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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妮基氏來到凱撒利亞,問非斯都安。(徒 25:13) 誰是阿基帕王和百妮基氏? 為何他們會審問保羅?

亞基帕王是亞基帕二世,是大希律的曾孫,他父親希律亞基帕一世(徒12:1,23)因驕傲被蟲咬死後,他便受羅馬皇帝冊封為加利利和庇哩亞的王,是希律王朝的最後一代王。猶太人AD70年背叛羅馬時,他力勸無效,猶大結果徹底傾亡,他因仍效忠於羅馬,可任城中官吏,於AD99年死於羅馬 百尼基氏和前任巡撫腓力斯的妻子土西拉,均為亞基帕王的姊妹。她初嫁其叔父,後改嫁與胞兄亞基帕二世,後來又嫁與西西里王多利買,不久離婚,仍歸亞基帕二世,最後又與羅馬将帥韋斯巴先及提多父子二人行暗昧之事,極為淫亂 亞基帕王有權委派猶太人的大祭司,並負責保管大祭司一年一度在大贖罪日所穿的大禮服, 亞基帕和百妮基大張威勢,同着眾千夫長和城裏的尊貴人進了公廳審問保羅,顯示他的權柄和威嚴 亞基帕王對猶太人的信仰有一定的認識,並早已聽聞這猶太人新興的信仰影響力頗大,因此他願意透過審問保羅進一步了解.參與提審保羅案件,正應驗主對亞拿尼亞說的話:『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君王…面前,宣揚我的名』(徒9:15)。 非斯都據情以告亞基帕王,並使王聽訟,以便他把保羅解往羅馬時有所陳奏 王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徒 26:3)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徒26:26)  亞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嗎?我知道你是信的 (徒26:27) 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徒 26:28)

25.1 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徒25:1) 非斯都是個怎樣的巡撫,他如何處理保羅的訴訟,他和上一任的腓力斯巡撫是否都是一丘之貉?

保羅被巡撫腓力斯關押在該撒利亞兩年沒有斷案, 其後非斯都接任, 為人能幹辨是非,辦事勤快, 到任後便到耶路撒冷與猶太人領袖見面,隨後也很迅速地審問了保羅案件(徒25:6),並確信他是無辜的(徒25:25-27, 26:31) 非斯都行事為人沒有腓力斯那麼貪腐,猶太人欲求將保羅從該撒利亞提到耶路撒冷來,好在中途埋伏將之殺害,非斯都沒有即時允諾,他要先了解事情才作決定. 可是當時猶太人的極端份子到處滋事,局勢混亂,因此非斯都為了討好猶太人,穩定局面,而願意犧牲保羅(徒25:9)。 由於非斯都提審保羅時,竟提議將保羅改在耶路撒冷重審該案, (可能是為了討好猶太人,證明他有按他們要求提議過改到耶路撒冷提審保羅), 保羅便逼得上訴該撒,免得被安排重返敵人的勢力範圍 其後非斯都得到亞帕基王偕百尼基意見,若保羅不上訴凱撒皇帝,便可放釋放保羅(徒26:32), 當非斯都想釋放保羅時,猶太人不服,因此最終保羅仍是要透過上訴凱撒,遠離耶路撒冷猶太人的勢力,並且期望得到公平的審訊. 他們審問了我,就願意釋放我;因為在我身上,並沒有該死的罪。無奈猶太人不服,我不得已,只好上告於凱撒。(徒28:18-19) 非斯都雖然沒有像腓力斯那樣敗壞,但仍免不了官場『迎合民意,正義押後』的心態 最後非斯都於任內2年後(公元62年)便離世。

25.8 綿羊山羊的比喻:綿羊: 因為當他者餓了、喝了、無住宿、赤身、患病、坐監,他們來照顧有需要的人,山羊: 完全忽略不關心他者的需要,視他者為陌路人,綿羊及山羊的結局有什麼分別? 前者要往永生後者要往永刑,這是否靠好行為進入永生?與因信稱戴有冇矛盾? 為何不接待小子裏面的一個刑罰竟然這麼重?

25.8 綿羊山羊的比喻 將來能否進入永生或是永刑,全憑今生我們有否因愛心而生的好行為、善行,真正有愛心行義的人,甚至連小子裏面的一個也不輕看,盡力去接待、看顧、關懷、在實際需要的層面上不吝嗇地供應、分享, 並不期望什麼回報,這些好行為都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結出的悔改果子,主耶穌也說憑樹的果子就知道樹的好壞,不是滿口宗教術語、頻繁的宗教活動和事奉、假冒為善的外表就能進天國,而是明白天父的旨意,以慈悲憐憫的心腸,去實际地愛、去關懷、去看顧他者,才能進天國. 因信稱義是起點,重生的人必能結出善良仁義的好果子,就是反映真正悔改的生命!沒有果子的生命,就不是重新得救的生命. 為何不接待一個小子後果這麼嚴重?因為以外貌、階級、影響力、厲害關係、得失、才幹、金錢等等把人區分為尊敬的vip、不可得罪的權貴、有利用價值的人、普通人、監躉、病患軟弱的人、赤貧決衣食的人、或被人忽略輕看甚至鄙視微小的一個小子,這種功利攀附權貴、欺善怕惡、看不起他人、功利的心態,正好與天國的價值觀徹底對抗,存這樣心態的人,又怎能進天國呢?

