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10:14) 為什麼要把腳上的塵土哚下?有什麼意思?為什麼罪惡滔天的所多瑪、俄摩拉所受的審判,會比拒絕接待門徒的城更容易呢?
10.4 款待是東方人的一種神聖責任。耶穌說,若他們拒絕款待門徒或閉上門不理他們的話,他們臨走前,必須把腳上的麈跺蹂下。全城的人竟沒有一家接待門徒, 毫無愛心可言, 拒絕福音的使者, 就是拒絕主,
根據拉比教導,當猶太人從外邦回來時,必須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因為外邦人的土地是玷污的,他們不想自己的地方也受到玷污。你們和他們再不能建立任何交往的關係了。
因為這些城都早已聽聞耶穌在各處行神蹟和講道的權柄,現在更可多次親身目睹主的門徒奉主名所行的醫病、趕鬼神蹟和聽聞天國的真道, 卻選擇仍然硬著心,全城竟沒有一個接待門徒! 毫無愛心可言( 昔日所多瑪、俄摩拉仍有羅得一家接待來視察的天使). 最主要是門徒是奉主名來傳道,即他們就是主的代表和天國福音的使者,拒絕天國的使者和福音、輕視神兒子的救恩和從天上來的最終警告、受審嚴厲程度,可想而知。
所多瑪和俄摩拉沒有機會見到道成身的主及所行的權能、也沒有聽聞主的道、但這些城見到這麼大的真光照在眼前,卻拒絕光, 他們黑暗是何等大!
多給誰便向誰多耶!亮光越大,責任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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