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找到;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但是實際上不是所有祈求都能得著,所有尋找都能找到,所有求開門的都有開門的出路,此處卻表明"凡"(即包括一切), 何解?

7.2 “祈求就得著、尋找就尋見、叩門就開門”是有舊約的典故 (参耶28-29章):當時猶大快亡國,有假先知預言兩年後神會拯救被擄的歸回,但耶利米卻指出神命定70年才可歸回(即當時的人歸回無望),不如養育下一代,為現所住敵人的城求平安。(耶29:7)


神的回應非人們所求的,神在此便說: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 (耶 29:11-13 )


神是要人有最終的指望、是要賜平安(人生整全well being), 不是照我們的意思,乃是照他平安(神看為好的東西)的意念


因此要按著神的旨意,禱告才會蒙垂聽。祈禱不是要改變神,乃是改變自己更合符神的心意


禱告是否蒙應允,全視乎我們是否相信天父願意將最好的給我們。(路11:5-13) 正確地認識天父的性情,真心相信祂願意慷慨地給予, 並且尋找其實不是“尋找”自己心所想的,是“尋找”神的同在!神自己才是我們禱告的中心


尋找,就尋見,再眾多雜亂的聲音搞擾下,專注尋找是要在一切遭遇和結果中遇見神!

按原文的文法,是要持續地祈求、持續地尋找,及持續地叩門。


繼續尋找和叩門,是為了等待天父為你開門的時光,與祂相遇,而讓天父的同在來滿足我們,比祈禱清單得滿足更寶貴,能與天父建立親密的關係,這才是正確尋找、祈求、叩門的焦點


當開門的那位是天父時,我們會如何反應?拿了麵包便立即走開,還是停留享受瞻仰天父慈容,與天父同在的珍貴時刻?


堅持不斷的禱告、尋找和叩門,天父就在你想不到的時候和地方開門, 向你啟示祂自己,讓你驚嘆:「耶和華在這裡,我竟不知道!」(創28:16)


耶穌在此指出“得著”是有漸進加強的途徑,首先要有具體的要求,不要停留空泛的祈禱文,甚至祈禱完卻忘了自己祈求的是什麼,也不灰心地持續去祈求,反映祈求所要的真是你想要的,但不要停留在祈求(思想和言語)的層面,要進到去“尋找”,即是付諸行動, 且用心、用力、用時間去發掘尋索,直到找到,最後就是到主的居所(即教會,神的家)門前用力不斷敲門,讓弟兄姊妹一起和你同心去呼求主的憐憫 (參考主另一個比喻"半夜叩門求三個餅為著接待他人的需要" (路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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