞、稱讚和榮耀,配永遠和主一同作王,掌管萬有,與主的國度和寶座有份,與神完全合一,住在神裡面,神住在我們裡面,滿有主親密的同在,神的帳幕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