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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23)為我們到可以赦免人的罪?赦罪的權柄不是唯獨神可以的嗎?

20.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根據上文,本節顯然是主對那些受了聖靈,被聖靈感動的眾門徒所說的,因他們受了聖靈,就有分辨的能力,能夠看出誰是真悔改,罪得赦免,蒙受主的贖罪福氣,誰是假悔改,罪得不著赦免,並且靠著聖靈的能力和引導,向一切的人傳悔改赦罪的道,相信的人,宣告他們的罪得了赦免了(徒2':38;路24:47;約壹2:12)。 給他們權柄宣判(約20:23)是受託管家之權,表示人有責任宣吿罪判,但只有神自己才有權執行,因為得救,罪的赦免,完全是根據於接受主耶穌的寶血。 這裡是說「你們」赦免誰,不是說「你」赦免誰。「你們」是公眾的,不是私人的;是教會的,不是個人的。「你們赦免誰的罪,」意思就是教會宣告說,這個人的罪是已經得赦免了,接納他可以受浸、擘餅,和其他的門徒一樣」 教會的赦免乃是根據於在神面前的赦免。教會不過是宣告神所已作的,教會斷定人得了赦免沒有,乃是靠著聖靈的能力和指教來斷定的,並不是照著個人的感覺來斷定的。

20.2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 20:17)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約 20:27) 為何耶穌對抹大拉馬利亞說不要摸我,而向多馬說用指頭摸祂的手?

20.2 耶穌叫沒大拉的瑪利亞:「不要“摸”我」,“摸”原文是緊密碰觸  、握住、攀住的意思。 耶穌隨即也解釋背後的原因 --「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馬利亞聽見熟悉耶穌呼喚他名字的聲音便轉身一看,喜極大叫「拉波尼」,隨即撲向前去,緊緊的抱住主的腳跟不放手,害怕他所愛的主又不見了。 但是在復活日,主也容許婦女抱祂的腳(太28:9),為何不許馬利亞如此行? (1)「摸」(haptou〕的原文是不斷式動詞,在此格式下,「摸」變成「纏繞不放」之意,馬利亞再遇見主,此次她不欲主離開她的身旁,這是愛心的「不放」。 ⑵ 主有一個使命交付她去辦,要她將主復活的消息吿訴其餘的信徒,故主不許她纏繞下去。 (3)説祂沒有升天,故馬利亞不用逗留、拖延、不肯離開。 其他婦女是此事之後才抱住耶穌的腳。 以後來耶穌要求多馬用指頭摸(原文作“看”)祂的傷痕,目的是要加強多馬的信心,而起初不許馬利亞纏繞地摸著祂,是因為馬利亞還要去報信及門徒,耶穌已復活了!

20.1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約20:8-9) 為可門徒信了,但卻不明白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

20.1 信了卻不明白有兩種可能的解釋: 門徒單單看見了表面客觀的情況,便相信抹大拉馬利亞所說耶穌的身體不見了的事實,卻仍不相信耶穌已從死裏復活,因為不明白聖經。 另一種解法是由作者用不同“看見”的字眼推論出的結果: (1) 只是表面匆匆看見,沒有全心注意。 馬利亞“看見”(原文blepo)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blepo乃察覺、望到(see/beware of) 的意思 (2) 專心觀察和謹慎看見的意思,以致掌握客觀的事實 耶穌愛的那門徒看見(原文parakupto) 細麻布還放在那裏。 parakupto乃 專心觀察, 謹慎地考慮之意思(take heed , behold) (3)觀察、注視、弄清楚的意思 彼得看見(原文theoreo)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 。  theoreo 乃觀察, 注視, 發現, 弄清楚 的意思。(behold, consider) (4)注視、觀察、體驗、感受、認知,包括理性、感性、仔細思考的經歷 最後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原文horao),就信了。 horao乃注意、 體驗、觀察、感受 、認知、謹慎, (take heed, behold ,perceive 夏文再出現都是表示“看見”了主!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 上述所有經節的“看見”就是horao。 信:原文pisteuo,乃相信、信賴、信靠的意思believe, commit unto, trust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 原文沒有“他們”,只是補充因為還不明白聖經。 所以另一種說法是耶穌所愛的門徒因為horao看見(注意、 體驗、觀察、感受 、認知、謹慎), 因此相信耶穌已復活,但馬利亞起初匆匆看見沒有全心注事,彼得有觀察, 注視, 發現, 弄清楚,卻不明白,所以沒有相信。 這反應信仰歷程的...

