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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着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着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着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 6:14-18)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你是否已全部武裝好了?全備的軍裝是否確保你在戰場上絕對沒有傷害?軍裝如缺少一樣不齊備,會有什麼問題?

生命最終的目的不是作了什麼,擁有什麼,而是變成什麼。為了這個目的,我們每天都被神操練,鍛鍊我們的品格和意志,甚至連仇敵的攻擊和一切艱難也是為0著叫我們成長、跳躍、突破和進步,催逼我們來到耶穌面前,在祂的恩典裏,何處軟弱就何處剛強,神也呼召我們成為得勝者,在祂榮耀的國度中有貢獻,有份分享耶穌勝利的榮耀。 單單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並不足夠,而是首先要內心心靈在他的恩典裏剛強、並倚靠耶穌的大能大力,之後才說穿起下列的七樣全副軍裝: (1) 真理束腰 以神話語約束自己,活著真理的規範以下(彼前1:13) (2) 公義護心 保守公義、正直的良心極為重要(箴4:23) (3) 穿平安福音的鞋 所到之處,均傳揚福音,留下佳美腳踪 (羅10:15) (4) 信德籐牌 堅固信心抵擋試探、攻擊 (路18:8) (5) 救恩頭盔 有救恩的確據,享受救恩的功效,不再被控告和定罪 (伯19:25) (6) 聖靈寶劍 倚靠聖靈活潑有效地用神的道攻敵(來4:12) (7) 禱告祈求 靠聖靈多方代禱(提前2:1) “抵擋”出現兩次: (1) 「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6:11) ”抵擋” 原文stand still 含有「堅定不移地自己能站立」的意思,即是「自衞」性質 ; (2) 「抵擋仇敵」 (6:13)  ”抵擋” 原文是另一個字resist and withstand 即是「正面對抗」的意思 除了憑信心、神的話、禱告外,還要活學活用屬灵的裝備、去面對直接與明刀真槍的仇敵搏鬥(摔跤)!搏鬥也不是一瞬之間便完成,有時需要持久戰。 「爭戰」原文並不是「打仗」這個字,而是角力摔跤之意,即「拉鋸戰」或「追逐戰」去表達較為恰當!若果我們能夠理解跟魔鬼撒但的戰爭是「拉鋸戰」的話,就會明白我們每時每刻均處於儆醒戰鬥狀態、磨難的的日子不會短小!保羅蒙召之後,終生都是打美好的仗。 「全副軍裝」原文用一個字whole armour,意思是「完整全備的武裝」,缺一不可,否則仇敵就會由最軟弱的地方給你屬靈的生命最致命的一擊. 羅馬軍隊在上陣作戰前,也必定到神廟中獻祭祈禱,以求戰勝仇敵!保羅引用這全副軍裝,希望我們不但穿起全副軍裝、更加要團結一起操錬成為基督的兵團,預備「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2:3-4 ) 凡爭戰較力必會有痛苦、受傷、...

6.3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弗 6:13) 穿上了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便能成就一切,可以成就了什麼?

「站立得住」就是能在磨難的日子、受魔鬼多方的攻擊下,仍能堅穩地站起來,守住自己的立場和崗位。 在作戰的時候,羅馬士兵要站穩崗位,不可退後。只要他們一同站在一塊平坦、廣闊的戰場上,不留任何的空隙,他們的兵團就牢不可破。這是指著一整個群體只要是剛強的,就必定可以站立得穩,只要站立得穩才可以得勝。 所以屬靈爭戰,從來不是一個基督精兵面對群魔的攻擊,而是在身體中、活在教會團體中一起得勝。  「成就了一切」是指做完了該做的事,守住了自己的崗位,忠心地完成了所托負的事。 消極地識穿魔鬼的詭計、抵擋魔鬼的攻擊,積極地在神面前剛強,有力量去成就神交給我們一切的差事,得勝有餘。 在爭战中如何才算得勝?就是攻佔了仇敵的城門!成就一切就是“得著仇敵的城門”。 亞伯拉罕獻以撒,神特起誓應許:「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6-18)。 利百加在她出嫁給以撒時,家人特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創24:60) 因為只有得著仇敵的城門,才能夠徹底滅仇敵,制服仇敵,正式擴張自己的疆界,戰爭才算是全然勝利。 得著城門,有兩個層面的意思: (1) 自己的內心沒有仇敵的地步。正如耶穌說:這世界的王將到。祂在我裡面毫無所有(約14:30) 「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16:32) (2) 使撒旦權下的人歸向真神,順服基督: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3-5) 「堅固的營壘」就是被魔鬼佔領的心地,也就是仇敵的城門. 教會是一個團體的戰士,人生是一場屬靈的爭战,爭战的敵人是詭計多端、幽暗世界的掌權者(魔鬼),人不能靠自己的血氣、智慧和能力取勝,最重要是先要到主施恩寶座前、依靠著主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並時刻穿上神的全副軍裝,站立得穩,活在教會當中,在身體團體中並肩而戰。

