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這事正如一個人離開本家,寄居外邦,把權柄交給僕人,分派各人當做的工,又吩咐看門的警醒。 (可13:34)主升天尚未再來時,有甚麼當做的工已分派給你?主又賜了甚麼的權柄以助你完成你所領受的工作?你有沒運用主已賜給你的權柄?
13.4 耶穌給門徒權柄:
(1) 作神的兒女的權柄 (約1:12)
(2)到生命樹,從門進城 (啓22:14)
(3)制伏、趕逐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 (太10:1、可6:7、路 9:1)
(4) 踐踏蛇和蠍子,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路10:19)
(5) 靠福音吃喝 (林前9:4)
"遵行神的旨意,做成他的工"是我們的食物 (約4:34)。信徒不事奉主,則缺屬靈食物,難以成長。
上述權柄使我們知道我們是以神的兒女身份向天父祈禱,仇敵只能殺身體不能殺靈魂,我們必享永生福樂,並且事奉神必有神蹟跟隨我們,我們也可有權柄踐踏仇敵,勝過他們一切的能力,若專心全時間傳道,便有權柄靠福音吃喝。
主分派的工作要我們忠心完成:
(1) 收割,宣傳福音
收他的莊稼 (太9:38)
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 (太20:1)
到處宣傳福音 (可16:20)
做傳道的工夫 (提後4:5)
(2) 宣教佈道建立教會:
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 (徒13:2)
(3) 栽種的和澆灌:使信徒成長 (林前3:8)
(4) 行善: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弗2:10)
(5) 為肢体益處:成就我工夫的果子 (腓1:22)
(6) 伺候聖徒: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來6:10)
(7) 宣揚真理:為真理做工 (約參1:8)
神要每個信徒都務要“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 (林前15:58)
主分派給我們的工作是去傳播福音給普天下的人,使人人得救,還要活出基督的樣式生命,幫助有需要的人。主升天前差派遣聖靈去幫助們徒,賜下權柄,智慧和勇氣去積極參與教會工作,幫助他人,見證信仰,等待耶穌基督的回歸。我雖然未能盡用天父所賜的權柄,但仍然心裡記諗,希望聖靈可以再幫助改善生命,積極面對。
回覆刪除最主要是與人分享福音為主作見證,其次是以主耶穌的愛實踐愛人如己,關顧孤兒寡婦貧苦老弱
回覆刪除主賜下各樣恩賜包括屬靈的權柄,保守我心為主警醒作工,又使我們有夠用錢財和各樣生活所需,並藉著聖靈感動,引領我們作各樣善行及預備迎接主再來
不要被迷惑,要堅定到最後(信主到最後),傳揚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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