18.3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約18:38) 為何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麼」?

18.3 彼拉多不是一個普通人,乃是當時羅馬帝國派駐統治巴勒斯坦的總督,是有學問、地位和權柄的人,這位權高位貴的巡撫大人竟然對耶穌特來為真理作見證大感迷惘和困擾,就問“真理是甚麼?” 真理不是因為學問,受過高深教育,有權有位就可以懂得的。 耶穌向彼拉多表示祂的國是在天上,祂來到世間為真理作見證,可惜彼拉多只想解決群眾鼓噪的問題,沒有心思與耶穌多談去認識真理。 雖然彼拉多三次向群眾宣告他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來、想要釋放耶穌, 面對群眾的壓力,彼拉多或許為了保住官位和顏面,一再妥協。雖然明知道耶穌是被誣告的,他寧可選擇背棄道義、殺死無辜的人。 彼拉多先前領軍隊入耶路撒冷城,高舉了羅馬的圖像,觸犯了猶太人,險些釀成暴亂,另外他也動用了聖殿的捐獻來收築水利,也激起猶太人的反感,因為聖殿的捐獻是神聖的,不應用在世俗的地方,彼拉多出於政治的考慮,擔心不想為了一個平凡無權無勢的人而得罪了整個宗教體系和猶太人建制的勢力,所以他在群眾的壓力下妥協了。 他決定的事的準則只是根據利害關係,而不是根據公義和真理的事實,所以他感慨真理是什麼?是否值得他付上沉重的代價對抗整個猶太的宗教建制勢力?真理若不能幫他穩定政權和扶搖直上,那麼真理算得什麼呢? 宗教領袖不跟他達成協議、希律又不跟他達成協議、群眾也不跟他達成協議,即使血腥的鞭打後也不能滿足群眾達成協議;當沒有任何人願意跟彼拉多達成協議下,他跟他自己達成協議,他以明哲保身,下令把耶穌釘十字架,真理成為政治的犧牲品。 甚至彼拉多的妻子發夢,警告他不要插手這義人的事,加上他自己良知的控訴,還有面前的人竟然被稱為神的兒子,但最後都不能阻止彼拉多宣判耶穌死罪。 「真理是甚麼呢?」這明顯地是彼拉多一直在掙扎的問題,他早已經識破了那些宗教領袖的謊話,彼拉多問了「真理是甚麼呢?」這個問題,但他卻沒有留下來等待答案。因為「真理是甚麼呢?」這道問題的答案,就正正站在他面前了。耶穌就是真理!但最後被拉多拒絕真理,成為千古罪人。 只有願意為真理付出代價的人,才真正懂得真理是什麼。

18.2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着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約18:22-23) 耶穌被人用手拿打,為何他不按祂在馬太福音第5章39節的教訓將另一面給人打呢?

18.2 其中一名差役狠狠的打了耶穌一個耳光。亞那不能找出耶穌的毛病,不公義的審判就轉而藉無理的暴力試圖讓耶穌的情緒激動。 整個過程中,如果耶穌是活在血氣中,祂就很容易失控,而留下罪證,但耶穌始終沒有犯罪。 面對這樣的暴虐,耶穌毫不退縮,沒有選擇不吭氣。不吭氣也會被認為是默認有罪,不敢吭氣。 面對不公平的審訊,耶穌繼續站在祂的立場和原則,祂不用血氣及不對的方式來還擊,耶穌便以理申訴:「你們給我一個理由,為什麼要這打我?」「你能指出我的錯嗎?」 他那時不轉臉任人打他另一面,反而選擇抗辯對質,因為面對的人和處境不同,馬頭福音第五章是希望透過道德的力量去感化無理的敵意和憤恨用,並用創意回應的方式使仇敵錯愕而更顯出對方的虧欠,希望對方悔改,因為暴力並不能使自己屈服和妥協也不能令自己犯罪已暴亦暴反而預備好了接受更進一步的暴力和羞辱。 在此處是法庭場景,應該是尋求公義和真理的,是找出事實的緣由和定罪的理據是否成立,所以耶穌選擇不是任人打臉,而是據理力爭,直接表明對方的虧欠和邪惡動機,希望使人之罪。

