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約11:6)為什麼耶穌聽見拉撒路病重,還要延遲兩日才起程?

11.1 耶穌到拉撒路村莊時,他已死了四天,減去他故意停留兩天,單程路程需要一天時間(去報信用一天,耶穌去村莊又需一天),即是報信人剛離開不久,拉撒路便死了。

耶穌先前曾叫拿因城寡婦兒子復活,又叫管會堂的睚魯女兒復活,但都是剛去世不久,面對拉撒路病重快要死的消息,耶穌故意延遲多兩天,以致祂去到時,拉撒路已死了四天,連馬大都說他身體已經腐敗發臭,這才能更顯出神的榮耀和大能,並耶穌擁有生命的主權。

一般猶太人相信,人死後靈魂會停留在身體附近三天,故三天之內,還有靈魂還殼復蘇的希望;到了第四天,靈魂遠離,身體開始腐壞,復活無望。耶穌就要增加難度和考驗門徒的信心,知道祂就是復活,祂就是生命,生命在他裏頭,就算死了四天,在生命的主權能之下,也必復生,將來未日義人復活的時候,所有信耶穌的人也都要一同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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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為要顯出神的榮耀,深知未來要行「死人復活」的神蹟,所以延遲兩日等拉撒路離世才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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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因為耶穌要彰顯神蹟使拉撒路復活,而是為了神的榮耀及為了使神的兒子藉此得榮耀,所以才延遲兩日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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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因為耶穌說他的病不至於死,了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耶穌是將要行死人復活的神蹟,所以要拖延兩天等拉撒路死了甚至不能逆轉返魂的情況下,使他從死裏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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