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6) 捐輸是指什麼?捐給誰?怎樣才算蒙神悦納的行善?
忍受凌辱的祭,乃是個人方面為愛主的緣故而甘願犧牲的“祭”。頌讚的祭,是愛神的人向神方面所獻上的,但“行善和捐輸的事”,則是信徒為神而施行在人身上的善行。神不但悅納我們自己願為主受苦,並向神頌讚,也喜悅我們在別人身上顯出我們因愛神而行出的美善。
如果自己正在為主受苦的時候,仍不忘記“行善和捐輸”,就必更為神所喜悅了。當時的希伯來信徒中,有好些人為主的緣故,家業被人搶去了(10:34),所以他們當中難免有好些人在困苦之中。因此有行善力量的信徒,不可忘記顧念窮乏的弟兄和教會需用,但就算為窮乏的信徒,也不可因為窮困而忽略了行善。窮困並不能使一個樂意“行善”的人不行善,唯有愛心冷淡,才真正使人無力行善和捐輸。
“行善捐輸”也是一種“祭”,意思就是我們不要把“行善和捐輸的事”當作我們對人的一種功勞或恩德,而應當把我們作在人身上的善事,當作我們自己對神的一種奉獻、在主裏面的愛心團契分享,才是神所喜悅的。
行“善原文是“to do good,'是這個世界和人的生命平價美善”
"捐輸": 原文是團契fellowship,即分享的意思,不斷向身邊有需要的鄰舍施予分享。
捐輸是否指奉獻給教會和信徒? 行善和慷慨給予(從心出發)是神所喜悅的。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