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羅9:30) 外邦人不追求義,反而結果得了義,反之猶太人如何努力追求義,反而更得不到義,這是否鼓勵人不去追求嗎?
猶太人追求義並沒有錯,但他們只有熱心,沒有知識,追求的道路完全錯了,想靠守律法自義,以忽略仰望神的憐憫和恩典,單靠自己的努力,並愛追求人的榮耀,以自己為神的選民而驕傲,鄙視外邦人。自我中心就是罪的本質,完全忽略了謙卑,不承認自己的缺失軟弱和不足,不去尋求神的憐憫和恩典,反而已自己勝人一籌,以致不能謙卑地去求神憐憫他們這個罪人,覺得不需要接受神白白的救恩。 外邦人從前沒有追求義,反而因自己敗壞的生命而知罪,覺得需要神的憐憫,也認識到只要憑信去接受便可享神白白的救恩和從神而來的義. 外邦人是名副其實的浪子(小兒子),反而懂得懺悔回歸天父的家,深感自己不配,而猶太人則是大兒子,從始至終都覺得自己比人好、比人義,可靠自己的行為和貢獻應該得到更多父家的祝福,其實就是那個最遠離、最不明白天父的心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