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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 3:20) 為什麼耶穌基督會站在門外?信徒豈不是已經接受主耶穌為救主並接受祂住在自己內心嗎?我們豈不是與主聯合了嗎?主站在門外是什麼意思?若我們開門迎接主入內,煮就與我們一同坐席,這又是什麼意思?

為什麼耶穌會站在門外? 雖然信徒已經接受耶穌為救主,邀請耶穌住在心內作主,但他們的心靈可能有時會遠離了與基督的親密關係,正如老底嘉教會的信徒自認為富足、自滿,無需依賴神,或容讓神在他們生命中作主,作引導和主宰,這導致他們靈性上的貧乏和耶穌在他們生命中的邊緣化。 耶穌站在門外叩門,表示祂主動地尋求與信徒重新建立親密的關係。這是一個邀請,讓信徒回到與祂的親密團契中,讓耶穌不單介入他們的生命,不單是貴賓的身份,而是主人,好讓信徒和耶穌享受一同享受主在我們人生所擺設的豐盛筵席。 信徒需要主動回應耶穌的邀請,打開心門,接納祂的臨在和引導。這意味著悔改、認真尋求神的面和順從祂的旨意。 開門迎接耶穌進入,象徵著重新與祂建立親密的靈性生活,讓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居首位。 在古代文化中,共同坐席象徵著親密的關係和深度的交流。耶穌與我們一同坐席,表示祂願意與我們建立親密、深厚的靈性生活, 這也象徵著我們與基督分享生命中的一切,無論是喜樂還是挑戰,並從祂那裡得到屬靈的滋養和力量。 總結來說,即使是已經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信徒,也需要不斷地反思和更新他們與主的關係,避免靈性上的冷淡和自滿,主動回應耶穌的邀請,重新建立與祂的親密團契。

3.5 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啟3:18) 什麼是火煉的金子、白衣和眼藥?這三樣東西代表什麼?為何這三樣東西要向主付代價買入?

"火煉的金子": 象徵著純淨、真實的信心和屬靈的財富 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 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 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 榮耀、 尊貴。 (彼前1:7)。 這金子經過試煉之火的鍛煉,更加純淨和寶貴。 人對神缺少信心,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也不能不神的賞賜,(來11:6)談何富足? 信徒需要追求屬靈的豐富,而不是依靠物質的財富,要專注積存財寶在天上,而不是地上物質的富貴,屬靈的財富才能夠使他們在神面前和永恆裡真正富足。 “白衣”: 象徵著潔淨、聖潔和公義(啟19:8)。穿上白衣表示被神赦免和潔淨,能夠站立在神的面前,並且生活、行為、言語合符聖潔和公義的標準。 信徒需要脫去罪惡的污穢,穿上由基督所賜的公義之袍,與主同行,使他們不再赤身露體,即不再在罪中羞愧。 ”眼藥”: 象徵著屬靈的洞察力和明辨力。擦眼藥使人能夠看見,表示打開屬靈的眼睛,清楚看到屬靈的真理和現實。 信徒需要從耶穌那裡得到屬靈的眼藥,治癒屬靈的盲目,能夠辨別真理和錯誤,明白神的旨意。 信徒要向耶穌"買"上述這些東西,並非意味著用金錢交易,而是指需要付出代價和努力來獲得。這代價可能包括悔改、在思想、言語、行為和態度上順服、用時間、精力和堅持追求屬靈成長,以及捨棄世俗的價值觀和依靠,為耶穌有所捨棄才能得著,不做金錢和物慾的奴隸。 總結來說,火煉的金子、白衣和眼藥象徵著信徒在屬靈上的需求,並強調唯有依靠耶穌和願意付出代價才能真正得到這些寶貴的屬靈資源。這段經文提醒信徒要注重屬靈的成長和潔淨,保持對基督的忠誠和依賴。

3.4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啟3:15-16) 不冷不熱是什麼意思?甚至”冷”都比“不冷不熱”好、為何?

表面按字眼看來「不冷不熱」是一種對信仰和行為的譴責,具體來說是指信徒對信仰的態度既不熱情也不冷漠,而是處於一種無所謂的中間狀態。這種態度被形容為「溫水」,即不溫不火,缺乏熱忱和真誠。所以某些信徒以為不冷不熱是指到: 1. 信仰的麻木:不冷不熱的信徒在信仰上不積極追求,也不完全拒絕,表現出一種懶散和冷漠,缺乏對神的熱愛和熱情。 2. 缺乏投入委身:在生活和行為金錢、時間和精力上對信仰不夠投入,不願意付出代價,也沒有認真活出信仰的實踐。 他們解釋為何“不冷不熱”比“冷”更不好是因為: "冷"表明了對信仰的明確拒絕和冷漠,這至少是一種誠實的態度,而不是假裝的虔誠和熱心。對信仰冷漠的人有可能因為看到真理而悔改,因為他們的狀態是明確的,需要拯救和改變。而不冷不熱的人處於自滿和無所謂的狀態,難以被激發和改變。 神希望信徒能夠真誠地愛祂,追求祂。不冷不熱的人缺乏對神的熱情,這是一種對神的漠視,讓神感到失望。神巴不得信徒能夠全心全意地愛祂、追求祂,而不是處於半心半意的狀態。 但實際的解釋要看老底嘉教會具體的背景和地理: 老底嘉會和附近的『歌羅西』和『希拉波特』常放在一起談。歌羅西,以新鮮清涼的泉水著稱,希拉波特則以熱溫泉出名,前者可飲用(冷水),後者可泡湯(熬水)。但老底嘉因地理緣故,她的水既不能作溫泉,水質也不適合飲用。 因此,“冷”其實應解釋為:能喝的泉水,“熱”,則是溫泉,所以不冷不熱是:既不能喝又不能泡湯,完全沒有任何功能。 以「不冷不熱」描述老底嘉教會,正確來說指其「失去應有的功能」,因教會之所以是教會,便是要為光為鹽,既然都沒有,就是失能的。所以他們若不悔改,耶穌基督要把他們從口中吐出,即在天國的事業上他們無權、無份、無紀念,因為失去他們在世上存在的使命和意義。  

3.3 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裏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 3:12) 在神的殿中作柱子是什麼意思?有神的名、神城的名和基督的名寫上有什麼意思?

