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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着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着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着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 6:14-18)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你是否已全部武裝好了?全備的軍裝是否確保你在戰場上絕對沒有傷害?軍裝如缺少一樣不齊備,會有什麼問題?

生命最終的目的不是作了什麼,擁有什麼,而是變成什麼。為了這個目的,我們每天都被神操練,鍛鍊我們的品格和意志,甚至連仇敵的攻擊和一切艱難也是為0著叫我們成長、跳躍、突破和進步,催逼我們來到耶穌面前,在祂的恩典裏,何處軟弱就何處剛強,神也呼召我們成為得勝者,在祂榮耀的國度中有貢獻,有份分享耶穌勝利的榮耀。 單單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並不足夠,而是首先要內心心靈在他的恩典裏剛強、並倚靠耶穌的大能大力,之後才說穿起下列的七樣全副軍裝: (1) 真理束腰 以神話語約束自己,活著真理的規範以下(彼前1:13) (2) 公義護心 保守公義、正直的良心極為重要(箴4:23) (3) 穿平安福音的鞋 所到之處,均傳揚福音,留下佳美腳踪 (羅10:15) (4) 信德籐牌 堅固信心抵擋試探、攻擊 (路18:8) (5) 救恩頭盔 有救恩的確據,享受救恩的功效,不再被控告和定罪 (伯19:25) (6) 聖靈寶劍 倚靠聖靈活潑有效地用神的道攻敵(來4:12) (7) 禱告祈求 靠聖靈多方代禱(提前2:1) “抵擋”出現兩次: (1) 「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6:11) ”抵擋” 原文stand still 含有「堅定不移地自己能站立」的意思,即是「自衞」性質 ; (2) 「抵擋仇敵」 (6:13)  ”抵擋” 原文是另一個字resist and withstand 即是「正面對抗」的意思 除了憑信心、神的話、禱告外,還要活學活用屬灵的裝備、去面對直接與明刀真槍的仇敵搏鬥(摔跤)!搏鬥也不是一瞬之間便完成,有時需要持久戰。 「爭戰」原文並不是「打仗」這個字,而是角力摔跤之意,即「拉鋸戰」或「追逐戰」去表達較為恰當!若果我們能夠理解跟魔鬼撒但的戰爭是「拉鋸戰」的話,就會明白我們每時每刻均處於儆醒戰鬥狀態、磨難的的日子不會短小!保羅蒙召之後,終生都是打美好的仗。 「全副軍裝」原文用一個字whole armour,意思是「完整全備的武裝」,缺一不可,否則仇敵就會由最軟弱的地方給你屬靈的生命最致命的一擊. 羅馬軍隊在上陣作戰前,也必定到神廟中獻祭祈禱,以求戰勝仇敵!保羅引用這全副軍裝,希望我們不但穿起全副軍裝、更加要團結一起操錬成為基督的兵團,預備「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2:3-4 ) 凡爭戰較力必會有痛苦、受傷、...

6.3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弗 6:13) 穿上了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便能成就一切,可以成就了什麼?

