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壹1:6) 什麼是在黑暗裏行?基督徒不是由信主一刻已成為光明之子,被遷到愛子光明的國度裏嗎?

信徒需要在生活中實踐真理,以表明我們真正與神相交。

什麼是在黑暗裏行?

1. 持續犯罪:"在黑暗裡行" walk in darkness, 整個生活the course of life仍然是沒有轉變,意味著持續地生活在罪中,根本不願意悔改或改變。也不去操練實踐行真理和公義practice truth & righteousness 持續違背神誡命的行為,如欺騙、貪心、仇恨、不公正、淫亂、拜偶像等。
2. 虛偽的信仰:自稱信徒但在實際生活中沒有活出信仰。這種虛偽的信仰是指表面上看似敬虔,但內心和行為卻充滿罪惡和不真實。
3. 拒絕光明:不願意接受神的指導和啟示,拒絕被聖靈光照,繼續生活在屬靈的黑暗中。

基督徒的光明身份:
信徒在真誠地信主的一刻就被遷到愛子的光明國度(西1:13),成為光明之子。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不再需要警惕和對抗罪惡。

1. 靈命成長的過程:雖然我們因信成為光明之子,但我們的靈命仍在成長過程中。我們需要不斷與罪惡鬥爭,學習更加像基督。
2. 持續悔改:即使得救,信徒仍然會面臨試探和跌倒。因此,我們需要持續悔改,回到神面前,求祂的饒恕和潔淨(約壹1:9)。
3. 活出光明的見證:我們的生活應該反映出基督的光明,通過良好的見證吸引他人認識神(太5:14-16)。

我們需要在生活中實踐真理,活出與神相交的真實信仰。雖然我們已經成為光明之子,但我們需要不斷警醒,持續悔改,以基督的光持續照亮我們,引領我們離開黑暗的生活行為

留言

  1. 即是沒有聽神的話,還是待在罪中不悔改,就是在黑暗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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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救贖之後,如果自願跌返入罪中,就不是在光明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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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黑暗裏行即代表繼續犯罪,與魔鬼撒但為伍,自甘墮落,離棄神恩。基督徒無錯是由信主一刻已成為光明之子,但如果這人不持守著真理,不尊行神的教訓及吩咐去行事生活的話,那麼就會被魔鬼撒但有機可乘,最終被引誘遠離主耶穌基督的生命,不能以基督徒的身份去見證生命,反而被魔鬼利用對抗神,慢慢地走進黑暗的國度之中,脫離神之子的光明國度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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