6.2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什麼是不要惹兒女的氣?惹兒女的氣有什麼後果?

不要惹兒女的氣,就是不要觸怒他們provoke to wrath,惹他們發怒 兒女何至向父母發怒?除了因為兒女不孝外,也可能因為: (1)父母沒有好榜樣,用強制的高壓手段強迫兒女就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使兒女心中憤憤不平,覺得父母強蠻無理。 (2)父母對兒女有偏愛,不公平對待兒女,引起兒女之間兄弟姊妹不和。有偏愛之父母,必沒有和睦之家庭。且使兒女對父母積怨於心。 (3) 孩子沒有感受到愛、尊重、信任和接納,這可能會導致代溝的衝突和憤怒。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以弗所書》第6章4節 所以,父母雖然是站在長輩的地位,也不應妄用父母之權威,使兒女喪失自信心,並對父母抱有懷恨心理。   “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雖然父母對兒女可以用權威, 但更好是照主的真理來引導他們,使他們受到良好的真理教育。父母的權威,在兒女漸長之後,便日漸消減。但真理的權威,卻能終身管束兒女的良心,使他們一生走在正路上。所以基督徒父母應當在教育兒女時,使他們不但為父母的權威而服從,更是為服從“主的教訓和警戒”的緣故而服從,就是照主的公義、聖潔、良善、仁愛等之真理原則教導他們,不是憑自己的情緒和偏好,或為了在人前表明自己家教之嚴明,而枉使兒女忍受許多不必要的痛苦。甚至有父母以兒女為發洩自己心中怒氣的工具,無理的打罵苛責,這只會傷害兒女的心靈和與父母的關係。

6.1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 6:2-3) 如何才算孝敬父母?舊約咒罵和打父母的是死罪,行這些事的人要被石頭擲死。(出21:15-17) 為何這樣嚴格要求?單單咒罵父母便要受死?又是否凡孝敬父母的就可以長壽?

「孝敬」有尊崇, 敬重、尊重的意思,honor and value,  並在父母有需要之時幫助他們(包括物質供養、照顧、愛護)、使父母感覺愉快。 昔日神的兒子亞當背叛神,他便作不順從權柄的兒子。今天我們不是在亞當裡,而是在基督裡,應像主作順服的兒子。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箴1: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提前5:8) 路得視拿俄米如親母,相依為命,孝敬她,不肯離開她,拾麥穗來照顧年老的拿俄米 耶穌年幼時逗留在聖殿裡,祂的父母折返找祂,祂便順服父母. 耶穌責備法例賽人假借以事奉神的名義推搪不供養父母(參太15:1-9)。當主釘十架時,祂仍不忘記叫約翰照顧祂的生母馬利亞(參約19;26-27)。 我們都是欠父母的債。父母負起養育的責任,給吃、穿、教養和照顧、所以神要我們做個懂得報恩的人、報答父母的恩情,兒女欠父母的債是永遠還不清的。 末世時,人會不孝順父母和沒有親情,忤逆、不順服、缺乏體貼,仁慈和尊敬(提後3:1-4) 有一代人咒詛父母,不給父母祝福。 (箴30:11)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1:8) 對父母說話粗魯、尖刻、輕慢其實都是不敬和缺乏愛心的表現。以仁厚、應學習溫順和尊敬的態度對父母說話。 在“聽從父母”之前加上“要在主裏”這個範圍,若父母之命令和主的教訓相違,信徒應用謙虛、恭敬的態度,向父母解釋爭取得父母的諒解,用溫柔而堅定的態度保持自己的見證。 本節引自出20:12,及申5:16“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對照舊的經文,本節中的“在世長壽”不是指個人的生命長壽,而是指“在耶和華你神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應許是為以色列整個民族的,意思是考敬父母的民族,他們的國家在神所賜的產業上得以長久。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箴 30:17)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

5.7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6-27) 水是指什麼? 為何要用水藉著道去潔淨教會,使到教會成聖?