「站立得住」就是能在磨難的日子、受魔鬼多方的攻擊下,仍能堅穩地站起來,守住自己的立場和崗位。 在作戰的時候,羅馬士兵要站穩崗位,不可退後。只要他們一同站在一塊平坦、廣闊的戰場上,不留任何的空隙,他們的兵團就牢不可破。這是指著一整個群體只要是剛強的,就必定可以站立得穩,只要站立得穩才可以得勝。 所以屬靈爭戰,從來不是一個基督精兵面對群魔的攻擊,而是在身體中、活在教會團體中一起得勝。  「成就了一切」是指做完了該做的事,守住了自己的崗位,忠心地完成了所托負的事。 消極地識穿魔鬼的詭計、抵擋魔鬼的攻擊,積極地在神面前剛強,有力量去成就神交給我們一切的差事,得勝有餘。 在爭战中如何才算得勝?就是攻佔了仇敵的城門!成就一切就是“得著仇敵的城門”。 亞伯拉罕獻以撒,神特起誓應許:「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6-18)。 利百加在她出嫁給以撒時,家人特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創24:60) 因為只有得著仇敵的城門,才能夠徹底滅仇敵,制服仇敵,正式擴張自己的疆界,戰爭才算是全然勝利。 得著城門,有兩個層面的意思: (1) 自己的內心沒有仇敵的地步。正如耶穌說:這世界的王將到。祂在我裡面毫無所有(約14:30) 「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16:32) (2) 使撒旦權下的人歸向真神,順服基督: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3-5) 「堅固的營壘」就是被魔鬼佔領的心地,也就是仇敵的城門. 教會是一個團體的戰士,人生是一場屬靈的爭战,爭战的敵人是詭計多端、幽暗世界的掌權者(魔鬼),人不能靠自己的血氣、智慧和能力取勝,最重要是先要到主施恩寶座前、依靠著主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並時刻穿上神的全副軍裝,站立得穩,活在教會當中,在身體團體中並肩而戰。

6.2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什麼是不要惹兒女的氣?惹兒女的氣有什麼後果?

不要惹兒女的氣,就是不要觸怒他們provoke to wrath,惹他們發怒 兒女何至向父母發怒?除了因為兒女不孝外,也可能因為: (1)父母沒有好榜樣,用強制的高壓手段強迫兒女就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使兒女心中憤憤不平,覺得父母強蠻無理。 (2)父母對兒女有偏愛,不公平對待兒女,引起兒女之間兄弟姊妹不和。有偏愛之父母,必沒有和睦之家庭。且使兒女對父母積怨於心。 (3) 孩子沒有感受到愛、尊重、信任和接納,這可能會導致代溝的衝突和憤怒。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以弗所書》第6章4節 所以,父母雖然是站在長輩的地位,也不應妄用父母之權威,使兒女喪失自信心,並對父母抱有懷恨心理。   “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雖然父母對兒女可以用權威, 但更好是照主的真理來引導他們,使他們受到良好的真理教育。父母的權威,在兒女漸長之後,便日漸消減。但真理的權威,卻能終身管束兒女的良心,使他們一生走在正路上。所以基督徒父母應當在教育兒女時,使他們不但為父母的權威而服從,更是為服從“主的教訓和警戒”的緣故而服從,就是照主的公義、聖潔、良善、仁愛等之真理原則教導他們,不是憑自己的情緒和偏好,或為了在人前表明自己家教之嚴明,而枉使兒女忍受許多不必要的痛苦。甚至有父母以兒女為發洩自己心中怒氣的工具,無理的打罵苛責,這只會傷害兒女的心靈和與父母的關係。

6.1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 6:2-3) 如何才算孝敬父母?舊約咒罵和打父母的是死罪,行這些事的人要被石頭擲死。(出21:15-17) 為何這樣嚴格要求?單單咒罵父母便要受死?又是否凡孝敬父母的就可以長壽?