18.1 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約18:6) 為何耶穌一回答:「我就是」,捉拿他的人就倒在地上?

18.1 猶大領了“一對兵” (band)當中有千夫長和祭司的差役(約18:12),一對兵的編制是300至600人,加上祭司的差役,人數幾百人,各拿火把、兵器,代表整個黑暗勢力捉捕耶穌,無論是彼拉多的政治力量、羅馬威權的軍事、建制腐敗龐大的宗教力量、猶大代表使人入魔的經濟力量,還有背後屬靈的黑暗權勢,整個邪惡的世界集結所有力量同時聯合攻擊耶穌,要除滅他。 在黑暗中火光紅紅,人聲嘈雜,耶穌竟然沒有退縮或者逃跑,反而站出來十分鎮定地問他們要找誰,表現出一切在他的預期和掌控之中。 耶穌回答:「我就是!」原文直譯是『我是』(“I AM”)。這是何等榮耀的宣告! 昔日耶和華神曾向摩西說:『我是那“我是”』,又叫他向以色列百姓說:『那“我是”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參出3:14~15原文直譯)。可見主在這裏所說的『我就是』,乃是宣告祂就是耶和華神。 這位說話的就是神自己;當主耶穌一顯出祂就是神,何其威嚴,任何人在祂面前都站立不住。這樣的宣稱帶出一個屬靈的能力,黑暗的權勢便站立不住,捉拿他的人全都倒下來。

17.6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約 17:26) “你的名”是指什麼的名,主說還要指示,直至到神愛耶穌的愛在他們裏面, 你認識這名字嗎?

17.6 主對門徒最重要啟示就是“父的名”,約翰福音耶穌共提到“父”99次,在第十七章禱告中,也6次提到父,也特別提到父是“聖潔的”和“公義的”,聖潔的表示父是無可比擬的,要存敬畏的心,不能得罪天父,因為神恨惡罪惡,祂也是公義的父,他最終必為耶穌主持正義的判決。 年老約翰也強調“你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約壹3:1)這是最大的恩情和禮物!何等的權柄,永遠為神最親、最疼愛的寵兒,能夠向受父懷裡獨生子的那份愛。 我們以前受“奴隸的心”影響,在功利社會薰陶下,常不夠認識什麼是白白的恩典、無條件的愛和慈父的心腸。所以信了主之後,主一直要不斷指示我們,還要指示我們關於“父的名”,讓我們學習活出一個兒子釋放的心,懂得在父面前歡呼、跳舞、作樂、唱歌和大大張口,父必垂聽我們的禱告,給我們大大充滿,福杯滿溢。 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 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 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 公義的父啊,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17.5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 17:23) 什麼叫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 地上的教會有否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嗎?如何才能夠活出完完全全的合以為一?