"在神的殿中作柱子": (1) 穩固與榮耀:在古代建築中,柱子象徵著穩固和支撐。這裡表示信徒在神的殿中有穩固的地位,是神國度中的重要支柱。 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 (加 2:9) 柱石就是承受支撐建築物重大壓力的支柱,更是不可小的主要部分,所以得勝者能作柱子是見證他們一生為神的殿所承受的壓力之榮耀。 (2) 永遠的地位:得勝者在神面前有永遠穩固的地位,不再會被移動或離開。 他們的信仰和見證得到了神的肯定,他們將永遠居住在神榮耀的同在中,神的聖殿是神顯榮耀的地方,萬國萬民來朝敬拜認識神的地方,享受永恆的榮耀和安息。 (3) 古代柱子也用來作張貼重要公告的地方,所以教會也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 3:15) 即是得勝的信徒的一生所作、所言、所思,能夠見證並彰顯真理,讓世人認識神的偉大。 “有神的名、神城的名和基督的新名寫在他上面”: (A) 神的名寫在信徒上,象徵著他們屬於神,享有神的保護和祝福。這也表明他們與神有親密的關係,是神所擁有的。 神的名字也包含了神的特徵,神的名字在得勝者身上代表他們是認識神的人,也是人透過他們可以認識神。 (B)神城的名:新耶路撒冷是神的城,是信徒永恆的居所。將神城的名寫在他們上面,表示他們的公民身份在天國,他們將住在神的城市中,享受神城的一切豐盛和榮耀,永恆的平安和喜樂。 (C) 基督的新名:基督的新名象徵著得勝者與基督的特別關係和身份。這也表明他們在基督裡的身份是新的,表現出他們與基督的聯合和他們的勝利。 總的來說,這些象徵表示得勝者在神國度中的榮耀地位和永恆的安全,他們的身份得到了神的確立和祝福。他們與神和基督有著親密的關係,並在新天新地中享受永恆的居所和榮耀。這是對信徒的一種極大的鼓勵和盼望,提醒我們要堅持信仰,忠心跟隨基督,直到最終得勝。

3.2 你要寫信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那聖潔、真實、拿着大衛的鑰匙、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說:(啟 3:7) 大衛的鑰匙是什麼意思?有什麼作用?

「大衛的鑰匙」象徵著耶穌所擁有的權柄和能力。這個比喻來自以賽亞書22:22,指向在大衛家中掌握權柄的人,他可以開門而無人能關,關門而無人能開, 是一種絕對和終極的權威。 大衛王乃彌賽亞的預表,「大衛的國度」也是彌賽亞國的別名。因此,「大衛的鑰匙」便象徵進入彌賽亞國的權柄,此權在主耶稣的手中,惟有祂才能讓人進入彌賽亞國裏。 拿著大衛的鑰匙,表示祂有大衛為王的權力,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太28:18),任何受造者不能關主所開的,也不能開主所關的,連撒但也是不能,因為祂是萬物之王,萬主之主,只有祂是持有神國鑰匙,所代表的永遠為王的權柄(啟19:16;11:15)。 1. 權柄和主權:     - 「大衛的鑰匙」象徵耶穌擁有對天國的全權管理。他能開啟或關閉任何門,這意味著祂擁有掌管進入天國之門的權柄。無人能改變祂的決定,祂的權威是無可挑戰的。 2. 福音、傳道、信道的門:信徒越是恆切禱告,熱心傳福音,神就給我們越開傳道之門,能以講解基督的奧秘。(西4:2~4),讓人可以通過信靠祂而得救,進入永生。這門一旦開啟,沒有人能關閉,表示任何信靠耶穌的人都可以得到救恩 主能夠開敞寬大又有功效的門,使福音廣傳,大開得救的門和良機,撒但也是無法關閉和禁止(林前16:9;林後2:12)。 3. 機會和祝福: 耶穌也掌握著祝福和機會的門。祂會為信徒開啟各種屬靈和屬世的機會,使他們在祂的引領下成長和得益。 4. 審判的門: 祂也有權關閉那些拒絕祂的人進入天國的門,這是對不信者的審判和公義的體現。 總結來說,「大衛的鑰匙」象徵著耶穌基督對天國的絕對權柄和主權,祂掌握著生命和死亡、祝福和審判的鑰匙。這提醒信徒們要忠心跟隨耶穌,因為只有祂能開啟通往永生之門 給人傳道的機會,這門是主所開的,非人所開,惟獨主有大衛的鑰匙,就是祂有開門的全權,讓人毫無攔阻的進來,相信基督,得這救恩的好處。

3.1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 3:5) 信徒的名會否因為不得勝而在生命冊上被塗抹、因而失去永生?

