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路 12:8-9)是不是一個人暗中做基督徒,其他人不知道他是信耶穌的,就不能得救,不能被主承認?

12.1 「不認」:否認,棄絕;鄭重否認,棄絕到底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10:10)

"認"是承認confess, 公開宣告耶穌是“主”的意思,不是頭腦上知道耶穌是主,而是公開讓人知道耶穌是你生命的主宰吸獨一的真神。

彼得也試過三次公開不認主,但後來他悔改了,承認主值得他一生去愛和跟從,上帝仍憐憫及大大使用他。

因此一個人持續不承認耶穌為生命的主宰、不公開自己是基督徒、不高舉耶穌是他的主、他是否真的得救,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留言

  1. 我們要在人前認主,所以主也必在天父面前認我們,這是要叫我們勇敢的去宣認信耶穌,因為真正的信仰是要表裏一致的,總括而言,可否得救不是單單看你是否在人前承認天父,憑信心的呀可以得救的,因為公開承認並不是用作交換條件的,反而是內心與神的關係,如果能做到信仰的真誠和堅持才是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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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若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必然得救這是神的應許,但若有基督徒在人前不承認耶穌是否得救,相信其原因若是有生命危險,主是明白的;但若果有基督徒以福音為恥,那我相信主耶穌也以他為恥而不承認他了,至於是否得救亦都唯有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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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好問題!按字面解,是這個意思。但,後面還有一句 - 「那在人面前否認我的﹐他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被否認。」所以,暗中做基督徒,沒有公開否認主,耶穌不會否認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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