「孝敬」有尊崇, 敬重、尊重的意思,honor and value,  並在父母有需要之時幫助他們(包括物質供養、照顧、愛護)、使父母感覺愉快。 昔日神的兒子亞當背叛神,他便作不順從權柄的兒子。今天我們不是在亞當裡,而是在基督裡,應像主作順服的兒子。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箴1: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提前5:8) 路得視拿俄米如親母,相依為命,孝敬她,不肯離開她,拾麥穗來照顧年老的拿俄米 耶穌年幼時逗留在聖殿裡,祂的父母折返找祂,祂便順服父母. 耶穌責備法例賽人假借以事奉神的名義推搪不供養父母(參太15:1-9)。當主釘十架時,祂仍不忘記叫約翰照顧祂的生母馬利亞(參約19;26-27)。 我們都是欠父母的債。父母負起養育的責任,給吃、穿、教養和照顧、所以神要我們做個懂得報恩的人、報答父母的恩情,兒女欠父母的債是永遠還不清的。 末世時,人會不孝順父母和沒有親情,忤逆、不順服、缺乏體貼,仁慈和尊敬(提後3:1-4) 有一代人咒詛父母,不給父母祝福。 (箴30:11)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1:8) 對父母說話粗魯、尖刻、輕慢其實都是不敬和缺乏愛心的表現。以仁厚、應學習溫順和尊敬的態度對父母說話。 在“聽從父母”之前加上“要在主裏”這個範圍,若父母之命令和主的教訓相違,信徒應用謙虛、恭敬的態度,向父母解釋爭取得父母的諒解,用溫柔而堅定的態度保持自己的見證。 本節引自出20:12,及申5:16“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對照舊的經文,本節中的“在世長壽”不是指個人的生命長壽,而是指“在耶和華你神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應許是為以色列整個民族的,意思是考敬父母的民族,他們的國家在神所賜的產業上得以長久。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箴 30:17)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

6.5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着耶穌的印記。(加 6:17) 保羅身上有什麼是耶穌的印記?

“印記”是古時用火燒紅的一種烙印,用以印在奴僕身上,作為他屬於主人的永久記號,使他不能逃脫。此外,有些人自願受某種烙印,以表示他們向某一神明盡忠。保羅印記表示他向主之忠心不渝、也可指他為耶穌忍受的種種痛苦(林後11:23-29),以及他在生活上為基督所表現美好的見證,使人在他身上看見基督的形象,就如一個無形的烙印、足以證明他是基督的奴僕。 保羅宣告:“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表示他已經是有所屬的人,是不可能再屬於別人的了. 保羅完全奉獻,使任何十字架以外的事物都不能搖動他的心志,任何人也不必存着幻想,希望可以使保羅不傳十字架的福音。因為他已經全心全意地歸屬基督,為祂的福音不顧性命(徒20:24)。 我們應當好好地“察驗自己”,在我們身上有耶穌的印記嗎?我們所留給別人的印象是基督福音大能的明證呢?還是從驕傲的舊生命中所發出來的各種敗壞呢?

6.4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加 6:15) 如何作新做的人?

那些以為受割禮的人,就可以承受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福分。但肉身的割禮無非是預表以後要來的基督;祂要給一切在祂裏面的人行的割禮,不是出於人手,乃是“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2:11),是藉着祂的十字架完成的。若只受肉身的割禮而不接受基督的恩典救恩,則只與一切屬靈的福分無關。 割禮並未真正割去人裏面敗壞的情慾,所過的生活仍然是舊的。但主的拯救不是使人得着外表的記號和改變;乃是使人整個生命的改變,成為新造的人,重生有新生命,與神的性情有份(彼後1:4) 、不是任何人的學習外表的敬虔,或虛偽的道德、模仿所能轉化的生命,而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使我們因親近神、認識神、信靠主而活出基督的榮美、活出新造的人、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6.3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 6:10) 什麼才算行善?

