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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11:32) 神如何將眾人圈在不順服中,以致能憐憫眾人?

神按祂的預知,對祂救贖計劃之成全,早已預為安排。猶太人擯棄救恩,福音就轉向外邦;等到外邦人時代完滿了,猶太人又重新有蒙恩機會。所以,神的作為總是互相銜接, 神因猶太人的悖逆、不順服、拒絕福音,而使外邦人蒙了憐恤,然後又使猶太人因外邦人蒙恩而受激發,到了外邦人時代完滿以後,以色列全家也要蒙憐恤。神這樣行的結果,既顯明人(不論猶太人與外邦人)都是犯罪不順服的,“將眾人都圈在罪裏”(參加3:22),又叫他們都可以因信得蒙神的恩典和憐恤。人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否得救,只在乎他們是否信靠神。 神的作為決不會因人的軟弱失敗,以致破壞祂的原來計劃,

11.6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 11:25-26) 什麼是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大部分一直都不信耶穌是彌賽亞,為何突然在未日會全家得救?

以色列全家得救被稱為“奧秘”,我們對神這部分旨意知道的有限。。 “外邦人數目添滿”,有人認為是指外邦人得救的數目滿足、以色列全家因未日的大災難求告主名以致得救,基督還沒有再來,就是等候這個數目的滿足。這數目何時才滿足呢?那是一個奧秘,無人可知。而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與外邦數目添滿有密切關聯,也是一個“奧秘”。 但我傾向接受以下可能另外的詮釋: “外邦人數目添滿”原文直譯 “直到外邦人的完滿進入的時刻” ... until the fullness of the Gentiles has come in. (Romans 11:25 NKJV) 原文是沒有“數目”字眼,因此也可理解為"外邦人的時代”完滿。 於何時結束"外邦人的時代”及以色列全家得救?這並不指向外邦人特定信主的數目,只是指向父所預定主再來的時候。 至於那日子和時間,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天使和子也不知道,只有父知道(可13:32)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躭延,其實不是躭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彼後 3:9) 如果主能再遲延多一刻便多一個人得救,祂不會因為所謂的“固定得救人數”而拒絕他人得享他的救恩,挪亞方舟的門關上,洪水審判就來,也是因為“時候”到了,並不限定只有8個“人數”進入方舟。  “以色列全家”是指甚麼?是指外邦人時代滿足時尚生存在世上的所有以色列人嗎?應該不是按血統肉身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便能得救 (否則這和羅馬書、因信稱義而非因血統或行為稱義的真理相違)。一切沒有信心的以色列人,不當列於這“以色列全家得救”之內。羅2:29,4:11-12,9:5-9,已清楚說明真以色列人是有信心的人。從亞伯拉罕生的不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唯獨照亞伯拉罕之信心蹤跡而行的,才是真以色列人。 因此這以色列人全家應指一切有信心之以色列人,有信心的以色列人只是“餘數”,也有可能在末日基督再來之前,地上七年大災難,以色列全家面對滅頂性的災害,耶穌說他若不早回來制止敌基督和世界的大戰,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存留,那時以色列全家才醒覺這麼大的苦難是由於他們拒絕了彌賽亞,因而悔改呼求告主名而得拯救,重新歸信基督(亞12:10)。那時最末後的以色列全家“餘數”也要得救,證明神的恩召和揀選沒有後悔。 若不是主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主的選民,他將那日子減少了(...

11.5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11:22)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都跌倒了,為何神向以色列人士嚴厲,而向外邦人卻是恩慈?

基督的救恩是先賜給猶太人的,但因猶太人的不信,就像枝子被折下來,失去了可享受從橄欖根(指基督)所供給的肥汁養份,即失去神所應許列祖關乎基督救恩的應許,參加3:16)。但外邦人卻因此像野橄欖的枝子般地被接上去了,因信而接受救恩,成為亞伯拉罕信心的子孫,“同蒙應許”(弗3:6),又因信可享受基督供應的“肥汁”。 保羅在此警告外邦人,不可因得着蒙恩的機會而驕傲;因為神既然能把本樹的枝子(猶太人)砍下,以致蒙恩的機會轉給外邦人,當然也可以把被接上的野橄欖枝子(外邦人)折下來,或把已折下來的(猶太人)重新接上。 這裏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是指整個群體一般來說, 而非個人得著救恩的情況, 猶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都要面對神嚴厲的審判, 神也對一切願意悔改相信的人以恩慈相待, 因猶太人不信拒絕救恩,所以枝子被剪下,救恩的重心臨到外邦人,失去蒙恩的機會,若外邦人效法猶太人驕傲、輕是神的恩典,他們也會同樣被嚴厲地剪去,失去蒙恩的機會,因為神不偏多人. 而猶太人若重新悔改,願意相信,也同樣可以再得着蒙恩的機會,“像本樹的枝子,重新接在本樹上”那樣。 外邦人像野橄欖枝被接上,並非說一切外邦人都得着救恩,乃是說所有外邦人都有可得救之機會;猶太人如橄欖枝被折下,也不是說每個猶太人都要滅亡,乃是按整個民族來說,救恩的機會(重心)已轉向外邦了. 保羅的意思是警告外邦的教會,重視他們結果子的責任,若外邦人像猶太人那麼驕傲,藐視神的救恩,他們也會同樣失去蒙恩的機會.

