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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因為經上記着: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加 4:27) 保羅為甚麼要引述這節聖經?為何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我們”指保羅與一切基督徒,保羅將“在上的耶路撒冷”當作“撒拉”,將基督徒當撒拉所生的“以撒”。因撒拉在這裏是代表應許的約,而基督徒是憑神的應許得重生(約3:15-16),又靠這應許之約中的基督而得生的(加3:14、16、22、24-26)。所以在新約恩典下得生的基督徒,也可算是應許之約所生的兒子。“新約”與舊約時代的“應許之約”實際上性質相通,都是憑恩典得着的。 "不懷孕不生養的,妳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妳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為甚麼“在上的耶路撒冷”(亦即新天地中之新耶路撒冷)會成為我們的母?它既不是人,怎會生育兒女呢?因為這正應驗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換言之,神也早已藉先知以賽亞預言那些在憑神的恩典和應許之約下得生的人,也就是天上新耶路撒冷的兒女。這樣,那不會生育也沒有丈夫的“城”,豈不是比一般有丈夫的婦人有更多兒女麼? 另一方面,“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也可指撒拉說。因為撒拉雖有丈夫,卻已老邁不能生育,與沒有丈夫的婦人情況相似;但她卻因神的恩典得着所應許的兒子。憑信心跟隨亞伯拉罕之蹤跡去行的人,既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羅4:11-12、16)。當然也是撒拉的兒女,是撒拉所預表的應許之約的兒女了!

4.3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加4:20 ) 為甚麼保羅想要改換口氣? 要改換甚麼口氣?

“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與他初次傳福音到加拉太時,為他們所受的痛苦意義不同。以前是為使他們信福音、得稱義,現今卻是為使他們在靈命和真理上站立得住。在此保羅表示出他對加拉太人的盼望—“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可以不必這樣責問他們。這說明了保羅並非喜歡隨便責備加拉太人,乃是出於不得已的。縱然不得已而責備了,也希望今後可以改換這種帶責備的口氣,而不必再講這樣的話了。   基督徒在受到別人的勸告或責備時,應當虛心反省。因為別人若不是為着主的愛激勵,誰願意去惹人的討厭,隨便開罪人,為自己樹立“仇敵”呢?沒有人會喜歡得罪人,都是怕得罪人,免得自己不受人的歡迎。所以當別人本着主的愛勸責我們時,不要這麼快發怒,應當小心地反省並感激人的愛心,因為他是甘願冒着會受到我們的惡待,而忠心勸告我們的。   另一方面,一個真正用愛心勸責人的,常常像保羅一樣,有一種巴不得可以不必責備的心。不是隨便發洩心中怒氣,而是不得已而責備。這表示他對所想責備的人有一種愛惜的心,不過由於真理、由於責任的催促,不能不加以警告、勸責;卻不是在情緒激動、情感不能自制的情況下,隨便說苛刻的話

4.2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 (加4:19) 甚麼是生產之苦? 你有否為弟兄姊妹再受生產之苦?

保羅首次在加拉太傳福音時,已受很大的逼迫和痛苦(參徒14:1-23),就好像婦人“受生產之苦”,使他們在主內重生,但保羅離開後,他們竟受到割禮派異端的攪擾,甚至懷疑保羅使徒的職分的正統權威性,以致保羅難過憂心如焚。所以他願再受生產之苦”,竭力把他們挽回過來。“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因加拉太人仍幼稚。基督雖在他們心裏,卻仿彿還沒成形一樣。

4.1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加4:9) 甚麼是懦弱無用的小學?

“懦弱無用的小學”指舊約的律法,特別是那些必需受割禮才得救的道理。律法被指為“懦弱”的,因為它並不能使人勝罪,它只顯出人的軟弱,知道我們對於律法的“不能行”, 證明人在遵行神的話上是懦弱無用的,只能使人知罪和懼怕刑罰, 於拯救人脫離罪惡方面是無用的.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來7:18-19)。 律法被稱為“小學”,因為它在引領人認識神的事上,只屬於初步的階段,它的目的是把人引到基督的救贖之前,但它本身原不是人們信仰的對象。 現今人因信,藉著祂的恩典,罪得赦免,成神的兒女,被主救贖永遠屬於祂,並與主联合,有了生命之關係。   “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呢? 加拉太人竟這樣退後,受律法主義者的影響,在信了福音之後仍想去守律法,真是愚昧得令人驚奇!他們已經因福音得着自由,竟然要回到律法下作奴僕,是令人費解。 我們既因信福音而認識了神,卻不堅持謹守這能使我們認識神之恩典的福音,而歸回舊約的律法下,服從那些宗教的禮儀與規條,無異捨本逐末,大開倒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