“行善”:“善”原文是美麗的, 好的, 有用處的、有道德的情況、事物和行動、所有令到世界更加美善、他者蒙福、彰顯上主的美善、都是善行. “行善”也會遭遇阻攔,甚至灰心。例如人令你失望、誤會、嫉妒、逼害,反對、無效果,譏笑. 但行善是信徒應有的責任、必須付出代價來完成責任。 真正的行善不是為得人的擁戴、稱讚、報答而行善(太6:1-4)或者賺取名聲、也不應附帶任何交換和功利的條件、期望對方回報、因行善是神的吩咐、信徒理所當然之職責。信徒甚至甘願為行善而受苦(彼前2:20),只為討神的喜悅,遵行神的旨意而行善。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3:27)。在此“有了機會”是指,當我們手中有“行善的力量”,而別人也有需要時,就應當趁機行善、但注意是向那應得的人行善、不是那人有什麼功德或良善配我們這樣的他行善、也要理性地考慮應否這樣做、免得造成對方依賴的心和養懶人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教會是永生神的家,信徒都是在這家裏面的人;我們對待主內的弟兄姊妹,應當像家人一樣。當我們家人有甚麼缺乏或需用時,當然應該先照顧他們的需用、所以說:“更當這樣”、應優先幫助主內弟兄的缺乏。 當然照顧家人比較照顧外人責任更大、這原則也適用於屬肉身的家庭中。所以,信徒不可輕忽家人的需要。“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6.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加 6:2) 為何被子擔當重擔就可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本句若與“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5:14),及“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互相對照,就可以知道,所謂重擔互相擔當,就是相愛的實踐,符合憑愛心行事的原則。   “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就是使基督的律法在這種實際相愛的生活中表露出來、見證出來,並且顯明是完全的、因為基督律法就是爱的律法、為他者幸福不計較不求回報地犧牲付出、是被重擔壓制者得釋放、自由! 主耶穌既曾為我們擔當了一切的重擔(賽53:4),我們當然也應該分擔肢體的重擔和憂慮。分擔肢體的重擔,就是體會主的心腸,討神的喜悅。

6.1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加 6:2,5)這兩句說話有沒有矛盾?重擔要互相擔當、還是各人要擔當自己的擔子?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6:2)   本節的“重擔”原文有“重量”(burden)的意思,包括精神上受壓力而感到的重負。 而第5節的“擔子”在原文意即“所攜帶着的”(load) Load 僅指所應“擔負”的,與“重量”沒有關係,而第2節的“擔子” 表示某種重負。 上文: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加 6:1) 因此,接下來第2節的“重擔”是注重信徒犯罪後心靈的重擔。那些被過犯所勝的人,因“過犯”而引起的憂傷、難過和良心的指責,都是一種靈性上的重擔。所以“重擔要互相擔當”的意思是:當各人為自己的錯失憂傷難過時,應當彼此用同情的心,分擔弟兄的憂傷,扶助他,使他得着安慰;在他失敗跌倒的時候,顯出主裏的愛心和溫暖,使他得以從過失中被挽回過來。 “互相”表示不但我們應當去擔當別人的重擔,我們也可能需要別人來當自己的“重擔”。不但別人需要從我們得着同情、安慰與扶助,我們也需要別人的同情、安慰與扶助,才能重新剛強起來。 重擔要互相擔當然也可以推廣於日常生活上,要信徒在各種難處上互相幫助。我們既是神家的兒女,當然應本着基督的愛心,盡量分擔肢體的憂患、互相激發愛心,使教會在愛中增長(弗4:16)。 但另一方面,”第5節要求 “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說明應當察驗自己的理由,承擔自己各人應該擔負自己所能攜帶的的擔子, 應盡的本分與責任, 不可因為彼此相愛,便把自己應負的責任推諉給別人,逃避應自己承擔的本分和義務,真正的愛心是甘願擔當別人的重擔,卻不是倚賴別人來擔自己的重擔。 自己應擔負自己能承擔的難處,又盡量分擔別人的難處。 我們應該將生活上的重擔交給神,因為祂是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但這並不是說,我們不必盡自己做人應盡之責任、只要在盡自己本分的時候,全心信賴主的恩助和能力。把擔子放在自己的肩頭上,卻把擔子的“重量”放在主的能力上;為自己的本分盡責,卻不擔憂;不讓這一切人生應有的本分,成為我們靈性上的一種負累。

6.4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22) 什麼是成聖的果子?是否生命要結出成聖的果子後,結局才是永生?

