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哥林多前書,第11章,Corinthians」標籤的文章

11.8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林前 11:33) 為什麼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聚會定了時間便吃就沒有問題、遲到是自己的問題、為什麼要等待?

保羅要他們“彼此等待”,就是他們所帶來的食物要等待大家一同來享受。既然是愛宴,就應該大家共同享用,這樣才能夠表現彼此相愛的精神、而不是富有的一群信徒自己圍來大吃大喝、而忽略了貧窮有需要的肢體、飢餓沒吃得飽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裏先吃”,這就是說,如果有人因飢餓而不能夠等待,不如在家裏先吃。保羅雖然要他們尊重“愛宴”,卻不是不體恤有些人的實際困難。他允許飢餓的人先吃,可見先吃與否,還不是問題的中心。把主的晚餐看作普通晚餐而吃喝,甚至趁這機會炫耀自己的富裕,這種態度才是受責罰的主要原因。   “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意思是免得你們的聚會因爭先吃喝,以致不蒙神悅納,反而得罪神。中文聖經所譯“自己取罪”,似乎太強調“自己”。其實本句只是說明,要是像他們那樣,這個飢餓、那個酒醉地來聚會,就是聚會取罪。

11.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林前11:27) “不按理” 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是什麼意思?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11:27)   “按理”是針對上文哥林多人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的情形。他們沒有尊重記念主聚會的神聖。違背了這聚會的意義,就是沒有“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不按理”是指不把主的晚餐分別為聖, 而把它當作是普通晚餐、心存輕忽、不敬unworthily(不尊敬的,不配的)的態度來記念主。    “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也指下文那些不分辨主的身體,帶着罪來領受餅和杯的人。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11:28-29)   “省察”就是省察自己有沒有虧欠主、虧欠人的地方;有沒有犯了罪而沒有得主赦免。我們既然記念主怎樣為我們受死,贖我們的罪。我們既感謝祂為我們的罪受死的恩典,卻又帶着罪來記念祂,就和我們記念祂的目的完全相背。我們應該省察,看自己是不是帶着一顆清潔的心來記念祂。哥林多人既然分爭結黨,彼此之間很可能有怨恨的罪藏在心裏,互不饒恕,卻又一同吃主的晚餐。主為我們死,是要我們與神和好,與人和睦;我們來記念主的時候,是否已經與神與人都和好,沒有虧欠呢?我們應該先省察,然後才吃餅、喝杯。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的時候,沒有把它們看作是表明主的身體、主的血,卻看作是普通的餅和杯,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6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林前11:23-25) 某些教會聖餐程序是用擘開的餅、沾上葡萄汁給信徒一次過吃、是否不依據上述聖經記載:吃完餅後才再喝葡萄汁、如此做法有沒有問題?另外容許信仰未清楚的小孩子同領聖餐、有沒有問題?

聖餐聚會時,主禮者將餅浸入葡萄汁來的做法叫作"intinction",在中世紀只有東方教會實行、直到20世紀西方某些教會才開始有這樣的做法、天主教、東正教和衛理公會、聖公會均有採用此方法 保羅領受主的晚餐之啟示包含三個元素(林前11:23-26): 1) 主的晚餐包括餅和葡萄酒/汁兩個不同的表記之物 A) 餅祝謝了便擘開、破碎、便分給受眾(太26:26,可14:22) B) 杯祝福了、再分級受眾 (太26:27、可14:23) 2) 很明顯是吃完餅(飯後)、才拿起杯來祝福、並不是餅與酒一次領受完成的動作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 11:25) . 3)擘餅和飲杯兩個動作有兩個不同的意義、不應混為一談 A) 擘餅是表明主的死 B) 飲杯是立約的記號、代表主為我們飲盡神憤怒的苦杯、使我們福杯滿溢、展望主的再來、在神的國與主同飲新的日子 Intinction (餅浸入葡萄汁內分派)把上述兩個不同行動代表著不同意義集合一成一個動作、未能完全反映當初主設立餅和杯的意義、甚至這動作是把餅重新浸入酒/汁内、而不是酒/汁所代表的血流出、血與肉分開、主為我們流盡寶血、代表完全的死亡 支持intinction的做法: (1) 病人和孩童領聖餐未必能吞嚥硬的餅、有窒息的風險 (2)一次過派發浸了酒的餅、使人多的聖餐聚會流程更暢順和有效率 (3) 餅和酒只是“表記之物”、用作紀念、無需太斟酌、執著當初形容最後晚餐的做法和字眼、因為現在聖餐的群眾十分多、如果分兩次分發餅和酒、聚會時間就會冗長 (4)現代人煙稠密、會眾眾多、統一由主禮人一次過分派聖餐、有效減少傳染病之傳播 (5)天主教認為intinction 能避免葡萄汁(耶穌的寶血)於會眾在不小心情況下掉在地上 但intinction的做法沒有聖經的依據、許多保守的教會不讚同只為方便和有效率而蒙糊了餅和酒分開領受的意義、何況現代教會已經餅和葡萄汁一同派發、或由會眾進崇拜場地前自行領取一套裝的餅和葡萄汁、主禮人分開祝謝餅/祝福杯、會眾.分別在祝謝後一同吃餅和祝福後一同飲杯、這樣聚會的時間也不會差太遠 最後我的意見是雖然餅和杯是記念說、只是表記之物、但在盡可能情況下依據聖經的表彰安排進行聖餐、會較為妥當、藉以俯就不同人的良心程度、因為進行inti...