25.7 最後的結局是那另一千兩的僕人被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而無用的僕人就丟在外面黑暗裏哀哭切齒. 之後總結說:“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為什麼天國的賞罰制度就是這樣?

25.7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 類似金句出現過三次場境: (1) 按才幹分配銀錢之使用結果(太25:29) (2) 一錠銀子賺回五錠、十錠和原封不動的比喻 (路19:26) (3) 天國的奧秘:尋求的便越認識,不尋求的撒旦就把神的道奪去 (太 13:12,可4:25,路8:18) 簡單來說,上述金句就是指到: (1)要渴慕、尋求、明白天父的心和計劃,就是全宇宙最重要的奧秘:關乎天國!讓神的道在心中發芽、長大、忍耐著結實,結出30倍、60倍、100倍的果子, 不斷加增的豐盛人生. (2)運用神給我們的資源和生命,作忠心良善的僕人,得主的賞賜和進入他的快樂 總言言之: (1) 在尋求認識神的道路上,你越發尋求,便越發得著和認識更深,甚至是做主的知己,明瞭父的奧秘(神心意計劃的秘密), 你越不珍惜、不關心、不緊張、不追求,撒旦便會奪去你僅有的,使你慢慢淡忘、甚至變得厭煩真道. (2) 關乎我們今生能否在主手裡成為有用、有價值、優秀、選上的人,最終得主的稱讚和賞賜,得以承受基業和天國的豐盛,並進入永恆主的喜樂,我們有日都要同主交賬! 正如主所說,不要將珍珠丟在豬前. 神的恩典和賜予我們的機會,不是給我們糟蹋的, 天國是努力的人才能進入!我們若不警醒、謹慎、持守我們所有的, 最終甚至連冠冕都會被奪去! “我必快來,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 (啟3:11)

25.6 那領一千両的擔心做買賣有風險會虧本,他也小心尋覓一個安全的地方,花力氣掘地把一千両埋在地下,妥善保存待主人回來交回給他,確保沒有虧本,他錯在哪裏?為何受到主人的嚴懲? 在他心中,他的主人是怎樣的主人?為何他的認知會影響他“不作為”的決定?

25.6 那領一千両僕人的問題: 耶穌對他評價是: (1) “又惡又懶”: “惡”是因為他卸責,反而托詞地認為主人嚴苛(卻不提主人的慷慨和委予他們管理這麼多財富的重任),總之問題不在他身上,是他人的錯. “懶”是因為按主人對他才幹的認識,他絕非僅僅保本之輩,起碼他能想出安全的地方埋藏主人的金錢以確保本,但只想一勞永逸,一次掘地埋藏便可高枕無憂,享受主人不在的自由自在,不需要像首兩個僕人整天殷勤勞碌、傷精神、在壓力下做買賣。但是他卻連篩選去找一間穩健的錢莊,把所託的金錢存款收息也懶得去做,因為錢不是他的,他就是simply not care不關心、不著緊。 (2) “無用(冇益、冇價值)” 那領一千的不但自己冇貢獻,白白浪費了一千両投資的機會和資源,竟然反過來怪責主人的嚴苛和忍心,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要求他事奉時就存害怕孭鑊的心,無所作為,竟埋沒神給他的恩賜、才幹不顯露出來(埋藏在地裏),錯過了事奉主的機會,因此也錯過了將來主人的稱讚、賞賜和快樂,並且結局是一無所有地被拒於天國的門外,在黑暗裏哀哭切齒。 第三個對主人有錯誤的認識,最主要是因想要逃避其過失,而對主人的無理的指責。

25.5 主人對賺了五千両和二千両的僕人稱讚是一樣的:“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不是為主人賺錢越多就應該更多稱讚嗎?

25.5 主人的稱讚並不是僕人的賺錢能力,因為金錢財富在他來看,只是“不多的事”,主人的稱讚完全是根據僕人是否“良善“和“忠心”,既然兩個僕人都是“良善”和”忠心”的, 所以主人的稱讚也是一樣的. 主人慷慨了解他的僕人,賺多賺少對他完全無影響, 主人稱讚他們在「不多事」上中心,在他眼中這麼大的銀兩只是「小的事」,他看重是忠心和良善的心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8:12)。 “忠心”在第24章僕人需要有“忠心”和“見識”時已談論過,就是忠於主人所託,作過值得信賴的人,全部心思都是主人的事,如何把任務做到最好。 這裏的“良善”,原文是優質、有用、有益、有價值的,好的意思, 這與最後主人責備那領一千両為“無用”的僕人成強烈對比。 才幹是次要,自己是否對主的託付忠誠和看重,並且自己是否一個優質、有用、有價值、好的人,這些素質在主眼中才是最重要的。 這兩個僕人一聽到主人的託付便“馬上”去做買賣,並且獲利一倍,正常人要做買賣必須先做項目調研、市場調查、投資計劃、風險管理、執行和監控程序...去多準備功夫,但主人一叫他們便馬上去做,可見平時以常作準備思考如何令主人財富增值, 不需主人宣告後才計劃, “忠心“、”良善”的特質,並不是當主人差派你時才開始,而是整個人生都是忠心良善地為主人的需要而活(思考和行動)

