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譯:背負)世人罪孽的! 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 (約1:29,36)約翰先後兩次為耶穌作見證、為何以上見證內容稍有不同?
1.7 約翰首次見証耶穌: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但再次他向門徒指向耶穌:看哪,這是神的羔羊!
第一次見証重點:除去全人類的罪過,是強調耶穌”功能性”所要成就的大事!
第二次再作証:焦點和中心放在耶穌身上,耶穌本身才是主角,是完全無瑕疵、蒙悦納的羔羊,不惜捨身被殺、流血犧牲自己,只為順服神的旨意,耶穌的所是,重要過他所成就的。
第一次是在約旦河在眾人面前為耶穌施洗,為要在以色列人中便耶穌顯明出來,見證他是神的兒子;第二次是在自己的兩個門徒面前見證耶穌是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的罪而獻上自己,賜下拯救生命的恩典
回覆刪除第一次是約翰介紹耶穌出來,宣告祂為我們犧牲來到世上是為拯救世人的,而第二次約翰是在兩個門徒面前宣告耶穌是神的羔羊,亦即是以色列人所祈望的基督,門徒就定意跟隨耶穌了。
回覆刪除因為耶穌是神的羔羊,為人而死之後復活,然後和神一起。第一次見證耶穌為人而死,第二次是指明給兩位門徒耶穌的身份,好讓門徒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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