11.5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林前 11:14-15 ) 現代社會許多女人都有短頭髮、容易打理、也有行政人員摩登look、無論是長或短頭髮、只要打理得好、似乎與榮耀無關、長短頭髮是否與本性無關?有些男士是藝術家也喜歡留長頭髮或清朝時代男性是留長頭髮紮辮也似乎與榮耀和羞辱無關、保羅關於蒙頭的經文和理據是否仍然站立得住?

按「本性」可知蓄長髮是男人的羞辱。首先,多長的頭髮才算長呢?這裡並沒有明言,相信也按各地風俗習慣的不同而有差別。另外,是否真的人人都按本性覺得男人蓄長髮是「羞辱」?希臘羅馬也有不少男人是蓄長髮,包括最聞名的戰士斯巴達人。最後,舊約中的拿細耳人就是留長髮不許剃頭的,士師參孫就是拿細耳人,他留長頭髮但沒人會覺得他沒有男子氣慨或是覺得羞辱,可見這蒙頭、長髮等文化等特色是只適用於那時代的哥林多。 今天蒙頭在大部份國家的文化中並沒有莊重或順服的象徵性,反倒是讓人覺得古怪的做法。那時候的女性外出蒙頭不會惹人側目,但如果今天姊妺出外蒙頭自己反而可能會有不舒服的感覺,這亦有礙將福音傳給現代女性,違反「對甚麼樣的人, 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的道理。所以,「蒙頭」的做法雖在今天的文化不適合,但這經文中提及「順服」的態度則仍是需要的。

11.4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林前11:10) 保羅說女人蒙頭的原因是為天使的緣故,是什麼意思? 既然為天使的緣故就與女人蒙頭的風俗習慣無關,對嗎?

天使是守護天使,有維持世界秩序之權,同樣的,婦女在教會中也應佩戴服權柄之記號(蒙頭),代表教會聚會時順服與秩序產。 而且天使是服役的靈(既然服役便需順服),天使是最先的受造者,而女人是最後的受造者。 因此,最後的受造者表現出順服的態度,就使最先受造叛逆的天使(魔鬼和邪靈)都被定罪。 故此婦女樂意運用自由表示順服, 佩戴服權柄之記號(此處是指蒙頭),作為順服神的表現、直至羞辱魔鬼和邪靈、榮耀神. 但由於現今社會的文化和習慣已與2000年前的初代教會截然不同、所以也不是必需藉著蒙頭來彰顯這順服的真理、因為按現代人的風俗、文化和概念、根本不理解蒙頭是什麼回事. 那時代的女人蒙頭是一個莊重的表現(有些像現在的中東國家的婦女用長布包著全身),不蒙頭反而在社會文化上顯得奇怪或不體面「就如剃了頭髮一樣」。就像今天的女性在沙灘以外的地方著比堅尼泳裝也會讓途人側目。

11.3 男人本不該蒙着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林前 11:7 ) 女人也是按著神的形象和榮耀做的、是否也不該蒙頭嗎?