"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弗5:26) 這裏的水之目的是使教會被洗淨後成為聖潔,舊約成聖的東西都要經過潔淨之禮,才可以分別為聖,單單供神使用。因此這裏的水應該是引自舊約潔淨禮的要求,祭司供職獻祭前,需要先用水潔淨身體。神呼召教會由世界出來是要去單單敬拜和事奉祂。 祭司要在院子內的洗灌盆洗手腳,才能供職,免得死亡(出30:18一21) 清水在舊約也指到用以潔除一切污穢的象徵,在此也預表教會需要脫離一切污穢的罪、棄掉一切的偶像,單單屬於神、好與神成為最親近、歸神為聖。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結36:25) 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 (來10:22) “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15:3),很清楚地,主耶穌潔淨信徒是用「道」,不是用物質的「水」,水不過是一個預表,必須藉著真道才有潔淨的功能。 “潔淨”不單指神的道,還必須加上神的靈光照和引導,使我們有正確的價值觀,並有能力揀選神的旨意,生命才能被潔淨、合乎主用 "並籍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

5.6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 5:25) 作丈夫的,要用捨己的愛爱妻子,什麼是捨己的愛?

捨己是不是要為了別人甘心放下自己的意見、愛好、利益、甚至生命?若如此,我豈不是只為別人而活,成了沒有立場的人?其實捨己並不是要犧牲自己所有的一切,完全奉獻出去讓自己一無所有。 捨己的真正涵義是要順從神的心意,捨去自己的想法.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3-24) 上述解釋了捨己的真義,就是體貼神的意思,不體貼人的意思。我們否定自己並不是失去了“自我”,而是放下不合神心意的想法和愛好,並且積極的背起十字架跟隨主 ,為要順服神的旨意,成全上主在我們生命中的計劃,擁有比賺得全世界更有價值的人生。 個人因著宗教的義務,良心的驅使或其他的原因作出的犧牲,未必是聖經所說的捨己。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林前13:3) 真正的捨己乃是懷著對神和對人的一份摯愛,所作的“放棄”或“堅持”。“捨己”就是捨棄自己的意見,揀選神的道路! 捨己的愛就是不以自己為主導、為中心、為最重要,而是神的旨意和榮耀 ,並且為著愛的對象的利益和好處,不加害於人,也不求自己的益處。我們體貼神的意思也要學習體貼愛的對象的需要作個敏銳他人需要的人,並以心思和行動去活出愛心的實際。

5.5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2-24) 難道丈夫若是愚蠢的、能力差的、不夠妻子熱心事奉和愛神的、妻子也要無條件地順服?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 5:22-24) 請注意,妻子順服丈夫的要求是根據: (1) 順服主是大前題、丈夫對妻子的權柄,也是在順服主以下才有的。 (2)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因此,丈夫要學習像基督去如何作頭,而不是按自己的意思、偏好、利害去作頭。 基督如何成為眾人的頭?豈不是他先降至卑微、放棄自己合法的權利、甘心服侍人的需要,俯就卑微軟弱的人,幫門徒洗腳,為世人蒙救贖流盡祂的寶血,從不求自己的益處,是沒有保留傾倒犧牲的愛,他不用強權俘虜人的心,而是用祂的榮耀和美德,溫柔地感化人回到神面前,使人甘心情願作他愛的俘虜。 (3) 妻子是依據“教會怎樣順服基督”的樣式去順服丈夫,教會所以順服基督,是因為甘心情願,並非誡命的要求,是基督先愛教會多於自己的性命,為教會永恆的幸福犧牲自己的一切。 因此一切順服的要求均在“愛和真理”的大前提下,先順服主,才可順服丈夫。 聖經中的順服從不是地位高低的問題,更和男女平等完全沒有關係,順服的要求,是為著“功能/職能”、“和諧”和操練人心靈能夠謙卑、柔軟、順服的功課,並不是要扼殺不同人的恩賜和才幹。為著效率和達到目的,任何非個人的組織均需要秩序和執行權力的次序,否則只會產生分裂和什麼也不能協作達成目的。 所以權柄、順服、秩序並非邪惡或剝削個人的自由,而是學習放下“自我/小我”,為著成全“大我” 至於為什麼要求妻子順服丈夫,而不是丈夫順服妻子?那就要知當時的社會背景是男權為主導的,若果在家庭這麼小的單位裏,大家都權力鬥爭,又怎會有幸福和諧的家庭呢?當時男權主導家庭和社會的主要職位,是因為男性普遍受教育、有學識,而女性是沒有受教育的機會,容易陷入“婦人之見”、所接收到的資訊也有限,因為主要在家中料理家務和照顧兒童,容易憑感覺喜好去抉擇,而非理性全面去分析。加上婦女“出頭”在當時的社會文化是被人排斥的,若婦女反而出頭主導,只會令他們承受不必要的壓力,聖經如此教導也是為著他們的幸福和保障。 另一方面,聖經對丈夫的要求其實超過妻子,妻子只需一味順服跟從便已符合神對她的要求(當然可以給予意見和參與討論),所有的壓力便歸在丈夫身上,因為他有權力作最終的抉擇,就要承擔抉擇後的責任,但對丈夫的要求就是要效法基督愛教會...

