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惟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不是因信稱義嗎?為何主說要行出天父的旨意之義來才可進天國,行惡的人會被趕出主的面前,難道人必須憑著行為稱義嗎?

 7.4 “唯獨進行我天父旨的人才能進天國”(7:21)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 : 15 – 16 )


耶穌所說進天國的要求:遵行天父旨意/遵守誡命就有永生 (可10:17-22)與保羅所說因信稱義,非因行律法是否矛盾?


許多時不明白往往是忽略了聖經的上文下理,保羅指出因信稱義後,接著說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 ? 斷乎不是 !”(加2:17)


因此保羅也很看重信主後行為的改變,才是真的信徒。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林前6:9)


主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約14:24)人沒有遵守天父的旨意就不是愛主的,又怎能進天國呢?


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太 7 : 24 - 27) 唯有遵行主的話,人生的房子才不倒塌,否則如保羅所說一切皆草木禾稭 (林前3:12-15)


主的羊聽主的聲音,主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主 (約 10 : 27) 真正主的羊必跟從主,聽從他的話


「認識」其原文是“全心地投入一個親密的關係”


講道正統,但行事為人卻不與蒙召的恩相稱,是活在虛假生命中的人。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7:16、20)


天國子民應追求的品德善行,但不是說,這是進天國的先決條件,而是因信得救成爲天國的子民應該有/必會有的改變。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 ? 這信心能救他嗎 ? (雅 2 : 14)雅各指出真實的信心必產生相應的行為


人不能以好行為賺取神的救恩,但信福音必需包含悔改,有行為的改變才是真正的悔改


不是有信心就能讓你得救,乃是要看你的信心是什麼樣的信心。「活的」信心是必產生相應的行為,如只是口頭的或頭腦的相信,沒有生命的改變,這並非「得救的」信心,得救的信心不是一時的信心,是持續的信心,是一生要守起初確實的信心


遵行神旨意比聽道、傳道、敬拜,行神蹟都重要 (太7:21-23)


十架上的強盜雖然沒有行出什麼好行為,但他表明希望主得國時記念他,主就應許他今天就和祂同在樂園,因為不是按人所無的,乃是按他所有的,最重要是真誠願意信靠並悔改的決心。


這段聖經特別針對自以為義,為神律法發熱心的法利賽人,他們熟讀聖經,走遍洋海陸地傳揚"福音",受苦挺大、作工挺多,但是主卻宣告他們的七禍,因為他們向百姓講律法,自己卻不遵守律法,侵吞寡婦的家產,殺害先知,高舉自己讓人高看,死守律法字句,並且增添許多古人傳統,更因妒忌而誹謗主耶穌貪食好酒、靠鬼王趕鬼,甚至把主耶穌釘在十架上,因此主在此強調不要自義,誇自己奉神的名多麼勞苦作工,卻把難擔擔子加給人,自己一個指頭都不動,不遵行神的話、不認識神、不愛神,單愛人的榮耀,因比不能憑所作的工進天國,要看其內心及行為的好果子,是否真的遵行天父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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