當時猶太人在會堂裏向神認罪的時候,要蒙着帕子,這帕子表示他們不配看見神。但是對基督徒來說:他如果蒙上帕子禱告,就是羞辱耶穌基督,羞辱他們的“頭”。因為這樣做,就等於否認耶穌基督十架贖罪之功的完全。基督十字架的救贖除去了我們跟神中間的阻隔。雖然我們是不配的,卻能靠着神的恩典,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如果還蒙着帕子,就象徵我們跟神之間還存有阻隔;把這蒙頭的象徵放在頭上,就等於否認耶穌基督十架之功的完全了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11:7)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強調男女的「次序」,而不是重男輕女。上帝說男人就是頭,女人(妻子)成為他的幫助,完成他在家裡的使命。這段經文不是強調女人附屬於男人,因為女人和男人在神眼中都是一樣的榮耀。 女人的幸福,不在於事業的成功,而在於成功的幫助男人,成為男人的榮耀;男人的榮耀,不在於世界的成功,而在於成功的保護女人,成為女人的英雄! “男人獨居不好”,需要女人幫助。當妻子盡力做好蒙頭順服的角色、與丈夫配搭、成為丈夫的幫助時,男人就能以女人為榮,女人就能活出真正的幸福 保羅想提醒女人應該有順服的態度,尊重神給男女各自的位份,蒙頭的原因是表明順服男人在教會中作帶領的權柄。不是因為男人本性上比女人優越(“男人也不可沒有女人”),而是在角色上神讓男人作帶領(“男人是女人的頭”)、就如天父與基督在本性上皆為神,但角色上基督順服於父(“神是基督的頭”)

11.2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林前 11:5 ) 為何現今大部分教會姊妹禱告或是講道不用蒙頭?

保羅吩咐婦女蒙頭,是有當時的背景及文化。   A. 相當嚴厲責備。 如果這是他們向來沒有的習慣,是保羅新的吩咐,剛剛教他們遵守,便不會用嚴厲的話來吩咐信徒做一件新事。   B. 沒有教導婦女怎樣蒙頭。如果不是當時人人已經慣行的習慣,保羅必會清楚教他們怎樣蒙頭。   C. 使徒保羅說:“女人若不蒙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着頭。”保羅完全不用解釋,為甚麼女人若不蒙頭就該剪髮,他是用一種“理所當然”的口吻來說的,可見當時人的觀念以為,不蒙頭和剪髮同樣是可恥的事。按當時懲罰淫婦的方法之一,就是把她的頭髮剪掉或剃掉。使徒保羅把不蒙頭和剪髮相提並論,而不用解釋為甚麼,就是因為這是當時大家接受的觀念,用不着解釋。可見蒙頭與長髮都有當時背景。   D.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着頭,是合宜的麼?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11:13-14) 保羅要他們自己審察,就是根據他們是非的觀念,判定女人究竟可否不蒙頭。這表示他們早就有了女人應該蒙頭的觀念。假如保羅現在用同樣的話叫我們自己審察,不蒙着頭是否合宜,我們根本不會覺得有甚麼不合宜,因為我們根本沒有這種社會習慣。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所謂“本性”,就是因傳統的習慣所產生的一種“當然”的觀念。例如叫中國人互相親嘴問安,我們覺得很不合宜,但西方人卻看作很自然。 因此社會習慣會造成的一種是非觀念。保羅是根據已有的習慣所形成的是非觀念,來說明婦人順服丈夫,教會順服基督的真理。 聖經是否會利用時代性、地方性的習慣,來解明一種永恆真理。如果女人蒙頭只是時代性、地方性的習慣,使徒會用這類習慣來表明歷代不變、關乎全教會的真理嗎? 聖經確實有用僅限於當時的習慣,來表明普遍性的真理。就用主耶穌替門徒洗腳來說,那實在是猶太人的一種習慣和現實生活所需,耶穌用來表明信徒彼此相處,互相服侍的真理。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约13:14-15)。主是叫我們“照樣”去替別人洗腳嗎?不,是叫我們互相勸勉、走天路不沾腳污。主只取洗腳的象徵意義、祂所要教訓門徒的,不是洗腳,而是洗腳所象徵的意義。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 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

11.1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林前 11:3) 男人是女人的頭是什麼意思?在現今男女平等的社會適合嗎?

“神是基督的頭”,這句話已解釋了保羅所說“頭”的意思,是表明一種職分和崗位的順服,而不是表示性質和階級的高低。神和基督不是分成兩個階層,祂們是原為一並同等的。雖然如此,但基督卻選擇順服神,因為祂們有不同的崗位。 這裏所講的順服,不是因階級高低的順服,而是因職分和崗位不同而有的順服。“頭”是身子的主腦,可是頭和身體的其他部分,並沒有階級的關係。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元首,但按頭和身體來說,這關係不是階級的關係,而是崗位上、功用上的不同. 所以“基督是各人的頭”,這句話是指在神的家中—在教會裏面,基督是元首,教會要順服基督;“男人是女人的頭”這句話,是指在家庭裏面,男人是女人的頭。但在人的家中,男女的關係也要表明教會與基督的關係。 男人是女人的頭與男女平等的問題無干。女人要順服男人以便彼此配搭不同的崗位和職能,這完全是神按着祂的智慧,在人的家裏,按着祂所賦予男女不同的特長,所安排的秩序和崗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