25.4 五千両、二千両、一千両即是等於幾多工資?是代表什麼?為何主人對每個僕人的分配不同?

25.4 按才幹授銀錢的比喻  “千両”原文 “他連得”(talents) 1 他連得等於6000錢幣(即6000日工資,~16.7年工資 2他連得等於33年工資 5他連得等於83年工資 可見主人極信任和看重這三位僕人,委予這麼龐大的金錢,但主人卻形容為“不多的事”(25:23),足見主人的慷慨和豐富。 銀錢是代表賜恩的神按我們的才幹給予的機會和資源。 每個人能夠勝任的任務和責任要根據他們的能力和才幹,主人不同的分配可見他對僕人們的了解,足以證明主人認為他們的才幹是足夠能力處理主人交給他們的他連得。

25.3 舊時村莊人口不多,新郎應明明認識五個愚拙的童女,為何說他不認識他們呢?也為何不給他們開門呢?因為筵席應該有預他們的份,並且新郎是否也有部分責任因為他比預期到來的時間延遲了,夜深到人都要睡著了,他們最終為何不能得嘗婚宴的筵席呢?

25.3 新郎說不認識他們,並不是不知道他們的存在,因為“認識”原文是親身經歷的意思,"不認識"是慣用的表達形式, 表示與對方沒有關係。 新郎延遲來並不是他的責任,新郎都想盡快娶新娘,但在古時婚宴習俗,新郎要先走遍全村挨家挨戶來接受對方的祝賀,因此很難控制對方要傾談和祝賀的時間,所有人都知道有延遲的可能性,但愚拙的卻偏偏不預備器皿儲存額外的油,既然有份被揀選成為迎親的童女隊伍,就應該好好敬重自己的職份和責任,他們只要上心一點觀察一吓,便會知道聰明的童女有預備器皿盛戴額外的油及其原因,但他們卻掉以輕心,天國的婚宴只會給看重婚宴的人參加,一個愚蠢沒有天國價值觀、沒有聖靈的同在和與神親密的關係,更談不上發光的好行為,因此必然被拒於門外,正如他們今生拒絕聖靈的同在和與聖靈親密的關係一樣。

25.2 聰明的在緊急時拒絕幫助愚拙的,不分享他們的油,是否沒有愛同伴之心?

25.2 聰明童女器皿裏面的油,真是不夠與愚拙的分享,因為在深夜時出外迎接新郎要走一段路,沒有足夠的油點亮燈發光,是很可能不夠迎接新郎之用。 我們的器皿平時有沒有足夠的油(聖靈的同在),全在乎我們平時個人與聖靈的關係,別人和聖靈有親密的關係和好行為是不能轉借給他人的。 因此不是愛心的問題,而是自己要負起自己的責任,要常作準備預備迎見你的神。

25.1 十個童女的比喻,聰明和愚拙的有什麼共通點和不同點?這比喻教訓我們什麼?

25.1 十個童女的比喻 十個都是童女 十個的燈都有油 十個都是等候迎接新郎 十個最後都在深夜睡著了 五個聰明的和五個愚拙的分別是: 有冇器皿裏面預備盛載足夠的油,以便若新郎遲延來時,還可以點亮自己的燈。 愚拙的以為她們的燈本身的油已足夠,沒有另外預備油,所以新郎延遲來的時候,她們的燈、不能繼續發光。 若燈光象徵信徒的好行為(太5:14-16),那麼,另外預備的油象徵聖靈是信徒發光的能源。比喻中那五個聰明的童女就是“儆醒的”,五個愚拙的就是“不儆醒的”。但在這比喻裏“儆醒”的反面不是“打盹”,因為新郎遲延的時候,這十個童女打盹睡着了。 這比喻教訓我們必須常作準備,黑夜只會越來越深,自己務要和神有良好的關係,心裏充滿著聖靈的油,發光發熱等候主來!雖然太疲倦睡了,也是一種安息的表現,因為他們隨時就可有油點亮自己的燈,出去迎接新郎。 因此是否“儆醒”和“聰明”,全在乎在新郎來到以前是否另外提前預備了油, 我們是否每日省察自己有冇油(聖靈的同在)、有冇發光(好行為,為主作見證),有冇盼望主的再來,常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