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5:5) 淫亂、污穢、貪心的都在基督的國無分!什麼是污穢?是否曾經淫亂、污穢、貪心便絕對不能與神的國有分?
"污穢"(uncleanness) 乃指「道德上的不潔淨」。“污穢” 多次與「淫亂」同時出現,但不止淫亂,可包括思想污穢。當時拜偶像的人,常在敬拜中兼犯一些邪穢卑污的罪。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纔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 (太15:10-11,18~20)
本節中“淫亂的”、“污穢的”、“有貪心的”,都是指落在這些罪中而不離開的人,這些形容詞描述一個即係代表他已習慣地此類罪而成為這樣的人. 因此不肯徹底悔改離罪的人是無分於神的國。
保羅警戒這些罪的嚴重性—不得進入神的國,信徒既是蒙慈愛的神的兒女,就應遠離淫亂、污穢、或貪婪的罪。
“貪心”與拜偶像的一樣,可見貪心的罪絕非小罪,乃是違背十誡。
貪心就是想得着非分的利益,而拜偶像就是想在獨一的神以外得着信仰上非分的保佑或好處,並且貪心的結果必使人敬拜金錢,事奉瑪門,使人作錢財的奴僕。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貪心的就不能事奉神。
“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
這裏保羅所指的淫亂污穢貪心其實都是指拜偶像有關,因為我們所信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他是獨一的真神,所以他不容許信徒拜偶像拜別的神,或愛其他的人事物包括人自己、父母配偶子女和親人;我們都要敬畏專一地愛獨一的主就是三一上帝!故此若有人拜別的神或拜偶像就與神的國無分了
回覆刪除但如果有人曾經犯淫亂污穢和貪心,如果他們真誠地認罪悔改,並願意信主耶穌及專一跟從他的真理教導,相信他在主的國仍然有份,但主權就在主的手裏
一定要悔改。悔改後全心信主,神國就有份。
回覆刪除「污穢」是指行為猥褻的,「淫亂」是指宿娼,通姦敗德的,「貪心」是指無論是對物質或情慾都不知足,貪圖非分的享受,亦與拜偶像的行為一樣,貪圖信仰上非分的保佑和好處,以上這裏所指的都道德上的不潔淨和墮落。至於是否曾經淫亂,污穢,貪心便絕對不能與神的國有分,要看看我們有沒有真心真意的悔改,重新跟從主耶穌基督去過聖潔的生活,如果是的話,神的國應該仍然有分,然而如果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得救之後不但不知悔改,反而習以為常,仍然變成了淫亂,污穢,貪心的人,就不只是今天無分於神的國,而且將來也是無分於神的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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