問題討論:    “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2:11),是否表示失敗的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 “凡得勝的…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啟3:5),是否表示信徒得救後仍可能再滅亡? 不得勝的信徒是否不能得救? 對救恩和永恆安全確據的理解,可有不同的觀點: 1. 永恆保證(Once Saved, Always Saved),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真正得救的人將永遠得救,不會失去永生。救恩是由神所賜的,並且神的恩典是不可逆轉的。啟3:5 強調的是得勝者的獎賞,而不是對失敗者的威脅。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牠們奪去。(約10:28-29) 2. 救恩的損失(Loss of Salvation): 信徒如果最終沒有堅持到底,就可能會失去救恩。啟3:5 中的「塗抹」意味著警告信徒要持守信仰,避免因不忠心而失去永生。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來6:4-6) 正確釋經: 若根據上述兩段經文片語作了反面的推理而質疑永生的確據是不足夠的。反面或側面推理"可能" 有助於了解當時的背景或人物的心態, 但用於作為信仰或教義的根據則可能發生錯誤。 這是勸責的話,不是講得救問題的經文。憑推理把它限定作得救或滅亡的根據,與其他應許得救的依據和確據的經文有衝突。 此外,怎樣才算是得勝者?在信徒的一生之中,要不斷得勝才得救嗎?若有時得勝有時失敗,生命冊上是否一再塗了名字又再寫上?這些都是根據負面推理所引起的混淆,叫人迷失,矛盾,沒有肯定歸屬神的感覺,影響信主後堅定跟從主的心志。 對每一教會中的得勝者,各按他們所面對的不同試煉和困難,給他們不同的應許和賞賜。七個教會的書信共有七次提到得勝者可得的賞賜,卻沒有一次提出得救的條件。我們若特別挑出兩處教會(士每拿,撒狄),把主耶穌給這兩個教會的得勝者的勉勵和賞賜,看作是得救的條件,而其他教會得勝者卻可以得着比靈魂得救以外更好的賞賜,這豈不是說,有些人必須成為得勝者才可以得救?另一些人卻可以因其他方面的得勝而得賞賜?得救與得賞不同,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但得賞賜卻根據信徒的生活與事奉。 “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

3.6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3:23-24) 什麼是住在主裏面?是否凡信主的人都住在主裏面?信徒會否不住在主裏面?人若不住在主裏面有什麼後果?

“住在主裏面”意味著與神有親密且持續的關係。這包括: 1. 依靠基督:不僅僅是相信耶穌基督的名,還包括依靠祂的救恩和主權,在日常生活中倚靠祂。 2. 遵行神的命令:按照神的教導和誡命行事,特別是愛神和愛人(約15:9-10)。 3. 靈命的交通:與神保持不斷的靈修、禱告和敬拜,與聖靈同行,聆聽祂的引導。 簡單來說住在主裏面就是不離開主和他話語和旨意的規範。 凡信主的人因信仰耶穌基督而開始住在主裏面,這表示他們已經接受了耶穌的救恩,成為神的兒女、但仍需要靠上主的恩典和力量保守自己持續的住在主裏面. 住在主裏面、dwell in the Lord, 不僅僅是一次性的信仰行動,而是需要持續地在生活中依靠神、遵行祂的話語並與祂保持親密的關係,正如你若“住”在你家、就不會經常不在家中. 信徒有可能因為罪或錯誤的選擇而背離或偏離與神的親密關係,不常住在主裏面、以致不能結果子和什麼都不能作(約15:6)。 當信徒內心失去了生命和平安的感覺、便需要悔改和回轉到主面前,重新建立與神的親密關係(約壹1:9)。 人若不住在主裏面: 1. 屬靈的枯乾: 不住在主裏面的信徒會在屬靈上感到枯乾,缺乏靈命的滋養和神的同在。他們可能會感到迷失、缺乏方向和內心的平安。 2. 失去屬靈的果實:    - 住在主裏面才能結出屬靈的果實,這些果實包括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和節制(加5:22-23)。不住在主裏面的信徒會失去結出這些果實的能力。 3. 基督台前的審判: 若一個人長期不住在主裏面,持續地背離和偏離神,最終會面臨神的審判和責罰(太7:21-23)。 住在主裏面意味著與神有親密且持續的關係,這需要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地依靠神、遵行祂的命令並與祂保持靈命的交通。信徒需要時刻警醒,避免背離神,並在需要時真心悔改和回轉,以維持與神的親密關係。

3.5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 3:18) 怎樣在言語、行為、誠實上相愛?何謂誠實上相愛?

我們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相愛,而不僅僅停留在言語和舌頭上。這意味著我們的愛需要是表達性的、真實的,具體的,並且能夠在行動中表現出來。 在言語上相愛: 1. 鼓勵和支持: 用鼓勵的話語和支持的言辭來建造他人,讓他們感受到愛和關心。 2. 真誠的溝通: 以真誠和愛心與人交流,避免虛假的言語和不誠實的表達。 3. 安慰和關懷:  在他人困難和傷心時,以溫暖和安慰的話語來陪伴和支持他們。 總之就是凡事要說造就人的好話 (弗4:29) 在行為上相愛 1. 實際的幫助: 用具體的行動來幫助有需要的人,這包括施予財物、提供勞力或其他實際的支持。 2. 為他人服務: 以僕人的心態來服侍他人,無論是家庭成員、朋友還是陌生人,都要以愛心和奉獻的精神行動。服侍小子裏的一個就是服侍在主身上。 3. 做正確的事: 在生活中以愛心為動機,做出公義和正確的選擇,成為他人的榜樣。 在誠實上相愛 1. 真誠和透明: 在與他人的關係中保持真誠和透明,避免欺騙和隱瞞。 2. 正直integrity, upright和公義: 以正直和公義的態度對待他人,尊重和珍惜他人的利益和權利。 3. 尊重和理解: 誠實地面對他人的需求和感受,以尊重和理解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 誠實原文是真理truth /真實truly、我們的愛是從心裡發出,是真實的,不帶有虛偽和欺騙的成分。這樣的愛是建立在真理和誠實的基礎上,並且在實際行動中表現出來,更要在實際行動中證明我們的愛是誠實的,無論在困難還是順境中都能持守這樣的愛,是沒有虛偽的,是持續的愛:誠實的愛是持久的,不隨外界環境的變化而改變,是始終如一的真愛。 在言語、行為和誠實上相愛,是指我們的愛要在真實的言辭、具體的行動和誠實的心態中表現出來。這樣的愛是有真理的根基,是能夠給予他人真正的關心和支持的。

