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加4:9) 甚麼是懦弱無用的小學?
“懦弱無用的小學”指舊約的律法,特別是那些必需受割禮才得救的道理。律法被指為“懦弱”的,因為它並不能使人勝罪,它只顯出人的軟弱,知道我們對於律法的“不能行”, 證明人在遵行神的話上是懦弱無用的,只能使人知罪和懼怕刑罰, 於拯救人脫離罪惡方面是無用的.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來7:18-19)。
律法被稱為“小學”,因為它在引領人認識神的事上,只屬於初步的階段,它的目的是把人引到基督的救贖之前,但它本身原不是人們信仰的對象。
現今人因信,藉著祂的恩典,罪得赦免,成神的兒女,被主救贖永遠屬於祂,並與主联合,有了生命之關係。
“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呢?
加拉太人竟這樣退後,受律法主義者的影響,在信了福音之後仍想去守律法,真是愚昧得令人驚奇!他們已經因福音得着自由,竟然要回到律法下作奴僕,是令人費解。
我們既因信福音而認識了神,卻不堅持謹守這能使我們認識神之恩典的福音,而歸回舊約的律法下,服從那些宗教的禮儀與規條,無異捨本逐末,大開倒車了!
『懦弱無用的小學』是對當時的加拉太人說的,因為他們是已經接受相信了主耶穌基督為救主,認識了福音並繼續跟從主耶穌基督,但他們就被假教師影響要回到未信的時候,想以律法及行為去獲得救的方法,要知道律法本身根本就不可能勝過罪的,極其量只是讓我們知道是犯了罪,『懦弱』就代表了律法,而律法又不能使我們脫離罪,所以是『無用』的,而在引領人認識神的事上,律法亦只是個起步的階段,即等於『小學』。
回覆刪除懦弱冇用的小學是指加拉太人未認識主耶穌基督的福音之前的階段,猶太人是藉著遵行神所頒布的律法而期望得著神的恩典,但主耶穌來到世上傳講他無條件犧牲的愛的福音,就是要成全律法,使人藉著信主耶穌和遵行他真理的教導,就能稱義得救,而無需再藉著守律法而稱義,因為所有人都被內心的罪所轄制,成為罪的奴隸,沒有任何人可以靠自己能完全行出律法的真義,唯有倚靠耶穌基督和神所賜的聖靈就能戰勝罪惡黑暗的權勢
回覆刪除懦弱無用的小學 - 就是過往以為憑著守律法可以成為義人的價值觀
回覆刪除(Ady & Francis 都答得好好呀!)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