5.4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 被聖靈充滿是什麼意思?如何才可被聖靈充滿?

“被聖靈充滿”並非領受聖靈,亦非重生得救. 信主時,神就在基督裏賜聖靈給我們作“質”/“印記”, 證明我們是屬於神的人。 領受聖靈是在信主得救時,充滿聖靈是在奉獻時。  被聖靈充滿的意思: (一)聖靈在我們身上得著完全的地位,讓聖靈佔有、管治和領導我們作出抉擇。(弗5:18-19) (二)彰顯聖靈完全的能力,甚至使人因信有“活水江河從腹中湧流出來”!就是聖靈的能力彰顯在我們身上。(約7:38) 被聖靈充滿的要求: (1) 先將器皿倒空(王下4:1-7)  信徒需放下自己對私慾的揸拿,離開罪惡和世俗的價值觀,以致內心有空處讓聖靈充滿。 (2) 心裏渴慕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河來。」(約7:37) (3) 懇切祈禱 “你要大大的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81:10) “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11:13) (4) 殷勤讀神的話語 信徒要將神的道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裏面(西3:16-17)真理的聖靈是藉著使我們想起神的話,光照我們知道真理和正確的價值觀,引導我們走正確的方向。(约16:13) (5) 憑著信心 因著信,才能從腹中有活水江河涌流出來,心懷二意不信的人,不要想從神哪裏得什麼 (雅1:6-7) (6) 謙卑順從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5:32) (7) 完全奉獻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了。”(路1:15) 施洗約翰未出世就被奉獻為拿細珥人,分別為聖事奉主,於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了。

5.3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弗5:11)什麼是暗味無益的事?為何要嚴重到要去責備行這事的人?

“暗昧無益的事”,也就是黑暗的事,不敢見光的事,需要保密而不正當的事。基督徒不可與這一類的事有分,因為它是屬黑暗的,帶着罪的成分。 反之,我們倒要責備那些行事暗昧的人。不但在暗昧的事上不與世人同行,不要他們一樣的不義,且表示不同意這類的事。 在11節下半“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原文沒有“行這事的人”這幾個字,只有“倒要責備”。 因此可以指責備那些事本身。即凡屬暗昧無益的事,不論是別人行的,或自己行的,都要“責備”,定罪為罪,責備一切暗昧的事。這種態度,可使我們在自己偶然落在錯失中時,不去替自己掩飾辯護,而誠實地悔改。 在此並無指明如何責備行暗昧事的人,但上文既說“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則我們在責備別人行事暗昧時,必須有良善、公義、誠實的存心,而不可存有惡意、私心,或傲慢的態度。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暗中所行的那些可恥污穢的事,這就跟我們作為光明之子的身分,完全不相稱。 這裏責備並不是指到看見他人有錯、有罪,便隨意公開責備,而是針對責備那些暗昧、可恥、無益的行為,讓這些可恥的罪在光明中被定罪和警誡其他人不要與他們同夥,陷入罪中。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光就是要把黑暗顯明出來,不僅是口頭上可以責備,藉着光明的行為把黑暗的事顯明出來,因着比較而顯出確那些可恥的事確實是罪。

5.2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弗 5:6-7) 虛浮的話是指什麼意思?不可與誰同夥?如何才不同夥?