3.4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約壹3:15)為什麼恨一個人就等於殺了一個人?心懷恨意和真的奪取人寶貴的姓名在法律面前有截然不同程度的嚴重性,為什麼在神眼中仇恨與殺人甚至沒有永生在人的裏面?如果有信徒信主後殺人或仇恨人,是否他就失去永生?按人看來,有些罪大惡極的人真的值得我們仇恨,是否我們因此而會失去永生?

為什麼恨一個人就等於殺了一個人? 1. 心態的根源: 恨人就是內心的罪,因為它與殺人的心態是相同的。(太5:21-22)心懷仇恨是人內心的惡意,這種惡意若不加以控制,可最終會導致行動上的罪行,除掉殺害你所仇恨的人。 2. 心靈的罪惡: 在神眼中,罪不僅僅是外在的行為,還包括內心的動機和態度。恨一個人雖然在法律上與殺人不同,但在屬靈上,它們都是對神誡命的違背,都是內心的罪惡(太15:19)。對人最大的誡命是“愛鄰如己“、仇恨和殺害人正是愛鄰如己的絕對對抗面,也由仇恨之根產生更多的罪惡和敗壞,嚴重影響他人及破壞關係。 3. 影響與後果: 恨意會影響我們的靈命,使我們遠離神,失去屬靈的喜樂和平安,被囚禁在內心的仇恨世界。這種內在的仇恨會腐蝕我們的心靈,破壞我們與神和他人的關係。 殺人的起因是根源於“恨”, “恨”是“殺”的起點, “殺”是“恨”的極點。 在人的眼光中,“恨”與“殺”有顯著的不同,因“恨”是藏在內心的意念,“殺”是表現在行為上的動作。但在全知的神看來,恨人而沒有殺人只是畏懼法律的制裁,別人的報復,或沒有機會下手而已。但人若任由“恨”的罪繼續滋長,不立即消除,他就是走向殺人的罪上去。“恨”與“殺”只是同一條路的不同階段罷了。 恨人在神眼中等同於殺人,因為這顯示了內心的罪惡和對神誡命的違背。信徒即使犯了罪,只要真心悔改,神是信實的,必赦免我們的罪。持續的仇恨和不悔改的心態會使我們遠離神,但我們被呼召要以神的愛為榜樣,學習饒恕和愛人,這樣才能真正經歷神的救恩和恩典。 這裡的憎恨他人,是持續的憎恨,不願意放下仇恨讓神審判,反而自己等待機會部署報復,並不是剎那間的情緒仇恨反應。 人是按著神的形狀而創造的,罪人中的罪魁也可以蒙神的救恩成為保羅,神榮耀的器皿,祝福千萬人。放下仇恨播下和平的種子和去才是正路,否則仇恨是可以累積的,一旦爆發,後果不堪設想。 耶穌叫人放下仇恨,因為仇恨等同殺人,是猶太拉比慣用的釋經法,就是在致死的紅線(殺人)以外設下籬笆(恨人),以致人更小心和增加困難去越過紅線,因為要先攀越一層籬笆的障礙。 該隱所以會殺亞伯,就是“恨”的極端表現。魔鬼引誘人犯罪,不論那一種罪,都是先從人的心意和情感上作好“準備”,然後在行動上給人犯罪的膽量。該隱恨亞伯是心意上的罪,殺亞伯是行動上的罪。他怎麼不能消除心中的嫉恨,讓它繼續滋長以致殺了亞伯呢?因他沒有永生的生命存在...

3.3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壹3:12) 該隱的行為是怎樣的惡,而亞伯的行為是怎樣的善?該隱起碼也有敬虔的行動去獻祭,為何在神眼中是邪惡?

該隱的行為: 1. 心態問題: 該隱的心態是不正確的,他的獻祭並不是出於真正的敬虔和愛神,而是出於表面上的形式、滿足自己心靈對宗教需求的需要。神看中的是人的內心,而不僅僅是外在的行為。 神看重的是內心的敬虔和動機,而不是外在的形式。該隱的獻祭缺乏真誠和敬虔的心態,他的動機是不純的。     2. 嫉妒和憤怒: 當神接納了亞伯的獻祭而不接納該隱的獻祭時,該隱心生嫉妒和憤怒,這導致了他最終殺害了亞伯(創4:5-8)。這種早已隱藏內心的嫉妒和憤怒,最終爆發顯示了他內心的邪惡。 3. 不悔改: 當神警告該隱他的行為並勸他悔改時,該隱並沒有悔改,反而讓自己的罪行發展到更深的地步,最終殺害了他的兄弟(創4:7-8)。最後神智出他弟兄的血埋在地裏的呼聲,該隱仍然不悔改,只想保護自己,免被他人殺害. 該隱的反應顯示了他對神的不敬畏和對兄弟的嫉妒,他在面對神的警告時也沒有悔改,這表明了他內心的剛硬、不肯認罪求寬恕, 亞伯的行為: 1. 真誠敬拜: 亞伯的獻祭是出於真誠的敬拜和對神的愛。他把他群中最好的初生的羊羔和羊的脂油獻給神(創4:4),這表明了他願意把最好的先給神.     2. 正直和敬畏神: 亞伯的行為表明他是一個正直、敬畏神的人,他的獻祭得到了神的喜悅,顯示了他內心的純潔和對神的順服。 該隱的行為之所以被認為是邪惡的,是因為他的內心充滿了嫉妒、憤怒和不悔改,而不是出於真誠的敬虔和愛神。相比之下,亞伯的行為顯示了他對神的敬畏和真誠的愛,他的獻祭是出於內心的敬拜。這故事提醒我們,神看重的是我們的內心和動機,而不僅僅是外在的行為。