作“神的奴僕”的結局是:有成聖的果子。注意不是先有了成聖的果子才是神的奴僕,乃是作了神的奴僕之後,就因為順從神而有成聖的果子。成聖,即是分別為聖單單歸神使用的意思。 在此所指的不是多種果子,乃是一種果子,(“果子”原文是單數式)。成聖的果子結局就是“永生”。 所有從罪裏得釋放的人就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永生,這“永生”就是成聖的果子,因著成聖,所以享受永生,它包括了因領受永遠之生命而有的各種聖潔的果子和品德,“永生”指和神有最親密的關係和認識,是信徒今生就得着的永遠生命(約壹5:13),延續到永遠。

6.3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 6:17-18)什麼是罪的奴僕?什麼又是義的奴僕?

奴僕的定義:“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 (羅6:16)。 雖然世人不承認自己是罪的奴僕,但他們卻在不斷地順從罪,所以世人雖否認自己是罪奴,事實上卻是罪奴。 若不作罪的奴僕,就當不順從罪,而順從神的道,作順命的奴僕行義就是義的奴僕”。順從罪的結果是死,作“順命之奴僕”的結果是“成義”。 一切信徒未得救之前都是罪奴,得救之後都是作義奴。

6.2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 6:6,11) 什麼是罪身?既滅絕了最新是否就能不再犯罪?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是什麼意思?

罪身”:指喜歡犯罪之身體。“罪身滅絕”( body of sin might be done away with)。呂振中譯本譯作“使罪的身體,無能為力”, 滅絕即是廢棄無效之意。 舊人與主同釘的結果,使“罪”對身體之控制失效,不能再驅使身體去犯罪。換言之,身體不再作“罪”的工具與奴僕了。 我們在實際生活上,當向罪看自己是已經死了的,死人是沒有反應的,不必再聽從它的要求,向神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應在祂裏面與耶穌一同活着,且是已經有了新主人的,順從新生命而活。

6.1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羅 6:3) 受洗有什麼意義?為何基督徒要受洗?

洗禮的意義是一個人公開承認自己是個有罪人,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一生跟蹤主! 受洗的原因: (1)主的命名: 遵行主的命令的才是愛主和跟從主的人,主才會常同在。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或譯: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 (2)公開表明歸於父、子、聖靈的名下,是屬於主的人。 (3) 見證和主聯合,重生,已經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同死、同埋、同復活, 要活出新生的樣式。受洗者表明願意與主「同死」「同埋葬」,象徵著與過去的罪惡徹底決斷,與主一同復活,預表一個全新生命的開始。 “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羅6:4-5) (4) 披帶基督,彰顯基督的樣式,使人藉著我們看見基督。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加3:27)

6.6 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凡到我這裏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總不能搖動唯有聽見不去行的.....倒塌, 壞的很大。(路 6:46-49) 真正的信仰,是在乎“聽道“並且“行道”. 你“聽道”足夠嗎?對信仰真理的架構和系統掌握嗎?但聽道後不去行的,表面上仍然蓋著房子, 建造自己的人生,但因為沒有遵行主的話便變得毫無根基,經不起環境衝擊,人生便倒塌和大大的壞了.你對遵行主的話有幾認真?是否不想遵行的就輕輕草率地敷衍了事、隨即忘記?還是你會將自己的軟弱帶到主面前求主幫助?若不清楚是否主的旨意可以繼續求主保守你謙卑受教的心,並透過禱告和與弟兄姊妹相交求印證

6.6 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申6:4) 真正愛神的心,是有“聆聽”開始,信道是由“聽”道而來,所以猶太人的教育是一半聆聽、一半求問。 但是許多人聽到,卻不認真聽,也不存記在心中,反覆思想,不詳細察看那使人全備自由的律法,因此轉眼過目即忘。 另外有些人聽是聽到了,卻聽得不全面,往往偏重一邊自己喜歡接受的道理,不啱聽的不明白的便跳過了,因此未能看見真理的立體面,被一兩句金句影響,以為掌握絕對的真理,卻未能清楚上下文的含義和處境,就算有如法利賽人和文士這麼熱愛和熟悉研究聖經,仍是只看樹木不見樹林,不明白神慈悲的心腸和律法的真義,喜歡站在審判官的位置判斷他人. 另外他們最大的問題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去行,選擇性地揀選、甚至透過詮釋去修改實律法誡命的要求,自己卻一個指頭也不動,耶穌就指責他們的偽善和虛假。 聽道必須行道,否則接受更重的審判,神的亮光,一方面指引我們前路,使我們分辨貴重和卑賤的,另一方面有亮光就有責任去行出美善。 求主使我們成為知行合一的人,成為不敷衍表面虛浮的人,作一個於神話語規模上有根有基的聰明人!