虛浮 (empty 、in vain) 指虛空、徒勞。“虛浮的話”指一些聽起來很動人、似乎合理想,卻是“虛浮”不能兌現的言論。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大概當時有人用虛浮的話欺哄信徒,是有關上文所論淫亂、污穢、貪心的罪,使信徒不注意在這幾件事上追求聖潔。 貪心的人想貪便宜,是最容易受人欺哄的。基督徒若不存非分的貪圖,只照主的旨意過聖潔的生活,就不至被這些今世虛浮之道所欺哄了。 “不要與他們同伙”—不要與那淫亂、污穢、貪婪的悖逆之子同伙,因為神的憤怒必然臨到他們。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當與他們有分別。 “同伙”的意思就是共同有分於某事的伙伴。基督徒不應在黑暗的事上跟世人同伙,否則必然受影響而陷入罪中。 這和基督與罪人作朋友,不能相提並論。基督與罪人作朋友,不是去跟罪人同行一路,乃是使罪人悔改歸向神。可以說,不是基督與罪人同伙,乃是基督要求罪人悔改與他同伙。 “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雅4:4)所以信徒既是光明的子女,就不可與黑暗的世人同伙了。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應像光明子女.

5.1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5:5) 淫亂、污穢、貪心的都在基督的國無分!什麼是污穢?是否曾經淫亂、污穢、貪心便絕對不能與神的國有分?

"污穢"(uncleanness) 乃指「道德上的不潔淨」。“污穢” 多次與「淫亂」同時出現,但不止淫亂,可包括思想污穢。當時拜偶像的人,常在敬拜中兼犯一些邪穢卑污的罪。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纔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 (太15:10-11,18~20) 本節中“淫亂的”、“污穢的”、“有貪心的”,都是指落在這些罪中而不離開的人,這些形容詞描述一個即係代表他已習慣地此類罪而成為這樣的人. 因此不肯徹底悔改離罪的人是無分於神的國。 保羅警戒這些罪的嚴重性—不得進入神的國,信徒既是蒙慈愛的神的兒女,就應遠離淫亂、污穢、或貪婪的罪。 “貪心”與拜偶像的一樣,可見貪心的罪絕非小罪,乃是違背十誡。 貪心就是想得着非分的利益,而拜偶像就是想在獨一的神以外得着信仰上非分的保佑或好處,並且貪心的結果必使人敬拜金錢,事奉瑪門,使人作錢財的奴僕。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貪心的就不能事奉神。 “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

4.5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 4:30) 為何聖靈會擔憂?聖靈是神、全知道一切、也有足夠智慧和能力解決問題、何需擔憂?

“擔憂”原文是“憂傷、沉重”的意思。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約11:33) 耶穌到了拉撒路的墳墓也哭了 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祂哀哭(路19:41)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用禱告也“憂傷”難過。 神不是冷漠麻木不仁的父親。神深有感受!祂會心受感動和傷痛。祂會體恤我們 (參來4:15),且與我們一同哀哭。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創6:6) 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 10:16) 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賽 63:10) 預先知道事情的發生,和結果最終可以受控,不等於事情發生時無動於衷,不會憂傷沉重,正如醫生為兒子做大手術,雖然有把握順利完成和康復,但仍會受有傷痛和沉重。

4.4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 4:29) 基督徒是否不能夠或不應該講粗口?為何?

“污穢”的言語一包也不可! “污穢的”原文就是指那些壞的、卑劣的 只要說造就人的好話,叫人得“益處”,“益處”原文是今人喜愛的、善意的、幫助人的。 粗口往往帶與性有關的助語詞,以性行為的動語涉及他人的母親、為何要講到人應該尊重的母親呢?真的含宜嗎?實屬粗獷的言語、甚至有時讓人有些性的聯想,特別違反下文所說的"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弗5:4) “淫詞”原文是“淫穢, 可恥” “妄語”原文是”愚昧的言詞” “戲笑的話”原文是粗俗下流的玩笑 粗口與造就人的好話和感謝的話完全不協調。 用粗口惡毒地咒罵人,也不合聖徒体統 (弗5:3),只能敗壞人和絆倒人,有失主的見證。 粗口往往是習慣性地衝口而出,有時甚至帶有怒氣之情緒發洩,在衝動的情緒下,基督徒言語上又怎能謹慎,控制自己的舌頭說造就人的好話?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雅1:19) 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說話不是為自己的痛快,發洩自己的情緒、只顧發表自己內心的意念,乃是為聽的人的益處。所以要“隨事”說些使人得益的話,而不要說批評、毀謗和粗言穢語。 至於有些人強辯聖經也有記載掃羅講粗口(撒上20:30),但這並不代表粗口是神所喜悅的,剩餘聖經記載姦淫的事,不等淫亂就可以被接納。 心裏充滿,口裏就說出來(太12:35),講粗口的原因和動機是什麼?是否反應內心也充滿著粗獷污穢的思想?是否由愛神和愛人的動機發出?講粗口難道能造就人和榮耀神?是否有耶穌基督的樣式心腸? 為什麼講粗口才是唯一能表達憤怒的言語?耶穌也有發義怒,他有講粗口嗎? 有些人認為粗口是兩個人對話的事,在講粗口人中也用一樣粗口的言語對談,可促進方的友誼,在什麼人,中作什麼人,但是否會因此绊倒良心軟弱的人呢?是否真的可以因如此講粗口後總要為基督得些人呢?

