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路11:23)為什麼耶穌說得這麼絕對,非友則敌?如何做才算與主相合和同主收聚?

11.3 “相合”,原文是與主站在同一邊的,同一立場的意思;“收聚”,把別的召聚收集起來, 即是呼召人歸向基督,聚集在耶穌的名下。

上文是耶穌趕出了一個啞巴鬼, 宗教家卻毀謗耶穌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馬太福音同類的描述之下文再加上一句: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太12:30-31)

指控耶穌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的人是在褻瀆聖靈!這是絕對敵對的氣氛。

「不與我相合」不只是不做朋友,而是做天國的敵人 (毀謗耶穌趕鬼權柄的來源)。

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神的國度和邪惡勢力之間所展開的屬靈爭戰中保持中立。

1. 凡是不與基督站在同一戰線對抗撒但和邪惡勢力的人,事實上就是與耶穌基督作對。人若不是站在基督與公義的一邊征戰,就是站在撒但和不虔不義的一邊征戰。

2. 耶穌嚴厲譴責一切想要保持中立、企圖向不義妥協、以及不完全順服神的行為。

我們的生活行為見證,若不是好行為引領幫助人歸向基督,就是不好的行為,使人覺得基督徒與世俗的人沒有分別,看不出你心中盼望的緣由,就會分散人,不願意歸向基督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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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為正在說明撒但不會自相紛爭,耶穌也一樣。是屬神或信靠耶穌的,就是一夥,否則就是敵對,因為國與家都不能自相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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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意思是這世界上的人基本上都會明白什麼是善和惡,亦知道撒但在世上會蒙蔽人的心,但仍然堅持不肯信主,這樣的人就是敵我的,另有些人仍然不肯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不肯成為基督徒去跟隨耶穌,這樣的人就是分散的,因為接受撒但而離棄天父,是絕對不得進入神的國。雖然神給了人們有自由意志,所以神是不會好似撒但一樣以黑勢力管轄人類,強迫信服的,神反而是會派遣傳道人叫世人悔改,給予機會,如果人們接受了便可以與主相合和同主收聚,但那些死不悔改跟從耶穌的人,才會變成神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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