3.2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信徒都是從神生的,應該就不犯罪,為何仍然會犯罪?神的種在他們心裏是代表什麼意思?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這裡的“犯罪”不應理解為信徒自然能夠永遠不會犯罪,而是指在整體生命方向上,信徒不再故意活在罪中、不會持續犯罪practice sinful life  為什麼信徒仍然會犯罪? 1. 雖然信徒從神生,是新造的人,但肉體中仍有邪情私慾的誘惑、如果信徒放縱私慾、讓私慾懷胎,便會犯罪。信徒在生命中仍會面臨試探和軟弱,有時會偶然被過犯所勝(羅7:18-25)。 2. 成聖的過程: 成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雖然信徒在屬靈的地位上已經被神稱義,但在實際生活中,信徒需要不斷地靠著聖靈的幫助,戰勝罪惡,活出聖潔的生活(腓2:12-13)。 3. 自由意志和成長: 神賜予信徒自由意志,使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學習依靠神,做出正確的選擇。這過程中若有失敗和錯誤,重要的是認罪、悔改和回轉(約壹1:9)。 神的種在信徒心裏是什麼意思? 1. 神的道:    - “神的種”指的是神的道,也就是福音和神的真理。當信徒接受福音時,神的道在他們心中生根發芽,改變他們的思想和行為(彼前1:23)。 2. 聖靈的同在:  神的種也代表聖靈的同在和工作。聖靈住在信徒心中,引導他們走在神的道路上,賜給他們力量勝過罪惡(羅8:9-11)。 3. 新生命:  神的種在信徒心裏,意味著他們擁有一個新的屬靈生命,與神的性情有份(彼後1:4)、這生命與罪惡是對立的。雖然信徒仍然可能犯錯,但他們的生命方向已經改變,並且在神的引導下不再故意犯罪(約3:3-6)。 信徒從神生,雖然仍然有可能犯罪,但他們不再故意活在罪中,因為神的道和聖靈在他們心裏,使他們擁有新的生命和屬靈力量。這過程中,需要信徒不斷地成長和依靠神,走在成聖的道路上。

3.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 3:2) 這裏說住在來時,信徒必要像主、是怎樣像法?是否每人都是一樣,還是有程度的分別?

信徒將來必要像主,這是一個充滿希望和榮耀的應許。 將來信徒要像主,這是怎樣的一種像法? 1. 屬靈的完全: 信徒將來要像主,意味著我們將達到屬靈的完全。這種完全包括沒有邪情私慾,乃完全的聖潔和公義,就像耶穌基督一樣(林前15:49)。 2. 身體的榮耀: 信徒將來的復活身體將像耶穌的榮耀身體。這個榮耀的身體是不朽的、無病痛的、不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腓3:21)。 3. 全新的知識和理解: 當我們得見主的真體,我們將獲得完全的知識和理解。我們將看到神的真理和榮耀,並與主面對面,更深入和直接認識神 我們現在是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現在所知道的只是一部分,到那時就完全知道了,好像主完全知道(林前13:12)。 是否每人都是一樣,還是有程度的分別? 1. 相同點: 在屬靈的完全和復活身體方面,所有信徒都將像耶穌基督,這是神給所有信徒的應許。 2. 程度的分別: 雖然所有信徒將會在屬靈上和復活身體上像主,但在服侍、獎賞和榮光方面是會有不同。根據信徒在地上的忠心和服侍,神將賜下不同的獎賞和責任、所承受的永恆基業也有不同、在天國裏的為分也不同(太25:21,林前3:12-15)。復活身體也正如人月星辰有不同的榮光、信徒也按著今生為主受苦、為主而活、為主犧牲、忠誠遵行神命令的程度在也有幾效法耶穌、像耶穌憐憫心腸、柔和謙卑、.....而獲賞賜有不同的榮光, 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林前15:41)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 5:19,20) 這是一個充滿盼望的應許,使我們在現今的生活中能夠堅定信心,追求聖潔和忠心服侍。

3.5 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彼後 3:18) 為什麼基督的長進要在恩典和知識的根基之上?這對我們追求認識主基督耶穌有任何提示和啟發?

