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 耶穌被捕受審,對其他的誣告一言不發,大祭司叫他起誓,他便承認他是神的兒子基督和將要駕雲降臨,為何他要這樣承認?其實如果他保持默然不語,誣告他的人証供又不協調,他便很大機會免死。

26.7 對大祭司長老們一切的指控,耶穌知道不能成立,因為證人的供詞互相矛盾,也無需自辯,但大祭司要耶穌起誓,問他是否神的兒子,耶穌當眾對大祭司表明他是神的兒子,即是他以性命作見證他真是神的兒子,仍然希望感化當中一些人悔改,而大祭司和長老公會根本審不出他有什麼罪來,他們明知他是無辜的人,只因妒忌而想除滅他,面對耶穌的見證他們竟再一次拒絕,他們的審判就更大了。


留言

  1. 耶穌確實是神的兒子,為何要否認?其實,根本就莫須有。就算耶穌默然不語,他們還是會有其它詭計誣告他至死。其實,很難想像講幾句話就犯法要被判死刑。黐線。

    回覆刪除
  2. 耶穌本身就是神的兒子,無需否認,這是真理。其實耶穌在世係為了要完成這個救贖計劃的,所以他亦毋需保持默言不語,因為最終他是會被殺害,而死亡就係完成救贖的必須步驟,耶穌是順服的,他的表現是神所看見及預知的,無需要改變計劃方法。

    回覆刪除
  3. (Ady) 26.7 首先所謂誣告就不是事實,所以耶穌當然不予回應,但說到他是神的兒子是基督,這是千真萬確絕不能否認,他怎會像彼得因害怕受牽連三次不認主呢?!同時他亦要讓世人看見他被釘死十架上再三天後復活,才能成就上帝的救恩計劃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14.2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14:21,23) 貧窮、殘廢、瞎眼、瘸腿的有免費宴席,當然高興參加,為什麼其他的路人要被勉強坐滿主人的屋子?

1.2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1:5) 如何才可保持一顆無虧的良心?又怎知自己的信心是無偽的呢?

11.6 他因着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來 11:27),出埃及記記載摩西是因為誤殺埃及人東窗事發而逃避法老的追殺離開埃及(出2:14-15)、為何希伯來書說他不怕王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