4.3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弗4:15, 25) 如何用愛心說誠實話、明知對方不啱聽、是否仍然要說? 白色的謊言可以嗎?只是為人好有錯嗎?

如何使人信服真道,離棄各樣錯誤的道路,歸向基督?並不需要用高言大智或矜誇的虛言,只要用愛心說誠實話。 這裏的“誠實話”,是指一種忠誠的勸告,將弟兄姊妹的短處忠實地告訴他,不替他掩飾;或指忠實地照着真理說話,雖然明知不會受歡迎,但仍誠實地說出,不因人的情面歪曲真理。; 這種“誠實話”,雖然對聽見的人十分有益,但也常常使聽的人感到難堪。所以說的時候,格外需要用愛心來說,切不可帶傲慢和輕視的態度來說。務使所說的話不但誠實,而且誠懇。許多忠心的勸告,若不加上愛心、誠懇的態度,就很容易被誤會為譏笑或攻擊。 並且說“誠實話”也需要有智慧去表達,找到合適的時機、方式和聆聽者的狀態,以溫柔的心去表達,不要帶有論斷性,多用開放性的發問和關心先了解對方的情況和原因,再分享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以祈禱的心求聖靈引導和支持對方去省悟和改過。 謊言許多時會涉及作假見證、為求自保和利益,降低不安與焦慮的情緒、減輕壓力減少或避免衝突,希望容易解決困難、對神信心軟弱、偽裝自己、不承認弱點和過錯、滿足自身的虛榮,而將事實放大、誇張吹牛等情況。 「白色謊言」雖然美其名是出於善意而說的謊,也許沒有對錯,只因說出事實會更傷人,為了維繫關係,選擇美好而婉轉的謊言去安慰對方,試圖讓對方好過, 避免讓對方心理受傷、難堪或是下不了台,讓別人感受好一些。 然而,如果角色對調,你成為那位「聽」的人,你想聽到事實,還是善意的謊言呢? 事實固然傷人,但脫離真實真相,會否自欺欺人?你是否寧願有苦有痛,也要清醒地活出真實的你? 人們常說:「說謊是為了照顧對方的感受,不希望她難過。」看似體貼,會不會是自己不知如何處理?對我來說,與其說謊,不如誠實以對。(當然要有智慧,找到合適的時候和方式去表達,可暗示或逐步讓對方知道真相,以致有心理準備而不失去對神的信心) 即便是白色謊言,人們多半依舊會糾結、害怕自己被捲進事件或者被當成共犯。但是,誠實以對只要「說實話」就好,不加油添醋、也不任意評斷。 講真話並不是直白的傷人,而是在愛裡說誠實話,這是一門高深的藝術,唯一的訣竅就是「真心誠意」,並在聖靈的引導下人有智慧地表達。 不論謊言是白色或黑色,多半都會傷人,只有真誠的話語才能撼動人心,那份關心不是奚落或者棒打落水狗,而是用行動去陪伴對方走過高山低谷,願我們都成為彼此生命中那位真誠相待的人,用愛照亮前方的道路! 許多基要派的信徒主張服從命令的義...

4.2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 4:13) 如何在真道上同歸於一?有這麼多宗派、傳統和真理的詮釋、真的能在真道上同歸於一?

