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若我們真的不能饒恕某些得罪傷害我們很深的人,是否就不能得天父的饒恕,而喪失永生? 饒恕有否條件?是否要對方先悔改認錯,才可饒恕他們?
6.2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6:14-1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18:35)
饒恕是否有先決條件的? 還是單單基於天父怎樣饒恕我們,我們也要怎樣饒恕他人? 若真的很難饒恕,便不得天父饒恕?
首先人不能與神交易,用饒恕別人換取神的饒恕,我們得永生全因信靠主宝血功勞,但若一個人持續不肯饒恕、內心積藏怨恨和苦毒,不解怨、也不求主加力量勝過,他是否真的重生與神的性情有份存疑.
主要求我們必須饒恕,因為:
1)不能雙重標準:
饒恕表示承認自己的虧欠無可彌補,全因為神的憐憫,所以我們也應用憐憫的心對待傷害我們的人
我們也不比別人好或更配受神的赦免,神會用我們的標準/量器去審判我們
(參看欠債一千萬両银乞求主人饒恕的僕人,卻不饒恕欠他十両銀的人之後果)
主要求要饒恕人70個7次....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18:22,33)
2)饒恕反映神兒女的性情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并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 …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路6:35-38)
饒恕的根源在於神慈愛的本性,祂是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 神,樂意饒恕人(尼9:17)。祂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6-7)
饒恕是不能選擇饒恕的對象:
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 (5:44-45)
要愛敵人,就是那些誣捏、毀諦、欺壓和逼害你的人 (參5:44)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5:46)
3)心中積怨便會生出苦毒,毒害我們的生命, 窒息我們的成長。
我們的責任是去饒恕,因神先饒恕我們,而按公義去審判人的是神的責任。
"不可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 (箴24:29)
祂必按人的行為報應。(賽59:18)申冤在主,主必報應(羅12:19)
4) 饒恕彰顯神的大能,歸榮耀給主,它叫滿心怨恨的敵人蒙羞,甚至感化敵人悔改歸主
饒恕是否必須無條件? 首先要了解聖經中的饒恕分3種:
1) 司法上的饒恕─上主對罪人的饒恕,前提是罪人認罪悔改 (約壹1:9 )
2) 心理上的饒恕─無條件、無需對方參與,主動放下心中的苦毒抱怨,饒恕別人,也饒恕自己
父啊!你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不曉得 (路23:34)
主求父赦免釘他十字架的人是沒有附帶任何條件的
為主殉道的司提反臨死前祈禱, 求主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7:60) 也是無條件的
心理上的饒恕是為了痊癒,就如清潔自己的房屋,可能要多次和逐步來,最終目的是還自己一個清新安寧的住處,拋棄哪些有毒的廢物,離開自己的生命,若不饒恕就會積怨苦毒,每次想起都產生第二次的傷害,饒恕並非否定過往的傷害,而是邁向痊癒的開始,由你主宰自己的情緒,拒絕再受施害者陰影的困擾,廢除他在你思緒中的兵權,讓你重獲自由
3) 關係上的饒恕─有條件的饒恕
得罪你的人要先懊悔:
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頭,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路17:3-4)
若幾番努力、自己、多人和長老勸告後仍不悔改,就可中斷關係,視之為外邦人和稅吏 (太18:15-23)
愛有原則,也有公義,施害者也需承擔他們的責任,無論是法律上或是關係上,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才可能迫施害者悔改
饒恕不是一次性的行動,乃是重生之生命流露,以致得主祝福。饒恕也應伴隨反省,日後如何避免再受傷害,自己有什麼軟弱,需改進的地方,不致付了受傷的代價而冇得益,要盼望自己更有天父的性情。
原諒得罪你的人了,就代表你選擇要去淡忘此事,拋在背後, 讓過去的過去,正如神饒恕我們的罪:
塗抹過犯(賽43:25)
不再紀念(耶31:34),
扔在背後(賽38:17)
投入深海(彌7:19),
污穢變雪白(賽1:18)
過犯如東離西遠離(詩103:12)
一旦被饒恕,就不需要自己再開庭重審
我們應無條件地愛傷害自己的人,但在關係上應該是有條件的(對方必須懊悔), 對自己則求神加力量使自己心裏不被仇恨陰影所困、能無條件地放下報復的執念,甚至為對方祈禱和祝福, 因相信神是公義信實,最終必為他的兒女伸冤主持公道。
柴玲歸信主受浸之後揚言寬恕中共政府在六四事件所作的事。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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