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約3:18) 為何必須信神的獨生子?否則罪便已經定了,為何不信耶穌是罪?
3.5 如果只看18節,可能會覺得人被定罪是單單因為不信。但按上文下理:
1. 神愛世人,甚至將耶穌賜給世人
2. 耶穌來不是定世人的罪,反而是叫世人因祂得救
3. 世人不接受耶穌,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19節),甚至因而恨惡祂。(20節)
世人犯罪的結果就是滅亡,耶穌來世上是要拯救有罪的人,正如摩西造銅蛇讓悖逆的以色列人可以得救。那些被火蛇咬的人並不是無辜的,而是犯罪被神懲罰的。同樣人因為犯罪,所以結局就是死,唯一的拯救就是仰望為世人犧牲的耶穌。如果他們仍然執迷不悟,就像中了劇毒的人卻拒絕接受解藥般,是疚由自取,罪上加罪了。
因為世人本身都是有罪的,而耶穌來到是為拯救世人,祂是光,所到之處就可將黑暗遮蓋,但世人喜愛黑暗,不肯接受光,即不相信神的獨生子耶穌,罪便不得被赦免,世人依舊接近黑暗犯罪,所以逃不出撒旦的權力繼續有罪,因此要信耶穌才可以洗脫罪污。
回覆刪除因為上帝就是獨一的真神,主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本體,因此不信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是獨一的真神就是有罪了,因為祂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而萬物亦是藉著主耶穌基督而創造的,他既然是創造我們的主,若我們不信他就是罪大惡極就是不義了
回覆刪除不信耶穌,罪不能被洗淨。因為耶穌為我們而死 & 為我們贖罪。沒信耶穌,罪未得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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