”“直等到…”說明神賜下各樣恩賜的最終目的,是栽培信徒在靈命上滿有基督的身量(即是生命上像耶穌的生命),“長大成人”生命成熟,離開幼稚和無知的階段,能自己站立得穩的地步。 成長必需和“認識神的兒子”有密切關係,對主的認識愈多靈命便愈長大,也愈像主。但“認識神的兒子”卻又與“真道上同歸於一”有關係。 “真道”原文是"faith", 指到“信心”或“信仰”,與上文第5節“一信”之“信”同字。所以可翻譯為“在信仰上同歸於一”。這意思就是同在純正核心的信仰上合而為一,沒有其他錯誤的信仰混雜在那“一信”之中。並非指到要在所有對真理的詮釋均需統一。 在純正的信仰下,信徒才能對基督有更深的認識,靈命也依循正常的軌道,日漸長進。反之,若在所信仰的真道上偏差,則對基督的認識,亦必錯誤,靈命便無正常的長進了。所以使信徒在真道信仰上有美好的信仰根基,是很重要的,以致下文達到“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盲目相信,結果便“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毫無判別的能力,很容易便受異端誘惑的。

4.1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 基督教會分開這麼多宗派,真的可以合而為一嗎?如何才可彰顯真正的合一?

教會合一乃是生命的合一,在心意上合一、而不是組織、行政上的合一、合一是心靈方面的事。聖經從未要求教會必須在組織、制度、行政、儀式、名稱…等方面都一致,然後才算為合一。合一並非統一。反之,教會在基督裏已經成為一(加3:28),現時的宗派存在,有歷史性的原因,雖然對聖經有不同神學詮釋的傳統,但卻有共同核心的信念(參使徒信經), 因聖經並非神學手冊,而是以不同書寫體栽(故事、歷史、敘事、詩詞、箴言、比喻、....)多方面描述神的屬性、人性、救贖計劃、萬世爭战、永恒.....也留有想像思考空間,讓人尋求聖靈的引導,也反映真理的立體性和指導原則,不致變成僵化死的規條,就是這些空間容讓詮釋的不同,神要祂的兒女學習彼此尊重、接納、欣賞,在不同下仍然保持合一的心,和而不同,卻仍是同一個心靈、同一個脚踪、同一位主、同一位神、同一個指望、同一個標竿、同心合意去興旺福音,促進主的國度。 信徒有了同樣神所賜的的生命,就自然地在基督裏已經合一,成為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了。 合而為一的心,是聖靈所賜的:原文 是“聖靈的合一” (unity of the Spirit)。這種靈裏的合一並非人所能創造。 根據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已除去了一切阻隔和宛仇,而使所有信徒,不分猶太外邦,男女老幼及階級,都合而為一(參弗2:13-19)。聖靈又因人的信而住在信徒心中,便使這“合而為一的心”存在信徒裏面。四海之內、主內一家,所以這合而為一的心,絕不是任何人為的組織,或合一的運動所能產生。它乃是聖靈在信徒重生得救時所賜給信徒的。 合而為一的心需要信徒竭力保守:我們雖然不能造成這種合一,但是卻有責任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保守”表明這合一是信徒已有的,而需要保守它不被損害。“竭力”則表明為保守合一的心,需要付出代價、放棄成見和偏見,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甚至忍受“損失”以維護這“合一”的健全與穩固。 合一必須符合下文的“七個一”: 一個身體、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 從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看到不同地區的教會,會彼此問候、關懷、呼應、彼此代禱、差派工人彼此配搭、服侍、支援、甚至有需要時提供經濟支援,也要彼此接待到訪的信徒,主內一家,實行主所吩咐合一相愛的要求,並沒有彼此門戶之爭、宗派的對立或自立“山寨王”排斥批評異己, 都是同心合意高舉榮耀主。

3.4 求他按着他豐盛的榮耀,藉着他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弗3:16-17) 我們信耶穌的時候、基督不是已經永遠住在我們心裏嗎?並且與我們聯合、為何現在要求心理力量剛強使基督因信住在我們心裏?

心裏的力量”原文是“裏面的人”。裏面的人剛強即是意志力剛強、便有能力勝過試探、反之體貼肉體便軟弱失敗. 信心(在愛心之先)使基督"居住' (dwell) 在心裏,而使愛心有根有基。這裏不是說信心是愛心的根基,而是說基督因我們信而住在我們心裏的結果,愛心有根有基。換言之,基督就是我們愛心的根基、沒有基督的人,不會有基督的愛,世人的愛隨時改變,以利害為中心,是沒有根基的愛。基督居住心中的結果,使信徒對神對人都會有“基督的心”,以基督的愛為生活行事規則。 “住”原文是“安居、定居”下來的意思,不是暫住一宿,乃長住在心、因為我們的信心、所以基督可以安居(即安樂地居住)在我們心裏、而不是為我們的軟弱和罪過擔憂地在我們心中

3.3 天上地上的各(或譯:全)家,都是從他得名。)(弗 3:15) 天上的“各家”或“全家”是指什麼?“從他得名”又是什麼意思?