17.5 神的救贖是關乎一群蒙恩蒙召得救的人,並非只是個人靈魂得救 。 合一的基礎是“彼此相愛”,合一顯明了神的生命。我們能夠彼此相愛,是因為我們同出於神,而神就是愛,所以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也是因為神的愛而在愛裡合一。 耶穌為那些因著門徒去傳福音而相信的人祈求,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所有信主的人應該是合一的。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合一不是統一,統一很整齊,統一是根據指令,跟個人沒有直接的關係,因為出於權柄,不管願不願意都要照做,只是聽從指令。 合一並不要求整齊,但是要和諧,好像交響樂的演奏,由許多不同的樂器一起合作演奏。 重要的關鍵,在於彼此是否聯合在一起,以基督的心為心,大家謙卑地歸服於主的名下。 合一是來見證耶穌,讓世人知道祂是父所差來的;在合一的當中我們要看見神的生命,神的榮耀能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 「合一」在人看來,是非常不易的事。人希望以足夠的方法/權力來把所有東西統一起來,統一口徑,以為那就是合一,要更為合一便需:一起行動、一起安排,促進合一。 另外一些人有功能角度看,如果能夠大家彼此合作,便是合一,各司其職、合作無間、協同效應。 其實在神眼中,「合一」是一個內在生命的事實,是祂的門徒所經歷的救贖恩典而帶給他們的一個事實。「合一」是這一群門徒在耶穌基督裡面生命的本質。也就是說,你和我在基督裡面,我們是「合而為一」的,是不會被其他東西所摧毀和割斷的。 當耶穌說到基督門徒「合一」的時候,為到門徒合一禱告的時候,祂首先說明他們的身分,他們經歷了甚麼,而這種經歷,讓他們能夠進入與上帝的連繫當中,成為在基督裏屬於神的人。   我們已在基督裡面、藉神的道重生、在神的救恩裡面的融合,我們在主裡面合而為一的身分和事實。 合而為一是門徒生命的本質(17:1-10),「合一」是一個事實,並非人憑自己的努力去建立出來的一個狀況。 「合一」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我們希望以足夠的方法/權力來把所有東西統一起來, 但耶穌所說的「合一」,是完全不同的。這個「合一」是一個事實,是一個內在生命的事實,是祂的門徒所經歷的救贖恩典而帶給他們的一個事...

17.4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什麼是成聖? 為什麼真理能叫我們成聖?

17.4 成聖:原文「為了特殊的目的分離」、「使神聖/成為聖潔的」,唯獨神可以使用,有神聖的用途和目的,不再是世俗的。 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即是不在世界隨波逐流,不跟從世俗的價值觀,而是按真理跟從天國的價值觀,為神聖的旨意而奮鬥。真理使我們認識何為貴重的,何謂卑賤的。 要成為聖潔,合乎主使用,就必須認真追求,透過神的話語了解神的旨意,並且在生活中遵從神的道(彼得前書 1:15 ;希伯來書 12:14 )。  “你的道就是真理”, 遵守耶穌的教導,高舉耶穌、高舉真理,才能承接神的使命。 成聖是因為信徒們也像耶穌一樣被差派到世上,有神聖的使命,故而分離他們,不沾世俗。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17: 18 - 19 ) 被差遣(承接使命)和成聖時不可分割的,因此信徒被稱為“聖徒”、成聖者。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 成聖是過程,最終見主時我們就與罪永遠分離,完全成聖。 耶穌就是榜樣。祂本來已是聖潔的,祂為為我們的緣故要分別為聖,好「歸神使用」。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3,7)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上也應歸於神;遠離淫行,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45)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 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是神聖的。(彼前1:16)

17.3 基於約翰福音第17章,列出耶穌向天父求什麼, 為什麼這樣求?

17.3 耶穌臨死前最緊張向天父的呼求: (1)同父享榮耀: 耶穌能夠徹底完成天父的旨意,使父的榮耀彰顯,並能進到榮耀裏去,與天父一同享受無窮無盡永遠的榮耀。 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5) (2)父榮耀祂:耶穌不自誇、不依靠自己的能力完成神的使命,而是存心求天父榮耀他,因為一切榮耀唯獨從父而來的,將耶穌從最卑微的死地高舉祂,顯出耶穌真是神差派來的救世主,是神的兒子,以致世人看見祂的榮耀就歸信與他,最終便將最高的榮耀歸給父神。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約 17:1) (3)為屬他的人祈禱:耶穌深知我們一切的軟弱和無知、愚昧和遲鈍,他一直以來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使我們有信心走完今生的路程,勝過惡者,不至跌倒,並因為真理而成聖、成為有用合神心意的人,也使信他的人合一相愛,彼此連結,最後永遠和主一起,認識祂無限的榮耀。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約17:9) (A) 保守合一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裏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約 17:11) (B) 脫離惡者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約 17:15) (C) 用真理是他們成聖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約 17:17) (D) 和主一起同在,看見父賜給主的榮耀 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約 17:24)

17.2 基於約翰福音第17章,列出耶穌把什麼賜給我們, 為何要把這些賜給我們?