基督徒的長進必需要在恩典和知識的根基上: 1. 恩典: 基督的恩典是我們信仰的基礎。恩典是神賜給我們不配得的禮物,包括救恩、赦免和力量。靠著神的恩典,我們才能在屬靈生命中成長。 “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約15:5) 我們需要不斷依靠神的恩典,因為我們的力量和智慧有限,我們的認知、經驗和我們的背景、性格、軟弱也限制了我們,唯有神的恩典才能支持我們克服困難和挑戰。 恩典是我們不看自己的不足,而是深信神豐富全面充足的預備,也相信神愛我們和不吝嗇的心,他是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主,他樂意施恩憐憫,因為祂喜歡憐恤、不喜歡祭祀。 2. 知識: 認識基督: 基督徒的生命成長也需要不斷深入地認識耶穌基督。這包括對祂的教導、品格、作為以及對我們生命的影響。 屬靈智慧: 在知識上長進不僅僅是理性的理解,更是屬靈智慧的增長。這種智慧幫助我們在實際生活中應用神的話語,活出符合基督教導的生活方式,也包括認識正確的價值觀,從永恆及上主的角度看事物 對我們追求認識主基督耶穌的啟發: 1. 綜合發展: 恩典和知識是兩個互補的方面,只有在這兩者上都不斷長進,我們的信仰才能平衡和成熟。單有知識而缺乏恩典,或單有恩典而缺乏知識,都無法達到全面的屬靈成熟。恩典是力量,知識是方向,正如火車需要動力也需要路軌才能向前順利到達目的地。 2. 依靠神的恩典: 我們需要時時依靠神的恩典,無論在順境還是逆境中,都要相信神的恩典足夠我們用(林後12:9)。 3. 持續學習和成長: 持續學習聖經,參加教會的教導和團契活動,並通過禱告和默想,逐漸加深對基督的認識。 4. 實踐愛心: 在愛神和愛人的實踐中,我們不斷體驗和明白基督的愛,這將促使我們在恩典和知識上共同成長。 在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是我們信仰成長的關鍵。這段經文鼓勵我們不斷追求深刻的屬靈生命,並依靠神的恩典和智慧,活出真實的基督徒生命。

3.4 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 3:16) 保羅一切的書信也都是講論這事,這事是什麼事情?信中有些難明的是指哪些難明的真理?

“保羅一切的書信也都是講論這事”,這事主要指的是關於基督信仰的核心真理,特別是關於救恩、律法與恩典、信仰生活和末世的教導。保羅的書信中討論了一些深入且複雜的神學概念,和展示了神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神從永遠到永遠的計劃,這些真理對於當時的讀者來說,有嶄新的亮光和啟示,並有些是難以理解的。 保羅書信所講論的“這事”: 1. 基督觀: 耶穌的神聖,主權和被升為至高,以復活的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他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更是審判全地的主。 2. 救恩的真理:保羅書信中大量討論了耶穌基督的救恩,特別是在《羅馬書》、《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中,闡述了因信稱義、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以及恩典與律法的關係。 3. 基督徒的生活:保羅教導信徒在基督裏是新人,要在恩典中學習如何過敬虔的生活,在信仰中不斷成長,成為聖潔,合乎主用,並如何處理教會內外的人際關係。 4. 末世論:保羅也討論了有關末世的教導,包括耶穌再來、復活、審判等。 5. 教會觀: 教會為一新人,十字架廢掉冤仇,使外邦人和猶太人合而為一,成為聖靈居住的所在,並教會在世的使命,高舉主,將福音推廣到地極,救助窮苦的人。 保羅的神學觀是以基督為中心,強調恩典和信心的重要性,涵蓋稱義和成聖的過程,並強調教會的屬靈共同體和使命,以及末世的盼望 信中難明的真理: 保羅的書信中有些真理對讀者來說可能較難理解,這主要包括: 1. 因信稱義:這個概念在保羅的教導中非常重要,但對於那些習慣於遵循律法的猶太人來說,理解救恩是藉著信心而非遵行律法的行為可能是困難的(羅馬書3:28)。 2. 恩典與律法的關係:保羅強調律法不能使人稱義,唯有耶穌基督的恩典才能救贖人(加2:16-21)。這對於當時的猶太信徒來說,是一個全新的且難以接受的觀念。 3. 末世論:關於末日的教導,如基督的再來、死者的復活和最終的審判等,這些複雜的神學問題在保羅的書信中有詳細討論,但對許多人來說,這些概念抽象且難以理解,甚至有人不相信復活(參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當時的一些無學問、不堅固的人,甚至是一些權威熱心的猶太律法家可能會錯解並強解這些經文,固守古人添加的遺傳,不明白律法的精髓、精神和原則、過份詮釋死守和增添律法的條文,反而忽略了最重要的愛神愛人,從而自取沉淪。因此,我們需要謙卑地學習和理解保羅的教導,在聖靈的引導下,不斷深化我們對基督信仰的認識。

3.3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 為什麼用賊來到的日子形容主的日子?天地萬物都有一日終要被烈火消化不再存在,信徒能在地上一生能夠留下什麼?