6.5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6:38) 你的人生是否給予、施予、分享的人生?是什麼決定我們量器的大小?

6.5 得著神的供給。祂的要求是甚麼呢?乃是給人。『你們應當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 "用十足的升斗" :當神給人的時候,絕沒有計較,從來是寬宏洋溢的。神從來不小氣。祂給我們是十足的升斗, 甚至是連搖帶按。 許多人根本沒有學給人,卻老要神聽他的禱告。你必須先給人,纔能有給你的。 「給予」是神為我們所設計的,為的是要祝福我們,透過給予、犧牲、奉獻,我們的心才可以從自私和貪婪中斷絕。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裏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申15:10) 當給的時候要心甘情願,培育慷慨的心。這一切都是神賜給你的,所以你也要照樣慷慨的分享出去。 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申15:14) 要培育一顆感恩的心。 一個自私不願給予的人,可以擁有全世界,但內心卻是最難過,因不能活出自由的生命。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申15:15) 不要從埃及的奴隸變成應許之地的守財奴。 我們量器的大小,就視乎我們感恩的心、慷慨的心和憐憫的心,有多信任神在察看我們甘心的善行,特別充足賞賜連搖帶按供給我們一切需要。

6.4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他拿去。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 6:27-30,35-36) 你真心善待仇敵对他好、為他祝福和禱告、愛他, 他真的領情嗎?還是只會變本加勵地欺壓我們?視我們軟弱不敢反抗? 甚至是呵言奉承他們?如何才是實踐愛仇敌之道?

6.4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人一般不可能對仇敵有任何的愛心,只會經常牢記著所受的傷害,無法拋棄恩怨情仇,然而,主耶穌盼望門徒倚靠神作美好的見證。 以祝福還咒詛,以禱告還凌辱。門徒因為跟從了耶穌,便要學主的樣式。 「愛仇敵」比「愛鄰舍」更高層次。 仇敵是誰呢?就是上文說到的「恨你們的、咒詛你們的、凌辱你們的、打你的臉的、奪你外衣的」,耶穌說要「愛他、待他好、為他祝福、為他禱告、那邊的臉也由他打、連裡衣也由他拿去」。 許多人以為是怯懦、鼓勵暴行、違反人性,甚至失去自我防衛的能力。 打耳光是公開的傷害、侮辱。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表示不被對方暴力、侮辱打倒,勇敢站在真理上,有能力,迎接對方進一步的傷害、侮辱 連裡衣也由他拿去。這不是容忍罪惡,而是決心不陷入激動的情緒,以暴制暴。耶穌釘十架,任人奪去他的外衣,為他的裡衣抽籤,毫無咒罵、苦毒。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詩37: 7-8)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12: 21) 「以善勝惡」就是我們「愛仇敵」的關鍵!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面對「仇敵」,人容易會「論斷、定罪」,耶穌卻要求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以祝福代替咒詛,擋住不義之舉的攻擊,也保護自己不會因此落入以惡報惡之中。 「以善勝惡」就是終止惡的循環,開始善的循環。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求主賜力量,讓我們一步一步地學會愛仇敌。先從不憎恨、不報復開始,慢慢地學會原諒他們,同情他們,直至包容他們,愛他們。 如此也是於我們有益處。不經過原諒與寬恕,傷痛就無法撫平。主是和平之君,犧牲自己為世界帶來和解,我們是主的門徒,便應願效法主!無論多難,求主與我們同行,跨出原諒與寬恕的第一步。 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 (箴4:17-18)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

6.3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 (路 6:30) 是否所有人有求於我們都要給他?有人欺凌強暴搶奪我們的東西,卻不能據理力爭地要回來? 這兩句說話是什麼意思?