17.2 耶穌要離開門徒,往父哪裏去,祂要把最重要的賜給我們的,使我們也能效佛祂,同樣勝過那惡者、世界和一切逼迫苦難: (1)永生: 與神有最親密、不能隔絕的關係,認識全智、全豐、全能、全愛至聖獨一的神、經歷祂復活的大能、長闊高深的愛、享受祂測不透的豐富 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約17:2 ) (2)神的道:有著神真道的亮光,在世上就不會迷失,就能夠走正義正直的道路。真理也是我們識破仇敵的詭計和一切的虛謊,幫助我們成聖,脫離卑賤的事,成為神貴重的器皿。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約17:14) (3)主的榮耀:耶穌因為深愛我們,要和我們分享他一切的榮耀,就是他以人的身份從父神取得的一切榮耀和天國的王權與寶座,也轉化我們的生命和品格,因著親近主、認識主得而活出主的形象,有耶穌品格榮耀的美德。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約17:22)

17.1 耶穌於17章的禱告,又被稱為大祭司的禱告,是祂把自己當作神的羔羊為熟全人類的罪而獻上之前的禱告,請列出天父把什麼賜給耶穌,以致耶穌能夠完成他的使命

17.1 耶穌釘十字架前,他的祈禱充滿著權柄和榮耀、他從父神所承受尊貴的名、父神賜給祂最能滿足祂的信徒和永恆不變的真道,以致耶穌有堅定的力量走上十字架。 天父賜給主耶穌: (1)權柄管理萬有 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約17:2 ) (2)教會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 (約17:6)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約 17:9) (3)神的道 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 (約17:8) (4)主的名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裏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約 17:11)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約 17:12) 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約17:24) (5)主的榮耀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約17:22) 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約17:24)

16.3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 我們如何才可以在主裏面有平安?

16.3 耶穌預告門徒在世上會有逼迫和苦難,並且祂要離開他們,門徒便變得憂愁起來,頓時失去了倚靠和目標,前路茫茫,也有可能同樣被迫害致死 耶穌因此就要留下“平安”和“不能奪去的喜樂”給他們: (1) 主應許門徒的憂愁要變為喜樂,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 主已去了,並差聖靈作我們的保惠師,主更要再見他們, 藉聖靈住在信徒心裏,我們便能將耶穌一樣於人生的風暴安然睡覺 (2)只要奉主名向天父祈求,天父必成就,一無所決,喜樂就可以滿足 你們若向父求甚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着,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16:24) (3)享受天父對兒子的深恩厚愛,活在天父的眷顧下,便有平安 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約16:27) (4)主预知一切,凡事也依據他的旨意而進行,神預定我們效法他兒子從受苦進入榮耀,我們的結局早已預定,還害怕什麼過程中的逼迫和苦難?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2:10)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約16:33) (5)主已經勝過了世界,祂也呼召我們和祂一起作得勝者,有全能的神並得著天上地下一切權柄的主幫助我們,我們還懼怕誰呢? 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约16:33)

16.2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他來。(約16:7) 為何主離開我們,往天父哪裏去,是與我們有益的?