11.4 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羅 11:16) 為何顯的新麵是聖潔,全團就會聖潔?

“新麵”原文是初熟果子的意思參羅8:23,16:5)。以色列人在初熟節時,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獻給神(利23:9-14),又在五旬節時將初熟的麥子之細麵,做成兩個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烚神(利23:15-21;民15:21)。 林前15章保羅以基督的復活作為信徒也要復活的“初熟的果子”,這樣本章的“新麵”也該指基督說的,基督既是聖潔的新麵被獻給神,那麼一切信基督而成為祂身上肢體的人(不論猶太人與外邦人),也必聖潔而蒙悅納了。基督既是新的生命糧,一切領受祂的生命而成為新麵團之內的,也都與基督同蒙神的悅納了。猶太人固然不可輕看外邦人,外邦人也不可輕看猶太人,因為彼此都是靠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1:31),而非因本身聖潔所以算為聖潔的。

11.3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羅 11:11-12) 為何因以色列人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

猶太人的失腳,並非神的本意,神並非故意叫他們跌倒,乃是他們自己“絆跌”在神救恩的磐石上。他們對救恩的誤解、不明、輕視,以致他們拒絕了救恩;但他們既拒絕了救恩,神便藉着他們的拒絕,把救恩轉向外邦:“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 救恩的重心暫時轉向外邦人是要“激動他們發憤”,讓他們因看見外邦人的蒙恩,而發現他們自己竟丟棄的救恩,因而受激發,懊悔過去的錯誤,而重歸因信稱義之路。 猶太人因誤解救恩之道的缺點,卻反使外邦天下可以蒙恩,則若他們虛心接受救恩, 明白真道, 豈不是更能使外邦人蒙恩嗎? 神的本意並非叫他們“跌倒”而使外邦蒙恩,倒是要他們先蒙恩,然後把救恩傳給外邦, 更能使天下人蒙福。所以神絕不是原本無意救外邦人,而臨時因猶太人的拒絕,救恩才轉向外邦人.

11.2 如經上所記: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羅11:8) 神為何給人昏迷的心?

“神給他們昏迷的心”是在他們“頑梗不化”之後,他們堅持以行律法為誇口,所以對神所應許的救恩就像瞎了眼睛的人一樣,無法看見其中奧妙的旨意;又像一個耳聾的人,縱然聽也聽不明白。 “給”原文有“致使, 造成, 給予,批准, 允許”的意思,即神容讓這些頑梗不化的人落昏迷的狀況. 本節引自申29:4, 當時摩西在摩押平原,追述神為以色列人四十年來所行的一切大神蹟大奇事。以色列人雖已看見聽見,卻像沒有聽見沒有看見一樣。在此保羅是要說明那些不信的以色列人頑梗不化的情形,自古以來已經是如此。

11.1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着。惟有蒙揀選的人得着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羅 11:7) 是否不蒙揀選的就必定成了頑梗不化?神豈不揀選以色列民,為何結局仍是頑梗不化,以致在神國度無份?

不蒙揀選的是因為神預先知道他們不會信,仗著自己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神的選民、可靠著守律法蒙福和得稱為義. 羅8:29指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按神的預知會信的人,神並未棄絕,那些被棄絕的人乃是此終不信的人。 “以色列人所求的”就是要“憑律法”而求稱義,這些人並沒謙卑承認自己不能和有罪(總覺得自己比人義),沒有尋求神的恩典和情憫,因他們憑行為求,不憑信心求;所以除了那些蒙揀選的蒙恩者(即羅11:5-6的少數有信心的人)之外,其餘的猶太人,都因他們的驕傲成了頑梗不化的,就是固執自己的成見,不肯領受真道,而被摒棄於救恩門外的。(神已用盡一切辦法,幾百年來不斷差遣先知呼喚他們悔改,但他們仍然硬心不肯悔改). 從來沒有人因為一個群體墮落而不得救,或因為一個群體興起而得救,救恩是要個人去悔改及接受,沒有其他人可以代勞

11.2 他又往大數去找掃羅, (徒 11:25) 巴拿巴已經是帶有信心的好人,被聖靈充滿,使多人歸服主,安提阿已很多人信了耶穌,為何他仍要撇下工作來回走400公里去大數找掃羅?