6.3 “凡求你的,就給他”:這裏的意思不是要我們不分皂白的施捨,而是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佔,因為財物是最能霸佔人心的(太6:21)。 記著律法誡命的真義是要“愛人”,如果給予他人所求的反而會害了他,當然便不應該給他了,反而應思想及提供實際能幫到他的是什麼。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 (箴3:27) “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奪』是帶有暴力性的搶奪;主不是要我們助長暴力,任人為非作歹,而是說我們不要以暴還暴,以搶還搶,免得激烈爭執,反而相信神的恩典夠用。 我們的財物並不是屬於自己的,是神託付給我們管理的。 凡來向你開口求助的,要把他看成是神差來的使者,要試驗出你的存心何在。

6.2 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飢餓。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路 6:24-25) 在現實世界許多人都是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甚至富可敵國,絕大部分原因是因為資源分配不公、地產霸權、資本剝削、制度的邪惡貪腐、軍權的欺壓、獨裁的統治,人的貪念和霸權永無止境,他們依仗錢財、權勢、地位和名聲,一個指頭不動就享受無盡的財富和享樂,與耶穌描述的有禍、哭泣和飢餓的情況截然不同, 到死也是風光厚葬,兒孫們繼續壟斷的權勢,何解?

6.2 富有能使人有虛假的盼望, 不知道要依靠神。 財富從來沒有讓人滿足: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傳5:10)  錢財也會帶給人的苦惱與禍患。 多少人為賺錢絞盡腦汁, 處心積慮, 甚至為錢不擇手段, 貪愛錢財成為進天國的絆腳石. 自以為滿足的人忽略了靈裡的需要, 得了屬靈的厭食症, 靈魂的營養不良! 飽足的人似乎樣樣都有,卻仍然不滿足 。 有人說, 人的痛苦有兩種, 一是想要的得不到; 二是想要的都得到了。而後者是更大的痛苦。 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 (路12:20) 富足的人因為追求世間的安慰,所以失了從神而來的安慰。(參:亞伯拉罕向死後受苦的財主說:兒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25)) 飽足的人說有禍了,他們追求世上富貴榮華的飽足,並不渴慕生命的糧和真理,因此將要飢餓、困乏,感到虛空絕望。"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摩8:11) 世上追求享樂而喜笑,隨便浪費光陰,要為放蕩的生活而哀慟哭泣。

6.1 耶穌舉目看着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飽足。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喜笑。「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路6:20-23) 耶穌是否說天國是貧窮人的?是否所有貧窮人都能進天國?現實世界許多飢荒每年都餓死2021年有8.28億人飢餓,佔全球人口9.8%, 每11秒有一個餓死,4500萬五歲以下兒童營養不良,但耶穌卻說飢餓的人得飽足,何解? 許多戰亂、貧窮、強權、壓迫下的百姓,每日每夜都悲哀哭泣,直到死時也看不見出路,如何能如耶穌應許變為喜笑呢?