16.2 耶穌“去”, 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他來。(約16:7) “去”原文是“離開”,也可知道耶穌離世的死亡和去到天父哪裏,並得著榮耀和一切權柄. “有益”原文是更有益處,是比較耶穌肉身與門徒一起和離開後的情況,以後者更為有益, 有益是因為: (1)耶穌因著順服父的旨意,甚至於死,便從父領受了無限量的聖靈,因為神把聖靈賜給祂是沒有限量的(約3:34)祂得著無限量的聖靈,便差派聖靈永遠作屬於他的人之“保惠師” 『保惠師』的原文意思是“被呼喚到另一個人身旁的幫助者”:朋友(friend),中保(advocate),安慰者(comforter),說服者(persuader),輔導者(counselor),辯護者(legal helper),代求者(intercessor),堅固者(strengthener)等等。 (2)耶穌離開(死)是對門徒有益的。因為門徒必須藉著祂十字架救贖的死,才能蒙赦罪 (3)已往主耶穌與門徒同在時,是在身外的同在,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所以祂必須死而復活,藉著聖靈住在信徒心裏,便可不斷地與門徒同在,不受時空的限制。 (4)耶穌去,原是為我們預備地方(約 14:2)預備好了,就回來提接教會,永遠團聚 (5)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4:8) 耶穌以人的身份被父神高舉坐寶座, 祂為我們掌權統管萬有,叫萬事為愛祂的人而效力,並俘虜和制服一切仇敵,取回世人因犯罪而失落的權柄 (6)耶穌升上高天,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4:7,11,12;羅12:6-8)使我們成為在神國度有用的人 (7)耶穌在至大者寶座的右邊,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叫我們不致失去信心,為要拯救我們到底 (來7:25)

16.1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約16:10) 這句說話何解?為義和主往父哪裏去有什麼關係?

16.1 “為義,是因主往父那裏去” 聖靈是要指控不信的人的不義,使人明白何為「義」,何為「不義」。 “往父那裏去”,就是指耶穌經過死而復活、升天的過程,成功了救贖。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3:22)。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祂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耶穌復活是為我們的義,神的義加在我們身上,神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1-31)" 祂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活出義的生活  因此“為義”指出世人不義的罪行,拒絕並釘死耶穌在十字架上,並者顯示信靠耶穌的人就有神的義加在身上,也能被神稱為義,並且藉聖靈活出義的生活 註:聖靈如在審判台前(法庭裡)扮演三個角色: (1)罪──主控官:入人於罪。 ⑵為義──律師:辯證人的罪行。 ⑶為審判──法官:宣判世人的罪。

13.4 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約13:26) 為何主如此做,其他門徒仍不知是猶大要出賣主?

13.4 其他們徒沒有察覺到是猶大會出賣主,可能因為猶大本身掩飾得很好,或門徒對他的評價很高,因此,除了彼得、約翰這些最核心的門徒,猶大都備受尊重。因為他是管錢的,應該看似是一個“可信靠”的人。 並且,向來耶穌應該都會吩咐猶大買東西,根本沒有人會懷疑他,當時沒有門徒明白發生什麼事,各自關注自身的利害和前途,心情也沉重憂愁。 那門徒便就勢靠着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啊,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約13:25-26) 問耶穌誰會賣主的是約翰,他能挨近主胸膛發問,應該是坐在主旁,主上述的回合也是向約翰說的,並不是向全體門徒說的,而主能蘸餅給猶大,證明猶大坐在主另一旁,所以猶大也聽到耶穌的回答,知道耶穌蘸餅給他的意義,已識破他要賣主的計謀。耶穌仍在對猶大的指點提醒之中,為他保留顏面,沒讓其他的門徒知道,希望盡最後的努力挽回猶大,但可惜猶大讓魔鬼入了他的心。 約翰應是門徒中較為年輕的一個,雖然他聽到耶穌的回答,也見耶穌蘸餅給猶大,但他一時也反應不過來,因為隨即主又叫他出去做事,所以他也很困惑。

13.3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13:14-15 ) 我們今天是否要照主的命令彼此洗腳?為佢都教會都沒有做?