“天上地下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這句是解釋上節我向之屈膝祈禱者祂是怎樣的父,乃是天上、地下各家/(全家)的父 「天上地上的各家」: "家"是指來自同一位祖先的全體家族、意思都是表示這個民族,是來自某一位祖先,因此這整個(家)族的名字,也是從那名祖先而得,這也就是所謂的「從他得名」的意思、因此“家”,就是指地上各民族,以及天上不同的天使群體(天使也有各個團隊)、「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的意思就應該是:天父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因此,雖然各個民族有他們的祖先,各個天使也歸屬某個天使長,但最終的根源都是神的創造,所以各「家」都應該算是「從神那裡得名」。 「天上地上的全家」: 認為保羅都在講述關於教會的真理,所以“家”應該是指“教會” 、這個由神創建的大家庭,而且不管是已經安息天家的聖徒(“天上的家“),或是還在地上的聖徒(“地上的家“)均同屬這個神創建的大家族,教會的信徒“都從祂得名”、就是都從祂得兒子的名分(參羅8:15-24),都從祂而出,成為神家名下之人。“從祂得名”,亦從祂得福之意,福分是包括在名分之內的。 神乃是這樣一位天上地上各家的父,是不分猶太外邦,男女老幼,一切信徒的父。

3.2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弗3:9) 神創造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即是他一切創造的目的是為著什麼終極的結局?

神在創世之前定下的計劃就是救贖的成就、教會的出現! 為要藉着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 3:10) 神如何藉着教會,使眾天使得知神百般的智慧、竟然罪人眾多的罪全得赦免、能變為王子、先前虧缺神的榮耀、現在卻盛戴神豐盛的榮耀、先前叛逆敌擋神、今完全和好、甚至情願做神的奴僕、反手踐踏昔日壓制他們的仇敵、軟弱的變為剛強、罪惡的世界有一天變為全新的天地、有義在其中、天使也要詳細查看(彼前1:12)神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卑微的、軟弱的、無有的、被人厭惡的、勝過撒旦和邪靈、使仇敌都閉口無言、伏在基督和教會之下、這就是神的智慧! “天上執政的、掌權的”,是指天上各級的善天使,而不是指惡天使。惡天使根本不會想去知道神的救贖計劃。 神救贖的計劃,並未變更過,雖然救恩出於猶太(約4:22),又因猶太人的拒絕,救恩便臨到外邦(徒13:46,28:28;羅11:11),但這不過是福音發展的進程,神救贖世人的計劃,一向是按着祂在萬世以前所定的旨意逐步進行着。

3.1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弗3:3) 什麼是福音的奧秘?

“奧秘”,就是指神救贖的計劃,但這旨意在舊約時是隱藏的,還未顯明出來,所以稱為“奧秘”。現今神把這“奧秘”啟示給使徒保羅和其他使徒,對於蒙救贖的人這“奧秘”就是“福音”(“福音的奧秘”/“教會的奧秘”/“基督的奧秘”),因福音奧秘是由基督的啟示而來、乃關乎神如何呼召世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從世界和罪惡中分別出來、聚集歸到基督的名下之會眾、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同成為教會(基督之身體、互為肢體)。 舊約的先知們,對於外邦人也要與猶太人同蒙應許的奧秘還不大明瞭、他們仍然以為要歸化入猶太藉、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才能成為恩約的子民 在新約時代,按神所預定日期滿足的時候,差遺祂的兒子降世,並且把祂救贖的全部計劃,啟示給祂的使徒們。舊約先知們雖曾預言彌賽亞救主的降生、受死、復活、再來等等,卻沒預言到“教會”、“教會”首次是耶穌基督提到的(太16:18)。而“教會”乃是神救贖計劃的主要對象,是基督屬靈的身體. 那些外邦人“不再作外邦人”,而變成與猶太信主的人一樣,“是神家裏的人”、同蒙一樣的應許、同為基督的後嗣、共同承受神的產業和同為基督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