掃羅剛信主三年之後,曾上耶路撒冷,想與信徒結交,但大家都怕他,不信他已經悔改真心信主,惟有巴拿巴接待掃羅,領他去見使徒。 悔改歸主後的掃羅(以後改名保羅),初信時便熱心為主作見證,卻不為門徒所接納,並受到猶太人的迫害,似乎是陷於進退維谷的境地,但他仍然選擇冒生命危險也要跟從耶穌. 後來,門徒們打發他回了大數家鄉,暫避猶太人的攻擊。 巴拿巴也應該聽聞掃羅不單大發熱心,更加很有傳福音的恩賜,“越發有能力,駁倒住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徒9:22), 他不惜面對反對的勢力、甚至性命的危險,仍然堅持傳講。(徒9:27-29)。這正是剛建立安提阿教會需要的恩賜配搭。 巴拿巴全沒想到把持自己在安堤阿的地盤,為了教會的需要,聖徒們得造就,他幾百里來回去"找"著 ( 原文“刻意去找”的意思)保羅加入了他們的事奉團隊,結果證實他的決定是蒙主祝福,教會更加興旺,甚至未信人稱這班聚集的信徒為基督徒(即“屬於基督一邦的人”)。 另外,因為當初是他引薦保羅見耶路撒冷的使徒,他也聽到保羅得救的見證,知道神向他啟示,他就是"神所揀選的器皿", "要 向外邦人、君王和猶太人作見證", 也要“為基督的緣故受許多的苦難”。既然神揀選了保羅,而安提阿又有廣大的福音禾場,所以巴拿巴就去找保羅配合神的揀選。 巴拿巴是被聖靈充滿的好人,滿有愛心,慷慨助人,他肯相信別人。他能認識好同工,容得下同工。知掃羅者,惟巴拿巴也。巴拿巴有知人之明,他深知掃羅才能高於自己,為著建造安提阿教會,需要借助於掃羅的恩賜和才幹,所以去尋找他。果然不久之後,在對外邦人的傳道事工上,保羅就越過巴拿巴,成為主要發言人(參徒十三16,46)。巴拿巴可說是甘心樂意的讓保羅踏在他的肩膀上,為著主尋找、帶領有潛質的人,並重用人才。若沒有巴拿巴如此寬廣的胸襟,掃羅勢必被埋沒。 今天我們也要去找、發掘和帶領那些有熱心、有恩賜、肯為耶穌受苦的工人加入事奉的團隊去收割,造就教會。

11.1 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哥尼流一家信主領受聖靈的事已經證明神悦納外邦信徒,為何日後仍有這麼多耶路撒冷去的人反對保羅和巴拿巴在外邦的教會傳因信稱義的道理,要求外邦信徒必須受割禮才能得救?

由於彼得和另外六個從約帕來的見證人,同證聖靈的降下和有外顯的方言恩賜賜給哥利流一家,與五旬節耶路撒冷門徒領受的一樣,加上彼得親眼見異象,神潔淨外邦人,猶太人不可當作不潔,所以耶路撒冷的門徒不能否認大家都領受同一樣的聖靈恩賜,受了聖靈的洗,所以便接納外邦人也蒙神悦纳可以同樣得救的見證。 日後保羅和巴拿巴在外邦繼續傳揚因信稱義的福音,反對要求外邦人受割禮歸化作猶太的子民才能得救。 之前彼得的見證只讓強硬堅持割禮派的信徒聽了後“不言語”, 割禮派雖然已接納外邦人可以蒙神悦納得救,但認為得救的方法要信耶穌並加上割禮,堅持割禮是必須的才能成為恩約的子民,因為舊約聖經清楚表明割禮是世世代代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明証,不能廢去、所以外邦人必須同樣藉著受割禮成為神的選民。 他們的問題就是太過高舉和引以為傲的選民身份,令到他們堅持外邦人必須受割禮歸化、才可享神揀選子民的身份和完整的救恩. 這樣的爭拗一直延到使徒行傳第15章記載的耶路撒冷第一次大公會議才稍為緩和。

11.5 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約 11:52)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是什麼意思?