13.3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主這個命令,是著重在『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 (參10節註解)。因為洗脚才能有份享受主的豐盛,洗脚明顯是屬靈意思層面,不是實際層面,在教會中,我們若發現弟兄姊妹有沾染污穢之處,應當本著愛心,以謙卑温柔的態度挽回弟兄。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加六1)。 耶穌替門徒洗腳的動機是祂『愛到底』(參約13:1)的愛,洗腳的目的是叫別人恢復與主的正常關係(參約13:8)。『彼此洗腳』必須是『彼此相愛』的表現 (參約13;34~35)。 洗腳是關乎愛的命令。上文開頭是主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到底"。下文最後也是講"彼此相愛"。 洗腳並不是衛生的問題,現代社會道路和鞋已改善,故不需要實際的洗脚,但屬靈洗脚的意義應继續持守,“彼此洗脚”,因這是更關乎聖潔和相愛的問題。

13.2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約13:10) 為何當彼得要求耶穌連身和腳都洗,耶穌卻這樣回答他?

13.2 信徒如果犯罪失敗後,不需要不斷求耶穌赦免我們的罪,(好像彼得要求全身洗澡),因為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當我們真誠地悔改、認罪求赦免,決志信主時,我們"一切"的罪惡都被赦免 (全身已洗淨),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壹1:9)。信徒的罪惡在重生時已被主的寶血所清洗,故『洗過澡的人』指因信主而蒙神赦罪的人,亦即已經得救蒙重生的人。 若信主後犯罪,只需要浪子回頭,回到主前,認罪為可惡,誠心悔改,求主加力量和智慧去勝過試探,(好像洗去腳污,讓心靈更新)。 門徒已經因為決跟從主便已經乾淨(已洗澡),然而猶大例外,他並未全然誠心悔改離罪歸向主,尚未潔淨。

13.1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13:8) 為何耶穌若不洗門徒的腳,他們就與主無分了?

13.1 「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約13:8,10) 耶穌年代街上充滿著泥土沙塵,所以回家後必須洗去腳上的污穢,這裏的洗腳很明顯不是著重實際洗淨雙腳,因為實際的洗脚並不能使人與神有份,所以洗腳應是按靈意預表解釋。 全身洗澡是代表重生、罪得赦免。 洗腳除去腳上的污穢,是代表信徒走天路時腳不慎被沾污,但耶穌在天上仍然為我們代求,叫我們不致失去信心,弟兄姊妹也應該彼此洗腳,因著愛和謙卑的服侍挽回失腳的弟兄姊妹,使他們悔改,重新在走天路。 耶穌若不為門徒洗腳,門徒便與主無分,這裏冇份不是指到救恩,而是冇份於主的豐盛,腳的污穢未被洗淨,即信徒未曾徹底悔改離開罪惡,所以影響到享受主的豐盛。 我們能否享用主,全在乎讓不讓主來潔淨我們生活上的污點;因為那些污點若得不到潔淨,就會阻塞我們與主之間的溝通,信徒的難處常在於我們的『腳』──我們常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參林前3:3),所以我們理應被主『洗腳』──照主所行的去行(參約壹2:6)。

12.5 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着父對我所說的。(約12:50) 神的命令就是永生,何解?何謂永生?這與神的命令有什麼關係?

12.5 "他的命令就是永生"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上帝的命令、上帝的話語,會帶來永恆的生命,接受神的命令,就有永生;拒絕神的命令,就是滅亡。 神的命令就是主耶穌對我們所說、所講的話,祂的話,就是生命 (約6:63),所以接受祂話的人,就有永生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5:24) 永生就是與神有永恆親密的關係,認識祂、經歷祂、作祂的知己。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17:3) 關係必要的條件是“信任”和“相愛” 信的人有永生 (約3:15, 16,36, 6:40,47) 信任耶穌,依靠祂才能經歷祂,看見祂的榮耀。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6:54) "吃我肉、喝我血"是指到享受主,讓主成為我們的生命和供應,是持續性的,正如每天都需要吃喝一樣。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 遵守神的命令才會常住在神裏面和愛中,神才會向他顯現,並蒙神垂聽他一切所求,因為這個人是愛神和尊重神,看重祂一切的命令,這樣的永生才甘甜和親密。 不單神與人的關係和諧、親密,遵行神的命令使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復和連結,合一相愛。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14:21)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約 15:10)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約 15:12)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提前1:5)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着;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約壹3:22)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約壹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