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耶穌沒有罪,無需悔改,為何要受施洗約翰的洗?祂盡諸般的義又指甚麼?今日基督徒要作什麼諸般的義?
3.2 耶穌為何受洗?他表明的原因是要盡諸般的“義”, 此說是“義”,因此與罪無關,更不用談代表世人表明悔改。
傳統的答案之一,表示耶穌站在人的地位,凡事上與我們相同,故受洗, 但是施洗約翰的洗是悔改的洗禮,為何耶穌要與以色列人相同要悔改?希伯來書說他凡事與我們相同,是在忍受試探和人性方面、以致他能體卹我們,作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只是他沒有犯罪,明顯耶穌不需要悔改,為何要受表明悔改的洗?悔改是個人的意志,第三者不能代表其他人來悔改.
耶穌30歲才出來傳道,為何30歲?若早多幾年開始傳道,豈不更有影響力,更能祝福多人?這是因為祭司是30歲才可正式承擔祭司職份去聖殿事奉、承擔職份禮是需首先用水洗淨身體,並且用油膏抹,因此耶穌受洗表明他願意承擔祭司的職份,成就諸般的義(包括甘願親作更美的祭物),天父也叫天開了,藉聖靈降在他身上膏抹了主,並為他發聲表明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天父之前和施洗約翰說,他看見聖靈降在誰身上,誰就是神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的罪孽。所以耶穌受死就是表明他公開接受彌賽亞(包括先知、祭司、君王)的職份,為盡諸般的義(天父一切的命令和託付),甚至忍受命定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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