11.5 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約 11:52) “子民”,原文是孩子children。 耶穌要替神國的子民死, 並且把本來分散天下各處的人都領到這神的國裏,不但是神的子民,更是兒女,神的國超越以色列國,因為他是全地的主。 神不想祂的子民被罪的權勢轄制招致死亡和刑罰,神渴望子民匯聚成一國,屬神的國,不再在地上分散,神的子民也合而為一,再不分開南國北國、猶太人、外邦人、不分男女老少、自主的、為奴的....,讓全人類都有份進入救恩和這國裡,藉著耶穌的死廢掉冤仇和拆毀中間隔斷的牆。

11.4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約 11:33)耶穌哭了。(約11:35 )為什麼耶穌心裏悲歡又甚憂愁?耶穌為什麼哭?

11.4 祂看到馬利亞經歷至親死亡的痛哭(原文是哀動的痛哭 )及她同伴的哀傷,所以,祂第一個反應是「心裡悲歎」(原文愤而嗤之以鼻,憤慨、憤怒)。 群眾亂成一片,耶穌當時所憤慨的,就是死亡的邪惡和捆綁。死亡是人犯罪的結果,使人在死亡面前變得心碎、軟弱、無奈和絕望。 第二個是「又甚憂愁」(原文就是被攪擾、困擾 trouble) 看到馬利亞和一群人哭,看到罪給人類帶來這麼大的悲哀和痛苦,死亡所帶出的破壞,耶穌心裏面激動起來。 最後耶穌哭了,祂流下的眼淚表達了祂內心自然的情感,馬利亞和其他哀悼的朋友的哭是大聲的哭,而耶穌哭了,是「默默地流淚」。 我們都活在這混亂的世界中,目睹罪惡的權勢,容易生氣、激動,並且罪所帶出的困難和痛苦會攪擾、影響我們。但只要能信,不放棄、不灰心、不喪膽,最終必定看見神的榮耀。

11.3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為什麼耶穌說: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許多基督徒不是已經死了嗎?

11.3「你要相信,信我的人雖然死了,必定要復活。」 「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這兩句話其實表面有點矛盾:假如「活著還信耶穌,就永遠不死」這句話是對的話,那怎麼會有「信我的人雖然死,會復活」呢? 既然信了就不會死,那麼信的人怎麼會死,死了以後會復活呢? 這裡講的是兩個不同的主題:不同的死也,是不同的復活。 前面講「信我的人雖然死了」,這是肉體的死。 第二句話「活著信我的人」,還活著,已經信了,他就必定不死,並非指到指肉體不死,而是指他的靈性必定不死,重生的屬靈生命一定不會失去。

11.2 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11:16)為什麼多馬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11.2 之前耶穌在加利利遊行, 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約7:1)。最近在耶路撒冷,猶太人認為耶穌說僭妄的話,將自己當作神,因此拿起石頭來要打祂(約10:31),而且還要捉拿祂(約10:39)。 但現在耶穌卻執意要往猶太去,結果可能被殺害。「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祢, 祢還往那裡去嗎?」(約11:8)。門徒都很擔心因為形勢很緊張,很有可能有生命的危險,因此多馬的信心也動搖,他認為跟隨耶穌很可能會死,便消極地向其他門徒說:也去和他同死罷。「他」是指耶穌。因為耶穌表明拉撒路已死了。這也是諷刺的表達手法,很無奈地要跟著耶穌前往險地。 門徒跟隨耶穌,同樣也有機會死亡。

11.1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約11:6)為什麼耶穌聽見拉撒路病重,還要延遲兩日才起程?

11.1 耶穌到拉撒路村莊時,他已死了四天,減去他故意停留兩天,單程路程需要一天時間(去報信用一天,耶穌去村莊又需一天),即是報信人剛離開不久,拉撒路便死了。 耶穌先前曾叫拿因城寡婦兒子復活,又叫管會堂的睚魯女兒復活,但都是剛去世不久,面對拉撒路病重快要死的消息,耶穌故意延遲多兩天,以致祂去到時,拉撒路已死了四天,連馬大都說他身體已經腐敗發臭,這才能更顯出神的榮耀和大能,並耶穌擁有生命的主權。 一般猶太人相信,人死後靈魂會停留在身體附近三天,故三天之內,還有靈魂還殼復蘇的希望;到了第四天,靈魂遠離,身體開始腐壞,復活無望。耶穌就要增加難度和考驗門徒的信心,知道祂就是復活,祂就是生命,生命在他裏頭,就算死了四天,在生命的主權能之下,也必復生,將來未日義人復活的時候,所有信耶穌的人也都要一同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