“主的日子像賊來到一樣”,以及天地萬物在末世審判,將被烈火銷化: 用“賊來到的日子”形容主的日子: 1. 突如其來: 用賊來到形容主的日子,強調的是突如其來和毫無預警。正如賊不會提前通知他們的到來,主的日子也是在我們無法預期的時候突然來到。 2. 警醒和準備: 應時刻警醒和準備,因為我們不知道主來的具體時間。因此要保持屬靈的警覺,過著聖潔和敬虔的生活,以迎接主的再來。若不好好警醒準備,主來的日子就像賊一樣,令我們虧損嚴重。 天地萬物被烈火銷化的意義: 1. 世界的終結與更新: 天地萬物被烈火銷化象徵著現存世界的結束和新天新地的來臨。這個過程是神最終審判的一部分,意味著舊的秩序和一切污穢和罪的痕跡將被徹底摧毀,為神的國度和新創造鋪平道路,開拓全新的嶄新世代。 2. 淨化與審判: 烈火象徵著神的審判和淨化。它將消除一切罪惡和不潔,使得新天新地成為一個完全聖潔和無瑕的地方,帶來永義,有義居在其中,這是信徒所盼望的。 信徒在地上一生能夠留下什麼: 1. 屬靈的果子: 信徒在地上所結出的屬靈果子,如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這些是永恆的價值,能夠在神的國度中留存。 2. 對他人的影響: 信徒的愛心和服事對他人生命的影響是持久的。通過傳福音、關懷和幫助他人,信徒能夠在別人生命中留下永恆的印記,成為他人的祝福: (a) 領人歸主得享救恩,使人因信主不自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 (b) 建立信徒的生命,使人因認識和跟從事奉耶穌,生命活得更豐盛。 這些屬靈的影響是無法被銷化的。 3. 遵行神的旨意: 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約壹2:17) 遵行神旨意的行為和選擇,無論大小,都是有永恆價值的。特別是在苦難中仍然忠心侍奉神,跟從神到底,追求公義和聖潔,這些都將在神的紀念冊上被記錄,也蒙永世裏天國的子民學習和記念。

3.2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 3:8) 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是什麼意思,這對我們的信仰有什麼影響?

“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這強調了神對時間的看法與我們人類的看法不同: 神的時間觀 1. 無限的時間觀: 神是永恆的,自有永有的,永生神,不受時間限制,對於人來說,時間只是人的觀念,感覺好像一個線性向前不可逆轉的流動,但是對於神而言,時間是無限且不受限制的。 誰行做成就這事,從起初宣召歷代呢?就是我-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與末後的同在。(賽 41:4)。 人類歷史歷世歷代都是神從一開始的起初已經知道及按所預定的時間宣照歷代重要的人和事登場,歷史就是history,His Story.  他是首先的,也同時與在末後的同在,他超越時間的限制。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也證明時間是可以扭曲和改變的,時間和空間不是絕對的和獨立存在的,而是互為影響的,受速度、重力和能量影響時間的快慢,也能穿越時空. 我們的神活在永恆,他是永生的神,所以他從起初就全知道一切,時間只是人的觀念。 2. 耐心與長久的計劃: 神的計劃是耐心而長久的,祂不急於實現祂的目的。祂有自己的時間表,祂的計劃會在最恰當的時候實現,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3:11) 對我們信仰的影響 1. 耐心與信任: 理解神的時間觀,教導我們要耐心等待祂的計劃和應許實現,並信任祂的智慧和安排。儘管有時我們可能會感到焦慮或不安,但我們要學習依靠神,因為祂的時間是完美的。 2. 警醒與預備: 要常常警醒,預備自己迎接神的再來。因為我們不知道確切的時間,所以應隨時保持信仰的堅定,活出敬虔的生活。 3. 盼望與安慰: 當我們面對困難和試煉時,應記得神的應許永遠不會落空,祂的計劃最終會實現,我們可以在祂掌管的時間中找到平安和喜樂。

3.1 叫你們記念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彼後 3:) 使徒全給我們救主的命令是什麼?我們應如何去記念?

使徒傳給我們救主的命令,總結起來,可以說是耶穌基督的教導和吩咐,主要包括: 大誡命:愛神、愛人、捨己跟蹤神 大使命:積極推廣傳揚福音作見證到地極。 這些命令是基督徒生活和信仰的核心: 1. 愛神: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盡智去愛主我們的神(可12:30、33)即全心全意盡所有地敬拜和順服神。 2. 愛人: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可12:31),這包括寬恕他人、憐憫所有有需要的人、彼此切實相愛和互相勉勵、扶持、安慰、幫助。 3. 大使命: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並教導他們遵守祂的命令(太28:19-20)。見證傳揚福音,使多人認識和跟隨耶穌。 如何去記念這些命令 1. 讀經和默想:經常讀聖經,特別是耶穌的教導和使徒的書信,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記住這些命令。 2. 禱告和靈修:通過禱告和靈修,尋求神的引導和幫助,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符合祂的旨意。 3. 實踐愛心:在日常生活中,積極地實踐愛神和愛人的命令,通過實際的行動和慈惠的事來表達我們的信仰。 4. 傳揚福音:與他人分享福音,見證主,無論是在言語上還是行動上,讓更多的人知道耶穌的愛和救恩。