6.1 何為福?世界一般認為是財富, 名利, 地位, 享受,耶穌卻顛覆世俗的價值觀,指出貧窮, 飢餓, 哀哭, 逼迫也可以是有福的。  人千方百計地脫貧, 貧窮本身並不是祝福, 富有本身也不是災禍, 福與禍取決於你面對貧窮與富足時的態度。  哀哭本身不是祝福, 喜笑本身也不是災禍; 但有神哀哭也是祝福, 沒有神喜笑也是災禍。 哀哭者蒙憐卹: 為罪憂傷者得拯救 ,誰笑到最後, 誰笑得最好  才是最重要! 耶穌所說的有福, 貧窮, 飢餓, 哀哭, 逼迫, 都是祂在世的寫照: 祂窮得沒有枕頭的地方, 常忍受飢渴, 祂為人類的憂傷苦難和流離失所而哀哭, 祂常受人的反對,甚至被釘死。然而, 神將祂升為至高! 「貧窮的人」有福了。“貧窮” 可以是指物質或屬靈的. 要注意耶穌說話的對象,並非世上所有貧窮的人,就自然有福,自然承受天國, 耶穌“舉目看着門徒”,說: 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 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 你們貧窮的人指著門徒撇下一切為了跟從耶穌,而忍受貧窮之苦。(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約翰撇下了船和網,稅吏馬太撇下了高薪厚職。) 許多時,門徒連午飯的時間也沒有,跟從主走遍各承各鄉,居無定所,也指他們心靈上之謙卑,不滿今生的庸碌,轉而尋求神的國和義,耶穌便應許賜予神的國。 神的國是你們的,是現在式,神已將永恆神國的國民身份賜下。 門徒因福音成為貧窮,信仰卻使他們成為偉大,神使用他們將祝福帶給世人,影響到現今,以至將來。 神滿足他們屬靈的胃口, 這是真正的飽足,神使他們得飽美食. 這個時代是眼淚枯乾的時代,人既不為自己的罪惡哀慟,也沒有為受餓發昏,流離失所的群羊而流淚禱告。

6.3 於是到他們那裏,上了船,風就住了;他們心裏十分驚奇。這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那分餅的事,心裏還是愚頑。(可6:51-52) 門徒為什麼心裏十分驚奇?這和他們不明白五餅二魚分餅的事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說他們心裏還是愚頑呢?

6.3 門徒之前經歷過主平靜風浪、叫死人復活、醫病趕鬼,也聽了不少主智慧令人希奇的教訓,但為何今次主在水面上行走,他們心裏十分驚奇? 他們仍然害怕、驚慌,因為只看見自己的限制、不足,沒有將眼目專注在耶穌身上。 門徒應明白五餅二魚以下的教訓: (1) 主是滿有憐憫的 vs 門徒看實際環境和擁有的資源 十二個門徒到各處趕出許多的鬼、治好了許多病人,必定很疲累,所以耶穌叫他們到曠野去休息;耶穌知道明白他們的需要 (2) 耶穌認為門徒可去應付群眾飢餓的問題 vs 門徒立刻認為不可能 (3)耶穌不受外在環境限制,他能用人以為“算不得什麼”的東西成就非凡的大事 這時,門徒只看見 (1) 危險 持續的逆向風浪已6-8小時,門徒已力盡疲憊, 無力扭轉劣境, 不順利令他們十分沮喪 (2)驚慌 以為看見了鬼怪行在海浪上 主曾賜權柄給門徒趕出許多的鬼 (可 6:12~13),為何仍怕鬼呢? (3)驚奇 奇怪耶穌怎可逆強風在海上走(舊約指出唯耶和華在海浪上) 奇怪耶穌上了船風海立刻平靜。 聖經說門徒「心裏還是愚頑」, 因為: (1) 耶穌先打發門徒坐船渡到海的對面, 是主命令他們往前走,途中遇到什麼也有主的美意。 (2) 門徒只知道自己搖櫓甚苦,卻沒有想到耶穌可以超越大自然的規律,祂不單在海面上行走,而且不受逆風影響。門徒甚至可能忘記了連風和海也聽從祂」(可4:41) (3) 只想到自己眼前的危險, 因外在環境不順和惡劣而感到驚慌、害怕,忘記神從來不受外在條件限制。 你會不會也像門徒一樣愚頑呢? 心裏還是愚頑,因為他們親眼見過、親身經歷過耶穌的大能,他們仍然有這許多的害怕、驚慌,仍然只看見自己的限制、不足,沒有將眼目專注在耶穌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