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加2:20)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甚麼意思,你有否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蒙基督救贖的人,不但罪全得赦免,“舊我”也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在神面前死了。雖然我們並沒有在肉身被釘死了,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取了我們這罪人的地位,替我們死和贖罪的,這樣,在神面前,祂的死也就等於我們死了。因此在消極方面,律法已不能再要求我們這在地位上“已死的人”甚麼義務, 罪的刑罰已不能再臨到我們這“已死的人”身上。 積極方面,在生命上也不再受以前敗壞的“舊我”(肢體犯罪中的律) 所支配,不再作罪的奴僕,因以前的“舊我”已經與基督同釘死了,我們可靠神治死身體的邪情私慾。神既因基督代我們死而看我們在地位上已受了罪的刑罰死了,因此信徒也當看自己已經和基督一同被釘死,而不是這舊時的“我”活着了(活著不再是我!),因基督在我内活著,開始全新的生命。 基督的救贖,不但使我們脫離罪的刑罰,也包括救我們脫離“舊我”的種種敗壞,因耶稣住在心中,有能力勝過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