3.7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着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 3:21) 這洪水滅世的洗禮表明什麼?為什麼這洗禮能夠叫人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本節論及洗禮的兩方面:   A. 洗禮所表明的意義:“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着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注意在此不是洗禮拯救我們,乃是“基督復活”拯救我們,但“洗禮”則表明這死而復活的拯救。 新約之洗禮與舊約挪亞時代的洪水相提並論,是要說明洪水如何對不信者是一個審判,對挪亞一家人是一個拯救;洗禮所表明之死而復活的福音亦同樣對不信者是一項審判(絆腳石),對信徒是一項拯救(房角石)。 另一方面,洪水表明一切在方舟外的舊造都毀滅了,一切在方舟內的,都得以開始新生;洗禮亦同樣表明一切在亞當裏的舊人都已經與主同死,一切在基督裏的新造都因與主同復活而開始新人了,有新生的樣式。   B. 洗禮的功效:“…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這下節解明洗禮只是一種“表明”,並不能除罪。洪水如何不能洗去挪亞心中的罪,洗禮亦不能洗除信徒心中的污穢。所以洗禮的功效只在乎“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因為主耶穌也曾這樣盡諸般的義(太3:13-17),又吩咐門徒如此行(太28:19-20),這樣我們理當照主吩咐,在人的面前表示我們信仰的抉擇。   “無虧的良心”包括信徒在信仰禮儀方面的遵從;雖然它們不是最重要的事,但若忽略不遵行,會使我們在良心上感到有虧欠,為求良心的“無虧”,信徒亦當遵從一些屬外表方面的禮儀。 洪水滅世的洗禮表明: 1. 象徵救恩: 彼前3:21中的洗禮與挪亞時代的洪水有象徵性的聯繫。當時,神用洪水來審判世間的罪惡,但挪亞一家藉著方舟得以拯救。方舟在洪水中浮行逃過審判的刑罰,象徵信靠神的人得以救贖。 2. 更新和重生: 洪水滅世象徵著洗禮中的更新和重生。水洗禮代表信徒在耶穌基督裡死而復活的經歷。這不僅是外在的清潔,還有內心的更新和靈性的重生。 這洗禮能夠叫人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是因為: 1. 象徵信仰的承諾: 洗禮象徵信徒在神面前的公開承諾和見證,表示他們相信耶穌基督的復活和救贖,並願意跟隨祂、代表信徒在神面前的立約和承諾。 2. 內心的改變: 洗禮不僅僅是外在的儀式,更重要的是內心的轉化。它象徵著信徒悔改和接受基督的救贖,並在神面前有清潔的良心。這種清潔的良心是因信徒的信仰和內心的真誠悔改而來的。 3. 藉著基督的復活: 彼得強調洗禮的拯救效力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正是因為基督的死而復活,信徒才能在神面前得以稱義,有無虧的良心。洗禮是這救恩的象徵,表...

3.6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彼前 3:19-20) 那些在監獄裏的靈是指誰人?是否耶穌曾去陰間傳道?如果是,這是否代表人死了之後還有第二次機會信主?

“在監獄裡的靈”有不同可能的解釋: 1. 這些靈是指在挪亞時代因不信從而死去的人。這些靈在“監獄”中等待審判。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的時候,不信從的人…”證明19節的“曾去傳道…”是在挪亞時代曾去傳道。 2. 這些“靈”是指部分墮落的天使,他們被囚禁等待最後的審判(彼後2:4,猶1:6)。但這樣解釋較為薄弱,與挪亞方舟洪水滅世之審判的上下文不是太協調。 神並不為天使預備救恩(來2:16)。所以若憑彼後2:4,猶1:6便肯定彼前3:19“監獄裏的靈”是墮落的天使,是不很妥當的。 在監獄中的諸靈是甚麼靈,就是挪亞時代的不信者。按下節說這些在監獄的諸靈乃是“不信從的人”,這些人在未正式進入“火湖”之前(啟12:14),是在有火燒的陰間中的(路16:19-31)。 這裏可能是一個臨時拘禁滅亡之靈的所在(參彼後2:4;猶6;啟20:7)。這裏根本沒有提到主耶穌下過陰間。因19節的“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並非指基督死後才去;使徒乃是追述基督尚在靈性的狀態中(未道成肉身前的時代),曾藉那現今使祂從死裏復活的靈,傳道給挪亞時代的不信者聽,而那些不信者,在彼得寫這書信時已經是“監獄裏的靈” 有關耶穌“下陰間”的說法主要來自歷史的傳統《使徒信經》中的“降在陰間”,認為耶穌在受死和復活之間的時間裡,向那些在監獄裡的靈”宣講"。     這宣講不是第二次機會的救贖,而是對他們所犯之罪和神的公義作出宣告。一些教會的教父認為,這宣告是基於神的審判和基督的勝利,並非給予那些靈魂再次悔改的機會。 傳道原文是正式公告、大聲公開宣讀(proclaim) 未必指到是傳使人因信得救的福音,所以亦可以解作基督下到陰間宣告勝利和審判。 聖經中沒有提到人死後還有第二次機會信主。“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這意味著人死後將面臨審判,而不是再次悔改的機會。 彼得書信其中一個主題是勸勉信徒為主受苦,在此用挪亞一家的人與當時代的不信者作一種比較,說明挪亞如何在當時代忍耐傳道,最終全家得救,成為新世界的主人;照樣當時信徒也應為主忍耐,因為那逼害他們的猶太人也必像挪亞時代的不信者一樣,受到應得的報應。 在這裏所講的都是受書人所熟識的舊約歷史, 但若這裏是指基督下陰間,就不會是當時信徒所熟知的,使徒不致那麼簡單而突然地提起一件他們從不知道的事為例證。 基督是否...

3.5 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如何才算尊主基督為聖?信徒心中盼望的緣由是什麼?

“尊主基督為聖”意指在內心中將耶穌基督視為至高的主宰,並以祂為生活的核心和指南。 1. 在日常生活中藉著禱告和讚美敬拜基督,表達對祂的愛和敬仰。 2. 遵行基督的教導,並以祂的話語為生活的標準,體現出對祂的順服。 3. 在行為和言語上見證基督,以愛心和真理生活,成為他人眼中的基督代表。 信徒的盼望基於以下幾個核心信仰: 1. 救贖和永生: 相信耶穌基督的受死和復活帶來了罪的赦免和永恆的生命。“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2. 復活和再來:  期待耶穌基督的再來和身體的復活,這給予了他們在現世中的希望和安慰。(帖前4:16-17) 3. 相信神的同在和保守,使我們在面對困難和挑戰時充滿信心和力量。“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46:1) 人若問及我們的信仰和盼望時,我們應該把握機會,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不可錯過見證主領人歸主的機會。 溫柔: 用柔和和尊重的語氣回答,而非爭論和攻擊。 敬畏: 對神充滿敬畏,並表現出謙卑和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